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第一,友誼第二”

“愛情第一,友誼第二”

作者:徐江多年以來大家都在說“愛情第一,友誼第二”是女人的天性,這種觀點也對也不對。說不對,是因為在“男女對待愛情”這個話題上,輿論和常識把中國男性給妖魔化了。我們的傳統多少年來還把這種妖魔化視為某種自豪的東西:古代的那些英雄、梟雄,總愛念叨“女人像衣服,兄弟像手足”這樣的混蛋話。像關羽、武松這些著名的人物,如何解決感情問題、甚至**問題,羅貫中和施耐庵似乎也從不關心。莫非他們是同性戀?相反,類似吳三桂降清這麼複雜重大的歷史變故,卻簡單地被詩人加一個“衝天一怒為紅顏”就矇混過關了,還變相地成了男人過於在乎女人沒有好下場的例子。輕信的人也不想想:明朝在吳三桂之前統領大軍與清兵對峙的將領分別是袁崇煥、洪承疇這樣厲害的角色,這兩人都作過兵部尚書。吳本人被任命為遼東總兵時,已被封為“平西伯”,要知道在明朝這爵位不低的(著名的劉伯溫,朱元璋也就封了個“伯”),他能混到這個檔次,不可能是那種感情用事的人,降清的事絕沒有那麼簡單。如上這些細節與我們討論的話題貌似遊離,但卻反應了多年來人們思考問題角度的偏差。是啊,在我們的記憶里,確實沒有太多男性重愛情的好例子。即便有個把梁山伯那樣的,還死了,變成了昆蟲類。更多的則是一男一女在同一個故事裏,男的扮演反派女的出演正派,比如《桃花扇》、《杜十娘》。這種東西在中國人的文化里多得數不過來,以至於大家都忘了,《詩經》裏“所謂伊人,在水一方”,這麼美的詩句,竟是出自奴隸社會時期的中國男人之口!而到了西方,中世紀的騎士效忠心儀的貴婦,近代的英王愛德華為娶他的溫莎公爵夫人寧可退位,這些多少也都可以從更廣的範圍里證明男人眼裏愛情的重要吧。愛情與友誼,不同性別真有不同嗎?男人中兩個朋友愛上同一個女人,與女人中兩個朋友愛上同一個男人,其痛苦和煩惱我想是一樣多的。甚至連結果都一樣——佔有欲強和有心計的獲勝。因為大家都是人,都有着人的美德與弱點。一個女人再傑出再特殊再“怪異”,她也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女”。愛情優於友誼,是整個人類的天性,而不僅僅單屬於女人。那麼,除了上述對男性進行“愛情歧視”的思維定式外,還有什麼造成了女人在我們心目中“愛情動物”的假象?我覺得,是女人和男人對情感表達與流露的不同方式:相對於男人的理性,女人對愛的表現要外化甚至情緒化得多。一個男人不會不停地要求心愛的女人對他說“我愛你”,否則他會被他的女人以及其他身邊的人視為“有病”;但一個女人則可能恰恰相反,甚至如果她在這方面表現得不那麼誇張、“矯情”,還可能會被有的男人視作“沒有女人味”。但對愛來說,這不是什麼本質性的區別,而是上帝分派給每個性別承擔的任務不同。女人還愛看言情小說、浪漫電影。女人在一起,喜歡討論化妝品和購物,未婚的有的會交流彼此與男友的性經驗,已婚的則紛紛開始聲討“萬惡的婆婆”、誇耀自己的娃娃……我想我們現在已經開始解析話題的第二個關鍵元素了——女人的友誼。半個世紀前,與張愛玲一度齊名的另一位上海才女蘇青,曾在《論女子交友》中寫道:“自古以來,多的是才媛賢媛烈女孝女等等為翁姑父母夫婿兒女犧牲的人,卻找不出女中管鮑,巾幗劉關張之類。你若想在女人身上找到仗義疏財,捨身救友等等奇迹,豈不是起碼還要等上半個世紀嗎?”文字今天讀起來有些拗口,可意思與我們前面反駁的“只有女人才是愛情動物”的觀點是一致的。蘇青沒有強調女性對待愛情、友誼的性別本身的特色,而是拿那些歷史典故、傳說里男性所扮演的角色來作為衡量女性的指標,實在是一件對女性不公的事,也足見那個時代知識女性受封建和男權觀念毒害之深。女人做事,如果“好”的標準僅僅是因為她們做得跟男人一樣,那人類還要分成男女幹什麼,只是為了生育嗎?從這個角度上講,女人的友誼自有其自身的特點。不像男人做得那麼剛烈、自殘、變態,雖不失瑣碎,但卻感性、真摯,一般情況下以不傷害自身利益為前提。甚至在此前提下的背叛,也往往比男人的同類行為更能從人性角度獲得解釋。可以說,女人互相疏遠、仇視是因為身上人性的弱點。而男人則每每是因為背離了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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