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當警察,都是為了她
2014年11月的一天晚上,我在警務室加班,林所長開着私家車來找我。他沒穿警服,讓我也換個便裝,跟他出去“辦點事兒”。
“是那個誰……又來了?”我問他。
林所點頭。
“這次要怎麼辦?”
“公事公辦。”
1
那晚,我和林所來到轄區邊緣的一家小旅館。雖然我們身着便裝,但一進門,旅館老闆還是認出了我們,趕忙上前遞煙。林所面無表情地擺了擺手,徑直向樓上跑去,我趕忙跟在他身後,老闆跟在我身後。
站在312房間的門口,林所示意店老闆開門,店老闆伸手正要敲門,林所一巴掌把他的手打開,示意他直接用房卡開。老闆無奈,從口袋裏掏出了房卡,“咔”的一聲,門鎖開了。
我隨即猛地向房門撞去,試圖以最快的速度出其不意地衝進房間。但完全沒想到,我將近170斤的體重,只把門撞開一道不足20公分的縫隙,透過縫隙一看,房間裏的電視機櫃竟抵在了門后。一股濃烈的麻果香氣順着這道縫隙撲面而來,幾乎是在同時,一個光溜溜的身影從床上躍起,跳上窗檯,看來是想從窗戶跳出去。
我連忙退後幾步,用儘力氣再次撞向房門。“咚”的一聲巨響后,電視機櫃又向後退了一段距離,縫隙總算夠一個人擠進去了。
此時屋裏的那個人已經騎上了窗檯。林所衝進房間,大喝一聲:“別動!”說著右手從懷中掏出了伸縮警棍。那個人半個身子探在窗戶外面,看了看林所,又看了看窗外,大概是覺得三樓確實太高,不敢往外跳。
趁他糾結的當口,我打量了一圈屋內。這是典型的一間四線小城的私人旅社,昏暗的白熾燈,老舊的傢具,一名女子裹着棉被倚在床頭,眼神迷離。地上散亂地扔着兩人的衣服,還有一個礦泉水瓶做的簡易“吸壺”,角落裏是兩個一次性打火機和幾張褶皺的錫箔紙。
林所沒有理會床上那個女人,我也不想主動和她說話。
“六子,你個X養的,給老子滾下來!”林所還在跟窗台上的人對峙——六子,42歲,轄區在冊吸販毒人員,也算是林所的“老熟人”。
六子不肯下來,結結巴巴地威脅林所:“你再往前走一步我真跳了……”
林所沒理他,反而向前邁了兩步,說:“你有膽子就給老子跳!不跳老子一腳把你踹下去!”
六子又看看窗外,
在帶這對男女回派出所的路上,林所開車,一句話也沒說。我把兩人銬在一起,鎖好車門,坐在他們身邊,默默抽煙。
回到派出所,林所把二人交給值夜班的民警老趙看管,讓我去後院把訊問室的燈打開,又去把備勤室里的值班同事喊起來做事,自己卻上了樓。
老趙讓這對男女在大廳牆邊蹲下,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我也無奈地笑了笑。
2
值班同事在樓下訊問室給兩人做筆錄材料,我推開所長辦公室的門,林所正叼着煙坐在椅子上發獃,我想從他煙盒裏掏一支,他卻開口罵了我一句:“以後抽煙自己買,別老拿我的!”
我有點尷尬,看來今晚他心情不好。不過,既然煙已經拿出來了,我也不好再放回去,不然他又會說什麼“拿都拿了,放回去做什麼”。我只能厚着臉皮把煙點着,坐在他對面的椅子上陪他一起發獃抽煙。
我知道他心裏在煩什麼,但又不好點破。坐了一會兒,老趙也上來了,看了眼林所,苦笑着搖搖頭,也點燃一支煙,拖了把椅子坐在一旁。
總不能就這麼干坐着,我不斷向老趙使眼色——他是所里的老民警,林所當年的師父,在弟子和晚輩跟前,沒有什麼不能說的。老趙微微沖我點了點頭,又過了一會兒,估計是組織好了語言,他清了一下嗓子,終於開了口。
“小林,你也想開點兒,工作上的事情,生氣是生不完的。”
林所好像沒有聽見似的,不說話,悶着頭抽煙。
“人各有命,你是個警察,又不是觀音菩薩,管得了那麼多嗎?”老趙繼續說。
林所依舊沒反應。老趙有點不高興了,他把煙屁股放到地上踩滅,拾起來扔進林所身邊的煙灰缸,然後用手敲了敲林所的桌子:“過去的事情已經過去了,你現在是有家有口的人,最應該關注的是小何(林所的妻子)和兒子才對!”
