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前騙子文化的兩個特點
孔子講學處,孔子的儒家學說與騙子文化是水火不容的騙子文化是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發展起來的,與主流文化有一種天然的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從文化本質上說,後者是對前者的反叛或者反動;從文化形式的兩個特點上講,兩者互相聯繫且有互動關係,可用相生相擊,此消彼長以蔽之。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文化內容。中國歷史自明清以前的漫長歲月,因為資本主義萌芽尚未產生,商品經濟沒有產生,當然更談不上發展、發達了。在這段歷史進程中,中國的騙子文化呈現出兩個特點:首先是主流文化對騙子文化的貶斥、打擊。以孔子學說為內核的儒家文化作為中國傳統社會的主流文化、官方文化,其文化精神是以強調“學而優則仕”,而從政為治之道,重要的關鍵又是“平直真實”,並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處處都用這樣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也事事處處都用這樣的標準來評價人和事,乃至一切。平直真實,從字面上講指的是平恕、正直、真誠、實實在在,其含義概括起來,就是一個“誠”字。人只有做到了平直真實,眾正積於其上,萬事實於其下,最終也就達到了“先王之道”,即達到了政治上的大治局面,也就是政治的“清明”。追求海晏河清、萬世清明一直是傳統中國統治階層的最大目標;反之,虛偽誆詐、貪婪營私的醜惡行徑一旦泛濫,社會風氣便會敗壞,人心日下,必然會造成政治上的黑暗與**,嚴重的便會亡國滅族。因此,“正、誠”是當時貫穿一切主流文化的真髓。晉代學者傅玄在《傅子》中指出:“巧詐不如拙誠”,意思就是一個人無論心思多麼機靈詭巧,只要一涉及到“詐”字,此人就不可取了,而且只有拙笨、誠實才是無往而不勝的法寶。這段話對於騙子的最終結局來講,未必不對。問題是一味地勸人兩耳不聞詐騙事,一心埋頭修行真善美的結果,往往是令世人對詐巧行騙之事失去警惕之心。儒學之所以被中國傳統社會官方文化奉為聖靈,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它具有欺騙性。上述歷代統治者、主流文化對誠、正的推崇,對騙、詐的打擊,其目的當然不是為了使奴隸、農民們“修成正果”,無非是為了便利於自己的統治,老百姓心思拙樸,老實無知,豈不便利了統治者的管理?其次,世人對行騙的無知,從客觀上推動了騙子文化在隱潛形態下的發展。騙子在某處行騙,一個騙術的順利完成,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行騙環境,而其中被騙對象的覺悟程度又起很大的作用。設若一個文明世界的凡夫俗子誤入“桃花源”,面對一群不識“之乎者也”的愚民,行起騙術來豈不是如魚得水?我們在前面講述的騙例中大多可以看出這種規律性特徵來。人心之**固然是騙術成功的突破點,但是,在某種意義上說,被騙者對行騙的警惕程度的高低才是最重要的原因。翻檢史書,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歷代統治者,尤其是在“父死子繼”、“兄終弟及”式的皇權、君權爭奪中,真可謂“機關用盡”,而在統治者的日常政治活動,亦即“牧民”過程中,平息爭端,加重賦稅,權力爭奪等等,無不是用盡詐謀,倒是有少數幾位正直、誠實的官員,如海瑞、林則徐等,卻無一例外遭到了排擠、打擊,最終落得個流放、下獄的結果。在騙詐成習的大染缸里,又豈能容得下白布的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