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雲隕2、

第六章、雲隕2、

方仲一再保證,自己的士兵一定會密切監視龍蟻宿主的動向,保證不會讓該野牛漏網,這才勉強把安棄拖回了駐地。他接着驚訝地發現,一向酒量很差的小木匠已經變成了十足的酒鬼,當然幾碗下肚之後,他又發現,這仍然是一個酒量很差的酒鬼。

“軍中不能飲酒,”方仲謝絕了安棄推過來的酒碗,“你不是軍人,所以你隨便喝。”

安棄也不客氣,碗到即干,直到爛醉如泥。醒來之後已經是第二天正午,他看看自己身上,已經換上了乾淨衣物,再摸摸頭,炸裂一般的疼痛,可以想像自己肯定醉得嘔吐,大大折騰了方仲一通。

正在想着,方仲已經進來了,手裏端着一杯醒酒的濃茶。安棄嘆息一聲,把茶杯放在一邊:“我知道你覺得我變得很怪。其實我也不好受。”

“我知道的,”方仲拍拍他手背,“我父親時常對我說,知人之前,須先知己,而知己看似簡單,卻是天下至難之事。你這樣苦苦尋找自己的身世,本來就說明你比常人看得更遠……”

“你等等你等等!”安棄一臉驚訝,“我什麼都還沒說呢,怎麼你全知道了?”

方仲老老實實地回答:“你喝醉酒的時候,呃,什麼話都說了……”

“那我沒有提到登雲之柱吧?”安棄趕忙問,“登雲之柱,沒提過吧?”

“沒有。可你現在提到了。”

安棄鬱悶地捏着自己的嘴唇,想起了兩年前的經歷。當季幽然帶着他離開那個分舵后,終於向他講述了實情。

“你是對的,”季幽然說,“雖然你的理由有些奇怪,但卻恰恰命中了核心。登雲之柱確實是連接天與地的通道,但是存在於天界的,卻未必是神。”

“易離離曾經告訴過你的那些資料,都是真的,只不過它們都不完整,有所缺漏。從常理推想一下,假如真的有那麼一個時代,神曾能夠經常被人類所見——那為什麼留下來的資料與記述如此之少,以至於後世的學者花費了那麼大的功夫,也只能在不起眼的角落發現一點點蛛絲馬跡。”

“是啊,這是為什麼?”安棄也發現了問題所在,“難道是有人故意清除了書里的內容?比如誰提到了神,就把它刪掉?只不過沒刪乾淨,留下了一點?”

“這一點我們也想過,”季幽然回答,“但古往今來的典籍浩如煙海,很難想像有人有能力去辦到這一點而不被旁人記錄下來。所以我們有了別的思路,根據書籍的年代和分類來整理,分析了所有與‘神’的崇拜相關的文獻。你知道,人們由於自身的脆弱,總是渴望冥冥之中有一股超越常人的力量來幫助他們、拯救他們,所以各種各樣千奇百怪的神慢慢在人們頭腦里產生。”

“這話在理。”安棄稱讚說。季幽然不搭理他:“不同的地域可能產生不同的神話,並且會慢慢流傳,甚至慢慢融合。唯獨所有相關登雲之柱的傳說記載,在中原之地只存在着一丁點的線索,讓人們完全無法看清其全貌,卻偏偏相對完整地存在於蠻荒之地,存在於文明的腳步始終未曾踏足的地方,譬如克魯戈和南疆大沼澤,這兩個地方生存的蠻人絕沒有可能相互交流,但關於登雲之柱的傳說卻驚人地一致。”

“這到底說明了什麼?”方仲畢竟腦子慢點,而且從未思考過這方面的問題,一時間轉不過彎來。

“這說明……兩種可能性。第一種,那些所謂的‘神’們,對別的地方都不愛,只喜歡光顧那些與中原文明隔絕的地方。但是這種說法說不通,因為通過努力尋找,在中原還是能略微找到一些線索和遺迹的,說明它們並非從來不光顧中原。”

“第二種可能性是什麼?”

安棄緊握着雙拳:“第二種是可怕的一種:也許我們的世界,曾經遭受過毀滅,只有那些蠻荒之地才僥倖有人生存下來。而他們,就是證人,還能記得那場劫難的證人。”

“毀滅?”方仲大張着嘴,“被誰毀滅?”

