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克爾與新法官玩時間差
新換的法官名叫霍恩,曾到過中國,會說幾句中文。2001年6月6日,法庭再次開庭審理賀祥接回女兒案。霍恩法官在這之前做了兩件事:第一,為不會英語的羅琴聘請翻譯,以示公正;第二,如果賀祥沒有律師,法庭有義務為他指定。霍恩法官說,這個案子看起來很複雜,其實很簡單,只要當事人雙方回答兩個問題就可解決:第一,賀祥夫婦是否拋棄或虐待孩子?第二,兩個家庭是否有永久性收養協議?在雙方回答完畢后,霍恩說,這兩個問題已經很清楚,“我相信世界上沒有一個法官會讓貝克爾去收養這個小孩”。貝克爾在聽完法官的結論后,以其律師當時不在場為由,要求法庭把案件審理推遲到6月22日。6月22日,當霍恩再次開庭審理時,貝克爾則說,他已經在更高一級的市法院指控賀祥拋棄孩子。這樣,只是區級法官的霍恩對該案的管轄權自動失效。6月20日,貝克爾在市法院反訴賀祥拋棄孩子,並要求法庭中斷賀祥夫婦的父母權。貝克爾指控,第一,儘管貝克爾一家的大門永遠向賀祥夫婦敞開,但賀祥夫婦已有五個月拒絕探望賀梅。根據田納西州法律,親生父母如果有四個月不探望孩子就算拋棄孩子;第二,由於賀祥既有移民案件在身,又有刑事案件在身,要求法庭判決賀祥沒有撫養能力,並將其驅逐出美國。賀祥說,從2001年6月到2002年2月,他們夫妻面臨的形勢急劇惡化。貝克爾還積極與美國移民歸化局聯繫,要求驅逐賀祥。2002年6月26日,美國法官正式下達了驅逐令。后在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的干預下,驅逐賀祥一事押后。10月2日,美國法庭裁決在“賀梅監護案”沒有結果前暫不驅逐賀祥夫婦。否則,賀祥夫婦只能落得人財兩空。這當中,1998年,賀祥就曾與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取得聯繫。中國駐美大使館在獲悉賀祥案的前後經過後,曾與齊君取得聯繫。后隨着案情的發展,中國駐美大使館給田納西州最高檢察官和美國國務院均發了照會。中國駐美大使館曾要求賀祥提供100%可靠的相關材料。就在前不久,中國駐美大使館以人道理由再次致函美國當局酌情考慮賀祥的實際情況。此外,羅琴被懷疑生活作風不正,賀梅非羅琴與賀祥所生。賀祥說,儘管這是極具侮辱性的指控,但他們還是去做了DNA親子鑒定。再者,羅琴還被指控精神不正常,而被迫去看心理醫生。儘管是對方提出的,但這兩項花費均由賀祥夫婦承擔。法官還曾下令不許有人僱用賀祥夫婦,以斷絕賀家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