“我不是那個意思……”老趙的話似乎終於碰到了關鍵,林所終於開口了。
“你跟了我五六年,從我徒弟做到我領導,你啥意思我不清楚嗎?!”老趙的口氣變得嚴肅起來。
“唉……”林所嘆了一口氣,又把頭悶下了。
老趙走回到椅子邊,拍了我一下,說:“咱們走,讓林所自己清靜一會兒。”
那是我跟着林所工作的第二年,作為同一個班上的民警,一周有三天的時間,24小時吃、住、睡都在一起,兩人幾乎形影不離,我當然知道林所心裏在鬱悶什麼。
讓他心煩的,不是那個六子,而是那名和六子一同被抓的女子。
3
這個女子名叫趙晴,曾經差一點兒就成了林所的妻子。
趙晴是本市人,和林所同歲,兩人自初中開始便是同班同學,高中畢業后又一同考取了省里的師範大學,林所學音樂,趙晴學美術。兩人在大學二年級時開始戀愛,多年的老同學,又都是工人家庭出身,知根知底。林所說,他們曾打算大學畢業后一同回本市,找一所中學當老師,然後就結婚。
2002年,兩人大學畢業,趙晴如願考進了本市的一所中學,但林所卻沒能如願,成了一名待業青年。他決定創業,聯繫了幾個武漢的校友,一同開了一家藝術生高考輔導班,跟趙晴被迫分隔兩地。
輔導班開起來沒多久,趙晴就不顧父母的極度反對,辭去了教職,去武漢陪林所一起創業。
“那個時候日子過得苦啊,我借的錢只夠在街道口那邊租一間小門面房,教學、辦公、吃住都在那間屋裏,晚上睡覺只能擺開一張單人床,趙晴說我白天累,讓我睡床上,她大冬天的自己打地鋪……”林所曾不止一次地對我說過。
趙晴的父母都認為是林所“坑”了自己的女兒,不僅和林所家人鬧得不可開交,還多次帶着親戚朋友去武漢,要把女兒“綁”回來。一次,趙晴的父親帶着兩個親戚在武漢光谷附近堵到了林所,正要動手,趙晴就騎着電動車趕來,和父親大鬧一場,然後搶走了林所。每次說到這件事,林所總是忍不住掉淚:“那天我坐在電動車後座上摟着她的腰,哭了一路,那時候就下決心,這輩子一定要對得住她!”