“你的腦袋這麼木,是怎麼行軍打仗的?”安棄屈起手指,在他頭上鑿了一下,“當然是天界裏藏着的東西!登雲會的老梆子們一開始把它們當成了神,但他們錯了,那不是神,而是毀滅人間的惡魔。他們沿着登雲之柱來到人間,就像你們當兵的跑到村子裏燒殺搶掠一樣,把一切都毀掉……”

方仲已經顧不上去抗議“我從來不燒殺搶掠!”,他左看右看,抓起安棄昨夜喝剩下的半壺殘酒,咕嘟咕嘟全都倒進了肚子裏。然後他才覺得稍微好過一點,站起身來走了兩步,又重新坐下,不一會兒又站了起來。

“椅子上有刺?”安棄問。

“心裏面有,”方仲嘟噥着,“這種事情太離譜了,你總得讓我好好想想。”

“你這句話和我第一次聽到時的反應一模一樣。”安棄說。

方仲捧着頭:“你說的那個女魔頭,她不是登雲會的人么,憑什麼會知道這一切?”

安棄回答:“她老子是登雲會刑堂堂主,但實際上……算是教主的叛徒吧,什麼原因我不知道,也許他一直忠於元老們?管他呢。”

他簡單講述了登雲會現任教主與元老們的糾葛,接著說:“她老子說,在教主發起對元老們的清剿時,曾有十來人事先逃掉了。他們為了弄明白教主的真正意圖,循着一條並不算太可靠的線索,來到了西部邊陲的衛原縣,在那裏得到了一塊可靠的石碑。那是一個早已滅絕的古老部族放置於祭壇中的石碑,在部族消亡后慢慢埋葬在地下,卻被一對盜墓賊兄弟無意間挖了出來。”

“祭壇?那麼石碑上的內容,一定是關於祭祀天神的咯?”方仲問。

“也是,也不是,”安棄乾巴巴地說,“唉,我讀書太少,說起來沒有季幽然說得那麼花哨。”

“是祭祀不假,但祭祀的不是天神,而是……天魔,”當時季幽然的聲音陰森森的,“石碑上的文字說,他們的祖先曾親眼目睹天魔降世,毀滅人間。那時候天空好像在燃燒,又好像被鮮血浸透了,帶着烈焰的孛星從天而降,把大地變成一片火海。”

“而就在人們驚慌逃命、卻又發現自己根本無處可逃、無處可躲避時,他們在血色的天幕中見到了長着翅膀的天魔。那些天魔身軀龐大魁偉,揮動着矯健的雙翼君臨人間,幾乎遮蔽了整個天空。在那種可怕的氣勢之下,祖先們跪在地上,以無限恐懼的心靈乞求着天魔的寬恕。”

“但他們似乎並沒有得到寬恕。”方仲說。

“的確沒有,”安棄聳聳肩,“大地終於被毀滅了,村莊、城市、房子、牛羊、寧國、雒國、小木匠、小將軍……一切的一切都變成了焦土和灰燼。只不過就像你把一籃子雞蛋從高處砸到地上一樣,總會有一兩個蛋運氣不錯,沒有被砸碎;同樣的,儘管天魔把大地整個砸碎了,就像我老人家用刨子刨木頭一樣,還是有一那麼一丁點人運氣特別好,活了下來——所以天魔們的偉大事迹才流傳了下來。只不過人們一想到那時候發生的災難就嚇得要尿褲子,總是忍不住要跪拜一下天魔,求他們開恩別再來禍害人間,所以慢慢地真相被遺忘,天魔就成了天神了。”

方仲左右尋找一番,一反常態地大喊:“拿酒來!”

安棄不作聲,等着他又灌下去幾口酒之後,才悠悠然說:“喏,你只不過是聽到一個和你無關的故事,就已經這幅德行了,像我這樣卷在其中的,也就可以想像了。順便說,那些讀書人破譯出石碑內容后,都絕望地自殺了。其實照我看來,純屬咸吃蘿蔔淡操心,天魔就算再來,也指不定是什麼年月了,何必那麼替後人擔心……”

“先別扯讀書人的事,說說最大的問題,”方仲帶着點醉意問,“你,卷在其中的你,究竟是誰?和天魔是什麼關係?”

“這正是讓我怎麼也想不明白的事情。按照丁風的說法,那一天晚上在大爆炸之後,現場所有人都死光了,只剩下我一個。而這之後的事情,他卻故意瞞着不告訴我,”安棄說,“所以我只能憑空胡猜了。一個天魔死去了,我卻偏偏在那個毀滅一切的死亡現場誕生,而在那之後,很多人莫名其妙地來找我,顯然我有着極特殊的身份。所以我想,會不會……會不會我其實是天魔在臨死前塑造的一個替身呢?”

