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者(195)--決裂
於遠明一旦認同一個人,就願意為對方付出一些。不管是金錢也好,勞力也罷,都是朋友可以幫忙。一旦深度認同一個人,更願意為之兩肋插刀。
史翔就是這樣,於遠明高度認同,就為了他做了很多事情。
事後想,為什麼?
第一個為什麼史翔能夠成功?
後來回想史翔用了哪些招數,能夠讓那麼多的人上當受騙,受他驅使。
第一套近乎。在和你拉關係之前,他會處心積慮地了解你的情況,根據你的情況來決定用哪種方式拉攏你。比如於遠明,史翔不用金錢也不用吃喝。他就是放一些高層的黑暗操作給於遠明,激發對方的正義感。覺得豈有此理?甘願做一些自己認為正義的事情。
第二,營造一種親密的共生關係。他把這一群人的關係,搞得像一家人。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第三,他的話語充滿欺騙,短期內你無法分辨的時候,覺得他非常好。其實他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兩面三刀都不足以形容。只要能夠達到目的,他不在乎任何人的利益。
第四,他深刻地洞悉了人性,利用了人的弱點,比如貪婪,比如虛榮,比如善良,比如輕信,比如魯莽,比如崇拜,比如迷信。以多種方式來掌控這群人。
第二個想自己為什麼容易上當?
主要還是源於自己的輕信與無知。
最開始做保險,不也是相信行業、相信公司、相信產品而一往無前嗎?
那個時候的簡單相信,其實是優勢。
腦海里沒有那麼多彎彎繞,內心沒有那麼多障礙,用一種質樸與真誠叩開了市場大門。
但是隨着面臨的情況越來越複雜,輕信就變成了一種劣勢。
客戶其實還好,就算不買也就是不買。他沒有理由處心積慮地來騙你。除非是女孩子賣保險遇到老油條想揩油,或者已經患病的人想騙保。大部分客戶都是本能反應,沒有用心來坑騙哪個業務員的。
但是內勤這個
無知,是於遠明自己認識到的另一大缺陷。
明明史翔說的和做的很多都對不上,充滿邏輯漏洞與矛盾,自己也接受了。不是無知是什麼?
最開始在希望人壽說總裁有問題,是大老虎。
結果當鬥爭失敗以後,陳慕涵回馬來西亞去了。他和韓建春要自己給總裁打電話認錯。
這種事情他都想得出來,卻喊自己去干,什麼狀況?
到炎黃,自己本身不意願摻和,也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邀請。
最開始的熱血澎湃,到了長沙一旦確定周文生當一把手,他就非常失落了。
這到底是為自己的權力還是像他說的為了大家呢?
把周文生拱走了,沒想到又來了姚治民。
又開始各種小動作,告狀,詆毀,偷錄音,鼓動大面積退保,安排卧底,找媒體爆料。
這些事情自己全程參與了,居然無知無覺。還覺得自己正義在握,非常具有替天行道的感覺!
唉,於遠明腦海里全是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翻來覆去。
自己批判自己很難,但是認清了自己的真實面目也好。
後續與炎黃的談判什麼的已經不是最重要了,於遠明想結束這個噩夢般的現實。
越快越好!
當然,炎黃派來的黃總也希望這樣,但是兩人的面談還是以失敗告終!
黃總不是做保險出身,他最早是政府部門的幹部,隨着92年領導人南巡講話的春風下海練攤。做生意當然並不容易,後來就進了國企,又回體制內了。
人就是這樣,在外面朝不保夕的時候懷念體制內的安穩妥當,回到了體制內還是周身不舒服,於是來到炎黃保險代理。負責公關,政府外部事務協調。
拿着企業高管的收入,幹着原來熟悉的活兒,也算是功德圓滿了。
一般而言,保險代理公司也好,保險主體公司也好,沒有太大的事兒,像萬家人壽投連事件是百年一遇的大事。
日常維護好保監局,工商局,行業協會,稅務局,消防什麼的也就可以了。
你又不從事生產,也不涉及到巨大的勞動關係人員。大部分都是代理人,說白了,輪流來輪流走。
所以對於媒體,一般也沒有上心。
誰知道不爆則以,一爆就是大新聞。全國影響力最大的財經媒體,所爆的內容又是那麼吸引眼球,而且並非胡說。自己在出發之前也落實了,這個姚治民確實是在當地上了黑名單的。也不知道當初總部是怎麼審核的,居然讓他入職了。
那麼多的細節,肯定是有內部人提供。一個外部的記者不可能知道那麼多。
黃總越想越氣!
自己到保監局擦屁股被保監局領導罵了一頓,一句都不敢回,只能低頭認罪,不敢有半句辯解。
還得腆着臉請對方吃飯,人家根本不願意來。
三番五次,低聲下氣地邀請才點個頭,花了幾千塊就是為了順領導一口氣。
你說這叫什麼事兒?
這都是於遠明那小子鬧的!
大家都分析了,肯定是他!公司辭退他,心懷不滿,就搞了這麼一出。
背後肯定是史翔在指使,當然史翔死個舅子都不承認。
哼,不管你承認不承認,沈總已經發話了,全部掃地出門,一個不留!
江南分公司需要全部推到重來!
唉,這一攤子破事,怎麼就讓自己碰上了。
黃總知道政府監管部門這塊骨頭難啃,沒想到於遠明這塊骨頭也難啃!
兩個人在公司見面了。一開始還是挺客氣的!
“請坐,聽說你已經被公司辭退了。本來不想找你談,但是我想既然來了恭州,見個面也好。彼此溝通一下,消除不必要的誤會。”
“是嗎?有什麼誤會?我可沒有簽字。辭退我需要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來,不能隨便喊我就走吧?”
“你試用期不合格,還有什麼好說的?”
“哼,我不合格?我不合格怎麼不早說?我問了,簽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只有一個月。還有,我原來是區域總監,把我的團隊全部剝奪了,叫我轉內勤。然後又以不合格的理由讓我離開。說出去,你覺得其他公司的人會怎麼評價?”
“你去鬧吧!你大不了就是去媒體上捅嘛!”黃總忍無可忍,終於嚷開了!
於遠明一點不示弱:誰告訴你是我去媒體捅的?你有什麼證據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