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18章

是的,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如書本上寫的那樣,像老師教的那樣值得被孩子崇拜和學習,初中時的我意識到人必須要靠自己,我的父母的觀念很多都是錯的,早已經跟不上這個飛速發展的時代了。我像魯迅先生一樣從他們通篇的話語中看到了“吃人”兩個字,他們要把我同化成跟他們一樣的人,我不能向他們學習,我不能改變他們但我可以改變自己,我要靠自己,人生來本來就只能靠自己。我所有正確的價值觀都是從書本和老師處學來的,所以我從不做一點所謂的壞事,書本和老師說的所有壞事我都不做,我只做好事。漸漸的,我也變成了一個不通情理的“狂人”,我變得很執拗,聽不進別人的話,也許我還未碰到一個能讓我信服的人,我周邊有獨立思想的人實在乏善可陳。雖然他們說的話並不一定都是錯的,但我肯定的是大部分都不對,我不想花心思去分辨哪個是對的哪個是錯,哪個應該聽哪個不應該聽,這實在是一件很累的事,而且很有可能你會判斷錯誤,所以乾脆一棒子打死,都不聽,所以我自有一套自認為沒那麼低俗的價值觀來指導自己行事。

我有一個永遠不會忘記的恩師,他是我初中的班主任——顧純老師,他教政治,微胖,在我映像里,有一段時間他每天都拿着《資治通鑒》來給我們上課,他愛抽煙,課間總看到他在走廊上吞雲吐霧,他是一個嚴肅有耐心的人。

初中以前的我有暴力傾向,從小我就是被父親打大的,所以在我的潛意識裏講道理就應該用拳頭,這是我心智成熟以前從未反省過的問題,這是潛移默化形成的行為方式,我只會用打架的方式解決問題。又因為我當時沉迷遊戲,成績一落千丈,心思根本沒在學習上,所以顧老師經常會把我單獨約到一個教室,跟我談心,他抽着煙,很嚴肅,很有耐心,我們往往一談就是一兩個小時。圍繞着這兩個問題我們從初一一直談到初三。其實是三個問題,就像我說的,我認識到所有正確的價值觀都必須靠自己建立,我用格物致知的心態探索着每一個困惑我的問題,每一個富含哲理的問題,我想知道唯一的真理,可長大后的我才發現世界上根本沒有唯一的真理。我沒有學習的榜樣,我只能自己摸索,我以為自己只要把這些關乎人生的問題想通了就會豁然開朗,就不再迷茫,可我從來也沒有想通過,長大后的我才明白,原來人生不是想出來的,而是過出來的。

顧老師很有耐心,我已經記不清他跟我談過多少次了,他從來也沒有對我發過脾氣,他跟我的父母對我的態度簡直是天差地別,雖然是被單獨約談,雖然是我做錯了事,但我感受到了從未有過被重視的感覺。

他總是試着去了解我,他問我“弄明白了這些問題有什麼用呢?”

“我也不知道,但是就是想弄清楚,我每天都在思考哲理,思考生活的意義,我總是想不明白,但我覺得想明白了我就知道自己要什麼了。”我回答。

顧老師看着我沉默,他沒有否定我說“別想這些沒用的,現階段的首要任務是把學習學好”之類的話,我很感謝他,他在用沉默的方式肯定我所做的努力。

顧老師的堅持是有成效的,他用三年的耐心潤化了我的心靈,他從沒對我發過脾氣,他只是靜靜的聆聽,然後發表他的觀點,他就像我的一位嚴肅的朋友。我終於不再打架了,並且治標也治本的一起把父親也教好了,初中以後父親基本就不用打人的方式馴服我了,可他用說話的方式仍然馴服不了我,我的所謂的道理也完全無法被他們所接受。他們想同化我,而我想擺脫他們。

映像里父親最後一次打我也發生在這個時期,而且是前所未有的暴力,叛逆期的我受夠了父母的打罵教育,於是我離家出走了。值得一提的是,我是全班唯一一個一點零用錢都沒有的人,而且到了這個年紀壓歲錢仍然以幫忙保管的名義沒收,可我跟同齡人一樣有太多喜歡的東西要買,於是我只能從早飯和午飯的錢裏面省下來,可是根本就不夠,所以我只能謊報各種學雜費,又或者從媽媽的皮夾里偷偷拿走十塊錢。我用這樣的“理財方式”度過了“衣食無憂”的叛逆期。

但至今父母都不知道我是這樣度過的,他們可能仍然認為零用錢是一件沒必要的事情。我離家出走以後靠着平時“理財”的錢過日子,白天在公園玩,晚上睡在網吧,父母親友全城在找我,終於在第三天跟朋友在橋邊閑聊時被他們找到了,只是一瞬間,我突然就被不知從哪衝出來的一雙大手死死的抱住了。這是我第一次被爸爸抱住,當然我小時候他肯定無數次的抱過我,但是當我記事起,他是第一次抱我,也是至今為止唯一的一次,並且他哭了,他從不在我面前流淚,他是一名合格的“硬漢”。但我知道他很愛我,他只是不會表達而已。

當時我也哭了,我說“我錯了,再也不走了”,我不是真的知錯了,其實是因為我很害怕,我害怕他回家會打我,我對他太了解了,但是他居然反常的沒打我,這真是出乎了我的意料。於是,很顯然,不久以後我又受不了他們了,所以又離家出走了,這一次我忘了是怎麼被抓回去的了,因為沒有映像深刻相擁而泣的過程,但是回家打的那頓至今難忘,這輩子從來沒被這麼打過,我爸氣的把棒子都打斷了,然後直接用皮鞋往躺在地上的我身上踢,有那麼一瞬間我感覺自己失去了意識,等我恢復意識的時候爸爸還在踢我,旁邊的親戚拉都拉不住,我想我是被踢昏過去,然後又被踢醒了吧。

自此以後我再不記得父親打過我,直到去年5月我再一次離家出走前。而這一次並非是因為我離家出走才打我,而是因為打了我才離家出走。是的,相隔十幾年,我又離家出走了,從這個意義上講也許我仍舊是一個叛逆期的孩子,我還是在用解決不了問題的方式在面對問題。可是仔細一想,這真的是我能解決的問題嗎?從父母的角度,他們是怎麼樣也不會同意我們離婚的,幫我結婚是一件很費錢的事,他們更不可能放棄小滿,我無法改變他們的想法。從入畫的角度,我們早已經走到了愛情的邊緣,我們並不合適,我也只能繼續忍受她每天逼着我離婚。已經過了幾個月這種吵吵鬧鬧的日子了,我根本無法跟他們有效的溝通,而溝通是解決問題唯一的辦法。我實在沒有了解決問題的辦法,我只能選擇暫時的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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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蒼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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