趙晴的父母終於認命了,他們雖然不想承認女兒和林所的關係,但再也沒有找林所一家的麻煩。
林所和趙晴共同努力了兩年,培訓班出來的第一批學生在高考藝考中的成績都很不錯,還有好幾個學生考上了名校,所以培訓班一下就火了,第二年預約報名的學生就有200多人。到了2005年,培訓班從一間屋變成了三間屋,最後規模擴大到上下兩層樓,還註冊了商標。
林所說,自己如果後來不改行當警察的話,照那個發展勢頭,現在他應該也和武漢那幾家知名的藝考培訓機構老闆一樣,成為一名“土豪”了。
“我走的時候,把培訓班盤給了當時一同創業的校友,現在人家包了半座樓,開寶馬坐奔馳,穿個T恤都是‘范思哲’——你看看我,現在身上最值錢的是這部手機,1800塊,公安局發的……”林所總開玩笑地如此自嘲道。
4
林所轉來當警察的原因,他很少跟外人提起,但公安局很多同事都知道,他從“林校長”變成“林警官”,正是因為“趙老師”出事了。
“手裏有了幾個閑錢,交了幾個不該交的朋友,就染上了毒品。”從林所斷斷續續的言談中,我大概知道了趙晴當年出事的經過。
趙晴從小就性格開朗,身邊永遠不缺朋友,即便在高壓力的創業過程中,也在武漢結交下幾個要好的朋友,其中有一位姓劉的中年女子,比趙晴大不少,和她關係尤其好。
這個劉姐是朋友介紹給林所的,她年輕時曾留學國外,拿到了鋼琴演奏碩士學位,回國后曾在某高校藝術學院工作過一段時間,後來離了職。林所看中了她的海外留學經歷,開出高薪,盛情邀請她來培訓班教學,劉姐欣然答應。趙晴也把劉姐當作自己的“知心大姐”,經常和她結伴出入。
大概就是這段時間,趙晴通過劉姐接觸到了毒品。
“那時候我一是忙,二是沒這方面的意識,你說好好的一個大學老師,怎麼會放着公職不幹,跑出來搞我們這種‘野路子’?後來我才知道,她是因為吸毒,被學校開除了!”林所後來追悔莫及。
林所不止一次問過趙晴究竟是如何“上道”的,但趙晴一直都說不明白,只說似乎是在某一個瞬間,自己開始對一些東西產生依賴感,有時是紅酒,有時是飲料,她自己也曾買過那些讓她“依賴”的東西,但後來卻發現,只有和劉姐在一起時,那些東西才“起作用”。
林所後來推測,劉姐最初應該是在趙晴的飲品里放了一些“口服液”“快樂粉”之類的東西,等趙晴意識到的時候,早就來不及了。
“雖然那時候我給姓劉的開的工資很高,但肯定是不夠她吸毒的,所以她就想把趙晴拉下水。趙晴雖說是老闆娘,還管着培訓班的財務,但不過就是個二十五六歲的小姑娘,對這些東西沒防備,只要她下了水,姓劉的就可以弄到穩定的毒資了。”林所後來分析說。
2005年7月,高考成績傳來,培訓班又一次迎來了大豐收,林所激動地將喜訊告訴趙晴,可趙晴似乎卻並不在意。
林所以為趙晴是因為前段時間太忙累的,就想着趁8月閑暇的時候,帶她去香港和澳門旅旅遊,算是慶祝。林所提了好幾次,趙晴才勉強答應了。
趙晴從旅行一開始就有些魂不守舍,兩人在香港待了幾天,準備去澳門時,趙晴借口身體不舒服,說什麼也要回武漢,林所只得提前結束了行程。
可抵達武漢的當晚,趙晴便不知去向。
那天晚上,林所四處找不到人,打電話也聯繫不上。他不斷地打電話給培訓班的老師們,甚至相熟的學生家長,詢問趙晴的去向,但大家都說不知道。林所實在想不出這種天氣趙晴能跑去哪裏,他一邊在凌晨暴雨的大街上漫無目的地尋找,一邊焦急地等着天亮,好給趙晴父母打電話,問問趙晴是不是回家了。
大約在凌晨4點,林所突然接到了武漢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電話,說趙晴和劉姐因吸食毒品被拘留了,讓他去派出所辦手續。
