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滄桑各不同(2)
高考改革不能只重形式政協會議上,澳門科技大學校長許敖敖委員對內地高考科目頻繁變更提出疑問。因為五年變了四次,規則搖擺不定讓師生無所適從,對教學影響很大。許委員在南京大學任教30年,當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年,去年剛剛受聘到澳門工作。其對於內地高考改革的情況是有切身體驗的,提這個意見絕非越俎代庖。筆者認為,在現有考試製度沒有根本變革的情況下,只一味調整高考科目意義不大。這樣無法徹底實現由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變,實施素質教育這麼多年,高考仍然是基礎教育的指揮棒。為什麼師生會無所適從呀?因為教學還是只能圍着高考這個核心轉,升學和就業的現實情形要求師生不得不這樣做。只在高考科目和形式上做文章,除了會增加師生負擔,喪失可循的評價標準之外,並不能絲毫改變以高考為核心的教育現狀,教育體制並沒有實質的變化。一般說來,任何改革都會是利弊共存的。改革必然要付出代價,要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但絕不能是大多數人的利益。以往高考科目改革的積極作用體現在,打破了僵化的考試格局,不斷地引導整合知識,注重應用能力的考查。但這種考核評價體系變來變去就讓人搞不懂了。比如考試科目第一年由文理兩科改為“3+X”,即公共主科加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第二年就文理不分家了,“X”也成了六門副科大綜合;第三年又變了,成了“3+一門文科或理科科目+六門大綜合”。變化速度之快,幅度之大,着實令人有暈頭轉向之感,還讓師生如何進行高效的教與學呢?有人或許會強調“以不變應萬變”,只要學好了知識,怎麼考都沒問題。但教學還是有重點的,不能平均用力吧。考試科目和形式的急劇變化的確讓人無所適從,肯定損害眾多考生的利益,影響發揮和考試成績。每一次大的新變化,都是對上一次變化的否定而非逐步完善,那麼到底還有沒有比較穩定的評價標準?到底什麼樣的內容和科目組合最能考查出能力?每一項改革舉措的成敗,都必須接受實踐的檢驗。高考和教育改革要維護廣大學生的利益,要對他們的成長和成才負責。教育領域的改革不能拿學生利益做試驗的犧牲品。當改革實踐中一些負面影響凸顯出來的時候,就需要及時調整策略,在汲取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儘快穩定和規範下來。有鑒於此,教改應從根本體制上入手,不能過於注重考試科目和形式的變化。這是制定規則的基本方向。0311(原載《南方周末》)批評黑哨就不夠積極向上?龍馬大戰剛剛結束,熱愛足球的小荷同學又想起了她去年的高考作文,以規則為題的《失衡的天平》。這篇飽含真情即興揮就的文章,因為抨擊黑哨破壞規則而被老師判定為“思想消極”,總共60分的作文只得了38分。這個平素性格開朗有點像男孩的女生,傷心了好幾天。她覺得判卷老師有失公允,這對她打擊太大了。這個作文分數對她人生的影響,肯定是消極的。這件事看似不大,然而教育無小事,“小問題”背後常能反映教育的一些致命弱點。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到底是誰的天平傾斜了,絕對的平衡是不存在的。對於同一事物,同一文章,評判結果會因人而異,很難說哪一種更為公正。標準不統一就會造成混亂,就是沒有規則。那麼判別一種規則是否公平合理的標準是什麼?是現實,而不是理想。另外,還有一個對規則的理解是否準確公正的問題。規則當然要遵循法理與公義,檢驗它們都要靠現實標準,看它們給我們的現實生活造成了或者只能造成怎樣的後果。拿這篇高考作文來說,判低分的依據是:教育大綱規定作文應有積極向上的思想內容。但是怎樣才叫“積極向上”呢?比如黑哨,是否明知其存在卻不能揭露其醜惡,就叫“積極向上”;比如疾病,是否諱疾忌醫瞞天過海就叫“積極向上”;比如失誤,是否誇大成績縮小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叫“積極向上”。教育為何不敢直面現實?如果我是當事考生,我也會感到迷惘,也會受到傷害。我始終搞不明白,這種教育到底要教會我們什麼。