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家只有十分鐘的生日探望
賀祥說,自從文件簽字以後,貝克爾一家很快轉變了態度,並通過各種理由不讓或少讓賀祥和羅琴去看望他們的女兒。簽字后,貝克爾夫婦還堅持每天寫日記,日記的中心思想是要證明賀祥夫婦不但沒有看望孩子,而且是在拋棄孩子。這些密密麻麻的日記後來曾作為不利於賀祥夫婦的證據而呈交法庭。1999年11月,賀祥首次向貝克爾夫婦提出接回賀梅。貝克爾對賀祥說,現在路易斯已經懷孕了。她以前曾經流產過,現在不能打擾她。如果她有個三長兩短,你們就會有大麻煩,因此,現在最好不要提孩子的事情。賀祥相信了他的話而沒有提起接回孩子的事情,直到2000年2月路易斯生下自己的女兒。再後來,當賀祥夫婦去看望孩子或提出接回孩子時,貝克爾便說,賀祥夫婦現在是非法移民,如果報警,他們就會被驅逐出境。這樣,他們就永遠也見不到孩子了。2000年3月,賀祥夫婦正式向法官申請接回賀梅。可是,法庭的聽證會直到當年6月才進行。這次聽證會的結果是:“不同意把賀梅還給賀祥。”其理由是,第一,賀祥有刑事案件在身;第二,賀祥沒有工作,不具備撫養能力。於是,夫妻倆開始拚命打工,存一點錢,以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2000年,賀祥夫婦是在非常辛苦的條件下度過的。對此,有人認為,賀祥夫婦純粹是為了打工掙錢而沒有去盡撫養賀梅的義務。2001年1月28日,是賀梅兩周歲生日,賀祥夫婦只被允許有十分鐘的時間探望自己的女兒,他們提出拍全家福照片的要求也被拒絕。可能是雙方發生糾紛,10分鐘后,貝克爾夫婦報警,趕走了賀祥和羅秦。2001年3月1日,賀祥再次向法庭提出要回孩子,並要求撤換法官。賀祥認為,原來的法官非常不公正,並有偏袒貝克爾一家的嫌疑。對於有關賀梅監護權一案,貝克爾先生雖然給筆者回了信,但拒絕回答任何有關問題。後來,當記者請他做自我介紹時也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