林所當時就蒙了——他那時對毒品的印象還停留在影視劇和街道社區的禁毒宣傳欄里,根本想像不到,一直陪伴自己的女朋友竟然會染上毒癮。
原來,那天晚上趙晴一回到武漢便被劉姐叫走了,兩人急匆匆地趕往劉姐住的出租房,劉姐打電話叫來了毒販子,趙晴花錢買了一些毒品,兩人便在出租屋裏好好過了一把癮。不料,這個毒販早已被便衣盯上,他離開出租屋后沒走多遠便被抓獲,隨即供出了趙晴和劉姐,馬上,警察便在出租屋裏把兩個女人抓了現行。
最終,劉姐因多次吸毒被抓,被判強制隔離戒毒,而趙晴因為是初次被抓,拘留執行完畢后,被判社區戒毒。
從拘留所出來之後,趙晴把自己關在房間裏三天沒有出門,然後向林所保證,以後絕對不再碰毒品。
趙晴出事之前,兩人已經把婚期定在了2006年年底,林所擔心趙晴吸毒的事情會給結婚帶來未知的阻力,也相信趙晴是一時糊塗,思來想去,還是沒把這件事情告訴雙方的父母。
然而,沒過幾個月,林所幾次夜裏醒來,都發現趙晴不在床上。開始他沒在意,後來才發現,趙晴夜裏起身後去的並不是二樓的衛生間,而是一樓的儲物間——終於在一個深夜,他將正在吸食毒品的趙晴堵在了那裏。趙晴這才向林所承認,自己並沒能戒除毒品。
那次林所先是氣得暴跳如雷,然後抱着腦袋哭了一宿。
“姓劉的被抓了,但她以前的那些朋友還在,有些是和趙晴認識的,總偷偷聯繫她,說一起出去玩,趙晴拒絕了幾次,但最後還是沒忍住,又復吸了。”
5
那次之後,林所通過朋友聯繫了武漢的一家自願戒毒醫院。雖然這家醫院的戒毒價格相當於培訓班半年的利潤,但林所還是毫不猶豫地將趙晴送了進去:一是在他和趙晴看來,公安機關免費的強制隔離戒毒如同蹲監獄一般,讓人沒有人身自由;二是他不想讓趙晴繼續在公安機關的違法人員檔案上留下記錄。
“自願戒毒”的時間為半年,那年春節,林所對雙方父母謊稱兩人要前往外省做招生宣傳,不能回家過節,瞞過了家人。
2006年5月,趙晴終於結束了全部治療。在離開自願戒毒醫院之前,林所專門找到主治醫生,詢問以後需要注意的相關事項。主治醫師建議切斷趙晴與本地毒友圈的聯繫,那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戒毒效果”。
林所幾經考慮,決定帶趙晴回老家,這樣才能讓趙晴徹底遠離武漢的朋友圈,藉此切斷她和毒品的聯繫——他覺得當初趙晴是為了他辭去了老家的教職,這次他也必須陪趙晴回去。
培訓班盤了出去,林所拿到了30萬的分紅,他把20萬交給了趙晴的父母,說是兩人一起賺的,趙晴父母用這筆錢買了一套商品房,說留給二人結婚用。林所用剩下的10萬來塊在本地租了一間門面,重新開起了培訓班——直到那個時候,他依舊沒有把趙晴吸毒的事情告訴雙方父母,也沒有將婚期推遲。
兩人又開始了新的創業,但由於本市沒有藝術類高校,已有的幾所高中里零星的幾個藝術生也都有固定的培訓渠道,林所的培訓班門可羅雀。
“你那時候真打算跟趙晴結婚?”我問林所。
他想了半天,說那時還是覺得沒什麼。“人都會犯錯,改了就好,如果趙晴之後不再碰毒品了,自己權當以前的事情從沒發生過。”
不過,結局又一次讓林所失望了。
2006年9月,就在雙方家屬籌備訂婚宴的關口,趙晴卻再一次因吸食毒品被本地警方抓獲。警方查到了之前趙晴在武漢因吸食毒品被拘留的記錄,將趙晴按照“吸食毒品嚴重成癮”送去了省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期為兩年。
“不是已經回來了嗎?按說脫離了以前毒友的圈子,不該復吸啊?”我問林所。