為什麼要扼殺孩子率真的天性而變之為世故,為什麼連一絲正視問題寬容真話的勇氣都沒有呢?難道我們只能交口稱讚美好的事物,而對永遠只是“極少數”的醜惡行為就得漠視到底?這樣我們就會如願以償改變現實,從而實現“積極向上”了?說幾句真話就“判低分”,這是否也算“說難”之一種。誰都清楚那是掩耳盜鈴之舉,可教育為什麼還要那樣做,是在遵守一種潛規則嗎?即使這種潛規則根深蒂固,但它不利於改進工作、改造現實,從下一代的成長和長遠計,就必須首先從教育上打破。直面現實,才有公正可言,才有教育效果產生。否則虛偽的教育,將結出什麼樣的惡果。這個事件,也許當事人因為“感情親疏”影響了“認知事物”,自以為作文寫得很棒,其實不然。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誰的天平失衡危害更大,更有實際意義。而且當事考生的天平是否傾斜,因為教育天平的嚴重失衡已很難知曉,無從查到作文原稿。這都是考生的心血和作品,為何不能查閱呢,這本身就不公平。作文評語即判低分的理由之一“只談足球”,也令人費解。這是一篇敘事文章,像一則寓言,雖然只寫了黑哨對規則的踐踏,但寓意是深刻的。判卷老師的理解力不應停留在“只談足球”的水準。以這等理解力去評判別人,妄下“思想消極”的斷語,不解“積極向上”的實質,也就不足為怪了。而這對於一腔熱忱的學生個性和感情都是極大的傷害。不錯,中國男足目前比較丟人現眼,如此惡劣環境下球迷的熱愛尤顯難能可貴,這正是希望所在。而黑哨之類與足球事業的不和諧音就愈加令人切齒痛恨。我相信,該考生飽含激情的文字一定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而發自肺腑靈感突現的文章一定不會差,除非不幸評判者的眼光扭曲了它。既如此,“失衡的天平”就真成了一則絕妙的寓言加“預言”。逃避現實不是真教育。作文分數已然無法改變,但教育需要反省之處還有很多。這就是我們談論這個話題的現實意義。0806(原載《大河報》)“感情親疏和認知事物”可以混為一談嗎這年高考作文題(全國卷)給出的話題是“感情親疏和對事物的認知”,並以《韓非子·說難》當中的一則寓言故事“智子疑鄰”為例。材料大意是:古代一位富商家的院牆被大雨衝倒,自己的兒子和鄰人之父都提醒以防偷竊,不幸言中后富商便稱讚兒子卻懷疑鄰居老人。韓非認可了這個事實的合理性,着眼點在於“鄰人之父”對勸說對象不夠了解,把握情勢和進言方式不當,所以影響了效果。寓言總可以有很多種解讀,韓非只是講述了一個客觀事實,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但是這樣的理解必須合情合理,不違背生活常識。這則故事能夠說明是因為感情的親疏,而影響了對於事物的判斷嗎?我們不必拘泥於這則寓言,但這關係到由此引出的該話題能否立得住腳,所以不得不對它分析判斷一番。故事中的鄰居也許是一片好心,而且有遠見,但他或其家人的確也不能排除盜竊的嫌疑。就是讓誰來理性和公正地斷這個案子,也不能不做調查就把鄰居排除在外。如果只是感念鄰居的一片“好心”,就不做任何合理懷疑,這樣才會影響認識事物的正誤深淺呢。如果再進一步延伸這個寓言的含義,它還可以警示我們防止禍起蕭牆。其實很多問題、矛盾都是從內部發生和發展的,所以我們應該公正地評價、認識以至懷疑。對於內部和外部應該一視同仁,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既不武斷也不“包庇”。這是一種公平公正之心,也是基於認識事物的能力。公正的品行、認識能力,還有感情,完全不是一回事。有人如果因為私情而做出了不公正的決定,並不是他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實質,而是他知道應該怎麼做卻不願那麼做。這和認識能力就沒有多少關係了,這只是一個感情問題。感情影響的不是其認知能力,而只是一種決斷結果。表面上,似乎感情親疏影響了對於事物的判斷認知,實質上只是感情左右了自己的選擇。對於事物的認知是一回事,而最終的抉擇是另一回事。感情親疏和認識事物,兩者甚至互不相干。像寓言中的案例,富商的懷疑是有一定合理性的,鄰居比兒子偷竊的嫌疑更大,這是毫無疑問的。當然可能不是鄰居乾的,但這隻能由證據去說明。這種懷疑也是暫時沒有證據的,但卻不是無端的,在沒有查實之前,也就只能停留在懷疑的層面,沒有任何其他意義。再比如一部書中寫到這樣的事:一個警察抓獲了一個小偷,小偷犯了一個重大的案子,然而這個小偷是該警察的妻妹,是抓她還是放她?