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於軾:以直報怨(2)
人與人要平等,人有追求個人利益的權利。我們通過分析發現損人利己和損己利人對社會來說是同一件事。比如我和某人交往,辦成了一件事,我能夠損己利人,而對方就是損人利己。如果雙方都要損己利人或者都要損人利己,這件事就幹不成。對於整個社會來說,人都是同樣的人,人與人互相是平等的。這個模式是把人放在同等位置上來分析的。但是,在整個社會中人與人又是有差異的。比方我是富人他是窮人,我是一個健康人他是殘疾人,我站在岸上而有人卻掉在河裏要淹死了,這時候人與人之間就有區別了,這個模式就不適用了。我和別人就成了兩個人。別人是有困難的人,我損己利人和接受別人幫助(損人利己)是很正常的,是可以的,一個社會需要這樣的行為。我們講犧牲自己應當有前提,那就是人與人之間不處於對稱的關係之中,人與人不完全一樣。假如這個社會人與人完全一樣,是不是就不需要我們損己利人了呢?有時候也需要,比方在公共場合,我們要求個人克制自己的私,去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比方過紅綠燈時,你就需要剋制自己,紅燈停下不走,讓綠燈前的人先走。在人與人完全對稱的時候,在公共秩序、環境保護、遵守法律方面需要我們剋制自己,要損己利人。也許很多人沒有看到因為有私心才使我們的社會實現了均衡。兩個都有私心的人可以通過談判達成協議,相反如果兩個人拒絕個人的利益,就達不成任何協議,最後可能要打起來。這種結果可能是許多人絕對想不到的。在一般人看來,只有私心才會引起糾紛,引起衝突。《鏡花緣》裏的君子國有這樣一個故事:買方要多出錢,賣的要少收錢,兩人發生爭執,無法達到均衡。最後來一個乞丐說你們兩個把錢給我得了,結果兩個人買賣做成了。這個乞丐不是無私的,是有私的,最後還要靠有私的來均衡世界。為什麼市場經濟使世界上的財富積累這麼快,這是因為人們不斷追求利益的結果。每個人都在不斷地追求利益,並且也允許他人追求利益,這就是市場經濟的特點。關於人的道德前景在採訪茅於軾先生之際,得知他在北京大學有一個演講,並且和學生有一個對話。以下為茅於軾答學生提問的部分內容。問:我們這個時代要“保爾”,還是要“比爾”?答:兩種人代表了兩種精神;兩種精神都是很可貴的。如果中國受到外族的侵略,那麼我們肯定要保爾的精神。中國現在正搞市場經濟,還是多一些“比爾”好。問:你在大街上碰到所謂的乞丐會給他們錢嗎?答:我經常給,但有時候感覺上當。如果一個人用同情心來欺騙人,這是對社會的最大反動。這樣做使人們對真正有困難的也不敢同情了,這個社會就危險了。問:如何成為一個有道德的人?答:道德問題說到底是人與人的關係問題,不是自己的問題。當然也有私德,比方勇敢、有創造精神、有毅力。但是,道德從根本上說是一個公德關係。當然,為了道德更完善,需要比較好的私德,但最後終究還是要表現在公德上。仁愛的“仁”字,最後一定要表現為對人們的愛。問:愛是不是集中的道德?答:是。一個人不懂得愛別人,自然也得不到別人的愛,他一輩子也就沒享受到道德。無論一個人有多少錢,有多高的地位,如果他沒有愛的經驗,就是白活一輩子。問:我們強調人人平等,為什麼這個社會卻一直有特權呢?答:我們反對特權,但一個社會不可能沒有特權,我們反對貧富差異太大,但是一個社會不可能沒有貧富差異。我們的理想是人人平等,但現實中是不可能有絕對平等的。問:中國老民姓有一句俗話叫“再窮莫作賊,再屈莫打官司”,你如何評價?答:前一句對,后一句不對。我認為有委屈應當打官司。我們的社會和“文革”時相比,一個最大的進步就是中國人開始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在“文革”時法院都關了門了,誰給你打官司呀!問:你說市場經濟要講妥協,那麼在競爭中求生存是不是和妥協相矛盾的?答:首先我們要看競爭是不是道德的,是不是公平的,是不是有愛心的,是不是彼此尊重的。當然競爭不可避免地要勾心鬥角,要出現一些遺憾,這和道德是有些矛盾的,但是如果沒有競爭,我們這個社會就不會有進步。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我覺得一個健全的社會對競爭失敗的人應當有所幫助,不管什麼原因,不能讓失敗者一敗塗地,讓他有重新站起來的機會。問:市場經濟社會要求人與人平等,市場經濟社會又提倡人們掙錢。可是有錢人和沒錢人是不平等的,如何解釋這組矛盾?答:的確,有了錢就可以享受。那麼政府就要盯着那些有錢人,讓有錢人不能有勢。美國政府在這一點上做得很好,美國的法院不斷地和有錢人打官司,和比爾·蓋茨打官司,和IBM打官司。比爾·蓋茨發跡之後官司沒有斷過。這就是警告你有錢可以,但別有勢。政府要是傍大款那就糟了,老百姓就沒有活路了。一個公平合理有正氣的社會,政府必須看着那些有錢人,不讓他們太有勢,不讓他們太出格。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