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章
長寧一次一次的告訴自己,這個男人,從來都沒有把你放在心上,或許他有那麼一刻放在了心上,但同他的家族榮耀相比,她分文不值,包括哥哥的性命,甚至是那百餘人的性命。
“公主?”元容看着長寧了站起了身,往長廊一路走去,披肩也隨之掉在了地上,想阻攔,但終究還是說不出一句話。
她是知曉這愛而不得的錐心之痛的,所以,她不阻攔,更不知道該如何阻攔。
“說來,我同他也是自幼的情意,可到底,他是因為凌伯伯才對我多加忍耐,是因為哥哥才對我多加照拂,或許從一開始就是我,一廂情願,自以為是,畢竟他是那般討厭我,不願搭理我,所以他捨棄了我,一點也不奇怪!”長寧一路走,一路笑。
元容撿起掉落的披肩,一聲不響的跟在她的身後。
回想起往事來,樁樁件件,都是那麼的湊巧,又那麼的刻意。
從一開始,他就從未掩藏過對自己的厭惡,對自己的不耐,也從未掩藏過自己對自己的好對自己的包容對自己的特別,究竟為的是哪般?是她自己一直看不透,總以為他對自己會有一絲不同,會有一點真心,會有一分感動。
結果卻是他決然的拋棄了她,違背了對她的種種承諾。
最後長寧轉過身痛苦的抓着身後的元容的胳膊,“可是哥哥同他那樣要好,那樣的推心置腹,將他視作至交好友,將身家性命交由了他,他怎麼忍心,怎麼能背叛哥哥!至哥哥於不仁不義,不忠不孝的地步!怎麼可以!”既悲痛又絕望。
哥哥從未有過謀逆,卻因他而死。
是他辜負了哥哥的信任,辜負了她的真心,是他背叛了他們!
“公主,不是這樣的,”元容扶着虛軟無力,滑倒在地上的長寧,說道,“太子的死是不可挽回的事實,朝中有人忌憚太子的威望,對他不滿,怕他登基后對自己下手,自然要先除之而後快,至於凌少將軍,他對公主是有情意的,他絕不會背棄公主的,凌家一門忠烈,絕不會做出叛國謀逆之事的!”
元容相信凌雲,因為她相信太子,絕不會看錯人。
所以他一定不會做,凌家一定是被冤枉的。
她亦是知道長寧的內心深處也是同她一樣,深深的相信着,可是事實便是事實,最可怕的便是如此,你再也找不到能夠去相信的理由,再也找不到了。
“我要如何相信他?!”長寧死死的抓着元容的胳膊,想要得到一個答案,可惜終是無果。
這麼多年來,長寧從未找到過絲毫的理由來說服自己,讓自己能夠心安。
最後長寧放棄了掙扎,就像多年來的許多時候,長寧掙扎着,卻又一次一次的放棄掙扎。
“真是可笑?!即使哥哥獲罪入獄,我都相信着他,不曾有過半絲懷疑,直到如今,我竟還念着他,盼着他,對我有一絲絲的憐惜,真是可笑至極,愚蠢至極!”
