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54章 立場
此為防盜章孔東寧召集大家共同商討案情,讓庄笙對大家說出他的看法。
“我認為兩起命案的兇手是同一個人,並且,接下來還有五起命案發生。”
庄笙第一句話便如石子投入安靜的湖裏,在下面坐着的警員中驚起層層波瀾。
“你有什麼證據?”
像史柯第一次聽到時的反應一樣,其他警員也向庄笙提出了這個問題。
“大家先看幾張圖片。”庄笙沒有直接回答,而是用投影儀放出一張圖片。
灰暗的色調下,一群赤.裸的人相繼前行,他們走入前方的烈火中,被烈火炙烤着人痛苦地掙扎着,卻沒有人試圖逃離。
畫面切換,瘦得不成樣子的一些人趴在地上,頭頂是結滿果子的樹和流動的甘泉,他們伸長手臂卻怎麼也夠不着那些果子。
“這是但丁《神曲》中煉獄第七層和第六層描述的場景。人類七大原罪,□□,暴食,貪婪,懶惰,憤怒,妒忌,傲慢,但丁將他們按罪行的輕重程度排序,分別在不同的煉獄層悔過洗滌罪惡。”
“等等,你是說兇手把自己當成上帝,殺人是為了懲罰他們的罪惡?”有人提出質疑,相當驚奇的語氣。不全然是懷疑庄笙的推測,還有一種啼笑皆非的荒謬感在裏面,似乎覺得庄笙做出這樣的推測是異想天開。
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在座的人中,除了庄笙,只怕誰也沒有讀過《神曲》這本書,甚至可能連但丁這個名字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會將之與凶殺案聯繫起來,那對他們來說,太不現實。
倒是有名年輕的刑警曾經看過電影《七宗罪》,一面覺得庄笙說的有些道理,一面又想是不是自己電影看太多。
面對眾人的質疑,庄笙面色不改,語氣依舊淡定,有條不紊地繼續說下去。
“七宗罪源自天主教的教義,犯了其中一種罪的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者,在火焰中熏悶而死;暴食者,強迫進食而死。兇手將天主教的教義與但丁的《神曲》結合起來,對他選定的受害者施予懲罰。”庄笙看向史柯問他道:
“你們懷疑的第一名死者的嫌疑人是誰?”
史柯定定看着庄笙,看了一會兒才緩緩開口回答:“她的丈夫。”
“為什麼懷疑他?”
“經過我們的調查,發現死者張詩語有外遇,並且外遇對象不只一個。她丈夫知道自己妻子出軌卻沒有跟她離婚,但是為此吵過架,然後分居……”
“兇手不是死者丈夫。”不待史柯說完,庄笙打斷他,他的聲音雖然不高,語氣卻非常堅定。
“你憑什麼這樣說?!”
問話的不是史柯,而是另一名警員,就是他查出張詩語有外遇的情況,現在正尋找搜集張詩語丈夫犯罪的證據。辛辛苦苦這麼多天,現在被庄笙簡單一句話否定,心裏自然不服。
庄笙看他一眼,冷靜地不帶絲毫個人感情。
“死者與丈夫已經分居兩個月,在夫妻關係中,剛發現一方出軌時,憤怒值最高,張詩語的丈夫第一次知道妻子出軌時與她爭吵,說明他是憤怒的。這個時候,他選擇的發泄方式是言語攻擊。如果張詩語的出軌行為不停止,而兩人還一直處在同一個屋檐下的話,直面刺激源,憤怒會升級,或許最後會出現殺人的情況。
“但是,死者丈夫選擇搬了出去,這是逃離放棄的信號。尤其分居后他很快有了自己的情人,這是另外一種發泄和報復的形式。到這個時候,對於妻子的背叛,死者丈夫的憤怒基本已全部發泄出去,即便還有不滿,也不足以讓他做出殺人這樣需要付出巨大代價的事情來。”
庄笙說到這裏停頓片刻,看向那名警員。
“你詢問過死者丈夫,在知道自己的妻子被害后,我想他的第一反應應該是詫異,然後表現出幸災樂禍的樣子,甚至可能懷疑兇手是死者外遇的對象之一,罵幾句‘活該’此類的話。”
那名警員完全愣住,因為當時的情況與庄笙說的完全一樣。聽到妻子的死訊,男人很意外,反應過來后就像知道了什麼好消息一樣笑起來,嘴裏還說著“我就知道她會有這樣的下場,她早晚會死在那些男人手裏。”
那幾名外遇者最開始也是警方的懷疑對象,只是後來發現他們在案發時都有不在場的證據,而沒能拿出明確不在場證據只有死者丈夫,這才被定為重點嫌疑人。
質疑的聲音低下去,庄笙繼續之前被打斷的分析。
“張詩語出軌,犯了□□之罪;而蔣偉酗酒,犯了暴食之罪。這是兇手選擇他們並用不同方式殺害的原因之一。”
庄笙再次切換圖片,屏幕中出現一群人匍匐於地,親吻着地面,他們五體投地趴在路面上,似乎身體跟地面長在一起,連頭都抬不起來。
“第三宗罪,貪婪,施以油煎之刑。”庄笙說出這句話時,在座的人忽然感到心莫名地顫了顫,耳邊聽得那位剛來的新人專家用有些淡漠的語氣說著。
“如果兇手確實是按照《神曲》的順序來,那麼我們很快會有第三具屍體,投入油中,煎熬而死的屍體。”
解散后,孔東寧將庄笙叫到辦公室,開門見山地問他:“小庄,既然你已經知道兇手的作案手法,那麼你能推測出兇手是什麼人嗎?”
