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師(4)

關於教師(4)

所謂講師,是能夠獨立開設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的大學教師。他的科學訓練已經完成,也就是說,他已經獲得博士學位,他除了在碩士期間對本學科的全部情況已經有了完整的了解(參看《關於學士論文規範和碩士要求》一信),同時他又通過博士論文對本學科作出過貢獻。所以,他不僅了解這一學科的基本情況,而且了解這一學科的前沿所在,這就為他提供了一個基本保障,使得他可以給學生,尤其是本科生開設本學科的基礎課程。

講師也有不同的等級。優秀的講師完全可以把他的課程開設成對本門學科有巨大貢獻的基礎課,而他的教學方法、實驗方法和基本規範將成為學生必修的一級台階,籍以達到大學教育的基本要求。講師也可以做一些初級的工作,基本上是去填補教授和副教授正常教學所遺留下來的空缺,來使整個教學系統趨於完善。另外,常常有這樣的情況,一些完整的教學單位會特聘講師來講授一些自己的教授不能承擔而學生又必須學習的課程。比如,當年在北大,只有專職教員才可能成為教授,而兼職的一律稱為講師。在當時著名的講師中有梁漱溟、魯迅等等。這就說明,講師的水平不一定比教授差,只是他承擔的任務有所不同。

副教授和教授是大學裏的主導。副教授是否一定要從講師中選拔,在各國不一樣。比如,在美國是直接從優秀的博士中選拔,而在德國則是從優秀的完成教授論文者中選拔。但是,最壞、最不合理的是,經過一定的年限,所有的講師自動升級為副教授,在中國就是這樣。最後就會出現這樣的惡果,就是副教授和教授不是根據他承擔的教學任務和他的教學能力來選拔,而是根據資歷。在學校里也實行元老制。誰只要擔任過一定年限的講師就一定會當副教授,擔任過一定年限的副教授,一定要升為教授,升不了反而覺得不公平。曾經有一位北大教授在海德堡大學做客座教授,看到一位有博士學位的老先生,精通五種外語卻以講師的職稱退休,不禁感慨:“他要是在中國,無論如何也混上個教授了。”因為在中國,人們習慣性的理解已經把升為副教授和教授看作是一種福利制度。

到底要具備了什麼樣的資格才能成為副教授呢?副教授原則上不僅具有開課的能力,對本學科的整體情況有充分的了解,自己主持研究項目,而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學術研討會(seminar來自拉丁語seminarium,意為“育種田”、“苗圃”)的形式不斷開設成新課。他一方面向學生傳授相關的知識(授業),一方面訓練學生去掌握獲得知識的方法(傳道)。所以嚴格地說,一個副教授既然已經是一個“教授”,他就必然已經具備了足夠的能力指導他本專業所有“求學的人”(包括本科生和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學習,並完成畢業論文。由於中國福利制度化的教授、副教授評選制,使得中國不得不降低對教授的信任,而平添出“博士生導師”這一個等級,這在全世界都是一個例外,也許這一例外很快會隨着中國高等教育的完善而得以消除。上面提到,副教授在知識水平上未必要求比講師高,但其任務的性質不同,在知識和方法的教學中,他也比講師在大學系統中有更大的責任。在知識上,要求他對本專業的全部知識有通盤的了解,同時在一個問題上有專深的研究;在方法上,要求他對本專業的所有方法都了解,而他自己對其中一種方法有着熟練的掌握。他不僅可(色色小說以指導本專業方向的學生完成研究,而且在博士研究生所採用的方法略超出本學科已有的方法甚至是採用全新的方法時,同樣能夠根據本學科方法的規範保證論文高水平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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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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