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父親的統治權
第3章
父親的統治權
人們在知道了父親生理上的事實之後,在父親的情愫中增添了一種全新的要素,這種要素是所有父權時代的基礎。作為父親,一旦了解到那孩子誠如《聖經》所說是他自己的“種子”時,就會對孩子的感情更深,其中有兩個主要因素在起作用:愛好權力之心及生命得到延續的慾望。對於後者來說,他的孩子的成功在某種意義上也就是他的成功,他的孩子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生命的延續。人類的事業不會因他的死亡而告終,而是可以通過他的後代的奮鬥不斷向前發展。例如,當亞伯拉罕得知他的後裔將要得到迦南地時,他感到十分欣慰。在母系氏族中,家庭事務是由女人掌管的,但由於女人不能打獵或打仗,所以家庭事務不及男人掌管有權威。因此,我們可以想像得到,父權的發現使人類社會比母系時代更具有競爭性,更具權威性。更具有精神及更具掠奪性。除了這一在某種程度上具有假定意味的結果之外,更有一個新穎且十分特別的因素——注重妻子的道德。嫉妒中那種純粹本能的成分,並不像大多數現代人所想像的那樣多。在父權社會裏,嫉妒最強有力的表現就是擔心孩子的合法性。這一點可以在下面例子中得以證實:假如一個男人討厭他的妻子而熱烈地愛着他的情婦,那麼,當他發現另一個男人也在愛着他的情婦時,他的嫉妒感遠不如當發現自己的妻子有外遇時那樣地強烈。一個合法的孩子是一個人自我生命的延續,他對孩子的情感是一種自我主義的表現形式。另一方面,如果這孩子是非法的,這個名義上的父親就會遭到愚弄,而在那和他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身上濫施他的愛子之情。由此,父權的發現導致了女人的隸屬地位。這種隸屬關係起初是生理上的,後來則是精神上的了,在維多利亞時代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這是保證女人的道德的惟一手段。由於女人的這種隸屬地位,在大多數文明社會中不可能有夫妻之間真正的伉儷之情;夫妻之間的關係,一方面是一種主從關係,另一方面是一種責任的關係。男人的一切重要的思想和意志只能為他一個人所有,因為健全的思想會導致他的妻子背叛他。在大多數文明社會中,女人幾乎完全得不到有關世界和一切事情的經驗。她們被人為地愚弄着,以至對任何事情都很淡漠。
從柏拉圖的對話中,我們可以得到一種印象,就是他和他的朋友們始終都把男人視為真正愛情的惟一正當的對象。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男人所感興趣的一切,即便是那些高貴的雅典女人也是完全茫然不知的。在中國,類似情況更為普遍,就是現在也是如此。在波斯,即便是在波斯詩歌最偉大的時代,以及其他各時代和各地區,也是有同樣的情形發生。男女之間的純潔愛情被確保孩子合法性的慾望蹂躪了。不但愛情被破壞了,女人對於文化所能作出的一切貢獻,也由於同樣的原因而受到了挫折。
當然,一個社會的經濟制度會因人們看待後代的方式有所改變而改變。在母系氏族中,一個人所延承的是他的舅舅;在父系社會裏,一個人所延承的則是他的父親。在父系社會裏,父子之間的關係比母系社會中所存在的男性之間的任何關係更為密切。誠如我們所知,我們認為應屬於父親的權利,在母系氏族裏是由父親和舅舅所分享的,即情感和撫養來自父親,權力和財產來自舅舅。因此,父權家庭是一種比原始的家庭具有更密切聯繫的組合。
由此看來,男人對新娘貞潔的要求,只能出現在父權制度建立以後。在實行母權制度的社會裏,那些年輕的女人和那些年輕的男人一樣放蕩不羈,但是當說服女人相信婚姻以外的一切性行為都是罪惡的,成為一件至關重要的事情時,人們就不能容忍這种放盪的行為了。
