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詳紅樓夢(3)
那麼"凡例"怎麼逕用"紅樓夢",違反作者的意旨?假定"凡例"是"吳玉峰"寫的,脂硯外的另一脂評人化名。他一開始就說明用"紅樓夢"的原因:它有概括性,可以包容這幾個情調不同的主題,"風月寶鑒"、"石頭記"──寶玉的故事──十二釵。"吳玉峰"為了爭論這一點,強調"風月寶鑒"的重要性,把它抬出來坐"紅樓夢"下第二把交椅,儘管作者從來沒有認真考慮過用"風月寶鑒"。俞平伯說起刪天香樓事:"秦可卿的故事應是舊本'風月寶鑒'中的高峰。這一刪卻,餘外便只剩些零碎,散見於各回。"(注九)"吳玉峰"後來重看第一回,看到作者當年嘲笑棠村道學氣太濃:"東魯孔梅溪則題曰'風月寶鑒'",分明對這書名不滿。在刪天香樓后更不切合,只適用於少數配角,因此"吳玉峰"覺得需要解釋他為什麼不刪掉他寫的"凡例"裏面鄭重介紹"風月寶鑒"那幾句:因為棠村生前替雪芹舊著“風月寶鑒"寫過序,所以保存棠村偏愛的書名,紀念死者。"凡例"硬把書名改了,作者總是有他的苦衷,不好意思或是不便反對,只輕描淡寫在楔子裏添上一句"至吳玉峰題曰'紅樓夢'",貶低這題目的地位,這一句當與"凡例"同時。"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這句,是第一回最後加的一項,因此甲戌本第一回是此回定稿。如果這句是甲戌年加的,此本第一回就是一七五四本。但是也可能是甲戌后追記此書恢復原名經過。庚本白文本"嬤嬤"有時候作"嫫嫫",甲戌本第十六回更是"嬤嬤"、"嫫嫫"、"媽媽"相間。──"嬤嬤"是老年高等女僕的職銜,"媽媽"是小輩主人口頭上對他們的尊稱。但是甲戌本第十六回趙嬤嬤有時作"趙媽媽",是漏改的江南話。全抄本偶有吳語,(注十)作者北方話純熟后已經改掉了,南京話仍舊有,如"好(音耗)意",作"故意"解。(注十一)──戚本一律作"嫫嫫"。全抄本統作"姆姆"──庚本第三十三回也有個"老姆姆"(第七六一頁),戚本同,是漏網之魚──與它通部用"曠"是一個道理,都是因為本底子是個早本,陸續抽換今本,起初今本的成份少,因此遇到"俇"字仍舊寫作"曠",遷就原有的許多"曠"字,免得塗改;為求統一,後來也一直沿用下去。為了同一原因,無回末套語或詩聯諸回,戚本、全抄本都給添上"且聽下回分解"。"正是"二字底下缺詩聯的也刪了,不然看上去不完整。吳世昌與俞平伯同樣認為甲戌本是書主或抄手集批充總批,以便增加書價。(注十二)但是一方面有刪批的潮流,而且刪節得支離破碎的楔子也普遍的被接受,顯然一般對於書中沒有故事性的部份不感興趣。多加總批,略厚一點的書不見得能多賣錢。從戚本、全抄本看來,過錄本擅改形式都是為了前後一致化。甲戌本后兩截擴充總批,為什麼兩次改變總批格式,回目后批改回目前批,又改回后批?尤其可怪的是第十三至十六回忽然又興出新款,每回都有標題詩──頭八回也只有五回有──而詩全缺,"詩云""詩曰"下留空白。如果"詩云"是原有的,書商為什麼不刪掉,免得看上去殘缺不全?這些疑問且都按下不提,先來檢視沒問題的頭八回。