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法律、立法與自由》(下)

第27章 《法律、立法與自由》(下)

弗賴堡是個優美的城市,只有20萬人口。該市的阿爾貝特-路德維希大學大約有兩萬五千名學生。它始建於1457年,從創建時間看,排在德國第三位。該城位於德國最西南角,離法國和瑞士都不到25英里。城市的一邊是海拔上千米的山峰,實在是哈耶克遠足爬山的好去處。城市的另一邊是平原,種植着葡萄。這座城市一直是由“大教堂”即“聖母瑪利亞大教堂”統治的。“弗賴堡”的意思就是“自由的城堡”。中世紀時代,這兒有一個市場。第二次世界大戰奇迹期間,弗賴堡遭受到了嚴重破壞,但戰後又恢復了原貌。

獲得弗賴堡的教職,給哈耶克帶來意外的驚喜,他可以比在芝加哥大學多干三年,還可以得到一筆退休金,而這對他的生活來說很重要。他非常在意收入問題。有一篇報道曾描寫過他剛到弗賴堡任教後到倫敦辦事時的情形,“他說話語氣平靜,帶有很重的口音。星期三晚上,在經濟事務研究所邀請的客人中,他和藹可親,隱然是大家關注的中心。他步履蹣跚,留着一撮發灰的八字須,穿着粗呢灰色外套,漿洗的硬領。他的穿着可實在是太過時了,看起來像個鄉下的商人,而一點不像普魯士著名學者(他實際上是一位奧地利人)。他不喝德國的烈酒,只喝英國的雪利酒。”[10]

哈耶克在就任弗賴堡大學政治經濟學教授職位的演說中說,他不知道他該感謝哪顆幸運之星,因為“在我一生中,這已經是第三次獲得教授職位了,而幸運的是,這三所大學都是我如果有可能完全自由地選擇,我肯定會選擇的大學”。弗賴堡位於維也納與倫敦之間,而“在這兩個地方……我形成了自己的思想”,而這個城市有幾百年時間都屬於奧地利帝國管轄,因此,這個地方就跟“回家一樣”[11]。

弗賴堡大學的學術氣氛跟他30多年前去倫敦經濟學院和芝加哥大學之前呆過的維也納大學的學術氣氛非常相近。經濟學專業設在法律系中。他“特別珍視又一次在法律系教書的機會,而正是在那樣的氣氛中,我形成了自己的學說。過去三十多年中,我都向那些不具有一點法律或法律制度史知識的學生講授經濟學。現在我不免要懷疑,讓學生分開學習法律與經濟學的做法是不是有點問題。”[12]比起英美經濟學家來說,德國和奧地利學者更重視法律體系與經濟制度間的關係,而經濟學設在法律系中,就反映了這種看法。

哈耶克再次回到德語世界居住,他的研究重點也發生了一定程度的轉移。他又開始跟同事和學生們說德語,也更多地用德文寫作。他跟第二任妻子差不多說的都是德語。而且他“再次成了名經濟學家”[13]。他可以把更多精力研究經濟政策問題,而不用研究經濟學理論,但他覺得,他“仍有很多重要想法要說”。他又一次比較積極地承擔起教學責任,講課,開設研討課,輔導學生。在就職演說中他說,他曾經“花費多年時間來研究大千世界,更多的時間是用來進行研究而不是教書育人”,他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把自己的“經驗傳遞給後生”[14]。在《致命的自負》的手稿中他說,他前半生都用來搞研究了,後半生都用來教書了。

哈耶克對德恩特里維斯的觀點作了引伸,他說,規則涉及到公共之善,因而值得重視。一個人不能要求別人為他的利益而行事,而只能要求他人不傷害自己。公共之善就在於規則——也即法律、習俗和倫理規範。而一個人是不能對他人的私人之善提出要求的,不管是通過強制性的法律,還是通過非強制性的倫理規範。

哈耶克與古典自由主義經濟學家瓦爾特·奧伊根曾有過密切交往,所以早就熟知弗賴堡大學,不過,奧伊根在哈耶克到此任教前十幾年就去世了。哈耶克也早就認識弗賴堡大學的幾位教授,但他們也都在他到來前過世了。瓦爾特·奧伊根研究所就設在弗賴堡大學,它以德文出版了哈耶克的大量著作。

現在回想起來,60年代是個騷動和變革的時代,但哈耶克在弗賴堡的那些年卻沒有受到影響。那十年的文化騷動要到最後幾年才爆發。一直到1967年前後,50年代那種繁榮而相對平靜的社會氛圍,在幾乎所有發達國家還繼續保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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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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