警察陷入了矛盾痛苦的心情中。警察難道認識不到應該怎麼做嗎,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但他為什麼還會矛盾呢,不是因為親情蒙蔽了他的判斷認知,而是親情本身的價值讓他不忍捨棄。並不是只有認識事物才有價值,誰能否認感情也是一筆財富呢。和認識能力一樣,情感也能夠成事敗事。情與法難以兩全,維護公理還是徇私情,這和認識事物關係不大,情與法本身都有獨立的價值。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比如所謂“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對待朋友也是一樣,懷疑也許很理性,但很可能失去朋友。對於生活來說,感情也許比理性更重要。沒有感情的生活狀態是不可想像的,感情也並不妨礙理性的認知和思考。兩者畢竟是兩碼事,不可混為一談。又如“情人眼裏出西施”、“孩子總是自家的好”等等。這仍然是感情問題,是愛的體現,不至於喪失對親人的了解和判斷。你更了解的是自己和親人抑或外人呢?這是不言而喻的。這種了解和認知並未因為感情而偏離事實。至於因為關係遠近而處事不公甚至製造**的人,那更不是認識問題,而是品質問題。如同對寓言的解讀是最多元的,對於這個高考作文題目也是見仁見智,有人說它啟示理性思考,有人說它昭示人性弱點。然而這些說法都有些牽強附會,這個題目的基本判斷遠離了理性,也扯不上人性。如此一來,便成了一種誤導,影響了考生和公眾的認知判斷,攪渾了我們的生活經驗,讓人覺得無所適從。感情親疏和認識事物之間沒有必然聯繫,如果混淆了它們的界限,硬將二者扯在一起,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混亂不堪。0607(原載《鳳凰周刊》)嚴重變味的“狀元秀”吉林市文廟這年在祭祀孔子的活動中首次開啟正門,用大轎抬出吉林省高考狀元,請“高考狀元游狀元橋”,讓高考狀元引領古裝祭孔表演隊伍進行各項祭祀活動。祭祀者為孔子上香,並三跪九叩,手持祭祀道具舉行樂舞等等。整個事件過程,都讓人感覺到一股陳腐之氣瀰漫其間。而主辦者卻在拿新時代的學生作秀,與祭祀參拜之類古時活動聯繫在一起,顯得極不協調。這種“復古”的活動偏偏要拉上青春少年,將“高考狀元”等同於科舉時代的狀元,用意何在?這將帶給孩子什麼樣的影響?這年是孔子誕辰2554周年,作為對一代先哲的紀念,適當舉辦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動當然可以。但像吉林市文廟博物館這樣完全照搬古代儀式,毫無思想內涵的祭祀,到底有多少意義?而且還要扯上“狀元”來“秀”一場,復辟封建社會的陳腐習俗和風氣來影響孩子和社會,實在有百弊而無一利。紀念孔子,應該重在其思想內涵的領悟和發展,而不是跪倒在孔子的腳下,向其行點火焚香、三拜九叩的封建大禮。如此頂禮膜拜,完全一副奴才相,如何能有自己的思想和時代的創新?更為不妥的是,竟然讓剛上完中學的孩子置身其中接受熏陶,真的要賦予她古代狀元的榮耀感嗎?這對高考狀元本人也是有害的。這年的“狀元秀”風頭尤甚。高考狀元的個人學習經驗可以出書,京西“舉人節”會集各地高考狀元並要刻其名姓於碑銘,而像祭祀這樣的封建活動居然也打起了狀元牌。真可謂“你方唱罷我登場,高考狀元作秀忙”。如此濃墨重彩地將高考狀元推向前台,必然加重“惟分數論”的觀念誤區,與素質教育的大方向是背道而馳的。這樣的活動只會誤導社會和孩子。某一地區的高考狀元每年只能有一個,這是註定的“個別現象”,無論怎麼努力,也不可能人人都得第一。所以將“高考狀元”當作目標是沒有意義的。而且,高考狀元和成才是兩碼事,當上高考狀元未必成才。不過是考了一個高分,剛要邁入大學的門檻,生活方式仍屬“寄生”,尚未為社會創造一分財富,何以就敢奢談“成才”?對自身沒有一個正確的認知,離“修身”成才之日尚遠。在現有教育模式下,高考考查創造力的成分還不大,所以得高分者未必能成創新型人才。而那些成果豐碩的“小科學家”,考試分數卻未必有多高。對社會有所創造,有所裨益,是成才的起碼條件。如果只是捧給社會一堆枯燥乏味毫無意義的高分數,我們的社會就能因此而有絲毫的進步嗎?真是可笑。可是我們有些人就喜歡追風趕潮、追慕虛榮,搞些不切實際的活動,誤導社會風氣和孩子的成長。如此歪風應該剎一剎了。0824(原載《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