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紅燒肉?(1)
紅燒肉是個好東西。
近年來它遭到抨擊,說油水太厚,膽固醇高等等。但這絲毫不影響我的情緒。一看見紅燒肉,我仍然要興奮莫名,食指大動。
戰爭年代,**隔三差五提出要吃紅燒肉,理由是“補補腦子”。我猜想,他老人家一定是想到了“潤滑”二字的。齒輪上加一點油,運轉起來更加順當,明擺着的道理。現代科學也證明,脂肪有如下功能:供應能量、維繫內臟、保持溫度、補給維生素。人的大腦,每天都要消耗相當數量的脂肪和葡萄糖。倘若脂肪供應量不充足,不僅大腦發育受阻,運轉功能滯澀,外觀上看,也是面色無華,毛髮枯萎,目光獃滯,形同癩貓。我們身邊那些片面減肥、視紅燒肉為毒藥的女士先生們,十有**都呈這類癥狀的。
感謝我們的先人,為我們留下了這樣一道美味。蘇東坡當年下放黃州,寫過一首類似打油詩的《食豬肉》:“黃州好豬肉,價賤如糞土。富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慢着火,少著水,火候足時它自美。每日早來打一碗,飽得自家君莫管。”我們從中可以看出,它取材容易,製作不難,富者肯吃了,貧者也會煮了,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還解決了豬肉尤其是五花肉滯銷的問題。但我相信,在“東坡肉”之前,紅燒的做法早已有了的。“慢着火,少著水”,這不是一個複雜得非要大文豪來點撥不可的問題。
大概是“刀功、作料”之類不便入詩,蘇東坡沒有介紹更多的要領。其實一道精美的紅燒肉,做法上還有許多講究的。首先是選料。太肥,太瘦,都不可取。以豬肚腩一帶肥瘦勻稱的五花肉俗稱“花腩”或者“五層樓”者為上選。有的飯店在這個問題上敷衍了事,端上桌的“紅燒肉”走了兩個極端,要麼肥肉厚度超過一寸,令食客徒增畏懼;要麼瘦肉全佔上風,嚼來滿口木屑。這類紅燒肉,視覺上首先就敗了胃口。第二是刀功。紅燒肉的量詞應該叫“坨”而不叫“塊”,四方為坨,長方為塊,切成兩張麻將牌並成的大小為宜。之所以強調這樣的刀功,是因為要適應紅燒肉在吃法上的特殊要求--整塊一次滿滿當當塞入口中--它不興用牙咬斷分兩次食。第三是配料。分作料和調料,極豐富。姜、蔥、大料、桂皮、草果、精鹽、胡椒、老抽、料酒、植物油、冰糖等。一碗上好的紅燒肉,那裏面種種配料浸淫出的種種滋味,須是融合而不對抗,含蓄而不直露,渾厚而不寡薄,凝練而不輕佻。倘若讓人吃出其中某一味調料特彆強烈,那就是失敗。第四是器皿。自當以瓦缶為最佳。就是那種“秦人鼓之以節歌”,弄得“瓦缶齊鳴”的玩意兒。瓦缶形似覆盆,中虛而善容,是製作紅燒肉的理想器皿,可惜這樣東西當今不容易找到,改用砂鍋、陶罐也不錯。最好不要用鐵鍋,更不能用鋁鍋,切忌高壓鍋。分裝上桌時最好是紫砂坭罐,外圓內方,顯君子之風。第五是火候。中國烹飪之所以博大精深,用火乃是一絕。火分文武。取武火時,五雷齊轟,湯滾油沸;改文火時,慢工細活,備極煎熬。水要一次放足,不能中途加水,否則味道大打折扣。加之調料中有糖,極易焦煳,全程得有人守住,不能開小差。紅燒肉最有看相的,是那層皮。色澤光鮮,紅中帶赭,半透明,用不着咬嚼,就知道它的彈性。蘇東坡說“火候足時它自美”,強調一個“足”字。若還火功不足,瘦肉部分有渣倒還可以忍受,肥肉若也“滋滋”地咬出聲響,誰還有能耐繼續動腮呢?要知道,當今食客,最看重的,莫過“肥而不膩”四個字,達不到軟糯滑爽,就是不及格。當然,火功過了頭,也不對勁。且不說夾在筷子上就散了架,放進嘴裏,輕輕一呡,就什麼都化掉了,既缺咬勁,又無嚼頭,也很掃興的。最後,上菜的次序還有一番講究。可以肯定,它不能第一個上。第一道就把紅燒肉隆重推出,客人會疑心你想以此作為武器,膩住他的胃口。也不能上得太后,甚至不能偏後,倘若客人已有六成飽,戰鬥力已呈“再而衰,三而竭”的狀態,此物姍姍來遲,則讓人徒嘆心有餘而力不足矣。如果是十大碗的宴席,它的現身,當在第三至遲不能拖過第四為宜。
看看,選料講究不偏不倚,刀功主張敦厚方正,調料必須渾然融合,形制體現外圓內方,火功強調過猶不及,上菜遵從先後有序,說紅燒肉是得了中國儒家文化之真昧,也不為過的。
有生以來,我吃到的最好的紅燒肉有兩次。一次是在蘇州,一個不起眼的小店,沿木梯上樓,樓板也是木的,支一張舊八仙桌,紫坭小圓罐一上來,色香味形,便先聲奪人了。稍事咬嚼,徐徐咽下,再閉上眼睛慢慢地品鑒,幾乎要萌生出一種讓人窒息的敬意。啊,世上竟有如此完美的東西!那天正好我們在華東一帶的訂貨碼洋也創了新高,晚上,我跟幾位同仁酡紅着臉,典着肚子在蘇州小街上漫步,什麼叫做躊躇滿志,恐怕這就是了。
另一次終生難忘的吃紅燒肉的經歷是在國外。德國與瑞士交界的一家中國餐館,大師傅年紀還不到四十,臉上紅光閃閃,來此已有六年,挺想家的。見到我們,有說不完的家鄉話。說到做菜,他極痛恨有的中國餐館一到國外就把菜做得不中不西不倫不類,他說他做中國菜半點都不肯馬虎的。我誇獎他的紅燒肉做的比國內許多餐館還要地道。他臉上也沒有什麼受之有愧的表情。明擺着鄰桌的老外正把紅燒肉吃得如醉如痴。他說老外特喜歡吃他做的中國菜。又說西餐這玩意兒最乏味,除非餓到半死,否則絕對不會吃它。我深表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