一旦做父親的覺悟了父權存在的事實,便開始竭力行使他們的權力。但是,文明史卻主要是一部父權逐漸喪失的記錄,因為在大多數文明國家,早在有歷史記載以前,父權就已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直到現在,在中國和日本仍存在着對祖先的盲目崇拜,這種崇拜是古代文化的普遍特點。做父親的對於他的孩子具有絕對的權威,這種權威有時竟發展到對子女擁有生殺予奪之權,在羅馬就是如此。在整個文明世界,做女兒的,在許多國家做兒子的也是如此,沒有父親的應允是不能結婚的。他們應當娶誰或嫁誰,通常都是由父親來獨自決定的。作為一個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從未有過獨立生存的時期。結婚前隸屬於她的父親,結婚後隸屬於她的丈夫。當然,一位老年婦女在家庭中還是具有近乎專制的權力的:她的兒子及兒媳都和她生活在一起,她的兒媳是完全服從於她的。在中國,直到現在我們還能聽到年輕的媳婦不堪婆婆的虐待而自殺的悲劇。其實,中國所存在的這種現象,以前在歐洲和亞洲的各個文明國家裏也是相當普遍的。當基督說他的到來乃是為了使兒子反對父親獨裁,使兒媳反對婆婆的專制時,他所指的正是我們在遠東所看到的那種家庭。父親起初通過他強大的力量所得到的這種權力,由於宗教的作用而越發加強了,因為大多數宗教都認為上帝是站在國家統治者這一邊的。祖先崇拜或類似的行為,盛行各地。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基督教的宗教思想充滿着父親的威嚴。社會上那種君主的和貴族的組織,以及繼承製度都是以父權為依據的。古代的經濟基礎是維護這一制度的。在《創世紀》中,我們可以看到人們是何等的希望有眾多的子孫,以及當他們有了眾多的子孫之後,那情形對他們是何等的榮耀。子孫的繁衍和牛羊的繁殖一樣有益。這就是耶和華當初勸告人們繁衍子孫的理由所在。
隨着社會文明的進步和經濟狀況的改變,人們開始唾棄那種以前形成的自私自利的觀念。例如,羅馬昌盛之後,那些貴族就不再有兒孫滿堂的景象了。儘管有道德家的勸告,那原有的貴族仍在不斷地減少,那些道德家們當時的勸告就像現在一樣令人無法接受。從此,離婚成了一件既輕而易舉而又普遍的事情;上流社會的婦女得到了和男人近乎平等的地位,而父權變得越來越弱了。如此情形在許多方面和我們今天的情形非常類似,但在那時這僅限於上流社會而已,對於那些貧窮而不能從中受益的人來說,卻是一件了不起的驚人之舉。古代的文明和我們今天的文明是截然不同的,它僅限於少數貴族,因而多災多難。這是古代文明的危險所在,由此可知,古代文明雖然能夠存在,卻最終還是被下層社會的迷信的動亂所戰勝。
基督教和野蠻人的侵略導致了希臘一羅馬的思想體系的解體。父權制度仍被保留下來,而且得到比羅馬貴族制度更強大的力量。但是,它也增添了一些新的成分,即基督教關於性的觀念。以及從基督教關於靈魂和靈魂拯救的教義中所產生的那種個人主義。如今,沒有一個基督教的社會能夠像古代和遠東文明那樣完全依據於生理的。此外,基督教神學中的個人主義逐漸影響了基督教國家的政治。同時,個人不朽的夢想也減少了人們在他們子孫的生存中所寄予的那種希望——這種希望以前在他們看來和個人不朽的道理極為相似。
雖然,現代還是父系的社會,家庭依舊存在,但是比起古代社會對於父親關係的重視,卻要減色不少,而且家庭的作用也比以往減弱了。現在,人類的希望和志向與《創世紀》中的那些家長是截然不同的,因為現在的人類希望通過他們在國家中的地位,而不是通過擁有眾多子孫來成就一番偉大事業。這種思想的改變是傳統道德和傳統神學不如以前有力的原因之一。但是,這種改變的本身實際上只不過是基督教神學的一部分而已。至於這種改變是怎樣產生的,還有,宗教是怎樣影響人類對於婚姻和家庭的觀念的,這些是我們下一步必須探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