(三)幸福是一種個體的體驗
(三)幸福是一種個體的體驗蘇格拉底年輕的時候曾經學習過各種人類知識,他也把所有的問題給歸攏到幸福論這個問題之上,他認為人生最主要的目標就是幸福。
從心理學的角度上說,幸福感是人在自身需要得到滿足,進而又對自身滿足的情況進行了有意識地反省后體驗到的一種特殊的積極感受。幸福感由其引發的原因不同可以分為許多種層次。按照著名心理學家馬斯諾的需要層次理論,除了最低層次的生理需要以外,層級上升的次序依次是:第二層次——安全的需要;第三層次——歸宿與愛的需要;第四層次——自尊的需要;第五層次——認知的需要;第六層次——審美的需要;以及第七層次——自我實現的需要。幸福感由其外部誘因的強度或內部感受性水平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從“平平淡淡”直到“轟轟烈烈”的許多種層次。對幸福感受性強的人,比較更為容易滿足,也更為容易體驗到幸福的感受。這也正是人們常講的“平平淡淡總是真”的人生境界。而非轟轟烈烈便不會感到滿足的人,則比較不易滿足,也難以體驗到幸福的感受。
在現實中,有些人認為一旦擁有了大量的財富就會感到幸福,可卻有那麼多的人在實現夢想后終日的焦慮與不安,有些人斷定馬路上的乞討者是可憐的,卻不知在他們眼裏他們是自由與快樂的,並且在可憐你匆忙的腳步。說到底,每個人對幸福的感受是不一樣的。比如說有的政治家或者宗教家認為能夠控制自我與別人,能夠控制自己的生命就是一種幸福。有一些發明家、創造家,當他把自己的意識提升到正常人以上之上的時候,當產生所謂超越意識的時候,當他能發現某種現象的時候,他認為那是幸福。
每個人的期望是不一樣的,因而他們體驗的幸福的內容和程度也是不一樣的。你對生活感到滿足嗎?很多人給予了否定的回答。心理學家們認為,幸福是一種主觀的東西,它的生理機制可能根植於大腦中心,這也是多數神經生理學家們持有的觀點。一項發明表明,幸福者的大腦左前額葉顯示出的“腦電流”更強,而那些精神抑鬱或沮喪的人在其大腦前額葉中顯示出較強的“腦電流”。
目前心理學家們對“主觀的幸福”的研究已日漸推翻許多人對其所抱有的迷信。科學家們提出了許多驚人的新發現,例如:幸福不分性別;幸福不依賴於年齡;財富不能創造幸福。按照美國心理學家米哈利·克塞克的說法,幸福意味着生活在一種“沉醉”的狀態中,即完全投入一種活動,無論是工作還是娛樂,他注意到藝術家們常常在工作中忘記了一切。克塞克研究了“沉醉”的性質,他以工作不同領域的至少8000人,其中包括科學家、學生、機械師、舞蹈家、醫生等為研究對象,發現在“沉醉”狀態下你能動用你的全部或大部分技能。克塞克警告人們說,幸福最大的威脅就是技能運用得太少,以至產生煩惱和焦慮。心理學家們提出如下達到幸福的步驟:
享受瞬間
要生活在這樣一種狀態下:把孩子的微笑當成珠寶,在幫助朋友們中得到滿意感,與好書里的人物共歡樂。
控制你的時間
幸福的人確定大的目標,然後落實在每天的行動中。一天寫300頁書是件很難的事,然而每天寫兩頁則非常容易辦到。這樣堅持150天,你就可以寫成一本書,這個原則可適應於任何工作。
增強積極情緒
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消極的情緒使人沮喪,而積極的情緒催人奮進。幸福的人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努力消除消極情緒。
善待身邊的人
人們要學會很好地對待親近的朋友、配偶,能夠一下數出5個親密朋友的人,有60%的比不能數出任何朋友更感幸福。
面帶幸福感
實驗表明真正面帶幸福感的人,他們更感到幸福。研究表明,經常歡笑更能在大腦中引起幸福的感覺。
告別枯燥的生活
不要無所事事,不要把自己困在電視機、電腦、手機前,要沉浸於能用你的技能的事情。
多活動
室外活動是對付壓力和焦慮的良藥。對感到一定壓力的大學生的調查表明:經常在室外鍛煉的學生情況要明顯好於不參加者。
好好休息
幸福的人精力充沛,但他們仍然留出一定的時間睡眠和享受孤獨。
關照心靈
對信仰和幸福的關係研究表明,有信仰的人比沒有信仰的人更有幸福感。當然,信仰不可能讓我們免除所有悲哀,它不可能囊括一切,但是信仰常常提醒你沿着幸福之路前進。哈佛大學的心理學教授窮年累月研究出的最新成果表明:幸福只是一種情緒,不能被持久擁有。它是一種能來能去的狀態。事實上,你沒有一直都感到幸福不是一個問題,所以當問題根本就不存在的時候,不要去尋求解決辦法。回到你自己的生活,問問什麼讓你最快樂。幸福主要來自人際關係,而不是物質。
比較(縱向和橫向的比較)
時間性的比較(縱向)和社會的比較(橫向)可以給人們帶來幸福感。比如你最近在上海的徐家匯附近買了一套豪宅,你絕對很開心、很有成就感。但實際上你覺得開心的原因更多地來自你的比較。從時間的比較來看,因為你以前是住在很小的兩室戶中;如果你以前就住在湖南路的花園洋房中,那麼你的幸福感就會降低。從社會比較來看,如果你周圍的親戚、朋友和同事還住在一般的公房中,你當然會很滿意很幸福,而如果他們都住在比你的別墅更好的房子裏,那麼,你也不會覺得有什麼幸福的。
脈衝式的變化
如果一個人一直過着優越的生活而沒有什麼變化,他感到的幸福不會比另一個本身生活水平並不是很高,但他時不時地會有一些起伏變化的人多。這種脈衝式的快樂則能使人感覺到更加的幸福。
假定你是一家公司的老闆,你有兩種支付員工報酬的方式:一種是給員工支付定額的高薪,另一種是給員工相對低一點的工資,但時不時地給他們一些獎勵。其實,採取第一種方式,會花你更多的錢,你的員工在第二種方式中感到更多的幸福和更高的滿意度,而你花出的錢更少。
個人認知模型
我們每個人心裏都對自己有一個概念。這是由我們的童年經歷、教育程度、性格和經歷決定的。我們的自我概念是我們對自己的能力和在社會中的地位的看法。但是,我們對自己的看法和在工作中實際佔據的位置之間往往存在着差距。這個差距越大,我們的不滿和挫折感甚至是憤怒感就越強。
理查.萊亞徳在《不幸福的經濟學》揭示了關於幸福的12個真相:
●幸福是人所有經驗之中一個客觀的層面
●我們生而為了追求幸福
●最幸福的社會就是最好的社會,這一點不正自明
●除非人們同意,幸福是所有人心之所向,否則我們的社會不太可能變得更幸福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
●身為社會性的個體,我們想要彼此信賴
●人們也深深地依賴現狀
●人也很在意地位
●人類也很容易適應
●在任何情況下,當人們變得更富有時,額外收入能增加的幸福就會越來越少
●事實上,幸福取決於你的內在生活,與你的外在環境一樣重要
●公共政策對於去除不幸比增加幸福要來得輕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