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買東西要拿定主意――消費者均衡
導語:
所謂消費者均衡是指在既定收人和各種商品價格的限制下選購一定數量的各種商品,以達到最滿意的程度,稱為消費者均衡。消費者均衡是消費者行為理論的核心。
老徐周末去商場買電器,只帶了5000塊錢,於是她就想應該買些什麼電器。他買了一個枱燈、一個插座、兩部手機共花了2000元,還想想買太電腦。但是他突然想要給兒子買台電腦,可現在自己只剩下了3000元,根本不夠買電腦,於是老徐就退了一部手機。這樣,他就剩下了將近4000元,用這些錢老徐給兒子買了一台筆記本電腦。這樣,錢也用完了,老徐高興地回家了。
很多時候,我們就像老徐一樣帶着有限的錢到市場上買東西,但不能同時確定自己哪種商品應該買,哪種應該不買,怎樣搭配才能讓有限的錢買到所需要的商品,從而獲得最大限度的滿足,就像例子中的老徐一樣,這就涉及到了經濟學中的消費者均衡。
所謂消費者均衡是指在既定收人和各種商品價格的限制下選購一定數量的各種商品,以達到最滿意的程度,稱為消費者均衡。消費者均衡是消費者行為理論的核心。
消費者均衡的實現有三個既定的假設條件:
1、消費者的偏好既定
這就是說,消費者對各種物品效用的評價是既定的,不會發生變動。也就是消費者在購買物品時,對各種物品購買因需要程度不同,排列的順序是固定不變的。比如一個消費者到商店中去買鹽、電池和點心,在去商店之前,對商品購買的排列順序是鹽、電池、點心,這一排列順序到商店后也不會發生改變。這就是說先花第一元錢購買商品時,買鹽在消費者心目中的邊際效用最大,電池次之,點心排在最後。
2、消費者的收入既定
由於貨幣收入是有限的,貨幣可以購買一切物品,所以貨幣的邊際效用不存在遞減問題。因為收入有限,需要用貨幣購買的物品很多,但不可能全部都買,只能買自己認為最重要的幾種。因為每一元貨幣的功能都是一樣的,在購買各種商品時最後多花的每一元錢都應該為自己增加同樣的滿足程度,否則消費者就會放棄不符合這一條件的購買量組合,而選擇自己認為更合適的購買量組合。
3、物品的價格既定
由於物品價格既定,消費者就要考慮如何把有限的收入分配於各種物品的購買與消費上,以獲得最大效用。由於收入固定,物品價格相對不變,消費者用有限的收入能夠購買的商品所帶來的最大的滿足程度也是可以計量的。因為滿足程度可以比較,所以對於商品的不同購買量組合所帶來的總效用可以進行主觀上的分析評價。
在老徐消費的過程中,她帶的錢是一定的,但她想要用有限的錢買到自己想要的各種東西,包括電腦在內,而起初在手機上花的錢太多,以至於不夠買電腦的錢了,而在老徐本次消費中,電腦是一定要買的,於是她只好退了一部手機,把錢重新分配到了電腦上,很明顯,調整后,老徐的這次消費達到了消費者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