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禁忌?(5)
還有一些飾物,佩戴時有所忌諱或者佩戴本身便是某種避忌的符號。例如傣族人掛刀時忌刀口向內,否則,認為居心不良,是“刺客”。民間婦女的手飾——戒指,傳說古代曾是嬪妃禁戒“御幸”的標記。據《清稗類抄》云:“紂作寶干指環。漢宮人御幸,賜銀指環。蓋古宮禁中本用以為嬪妃進御或有所避忌之符號,後世遂用為普通之指飾,故曰戒指。”如今,民間仍有以戒指為聘定禮物的。有些地方,以戴戒指標誌已婚,少女則禁忌佩戴。放置禁忌在服飾的放置方面,民間主要禁忌在不適當的時候到不適當的地方晾曬。忌諱從衣物上跨過或踏踩、弄壞衣物。民間忌諱將婦女和小孩的衣物在夜間晾置在室外,恐怕落到衣物上賊星或沾染上鬼祟邪氣。小孩的衣服還忌搭在高處,俗稱三尺以上有神仙,恐傷害着小兒。青海藏民忌在帳房上晾曬褲子、靴子和氈子。達斡爾族等忌諱別人從自己的衣物上跨過,以為不吉。漢族也忌諱別人從自己放在或掉在地上的帽子上跨過,更忌諱別人,哪怕是小孩子坐在自己的帽子上。以為如此則等同於被人從自己的頭頂上跨過,等同於自己受到了胯下之辱,是很不吉利的。如果衣物放置不當,被牧畜踏踩了,鄂溫克族人認為是凶兆,非死即病,必須請薩滿跳神破解之。鄂溫克族、鄂倫春族等還忌諱女人的衣服、鞋襪放置在男人的衣物上邊。以為女人的衣物在上是對男人的侮辱,男人們會因此而“失運”的。阿昌族男子甚至不走曬着婦女統裙的地方,以免沾染不潔,招致不吉。縫補禁忌衣物如破了,需要立即縫補起來,否則不吉。縫補衣服時,忌諱穿在身上縫補。河北定縣一帶,如不脫衣就讓別人給縫補,自己嘴裏必須銜一樣東西,如筷子、秫秸等物。據說不銜的話會被賊偷。實則可能系家庭中的戲謔,或者是出於補衣如補洞,有了洞,不把東西“咬住”便會被人偷走的聯想。山東也有類似的習俗,不過不是怕丟東西,而是說這樣針不扎人。小結總之,服飾在以上若干方面是有許多禁忌俗信的。這還不包括上文曾提到過的嬰兒、幼兒時期一些特別的服飾禁忌在內。當然,服飾禁忌也遠非我們提及的這些方面,肯定還有許多是未被收集起來的。應當指出的一點是,服飾既是人們喜愛的、需要的,又是人們恐懼的、畏忌的。人們需要服飾,就像鳥類需要羽毛一樣:那是人們愛美和保暖的需求,人們害怕服飾,因為它是某種禁忌的標誌,某種權力、神威的象徵,而且,服飾又與魂靈不可分割,如果自己的服飾落入壞人之手,那壞人就能通過服飾來行施黑巫術,使自己遭受不幸,所以服飾又常常使人感到畏懼。所有這一切都增強了服飾的神秘感,從而使服飾的周圍蒙上了一層層禁忌的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