當年凌氏一族,何等榮耀,陛下視凌將軍為兄弟,封一品大將軍,賜將軍府邸,受鎮國兵權,並准許幼子入宮伴讀,和太子一同受教,一同成長,甚至許諾了凌家公子駙馬之位,可謂是仁至義盡,信任之至。誰知凌氏一族,忝居漠北,帶兵叛亂,一朝功敗,謀逆叛亂,株連九族,相關知情者,無一倖免,甚至連累了為他擔保的太子同太子府一干人等,均被抄家問斬,為此事求情喊冤的人,均被革職查辦,一同問斬。
諾大的將軍府,大火燒了三天三夜,久久不息。
大家都說,凌氏是罪人。
大家都說,從陽信錯了人。
大家都說,長寧愛錯了人。
只有長寧一人知曉,直到從陽死的那一日,他都不曾懷疑過凌雲,一絲一毫。
只有長寧,在親眼看到了兄長的血,親眼看到了殘破的凌府,親眼看到了自盡的母后,才知道,這場夢,是該醒了。
看着慕平現今安好快樂的模樣,長寧心中很是寬慰。
“平兒近日都在府上做些什麼,”長寧摸了摸慕平的頭,笑着說道。
“也沒什麼,就是一些尋常的事,吃吃喝喝,玩玩樂樂,”慕平還是一貫的模樣,嬉皮笑臉,淘皮搗蛋。又像是想到了什麼,繼續開口說著,“姐姐說過,讓平兒不要多過問朝中之事,不招搖,不過市,只專心於自己一府之內,做個閑散王爺即可,平兒一直尊着姐姐的教導,對身外之事,皆不敢興趣,只願姐姐能夠平安喜樂,”
長寧曾一次次的對慕平說過,“姐姐要你努力做一個無能之人,不顯於人前。”
樹大招風,過慧易夭。
長寧不願再如此。
“平兒真乖。”長寧摸着慕平的頭,一臉的欣慰,“你平安,便是姐姐最大的平安,你高興,姐姐自然也高興。”
母親臨死前,最放心不下的便是慕平,長寧也一定會盡自己所能,保他平安,若是能夠一生喜樂,那便是最好的了。
就在他們姐弟兩嘮嗑家常的時候,有婢女從外頭走來稟告,“公主,門外有人求見,”
“何人?”問話的是站在一旁的元容。
“說是聚仙居的,前來送請帖,”那名婢女如是稟明。
“什麼東西,不知道我家公主從來不愛參加這種宴席,小小的一個聚仙居也敢把請帖送到咱們公主府來,”這一次開口的確實香蘭,不比元容的沉穩大氣,香蘭一張嘴,便是怒罵起這個婢女來,一點都不懂得分寸,繼續說道,“還不去回了他,將他快快趕走!”
看的元容是一臉的疑惑,不止元容,其他人更是如此。
不知道是為何,香蘭對這個“聚仙居”總有種莫名的厭惡之情,好像有意無意的提防着一般。
“誒,等會,”那婢女剛要轉身離開,卻被長寧也喚住了,長寧開口問詢着說道,“可是南街的那個聚仙居?”
也不知道是為何,長寧對這個“聚仙居”卻是有着一種莫名的好感,更多的是好奇,總是不自覺地想要靠近。
“奴婢不知,”那婢女確實是不知。只知道有人來訪,那人說自己是聚仙居的人,想要見公主,便進來稟告了。至於,何為“聚仙居”,她一個公主府伺候的小丫頭,哪有就會知曉那麼多的閑事。
“讓他進來吧,”長寧一改玩日的態度。就連慕平也是有些就驚訝。
長寧這些年,從不主動與外界交流,但凡是宴請,都是能推則推,絕不出席。渝都甚至流傳着這樣一句玩笑話,咱們的這位長寧公主可是比陛下還要難請,誰家若是請得了長寧公主的駕臨,那可真真是算得上有面了。
可即便如此,長寧還是不願走動,常年來,守着這一方小小的公主府,可即便如此,前來公主府拜訪的人還是絡繹不絕,送來的珍寶亦是無數。
“是,公主。”
過了一會,那名婢女便領着一個布衣打扮的男子進來了。
“草民見過公主,”倒也是十分的得體。
“你是何人?”這次開口的是慕平。他只是有些好奇,姐姐為何光光是聽見這聚仙居的名頭,就願意單單的見了他,而且還將人帶到了內花園來,這聚仙居到底有何稀奇?