林所說,後來他一直在後悔兩件事:一是那次在儲物間發現趙晴吸毒后沒有報警,也就沒有查出趙晴的毒品從何而來;二是本市離武漢太近了,趙晴還是被毒友們找上了門。
“那些人像狗皮膏藥一樣,只要知道你有錢吸毒,就會死纏着你,他們整日除了吸毒也做不了別的事情,自然沒什麼收入,遇到癮上來,當然能從武漢跑來找你。”林所恨恨地說。
隨着趙晴被“強戒”,她在武漢的前科也瞞不住了。得知真相后,林所父母要求兩人立刻分手,趙晴父母則打上門來,說都是林所害了女兒,雙方家庭一夜之間反目成仇。
6
培訓班老師涉毒,家長更不敢把孩子送來這裏了。趙晴被抓后不久,林所的培訓班便關門大吉,林所拿着剩下為數不多的錢,重新回到了待業青年的日子。
令林所沒想到的是,雖然趙晴已經被送去了“強戒”,但之前她在武漢的那些毒友們,竟三三兩兩地找到了他——有人打電話打聽趙晴的去向,有人自稱是趙晴以前的閨蜜,套了半天近乎,不外乎都是找林所借錢;還有人說趙晴以前借了自己的錢,讓林所還錢;甚至有毒販直接找到了林所,說趙晴找他“拿貨”沒給錢,讓林所替趙晴付賬。
林所只得報警,警察雖然抓了人,但也對林所的身份產生了懷疑,還把林所也帶去派出所做了尿檢,確認他不吸毒后才允許他離開。
林所沒有離開,而是把趙晴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了給他做尿檢的警察,想問問看趙晴到底還有沒有戒毒希望,自己和趙晴還有沒有在一起的可能。
那天,他拉着警察談了整整一個下午,警察告訴他,一日吸毒終生戒毒,趙晴不是個例,要想戒毒,需要走的路的確很長。民警勸他好好斟酌一下與趙晴之間的事情,雖然沒有點破,但林所自己也知道是什麼意思。
林所說自己仍然想幫趙晴戒毒,問警察有沒有什麼穩妥的辦法。警察可能是開玩笑,也可能是出於對林所當時執拗想法的無奈,說了一句:“那你來當警察吧,當了警察就有辦法了。”
林所當真了。
2007年6月,經過一年準備,林所通過省考進入了本市公安隊伍。公安局本來從他的音樂專業考慮,安排他在政治部宣傳部門任職,他卻主動要求去了派出所。一年前給他做尿檢的那位警察老趙,後來成了他的師父。
“2008年趙晴結束‘強戒’離開監所的時候,我陪林所去武漢接的她,那天他們兩個人在戒毒所門口抱頭痛哭……”老趙說道。
林所心中始終慚愧,如果不是當年他與趙晴在武漢創業,如果不是他拍板招了劉姐,如果他平日裏對趙晴的關注更多一些,或許趙晴就不會變成後來這個樣子。但林所能做的,也只是用警察身份盯緊了趙晴,盡量幫助她擺脫毒品的糾纏和控制,儘快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7
林所當了三年社區民警,兩次被市局評為“優秀民警”。他幫助吸毒人員戒毒的故事,也曾被市裏的媒體報道過。
上任伊始,林所在全國吸毒人員信息網上查詢了本轄區內所有涉毒人員的資料,然後對所有在冊吸毒人員一一家訪,找不到人的便找他們家屬,希望家屬能配合工作。
他自費印了很多禁毒宣傳資料在社區分發,頂着別人的白眼,給回歸社會的戒毒人員介紹工作。有時,他甚至會買一些米面,去那些揭不開鍋的吸毒人員家裏做工作、講道理,甚至還會給那些渾身是病的“老毒么子”送葯。
別人辦一起吸毒案件只需半天,他卻需要很久。“現在回憶起來,感覺自己那時的想法有些幼稚。”林所那時堅信“打擊只是辦法不是結果”,想通過自己的努力挽救那些吸毒人員,哪怕是長期吸毒人員。