他又想起了季幽然看着他時的眼光,那種眼光讓人既不舒服,又像是在看着一個怪物,又像是飽含着某種期望,或者說寄託。他疲憊地嘆了口氣:“但是這種推斷卻很難解釋清楚某些事情。因為天魔很可能壓根就沒有死,既然沒有死,我的存在又是為了什麼呢?”

“沒有死?怎麼可能?你怎麼知道的?”

“假設,我是說假設,天魔死掉了,並在死前把全部的力量都傾注到了某樣東西上作為它的化身,而那樣東西,大概就是我了。但是在人間,為什麼還有另外一個人,擁有着常人根本無法想像的力量,四處作惡……”

“登雲會教主!”方仲大喊起來。安棄衝著他溫柔地一笑:“沒錯,這就是矛盾所在了。當然教主四處幹壞事,的確很招人恨,按照季幽然的說法,不管我和教主的真實身份究竟是什麼,如果我有一丁點可能性是天魔的化身。那麼我大概就是唯一一個有一丁點可能性阻止教主他老人家的英雄。可是我摸索了兩年,也沒發現自己和天下其他的任何一個窮小木匠有什麼不一樣。”

“不過,會不會還有其他的天魔來到呢?”方仲想了很久,小心翼翼地提出,“你怎麼能肯定教主和你的……真身有關,而不是另外一個沒人看到的翼人呢?”

“首先,看看他落地的那種聲勢,沒人看到的機會實在太小了,”安棄說,“再說了,即便存在着那種可能性,我們也只能先排除了第一種,再去探訪第二種。”

“還有,什麼天神天魔的,說起來真彆扭,”安棄那時候還對季幽然說,“什麼神啊魔啊的,都只是人安上去的稱呼,能給你點肉吃的就是神,吃你肉的就是魔。既然他們長着翅膀和鳥一樣,就叫他們鳥人好了。”

“沒文化的悲哀呀,”季幽然嘆息一聲,“那麼難聽的名字……你可以叫他們翼人嗎?”

根據安棄的陳述,在這兩年中,他的確是想盡一切辦法,想要喚醒並激發那可能存在於自己體內的來自翼人的力量。他本來是個沒什麼責任心的人,更何況即便真的存在什麼天魔降世毀滅人間,也指不定什麼時候才會發生——也許再過幾千年都不會發生呢。但當一個普通人突然知道自己“有可能”成為一個響噹噹的大人物時,那種激勵是巨大的。安棄也許對於教主最後能否稱霸一時並不在意,但他難免會渴望改變自己乏味無趣的生命。

他先是苦練丁風那本秘籍上所記載的武功,真真正正的苦練,但幾個月後他發現,武學之道,“資質”二字非常重要,而他看來並不是一個適合練武的好材料。照這樣下去練個十年二十年,他也最多成為一個江湖上的二三流人物,教主一揮手,大概就能殺死五六十個他這樣的角色。

然後他開始考慮學習法術。武林中人的修鍊法門,除了武術之外,便是法術了。前者需要高漲的殺意與澎湃的精神,後者卻強調冥思、沉靜、極度的壓抑與收斂,其修鍊過程完全相反,所以無法兼而得之。安棄心想,自己武術不行,說不定倒是學習法術的天才,但一學起來才知道,滿不是這麼回事。多的不說,光是那些涉及到人體經絡、陰陽五行、天空星辰的亂七八糟的術語,對於只在私塾先生那裏勉強混過幾年的小木匠而言,就是一個絕大的難題。他總是記住了一個詞又忘掉了下一個詞,好容易把術語惡補好了,新的麻煩來了。

他根本不是一個能靜下心來的人。他活躍的腦子幾乎每時每刻都在想着點什麼、算計着點什麼、憧憬着點什麼挖苦着點什麼。如果說練武時他還能強迫自己的筋肉骨骼進行鍛煉的話,要控制腦子裏不去胡思亂想,那就基本不可能了。所以又過了半年之後,安棄發現自己在法術上的進境比武學還要慢得多。

他意識到,要靠這種常規的手段,大概等他發掘出點什麼的時候,教主早就一統江湖把他扔到鍋里油炸了。於是在接下來的一年中,安棄開始思考各種非常規的手段,因為說書先生們的故事裏總是那樣,英雄們一開始往往要四處碰壁,隨便什麼阿貓阿狗都能揍他,只有在面臨絕境時,才能爆發出真正的全部潛力。但以安棄的膽量,真要去嘗試什麼火燒水淹、上吊跳崖,只怕還是不敢執行。到最後他突然想到了赤紋龍蟻,那是他一生中所遇到的唯一一次能彰顯他的與眾不同之處的遭遇。

