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神教(1)
如果不那麼嚴格地講,按照通常的規律,神仙的成長之路是這樣的:精靈——自然神(半人半獸)——人格神。如果用大學職稱來比附,這大概相當於從講師到副教授再到教授的過程。(當然,現在中國的大學還有一個自創的職稱:博導。)中國是個造神的大國,神仙的職稱升得極快,經常出現講師破格晉陞為正教授的情況。老牌的天神如黃帝、顓頊等做“教授”,那是實至名歸;人氣指數很高的關羽、閻王、財神做“教授”,那是眾望所歸;到後來甚至連青蛙(玉蟾大王)、蠶、五通、瘟神都破格做了教授,真讓佩服先民們不拘一格“拔”人才的熱情。按照中國的規矩,評職稱與加工資不同,並不陽光普照。很有幾位老資格的精靈,幾千年來也沒評上“正高”,實在叫人扼腕痛惜。資格最深的,要數太陽和月亮了。說起來有些奇怪,在古希臘神話中,太陽神阿波羅的赫赫威名,幾乎無人不知,連天後赫拉都懼他三分。但在古代中國,雖然有不少關於太陽和月亮的神話,但是既沒有太陽神,也沒有月亮神。在古人眼裏,太陽和月亮似乎更像純粹的精靈。早在新石器時代,太陽和月亮就評上了“講師”。岩畫和陶器的刻寫符號中有不少敬拜日月的場面,而且逐漸演化出太陽與三足烏、月亮與蟾蜍之間的對應關係。這是非常典型的精靈崇拜。既然是精靈,大家就不會太客氣了。在後羿射日的故事中,太陽雖然是天帝的兒子,但它被后羿射下以後,卻都變成了三隻腳的烏鴉。人們對付它,是該殺就殺,該吃就吃。(魯迅的小說《奔月》中,后羿就經常吃烏鴉肉炸醬麵。)日食、月食更是典型的精靈觀念的體現。古人認為,日食、月食是天狗在吞吃太陽、月亮,碰到日食、月食,就要敲鑼打鼓,把天狗趕走,把日月救出來。這個方法並不是只在民間流行,官府也是如此,《周禮》中有名為“鼓人”和“太僕”的官,專門教周王在救日月時如何敲鼓。不僅敲鼓,還要用箭象徵性地射射天狗,還要在廟裏舉行祭祀,祭品要用絲綢和牲畜。官府嚴格規定了不同級別的人營救日月時使用的不同工具,比如天子用五隻鼓,諸侯用三隻鼓,再往下連鼓也不能用。要是超越了等級,孔子又要罵什麼“是可忍,孰不可忍”了。救日月在春秋時期非常普遍,《左傳》裏的記載很多,可見當時的看法是比較一致而普遍的。要是日月都是神仙,還會鬥不過天狗?還用得着凡人來保護?你什麼時候見過古希臘的太陽神阿波羅被一隻草狗追得到處亂跑?日月沒有成為神的另一個原因,就是沒有具體的形象。中國的宗教特別注重偶像,上至最高統治者玉皇大帝,下到不入品的土地爺,都有自己的形象,可是誰拿得出太陽、月亮作為神仙的玉照呢?基本上說,三足烏和蟾蜍代表的太陽、月亮,但是你只能說它們是太陽和月亮的形象代言人,卻不能說它們就是太陽神和月亮神本身。《楚辭·九歌》中的東君(太陽神)應該說是個例外。詩中對東君的形象有細緻的描述,比如駕着龍車,穿着青雲衣、白霓裳,手拿長箭,手下還有不少隨從。但是這個形象後來並沒有流傳開來,被大家普遍認同,我們只能說,在某些地方太陽有神仙的形象。奇怪的是,雖然日月只是小講師,但享受的卻是教授甚至院士的待遇,有國家特殊津貼。從商朝開始,每年春分和秋分要祭日,設酒殺雞作食,以示對太陽迎來送往之意。到了周朝,待遇更加好了,每年祭祀日月多達八次。秦漢以後,這個傳統依然保持,至少每年的春分秋分要殺牛宰羊,給兩位講師打打牙祭。太陽和月亮在職稱和待遇上的反差,也許與宗教信仰的一些規律以及中國文化的思維方式有點關係。宗教信仰是從對社會的感性認識起步的,當純粹的理性不能解決問題時,就會產生宗教、巫術等非理性的解決辦法。英國的文化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就認為:初民對於自然與命運,不管是或則利用,或則規避,都能承認自然勢力與超自然勢力,兩者並用,以期善果。只要由着經驗知道某種理性能有效用,他便不會忽略過去。他知道禾稼不能專靠巫術生長,獨木舟而不製造適當也難航行水面,戰爭而無武勇更難攫得勝利。他永遠沒有單靠巫術的時候,然在另一方面,倒有時候完全不用巫術。即如生火與許多旁的技藝之類。凡有時候必要承認自己底知識技藝不夠了,便一定會利用巫術的。這段話的意思是說,當人們能認識事物的規律時,他們一般就不會再去動用非理性的解釋和行動;只有面對不能總結出規律的事物和事件時,非理性的解釋和行動才會出現。比如現在人們去廟裏燒香,一般會祈求婚姻、前程之類不能用科學來解釋預測的方面,沒有誰會祈求科學能夠準確預測的東西。古人也是如此,他們能清楚地區分理和數的關係,不會所有的事情都祈求宗教、巫術。比如公元前701年,楚國去討伐鄖國,廉主張主動出擊,莫敖說:“咱們還是先算一卦吧。”廉是個急脾氣,說:“卜以決疑,不疑何卜?”占卜是用來解決疑問的,沒有疑問,算什麼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