庄笙聞言沉吟片刻,對他搖了搖頭,“孔隊,兇手很謹慎,他在受害者屋子裏待過那麼多天,卻沒有留下什麼線索。不過,他那麼嚴格地遵從《神曲》的描述來作案,可見有一定的強迫症,生活中應該是一個非常注意細節,有類似強迫行為的人。”
孔東寧沉吟半晌,眉頭皺得能夾死蒼蠅,“所以,想要發現什麼有用的線索,我們只能等兇手下次作案,下具屍體出現?”
庄笙頓了頓,神情沉肅:“恐怕是這樣。”默然半晌,又說道,“連續作案,會讓兇手越來越自信,同時,也會暴露更多。目前的兩宗凶殺案,無法判斷兇手與死者之間是否存在個人感情,我們需要找出死者之間的聯繫,這是兇手找上他們的關鍵。”
孔東寧點點頭,沉吟不語。
一般的兇手案都會從死者的社會關係入手,逐個進行走訪排查,那是一項非常瑣碎而繁雜的工作。電視上看到鼠標一點就能從龐大的數據庫里交叉對比挑出所需要的信息,那都是編劇虛構出來的。現實中,即便信息化程度最高的M國,也還做不到那種地步。
警隊能用到的人都已經撒了出去,儘可能挖掘出與死者相關的所有信息。案情未破前,不知哪一條有用,所以,不管是怎樣無關緊要的小事,都不能夠忽略。
庄笙一直在警局待到很晚,回宿舍后,他也沒有馬上休息。
昨天剛回國,時差還沒倒過來便投入到緊張地辦案中,庄笙的身體其實已經很疲乏了,精神卻隱隱興奮着,是那種他刻意壓制隱忍,也都不能壓下去的興奮。
宿舍沒怎麼整理,顯得有點空,庄笙的私人物品不多,以後有時間他再慢慢添置。庄笙在書桌前靜靜坐了一會兒,將放在桌面那本黑皮封面的書打開,從書頁里拿起一張照片。
照片里是一名少年和一個孩子。孩子像受到驚嚇的小動物般,大而明亮的眼睛怯怯地向鏡頭望來,而少年按着孩子的肩膀將他摟在懷裏,臉上的笑容非常燦爛。
庄笙怔怔看着那張笑臉,很久都沒有動一下,時間凝滯,連身體都似乎僵住。房間裏燈光昏黃,似散發出濃濃暖意。不知過去多久,庄笙動了,他抬手撫上那張笑臉,神情似懷念,似感傷,嘴唇微微動了動,像在呼喚什麼,然而,房間裏卻沒有響起一點聲音。
第二天,庄笙是被電話給吵醒的,他腦子昏昏沉沉的,扭頭看了眼床頭的鬧鐘,6:37。
抓過電話,庄笙已經從床上坐了起來,他揉了揉太陽穴,赤腳踩在地上走到窗邊拉開帘子。
電話里,孔東寧的聲音顯得嚴肅而沉重:
“小庄,發現了第三具屍體。”頓了頓,似為了緩解某種情緒,孔東寧聲音低沉地繼續說下去,“屍體被丟棄在一個堆放垃圾的地方,是早上的環衛工人發現的——死者,被油煎過。”
庄笙沉默不語,雖然再一次出現的屍體,印證了自己的猜測,他卻沒有半點高興。
孔東寧似乎也不知該說些什麼,沉沉地嘆了口氣,只是告訴庄笙地址讓他儘快趕過去。末了,不知是自言自語還是對庄笙說話,孔東寧低喃着說出一句:
“或許,我們應該找那個人來幫忙。”
夜晚的森林安靜遼闊,在朦朧月光的籠罩下,森林裏所有的生物都沉睡了——嗯,只除了,有數不盡精力揮灑的年輕探險者們。
一片空曠的地帶,燃起明亮篝火,旁邊紮起三頂帳篷。幾個年輕人圍坐在篝火旁,吃着,喝着,興奮地聊着天,不時還一起歡唱幾句。
“這才是真正的野營,在公園裏扎個帳篷睡覺,還不如直接睡大街呢。”
“就是,所謂的自然景色人工開發痕迹大重,又或者去的人多了,早失去了那種、那種——野趣,對,野趣的味道。”
“所以不枉費我們刻意繞開森林管理員,專找沒路的地方走,腿都快走斷了,才終於找到這麼一個無人踏足過的地方——到了晚上,怎麼喊都沒人管。今天到的時間有些晚,等明天天亮后,我們要好好去探險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麼岩洞之類的。運氣好的話,說不定還能找到古墓呢。”
紅紅的火光映照下,幾張年輕的面孔顯得非常有活力——也不知是不是因為手中啤酒喝多了的緣固。