“它鑽進你體內的一剎那,我真的以為完蛋了,”季幽然說,“基本上,它進入某個動物的體內,就會迅速鑽進頭顱,吃掉腦髓,然後完全控制那具身體,並讓自己重新處於半休眠狀態。但很奇怪的,它並沒有這麼對付你,而是轉了一圈后,自己離開了。”

“真沒面子。因為我長得丑么?”安棄居然覺得有點遺憾。

“放心,儘管你長得很醜是事實,但赤紋龍蟻不會那麼挑剔,”季幽然半點面子也不給,“所以我才確定,你的身體裏一定有什麼與眾不同的東西,以至於赤紋龍蟻都無法侵入。”

“所以你才一定要找到赤紋龍蟻?”方仲終於明白了。

“是的,一定要,”安棄咬牙切齒,“上一次我暈過去了,但這次我要醒着,我要讓那隻該死的蟲子往我身上鑽,我要弄明白為什麼它不願意呆在裏面,是不是會有什麼我還不知道的力量把它往外趕。我跟蹤了它很久,又花了兩個月工夫做出了這隻木牛。我非得抓住它不可。”

方仲無可奈何:“你真是瘋了。”

“不抓到它我才真的要瘋,”安棄瞪着眼睛,“你是方大將軍的兒子,將門虎子——這個詞我沒用錯吧?從小就前途無量,很多人等着巴結你奉承你,你當兵也一帆風順,沒有人敢對你下絆子使壞。所以你沒有辦法體會我的生活。”

方仲想要辯白自己從沒依靠過父親,但想到“沒有人敢對你下絆子使壞”這句話也有些道理,正在迷糊,安棄已經接著說下去:“我只是一個山村裏的小木匠,連親生爹娘是誰都不知道,只有一個成天喝的醉醺醺的木匠老爹。從小村裡人就和我過不去,我也一直和他們做對,就這樣長到十六歲。然後突然之間,有人告訴我,我他媽的不是普通人,我是什麼狗日的神賜之子,然後又冒出很多人要宰了我,把我的生活攪得亂七八糟。我東躲西藏,像條狗一樣逃命,每天晚上睡覺都害怕自己會在夢裏被人把頭砍下來。我為什麼要這麼過?”

方仲無法回答。回首自己的一生,他曾以為那也是一路艱辛奮鬥上來的,但對比安棄,或許自己真的是一直在受到命運眷顧而不自知。他沉重地嘆了口氣:“所以你一定要找到每一個機會,來證明你其實與眾不同,證明你有機會出人頭地?”

“去他大爺的出人頭地,我不需要那玩意兒,”小木匠的口氣依然粗俗不堪,沒有半點“神賜之子”的氣質,“我只想弄明白我究竟是誰。如果我誰都不是,就讓那些閑人統統滾蛋,至少讓我做個沒人追殺的小木匠;如果我真是個什麼誰……就更應該靠我的力量,讓閑人們滾蛋。”

“志向遠大!”方仲贊曰。他猶豫了一下,重重一拍安棄的肩膀,差點把對方拍散架:“我幫你,讓我的兵替你把赤紋龍蟻找出來。”

“這算是……那個詞怎麼說來着……假公濟私吧?”安棄問。

方仲自己也有點疑惑,但最後他的目光還是堅定起來:“如果你所說的屬實,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在拯救這個國家。”

“很好的自我欺騙的理由。”安棄小聲說。方仲咳嗽一聲,似乎沒聽到,起身時在桌角上狠狠撞了一下腰,疼得叫出了聲。對於這個一直以來正經得一塌糊塗的軍人楷模來說,偶爾決定動用國家資源替朋友干點私事,心中的愧疚感當真是無法用語言形容。

然而上天似乎一定要維護方仲的正面形象,不給他任何揩國家油水的機會。正當方仲在心裏矛盾地思考着該調撥多少人手才能在國恩與友情之間尋求一點平衡時,一件意外阻礙了他的計劃,保全了他的一世清白。

一隊流匪馬賊不知為何,流竄到了這片並不富饒的區域。他們襲擊了好幾群牲畜,搶掠了不少牛羊,也殺了一些人,但奇怪的是,那些牛羊的屍體不久之後即被發現。馬賊們既沒有將它們帶走販賣,也沒有割取畜肉。

“這說明他們只是假扮的馬賊,以此作為遮掩,”遇到這種事情,方仲的頭腦從來不會糊塗,“他們有另外的重大圖謀。此事切忌操之過急,以免打草驚蛇,需要先派斥候去……”

“糟糕!”安棄大叫起來,“他們一定是跟蹤着我來到這裏,要搶赤紋龍蟻的!多半就是那個白什麼門的破幫派的廢物們。那幫王八蛋打架不行,錢倒是大把大把的有——化裝成馬賊需要花錢嗎?”

