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3)

第九章(3)

整個戰爭的勝負,幾百萬人幾千萬人的生命,全系在她於堇一人身上。這是到達上海第一夜,休伯特對她說的話。雖然不是原話,卻就是這樣的意思———賭注現在押在她一人身上。

於堇提着箱子下樓。整幢房子空空蕩蕩,風聲從窗戶縫裏鑽入。沒有人住的房子如同鬼屋。就是在這下樓梯之際,於堇忽然看清了現在,也看清了以後,她把皮箱擱下,抓住樓梯的扶手,感到全身戰慄,自己能夠繼續活在這世上,一切都是神差鬼使。做間諜,就是與死神打交道。這次,她有信心從魔鬼的手指縫裏溜過去。

譚吶對她今天的請假,心裏一定氣惱之極,但是他沒有在電話里多說,甚至語氣也沒有絲毫不耐煩。這個人的涵養,令她敬佩。

她看看手錶,時間好像還來得及,當即決定改變今天的日程。

心裏窩着火,譚吶對着台上喊:“最後一場再過一次!”

他的話使台上的唱詩班全跑下了台。大多是半大孩子,演戲很難管,雖然他手下工作人員用了哨子。他走過去,對負責這個唱詩班的人說:“帶他們回去吧。”

手下人馬上點頭,讓他們排成隊。

台上佈景改變。沒隔十分鐘,準備就緒,排練起最後一場:

女主角在男主角病中幻想自己在與他跳舞。一男一女先是跳着狐步舞,四分之四,快步間隔慢步,爵士樂,有大量切分,音樂摩登,倒是可與紐約百老匯相比。譚吶未曾親眼目睹於堇的舞技,聽說她演電影《百樂門》時接受過專門訓練,舞藝國內第一,不僅姿勢優雅,而且腳步花妙敏捷,令人目不暇接。這點台上的片斷狐步應當不成問題。

很多人談到她在舞台上有抓魂之術,讓觀眾的眼光始終跟着她,男人女人都喜歡聽她的聲音,看她俏麗的臉。譚吶自己就是明星製造者,覺得繞在明星腦袋邊的光環,絕大多數都是氣泡。譚吶看過不止一部於堇的電影,卻獨獨漏過了《百樂門》。準備這部戲時,他專門借來那部電影的拷貝,仔細看每個鏡頭,使他原先的印象變成深信不疑:只有於堇能演好這齣戲。

但是她若是與男主角配合勉強,出不了真情,這整個戲的**就起不來。不行,無論如何得讓於堇儘早來排戲,早點進入角色。

她該清楚,這次這個戲,不是光能說台詞就行了,還有大量音樂舞蹈,能叫上海灘耳目一新。關於他給這個戲設計的種種新花招,報上已經真真假假透露不少,剛才助手說前幾場的票全部預訂完,但很多人要求愛藝劇團保證必須是於堇上場。

音樂重新響起,台上的兩個主角,明白自己只是在敷衍,自然上不了全部心思。譚吶明白,既然於堇已經到了上海,於堇不親自來排,一切都有以假充真的味道。

譚吶決定今日排練完就去國際飯店,親自去請於堇,他本來準備讓莫之因出馬做護花使者。莫之因這個人對付女人有耐心,而且似乎有的是時間,這樣起碼讓於堇感到他譚吶的誠意。不料莫之因無影無蹤,這小子本是每天會到他這裏上班報到似的,這兩天打了幾次電話,也釣不着這條魚。譚吶推推自己的眼鏡框,覺得有點奇怪。

只有兩種可能:一是陷於愛情,二是從愛情中跌出。莫之因自命貌比潘安,追他的女人都是上海舞廳的名花,有一朵還是什麼銀行老闆的女公子。自吹吧。不過,聽說莫之因現在在外面說於堇欽佩他的作品,這話有點來者不善。不行,得親自去,不管碰壁不碰壁,他譚吶一定得把於堇這尊菩薩請到。

他叫:“停。”走上台去,把男主角叫到一邊,對他做了一些指示,要他準備好演對手戲的是於堇,不要馬虎,也不要怯場。他走開一陣就回來。

在去國際飯店的途中,譚吶改變了主意,決定直接去莫之因的家。可是,他到了莫之因的住所,不由得大吃一驚!廳堂倒是寬敞,可是裏面只有兩個房間,有個胖胖的女傭,獃頭獃腦對着他說:“莫先生不在家。”

他走在屋子裏,幾乎沒什麼傢具,髒亂得厲害。樓上的房子看來是別人租住,或是他自己只租了底樓。難怪此人從不邀他到家裏。這個女傭據她自己說,每天來一次,幫莫先生打掃房間,但很少看見莫先生本人。這胖胖的女人明顯是個大懶蟲。也不清理清理自己。不過這樣一個家,即使弄得乾乾淨淨,比起莫之因平日那一身氣派的穿着,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他告辭出來,納悶着想不清楚。

一輛嶄新的跑車在弄堂口停住,莫之因從車裏出來,給一個花枝招展的女人說拜拜。他沒有看見譚吶站在他家門口,他從西褲里掏出雪茄,為了遮擋住迎面的風,背過身去,用打火機點上火。譚吶正好閃到對面,好奇心讓他沒有和莫之因打招呼。

那女人大約三十來歲,搖下車玻璃,笑嘻嘻地叫住莫之因,說著什麼。

莫之因笑了起來,手襯在汽車門上,女人抓起他的手,有說有笑,看上去很親熱。

譚吶決定從弄堂的另一端走掉。女人緣使這個莫大才子想風得風,招雨得雨。難道他把所有的錢都花在綳面子上?他自己那輛漂亮的別克車呢?

不巧的是,譚吶前腳離開排練場,於堇後腳就推門進來。兩人正好錯開,但演員們看見於堇,都高興地圍了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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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明星兼女間諜的愛恨情仇:上海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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