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念(3)
伊渡:我特別能理解這種找不到生活意義的痛苦。我也有過這種時候,那時還發誓:寧願痛苦,也要清醒,不要麻木不仁。你覺得當時進政府機關是實現你人生意義的一種正確途徑嗎?
王躍文:當然。我相信古人有句話,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所以一進機關,我就從每件小事做起,把掃地當作掃天下一樣認真去做,一點一滴,小心謹慎。從打開水、掃辦公室,到寫材料,每一件事彷彿都是在掃天下。我工作得特別來勁,也很快得到了器重。《論語》中說的君子四道:行己恭,事上敬,養民惠,使民義。我是確確實實每日用它來當作反省自己的標杆,年紀輕輕,已好像一個老夫子了。我的名聲一下子傳了出去,年輕有才,快筆,老成。所以,在小地方的政府機關里,我的仕途走得很順。
我初入仕途,惟一同別人不協調的就是我不肯提那種黑色的人造革皮包,而是背着個黃書包。那都是跟電視劇《星星》裏的李向南學的。辦公室的同事便老是說我,不像個幹部,像中學生。我堅持背了一年黃書包,後來妥協了,也跟人一樣,改提黑色人造革包了。我現在經常想起,二十年前,漵水河邊,一個青年手提黑色人造革包,昂首挺胸,走過街巷,去縣政府上班,真是有些傻!
我在網上看到一種指責,說我是官場失意了,才寫小說。似乎是說我吃不到葡萄,就講葡萄酸。真是太小看我了。如果硬要把失意同小說扯上關係,也應該顛倒過來。我是因為寫小說而同官場矛盾,而不是因為做不了官了就寫小說。如果我是個把世俗利益看得重的人,我不寫小說就成了,就能做官。但是,那早已不是我的理想。
伊渡:你的政治理想是怎樣破滅的呢?
王躍文:我原來理解或想像的政治,與現實中的政治完全是兩回事。我在政府機關里呆的時間越長,就越灰心,越失望,越格格不入。我只能把那種地方叫做官場。為什麼呢?因為它具有“場”的特點。其一是它的封閉性,它不是一個開放的吐納的結構。其二是它具有森嚴殘酷的等級制度,人身依附是其致命之處。其三它有特定而又隱密不宣的遊戲規則,身陷其中,很難自拔。說起來,我並不是不具備應付官場的能力,但為了贏得生存的勝利而付出人格心理變形的代價實在太大了,太叫人痛苦了。非不能也,實不想為也。
官場中人腦子裏想着的只有如何經營好人事關係,好把自己的官做得更大。他們不做壞事已經不錯了。當然,日常工作他們也得做,可別以為他們個個都是懷着某種崇高使命。曾經有人問我,你對官場看法那麼悲觀,這二十多年中國面貌發生了這麼大的變化,沒有官員領導和努力,這些是怎麼得來的?我回答說,這難道是個問題嗎?這些成績,當然是包括全體**官員在內的全體官員領導人民群眾艱苦創業取得的。一條高速公路,投資兩百億元,被管工程的大小貪官貪掉兩億元,公路仍然建起來了。高速公路通車儀式上,胸佩紅花前來剪綵的那位高官很可能就是這個工程中最大的貪官,但並不妨礙這條路通車。一個國有百貨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總經理僅以職務之便,搖身一變就是大股東,一夜之間身家百萬乃至千萬,而普通職工不是下崗就是淪為老闆手下的打工仔。曾經有位這種翻牌公司老闆在職工大會上氣勢洶洶地說,你們不要有主人翁意識,你們是僱員!我並不認為僱員這種身份就有什麼不好,問題在於那些明火執仗攫取國家財產的人,居然在普通職工面前理直氣壯地充大爺,叫人沒法忍受。
伊渡:你真幸運,冥冥之中,一切彷彿都在為你以後的寫作做準備。救世濟民的理想、從政的經歷、對官場現實的洞察和思考,以及最後以寫作為道路的人生突圍,都來得那麼順理成章。
王躍文:這也許就是你所謂的宿命吧。
伊渡:有個問題我一直沒有思考清楚。文學到底是什麼?它的本質是什麼?人們為什麼需要文學?人們真的需要文學嗎?上世紀八十年代,文學曾有過一呼百應的轟動效應。文學幾乎成了那個時代人們的精神指向。我還記得盧新華的《傷痕》、劉心武的《班主任》、張潔的《愛是不能忘記的》、古華的《芙蓉鎮》、王蒙的《蝴蝶》、劉索拉的《你別無選擇》,這些作品發表的時候,可謂是“滿城爭說”,但我總懷疑,那時人們關注的並非文學本身,而是文學中包裹着的理念。
按中國傳統的文學觀點,文學絕對是功利的。曹丕稱文章為“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是輔佐帝王功業的重要工具。《尚書》說“詩言志,歌詠言,律和聲”,意思也差不多。到了魯迅先生那裏,文學成了“改變國民精神”的武器。沿着這條道路,後來還有為這個服務、為那個服務的口號,等等。可我總覺得,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文學,只是“載道”的一種方式,而且所謂“道”,大多時候只能是統治階級的思想意志。當然魯迅先生的“道”並不是這種情況。我感覺到,中國文學自古以來走過的是一條為帝王載道、為民眾立言、為自己立心的發展道路。這是不是到真正意義上的文學呢?
王躍文:事實上魯迅先生自己就非常矛盾。一方面他毅然棄醫從文,想以此來療救國人的靈魂,以文學擔當啟蒙的任務,另一個方面他又在《革命時代的文學》一文中說,“文學文學,是最不中用的,沒有力量的人講的;有實力的人並不開口,就殺人,被壓迫的人講幾句話,寫幾個字,就要被殺。即使幸而不被殺,但天天吶喊,叫苦,鳴不平,而有實力的人仍然壓迫,虐待,殺戮,沒有方法對付他們,這文學於人們又有什麼益處呢?”可見,魯迅先生自己,也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文學實在是一件很無奈的事。什麼是真正的文學呢?好像魯迅先生也講了:“好的文藝作品,向來多是不受別人命令,不顧利害,自然而然地從心中流露的東西;如果先掛起一個題目,做起文章來,那又何異於八股,在文學中並無價值,更說不到能否感動人了。”從這裏看,魯迅先生還是主張文學的非功利性的。很奇怪,我最喜歡的中國作家,一個是曹雪芹,另一位就是魯迅先生。有趣的是,這兩位作家,曹雪芹的寫作絕無功利色彩,魯迅先生卻明確打出“聽將令”旗幟。可是我認為,他們都創造出了真正的文學。曹雪芹和魯迅先生生活在他們的時代,到底還算幸運。曹雪芹時代,文字獄鬧得血雨腥風,他總算躲過了;魯迅先生話也說了,字也寫了,還是沒有被殺掉,他的書也沒有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