前面說過,甲戌本外各本第一回總批是初名"石頭記"的時期寫的,與第二回總批格式一樣,同屬早本。第二回總批有:通靈寶玉於士隱夢中一出,今於子興口中一出,閱者已洞然矣,然後於黛玉寶釵二人目中極精極細一描,則是文章鎖合處……究竟此玉原應出自釵黛目中,方有照應。……第八回借寶釵目中,初次描寫玉的形狀與鐫字,卻從來沒寫黛玉仔細看玉。第三回寶黛初會,寫玉的全文是"項上金螭瓔珞,又有一根五色絲,繫着一塊美玉。"不能算"極精極細一描"。當晚黛玉為了日間寶玉砸玉事件傷感,襲人因此談起那塊玉,要拿來給她看。"黛玉忙止道:'罷了,此刻夜深,明日再看也不遲。'"次晨黛玉見過賈母,到王夫人處,王夫人正接到薛蟠命案的消息,就此岔開。顯然夜談原有黛玉看玉的事,與後文寶釵看玉犯重,刪去改為現在這樣,既空靈活潑,又一筆寫出黛玉體諒人,不讓人費事,與一向淡淡的一種氣派。第三回不但與第二回總批不符,也和第二十九回正文衝突。第三回賈母給了黛玉一個丫頭鸚哥,襲人本來也是賈母之婢,原名珍珠,給了寶玉。第八回初次提起紫鵑,甲戌本批:"鸚哥改名已"(第八頁)。但是第二十九回賈母的丫頭內仍舊有鸚武(鵡)、珍珠(庚本第六六五頁)。第三回賈母把鸚哥給黛玉,襲人也是賈母給的,這一節顯然是后添的。原來的襲人本是寶玉的丫頭,紫鵑與雪雁同是南邊跟來的。第二回寫黛玉有"兩個伴讀丫嬛",不會只帶了一個來。甲戌本第三回"嬤嬤"先作"嫫嫫",從黛玉到賈政住的院子起,全改"嬤嬤"。寫賈政房舍一大段,脂批稱讚它不是堆砌落套的"富麗話"。寫桌上擺設,又批"傷心筆,墜淚筆",當是根據回憶寫的。這一段想也是后加的。此後再用"嬤嬤"這名詞,是賈母把鸚哥丫鬟給黛玉,下接黛玉鸚哥襲人夜談看玉一節,是改寫的另一段。庚本"嫫嫫"改"嬤嬤",就沒這麼新舊分明,先是"嫫嫫",到了賈政院子裏還是"嫫嫫",進房才改"嬤嬤";從賈母賜婢到黛玉鸚哥襲人夜談,又是"嫫嫫"。一比,甲戌本顯然是改寫第三回最初的定本,舊稿用"嫫嫫",下半回加上新寫的兩段,一律用"嬤嬤",不像庚本是舊本參看改本照改,所以有漏改的"嫫嫫"。此回甲戌本獨有的回目"金陵城起複賈雨村,榮國府收養林黛玉",這時候黛玉並不是孤兒,父親又做着高官,稱"收養"很不合適,但是此本夾批:"二字觸目凄涼之至",可見下筆斟酌,不是馬虎草率的文字。回內黛玉見過賈母等,歸坐敘述亡母病情與喪事經過,賈母又傷心起來,說子女中"所疼者獨有你母,今日一旦先舍我而去,連面不能一見",因又摟黛玉嗚咽。此段甲戌本夾批,戚本批註:"總為黛玉自此不能別往"(甲戌本缺"總"字)。第十四回昭兒從揚州回來報告:"林姑老爺是九月初三日巳時沒的",甲戌本眉批:"顰兒方可長居榮府之文。"同回正文也底下緊接着鳳姐向寶玉說:"你林妹妹可在咱們家住長了。"可見黛玉父親在世的時候,她不能一直住在賈家。此回顯然與第三回那條批語衝突。第三回那條批只能是指黛玉父親已故,母親是賈母子女中最鍾愛的一個,現在又死了,所以把黛玉接來之後"自此不能別往"。甲戌本這條夾批與正文平齊,底本上如果地位相仿,就是從破舊的早本上抄錄下來的批語,書頁上端殘缺,所以被砍頭,缺第一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