方仲沒有理睬他後面的廢話,沉思了一會兒:“也就是說,他們隨時可能搶在你之前找到赤紋龍蟻?”

“就是這個意思!”安棄都快哭出來了。

這次方仲沒有絲毫猶豫:“那我現在就去找他們,一定要趕在他們之前。”出手對付馬賊,那就是軍人本分的事情了,他不會感到任何為難。

於是方仲去了。安棄如坐針氈,焦躁不安地在駐地等候,連酒都喝不下去,最後等來的消息如下:“不好了!小方將軍帶去的五百人全部被包圍了!”

安棄吃驚得顧不上害怕了:“開什麼玩笑?白什麼門的鳥人再有錢,也沒辦法武裝出一支部隊把五百人都圍起來吧?”

“不是白什麼門!”斥候面如土色,“包圍他們的是雒國的軍隊!”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安棄都還在以為那是白川門的陰謀詭計,但前方的消息源源不斷地回來,終於證實了一切。的確是雒國的軍隊,而且是大量的軍隊——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突襲。他們派人扮作馬賊燒殺搶掠,試圖吸引方仲帶兵追繳,然後將他一舉擒獲。

本來以方仲的實戰經驗絕不會上當,但安棄的話完全乾擾並誤導了他的判斷。最為重要的是,由於擔心自己的朋友失去他所追尋的東西,方仲甚至來不及進行充分的準備,就急急地行動了,然後順理成章地落入埋伏圈。他所帶的五百人對付馬賊綽綽有餘,對付數千雒國精兵,似乎稍嫌不足,所以終於被圍困在一個小山頭上。好在敵軍決意生擒他,並沒有強攻,否則那一點地利在潮水一般的鐵蹄下也無濟於事。

方惟遠心急火燎地親自率兵去救兒子。他仍然是一副死鴨子嘴硬的嘴臉,暴跳如雷地責罵著方仲的冒失行徑,稱其為將如此魯莽,實在是國家之災、百姓之禍,死了也活該,還能給國家節約糧餉云云。但任何人都能看出他的心急如焚和無法言說的惶恐。尤其是他手擁重兵卻又不敢輕舉妄動、唯恐敵人發狠先殺掉他兒子的那種表情,實在讓人不忍多看。

雒國軍隊和方惟遠僵持着,一方不敢動彈,一方有恃無恐。而方仲始終被圍着無法脫困,幾天之後,估摸着口糧差不多該耗盡了,方惟遠更是着急,兩隻眼睛熬得通紅,頭上添了不少白髮。

如果說有人比他還難受,那大概就是安棄了。他頭一次意識到,原來友情也是可以殺死人的。他也頭一次想到,只要方仲能夠活下來,他寧可找不到赤紋龍蟻,一輩子做一個潦倒的小木匠也好,可惜的是,他並沒有看出有多大的可能性。

方惟遠並不知道這件事是由安棄造成的,居然反過來勸慰安棄寬心!頭髮白多黑少的老將軍每說一句話,都像有一把鈍鋸在小木匠的心上狠命地拉過。

“這小子從小就不大會說話,也不懂得討好人讓人喜歡他,”方惟遠嘆息着,“認識你之後,明顯快樂多了。人的一輩子,有兩件事情最難:找到一個真正值得愛的女人,認識一個真正值得交往的朋友。”

安棄聽不下去了,幾乎是逃離了方惟遠身邊。一邊跑着,一邊回想起自己和方仲認識以來的種種情由。其實他只是在巧合中幫到過方仲,並且心裏不斷存着出賣對方的念頭,但那個傻小子卻真的把自己當作了兄弟。安棄敢肯定,即便真的陷入絕境,方仲也絕不會怪到他頭上來,也許反而還會遺憾自己沒有能夠抓住赤紋龍蟻、幫助自己的兄弟了結心愿。這個想法讓他終於忍不住痛哭起來。

他死命地揪着自己的頭髮。他在營帳里翻來找去。他需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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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缺九州經典力作(套裝共11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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