上級表揚他的做法,但同事們私下裏說起林所的作為,都只是笑笑。師父老趙大概明白他的心思——趙晴的家就在他的管區里,他當社區民警的第二年,就幫趙晴在臨街的地方租了一間小門面房,開了一家文具店。
林所那時還沒結婚,巡邏經過小店時,都會進去看一眼。有時下班后,還會和趙晴一起去超市購物。
老趙說那時他很不放心,雖然林所和趙晴之前是男女朋友關係,但趙晴畢竟是有吸毒前科的人員,而林所的身份是警察,他擔心林所還和趙晴攪在一起,難免會招來麻煩。
後來我問林所,那時是否仍然還有和趙晴繼續在一起的念頭。林所嘆了口氣,點頭說有,他計劃着,只要趙晴有三四年不再碰毒品,他就跟趙晴結婚。
趙晴也告訴他說,自己結束“強戒”之後,已經徹底與以前的毒友們劃清了界限,不但更換了手機號碼,連QQ號碼都不再用了。
林所父母明確告訴兒子,堅決不會讓趙晴過門;趙晴父母則將女兒吸毒的責任全都歸在林所頭上,罵他是趙家的“喪門星”;甚至公安局同事們也都說,林所這是在“玩火”。
但林所依舊心懷希望,我行我素。那年他29歲,說,三四年,自己等得起。
但趙晴終究沒讓他等三四年。2009年3月,趙晴第二次被送強制隔離戒毒。
抓住趙晴的不是本市警方,而是鄰市公安局禁毒大隊。他們在一次專項行動中,將和朋友在KTV包房裏正燙吸冰毒的趙晴抓獲。經訊問,趙晴在第一次“強戒”后,已經不止一次吸食毒品了。
林所得到了這個消息後幾近崩潰。他萬萬沒想到,自己費盡心思在社區禁毒,省廳頒發的表彰牌匾就掛在警務室大門上,但自己最關心的趙晴,竟然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又吸了毒。
他跑去鄰市禁毒大隊要求參加對趙晴的訊問,被對方以不合程序為由拒絕。不過,在趙晴被送往強戒所之前,鄰市禁毒大隊破例讓林所看了趙晴的筆錄材料,並讓他和趙晴見了一面。
趙晴在筆錄材料里承認,自己自上次“強戒”之後,堅持了半年沒有碰過毒品,但後來還是被一個她在強戒所里認識的本地“朋友”拖下了水,並給她提供了購買冰毒的渠道。
林所問趙晴為什麼騙他,趙晴平淡地說怕林所傷心。林所又問:你既然怕我傷心,為什麼還要去碰毒品?
趙晴說不出來,只是默默流淚。
8
“那東西,那麼難戒嗎?”剛當警察的時候,我曾問過林所。
他給我打了一個比方:“如果說煙癮是‘1’的話,性癮大概是‘20’,酒癮估計是‘100’,毒癮應該在‘3000’左右——你想想自己戒煙時的決心,乘以3000倍,就是戒毒的難度……”
尤其是冰毒及其副產品,如麻果、K粉之類的新型毒品,比起過去的海洛英,不會再給吸毒者帶來強烈依賴感,“上癮”之時,不會有蝕骨之痛,但吸食后造成的欣快感,卻讓人流連忘返。
心癮的戒除是終生的,從毒品中體驗過那種欣快感的人,只要還活着,就不會忘記那種感覺,就會有復吸的可能。因此吸毒人員終生都需要用意志力對抗心癮,一次失敗,便前功盡棄。
“就好比,每次的欣快感背後,就是大腦皮層上一個針眼般大小的洞,洞多了,人就瘋了……”
從2010年開始,林所對待社區涉毒人員的態度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他重新通過全國吸毒人員信息網更新了本轄區的涉毒人員資料,這次他不再家訪,而是直接找人、抓人、尿檢、拘留。然後就是讓被抓獲的吸毒人員舉報其他的涉毒人員,無論是本地的還是外來的,只要有過涉毒前科的人員,他一個也不放過,一次拘留、兩次“強戒”,直到涉毒人員再也不敢在他的轄區出現為止。