“草民是聚仙居服侍的下人,奉我家先生之命,前來公主府給公主遞上拜帖,望公主能夠賞臉出席此次茶會,”那人這般回道。
原來也是來送拜帖的。
如是能夠邀得長寧出席這次茶會,那聚仙居的名頭,想必會在渝都再翻上一番。
“你家先生真是心思巧妙,”長寧笑着說道,又繼續開口說著,“你可知曉,公主府素來不輕易收拜帖,”
“知道,”那人回答的也是乾脆利落,想來是在來之前便是做好了充足的準備的了。
“既然知道,又為何要上門自討沒趣,”香蘭開口訓斥着。她本就不喜這聚仙居,更不要說是其中的人,那些個書生,慣會的便是鼓弄人心,滿口的仁義道德,信口雌黃。
“你家先生好大的面子,派了你一個個小小的下人來我公主府送帖子?”長寧卻也是不惱,看着那人一臉的好奇,想聽聽他能接著說出什麼天大的一番說辭來。
誰知道,那人也是不慌不忙的,一臉的淡定,只是從懷中掏出了那封拜帖,雙手呈上,說著,“小人出門前,先生叮囑了,若是惹得公主不悅,定要讓小人先替他向公主賠個不是,他日在茶會上見了公主,定會好好的同公主賠謝。”
“看來你家先生是提前知曉,你能見到我了?”長寧沒有收他遞於面前的拜帖,看向了別處,這般說著,“亦是篤定,我一定會出席了?”
“是,”那人回答的也很是肯定,再一次呈上了手中的拜帖,說道,“先生讓我將手中的請帖送於公主手上,公主若是看了自會前往。”
“不必,”長寧仍是沒有收他的手中的那份拜帖,但卻是同意了,開口說著,“你就將它放在那吧,”然後指了指石桌子,示意他將拜帖放在那處便可了。
然後對着那人說道,“回去告訴你家先生,帖子我收下了,謝謝他的好意,”
“那公主...”那人這時卻有些摸不着頭腦,有些慌亂了。
“既然收下了你的帖子,我自然會如約前往,看看你家先生,打算如何同我賠個不是,”長寧開口解釋着。
此次的茶會,她早有耳聞,而這聚仙居,她是一定會去的。只是這拜帖,她是不會收的。
“那如此,草民便先告退了。”聽長寧這般說著,那人便也放心了,想着自家先生交給自己的差事,能順利完成便好。只要公主能夠出席,便算是順利完成了。
說完便再次由着剛才的那個婢女一同帶了出去,離開了公主府。
待到那人離開后,慕平方才開口詢問着,“姐姐想去?”
見長寧一直盯着那送來的拜帖,愣愣的出神,慕平心中有些好奇,也覺得古怪,不禁開口問道,“姐姐,不是從來不喜歡出席這樣場合,怎麼這次這麼輕易就答應了他的邀約,”
姐姐的事情,他從來都不管,姐姐決定的事情,他也從來不問過,在他的心中,姐姐做的所有事情便都是有道理。
只是,這一次,真是奇怪。
長寧收回了眼神,不再去看那封擺在桌上的拜帖,只是看着滿池的荷花,說道,“聚仙居,是個有趣的地方。”
“香蘭你可是知曉這是個什麼所在?”慕平轉而追問一旁的香蘭,“聽聞那日路過,是你同着姐姐一起前往,也是熱鬧的很,”
“不過是些個文人擺弄的起來的一處地方罷了,沒什麼稀奇的。”
香蘭一臉的不知道哪裏來的氣,一股腦的說著。
“那元容姐姐可知曉?”慕平看着香蘭這副模樣也是好笑,轉而去問向元容。
慕平一向來都是隨着府中的下人,叫元容帶着姐姐二字,算是給了她滿滿的尊敬,看起來像是討好的意味。
元容沒有開口回答,只是看着長寧的那個方向,若有所思。
她倒是不似香蘭的一腔憤懣。
元容是聽說過這個地方的,但也所知不多。只是近日來,這塊地方在渝都被人提起的次數,很是頻繁,都說聚仙居有位能人雅士,人稱“南宮先生”,本領很是了不得,也不知他是哪裏人士,亦不知他來到渝都所謂何事,所圖何謀?光是能夠盤下這揚名在都城的醉紅樓,將它整改成一個茶館,更名為“聚仙居”,便是一大奇事,要知道,醉紅樓牽扯了多少達官顯貴背後的糾葛,醉紅樓的老闆亦是渝都城不可小覷的一號人物。
一開始,這聚仙居並沒有多少人稀奇,也沒有什麼人光顧,左右一個小茶館罷了,無趣的很,多少人都等着看他的笑話,覺得他做了一比賠本的買賣,早晚得再次轉手他人,捲鋪蓋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