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序

補序

天地未開之初,宇宙混沌,萬物不存。待天地有識生氣,各方諸神方出。

此中,在宇宙開天地分時所誕之神,為今日遠古神,滄海桑田、物換星移,昔遠古眾神倖存無幾。混沌之氣所衍生之神雖有萬年之歲,卻多隕落於蠻荒之期。

混沌十萬餘年,其前為未知境界,神尚且不知,人亦復如是。混沌之後,諸神創世,又經蠻荒,天地共度三十萬年,期間有古神不斷消逝、沉睡,又有蠻荒新神誕生,萬物方興未艾,天地間混沌之氣大減,日漸稀薄。但創世時,草木魚蟲生,天地間有氣為靈,又孕新神,名為蠻荒神。

因此,天地之氣,一曰混沌之氣,一曰蠻荒之氣,美其名曰靈氣。

如今神祗之名號事迹皆散佚,今人知之甚少。世人多慕上古神裔、崇中古仙人、尊末古真人。奉其為“古神”,可嘆也。物不存於天地,可謂無物乎?名不存於耳目,可曰無名乎?

生靈有息已用二十萬年,而人之方生。是故孰謂之天地之主?天地有主耶?神之沒落,人之方生。此天地之玄妙也。

自混沌到古神創世,再至蠻荒,此三者共有三十萬年,可稱為神之期,是為神史也。而後人間歷經上古之期五萬年歲,中古之期十萬年歲,至末古之期五萬年歲。此三者共二十萬年。人之歷史雖有數二十萬年歲,但萬物不亦久乎?且草木之靈更甚於人也。

天地有靈而誕神明者,稱之神族。神墮耽於欲者也,謂之魔。自矜克己者為神,放縱隨性者為魔。二者相剋誕於混沌之氣,未有高下之分,只具陰陽之別,合二為一,是為混沌之氣者也。

草木有靈,生識有言者謂之妖。妖為天地之子誕於蠻荒,視天地為父母,生性不羈。

人鬼皆受縛於地母,飲水而生,又歸於水土。人之長生,妄求大道,欲同神靈,故有修仙問道之人,探得仙之法,道之門。世道之艱難,人之修仙求道皆為問天,尋大路。但答案只存於心,不可假於人,他人之法是為偽道也,非長生之徑。

萬物皆有法,有法即有為,有道者長生,無道之人亦不苛求。眾生所向,非唯一。

然後世生人百萬,世間無道者眾矣。奈何!今有人問心以求天之道,坎坷兮無徑悲矣。一人心有天地存之,千萬人又存於外。天地相套,各不相撞,瞬息間有變化萬千,道之理孰人參透?萬中無一。

異人有道或心存禮法,則生一天地。前有天地造物,物生利民,其後焉知小民之力不可創世。物之理無窮也,天地之法無盡也,聖人有言:人之生也有涯,而學海無涯。以有涯探無涯,可謂勇者也!

眾生碌碌,唯我求心。天地之法,修仙正道。人鬼妖魔,神仙各異,然眾生皆同,未有分別。天地不仁矣,存心擇善;萬物無言兮,有思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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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宗軼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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