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上金 李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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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王【上金】

澤王上金,高宗第三子也。永徽元年,封杞王。三年,遙授益州大都督。

乾封元年,累轉壽州刺史,有罪免官,削封邑,仍於澧州安置。上金既為則天所惡,所司希旨,求索罪失以奏之,故有此黜。

永隆二年二月,則天矯抗表杞王上金、鄱陽王素節許同朝集之例,義陽、宣城二公主緣母蕭氏獲譴,從夫外官,請授官職。以上金為沔州刺史,素節為岳州刺史,仍不預朝集。

嗣聖元年,上金、素節,義陽、宣城二公主聽赴哀。

文明元年,上金封畢王,素節封為葛王。又改上金封為澤王、蘇州刺史,素節許王、隆州刺史。

垂拱元年,改陳州刺史。

永昌元年,授太子左衛率,出為隨州刺史。

載初元年,武承嗣使酷吏周興誣告上金、素節謀反,召至都,繫於御史台。舒州刺史、許王素節見殺於都城南驛,因害其支黨。上金恐懼,自縊死。子義珍、義玫、義璋、義環、義瑾、義遂七人並配流顯州而死。

神龍初,追復上金官爵,封庶子義珣為嗣澤王。

先是,義珣竄在嶺外,匿於佣保之間。及紹封無幾,有人告義珣非上金子,假冒襲爵。義珣不能自明,複流於嶺外。

開元初,封素節子璆為嗣澤王,繼上金后。十二年,玉真公主表稱義珣實上金遺胤,被嗣許王瓘兄弟利其封爵,謀構廢之。今上由是削璆王爵,復召義珣為嗣澤王,拜率更令。因是,諸宗室非本宗襲爵,自中興已後繼為嗣王者,皆令歸宗,削其爵邑也。

許王【素節】

許王素節,高宗第四子也。年六歲,永徽二年,封雍王,尋授雍州牧。素節能日誦古詩賦五百餘言,受業於學十徐齊聃,精勤不倦,高宗甚愛之。又轉岐州刺史。年十二,改封郇王。

初,則天未為皇后也,與素節母蕭淑妃爭寵,遞相譖毀。六年,則天立為皇后后,淑妃竟為則天所譖毀,幽辱而殺之。素節尤被讒嫉,出為申州刺史。

乾封初,下敕曰:“素節既舊疾患,宜不須入朝。”而素節實無疾。素節自以久乖朝覲,遂著《忠孝論》以見意,詞多不載。時王府倉曹參軍張柬之因使潛封此論以進,則天見之,逾不悅,誣以贓賄,降封鄱陽郡王,仍於袁州安置。

儀鳳二年,禁錮終身,又改於岳州安置。

永隆元年,轉岳州刺史,后改封葛王。則天稱制,又進封許王,累除舒州刺史。

天授中,與上金同被誣告,追赴都。臨發州,聞有遭喪哭者,謂左右曰:“病死何由可得,更何須哭!”行至都城南龍門驛,被縊死,年四十三,則天令以庶人禮葬之。

中宗即位,追封許王,贈開府儀同三司、許州刺史,仍以禮改葬,陪於乾陵。

素節被殺之時,子瑛、琬、璣、瑒等九人並為則天所殺,惟少子琳、瓘、璆、欽古以年小,特令長禁雷州。

神龍初,封瓘為嗣許王。

開元初,封琳為嗣越王,以紹越王貞之後。璆為嗣澤王,以繼伯父澤王上金之後。琳,官至右監門將軍,卒。

瓘,開元十一年為衛慰卿。以抑伯上金男不得承襲,以弟璆繼之,遽譴瓘為鄂州別駕。於是下詔絕其外繼,乃以故澤王上金男義珣為嗣澤王,江王禕為信安郡王,嗣蜀王褕為廣漢郡王,嗣密王徹為濮陽郡王,嗣曹王臻為濟國公,嗣趙王琚為中山郡王,武陽郡王繼宗為澧國公。

瓘累遷邠州刺史、秘書監、守太子詹事。璆性仁厚謹願,居家邕睦,朝廷重之。天寶六載卒,贈蜀郡大都督。

瓘晚有子,命璆子益為嗣。及卒,有解、需二子,皆幼孺。

十一載,益襲封許王。十四載,解娶楊銛女,乃襲許王。璆初為嗣澤王,降為郢國公、宗王卿同正員,特封褒信郡王。進《龍池皇德頌》,遷宗正卿、光祿卿、殿中監。天寶初,重拜宗五卿,加金紫光祿大夫。璆友弟聰敏,聞善若驚,宗子中有一善,無不薦拔,故宗枝居省闥者,多是璆之所舉。九載卒,贈江陵大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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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情大唐之愛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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