時間已經不早,但幾個年輕人似乎越說越興奮,半點要睡覺的意思都沒有。熱鬧的討論聲中,有人刻意壓低聲音神秘地說道:
“嘿,你們有沒有聽過一個傳聞,說這片森林裏隱藏着可怕的怪物,專挑落單的旅客吃掉。所以千萬不要一個人進入森林,萬不得已時,就燒一堆火,越大越好,這樣怪物就不敢靠近了。”
這人的話音剛落,他的同伴發出整齊的噓聲。
“這種騙小孩子的話還拿出來說,幼稚不幼稚。”
“不要污衊小孩子——這連小孩子都不相信了好吧。”
“也不是完全騙人的吧,如果沒有一點事實依據,也不會有這樣空穴來風的傳聞——今天中午吃飯時我聽當地人聊天,說每年都會有人進來了卻不見出去。我上網查了下,也確實提到過這樣的事。”
“這片森林面積這麼大,被開發過的不到十分之一,誰知道那些跑來玩的人,是不是像我們這樣另外找了條路離開。再說了,那些熱門景點都會發生些意外,這麼大的森林,真發生點什麼,也不算稀奇事吧?”
最後這句話,引發新一輪的討論——或者準確來說,更像是討伐。
“別動我的酒,我去撒泡尿,回來繼續。”有人站起來,酒喝的有點多,需要放出去一點,人也有點搖搖晃晃。
他背着火光,走入黑暗的森林。
剩下的人繼續喝着,因為有些喝高,話題越來越天馬行空,自己都不知道說了些什麼。
時間慢慢流逝,有人感覺到不對勁。
“只是去方便一下而已,怎麼要這麼久,難不成還自己挖了個茅廁?”
開始時還有人調侃,隨着時間越來越長,終於所有人都感覺到不對勁,熱烈的討論聲停下來,彼此對望。
“不會是喝醉,倒在哪裏睡著了吧?”
最後他們提議去找人,因為同伴中有兩個是女生,被留下來,另外三名男生往先前那人離開的方向去尋找。
三人拿着手電筒,一邊往前走一邊喊那人的名字,沒有聽到任何回應。就在他們以為那人可能真躺地上睡著了時,身後傳來一聲尖叫。
是營地方向。
三人也顧不得找人了,趕緊往回跑。他們本來沒走多遠,所以很快回到營地。只見兩個留下的女生,一個彷彿看到什麼可怕的東西滿臉驚恐。另外一個,也有點受驚,但更多是茫然的表情。
“發生了什麼事?”其他人問那個還沒回過神來的女生。
女生哆哆嗦嗦指着前面,氣息不穩地說道:“我、我看到那邊有東西。”
“是什麼?”
“不、不知道,一眨眼就不見了。”
一個男生大着膽子往那邊照了照,只有灌木叢和樹枝,其他什麼也沒有。
“你是不是看錯了?”
雖然同伴回到了身邊,女生還是有些驚魂未定,“不、不會,我看到了那雙眼睛,好像、好像野獸一樣。”
想起還有一名同伴沒回來,餘下的人都沉默了。
接下來的找人行動,兩名女生都不敢再留下,於是五個人一起出發,這次他們只敢小聲地呼喊。
手電筒的光四處亂晃,突然,好像晃到了什麼東西。
“在那裏!”
幾人奔過去,手裏的光也一齊照過去。
“啊——”
比之前更大聲,更凄厲的尖叫響起,穿透了森林的黑暗。
只見地上確實躺着一個人,正是那名去方便的同伴。他此時躺在地上,卻不是醉酒睡倒——眼睛睜得很大,耳朵被什麼刺穿,血液汩汩流出,匯成一小灘。
*
庄笙坐在食堂,面前擺着油條、包子和米粥。他一手抓油條,一手拿資料,一邊吃早餐一邊看以前的案件資料。
剛回國就遇上連環殺人案,庄笙根本沒時間熟悉適應環境就投入工作。現在案子結束,他一邊找出丹藤市這些年來破獲的大大小小案件看起來,一邊算是調節心情。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丹藤市不愧是長年佔據犯罪率榜首的城市,不僅犯罪事件發生頻繁,案件性質都不太普通,與他在國外所見的那些相比,也絲毫不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