他協調轄區各單位保衛處和居委會組成了“居民禁毒巡防隊”,轄區居民們早就煩透了那些整日偷雞摸狗的“道友”,一時間,巡防隊所到之處,涉毒人員雞飛狗跳。有些吸了十幾年毒品、渾身上下沒幾副好零件的“老毒么子”,曾經仗着自己“身懷絕症”無法收監,對公安機關的打擊不屑一顧,終日以偷盜為生。以前林所給他們送葯、做工作的時候,他們不屑一顧地揶揄:你們警察是拿我們沒辦法了,開始“順毛捋”了?到了後來,巡防隊一來,他們就開始四處躲藏,甚至有人主動要求重新被收監,躲避追擊。
這一年,轄區的涉毒案件先是呈直線上升,後來又呈直線下降,林所也毀譽參半。有人說他工作業績突出,應當嘉獎,也有人說他做事不遵守紀律。
2011年年底,林所結婚,妻子同樣是公安局民警,次年他的兒子出生。
9
2014年11月那晚,我們在吸毒現場抓獲了六子和趙晴,經尿檢,二人甲基安非他命反應均呈陽性,隨後二人供述了當晚在賓館開房吸食麻果的經過:六子買了毒品麻果,兩人在賓館一起燙吸,吸飽后,兩人在賓館發生了關係,六子付出的代價是另外5顆麻果(市價約300元)。
我進入訊問室,看到六子坐在訊問椅上,屁股下面墊着厚厚的衛生紙。一問才知,他常年患有嚴重的性病,屁股和大腿上遍佈爛瘡,久坐會流出黃色膿水,同事怕他弄髒了訊問椅。
“那個女的,癮大得很嘞!給錢就能上,有‘貨’的能包月……”六子知道自己渾身是病,過不了入拘留所前的體檢這一關,因而語氣中滿是無所謂。
電話響了,接起來,是林所,他正從監控里觀看審訊過程,讓我問六子,都有哪些人平時跟趙晴裹在一起。我轉述給六子,他報了幾個名字。
我又走進隔壁訊問室,兩位同事正在給趙晴做筆錄。聽了一會兒,跟六子說的差不多,趙晴的語氣平淡,像是在敘述別人的事情。
我不知該說什麼,也不想再說什麼,站了一會兒準備離開。手機又響了,還是林所,我以為他也有問題要問趙晴,可他頓了頓,說,撥錯了。
那天的審訊持續到凌晨5點結束,等待趙晴的無非還是先拘留再“強戒”。這個結果趙晴早已料到,並沒有做出什麼過激反應。臨去拘留所時,她小聲問我林所在哪裏,我回答說:“不該問的別問,管好你自己的事。”
六子以為自己肯定進不了拘留所,坐在訊問室里竟然跟民警說自己上午還“有事”,催促民警快些給他辦手續。等同事從公安局法制科報裁回來,告訴六子,處罰結果是“刑事拘留”——這意味着六子將會被判刑。
六子聲嘶力竭地抗議,說警察給他“挖坑”、辦“冤假錯案”,那位報裁的同事冷冷地說:“嫖娼用毒品支付,構成販賣!”
六子愣在那裏,恨得咬牙切齒。
之後我得知,那天深夜法制科值班人員最初裁定的結果的確是治安拘留,但林所打電話叫醒了法制科科長,拿着《刑法》第347條一字一句地對法條,終於讓法制科科長改變了主意,通知值班員修改了裁定。
早上6點,辦完六子和趙晴的案子,林所拉上我和另外一名同事,把六子交代的其他幾個“道友”全部抓回了派出所。
但那晚,林所自始至終都沒去訊問室和趙晴見面,也沒再跟她說過一句話。
尾聲
2018年5月,我已經離開了派出所一段時間。老趙來武漢看兒子,順帶找我吃飯,兩人又聊起了趙晴。
老趙說,趙晴瘋了,赤身裸體地在街上狂奔,拿磚頭在路邊砸車玻璃,後來被送去了精神病院。
這個結果在我的意料之中,吸食冰毒的人,最終的歸宿就是精神病。
“林所呢?”我問老趙。
“唉!”老趙嘆了口氣,那天是林所出的警,送趙晴去精神病院前,林所的手按在單警裝備上,不住地顫抖。
“那天晚上你林所喝醉了,沒回家,住在派出所備勤室里,聽同屋的小高說,他抱着被子哭了一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