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考試(4)

關於考試(4)

這種測驗考試是大學教育中最普遍的方法,因為它是整個科學系統傳授過程的質量控制。北大現行的測驗考試已經出現“”,就是教師成了的一方,他/她自己編製一個教材,這個教材從未受到本行專家委員會的委託、仔細推敲和認定,所以以此為基準來考試學生,尚未取得合法性,也就是說,本門學科的知識和方法在教材中應該是“公認”的(經過科學反覆檢驗和權威機關審定的),這樣學生才能以此為根據,作為學習的依靠。否則,學生就會偏依一人之見,而遮蔽學科之公理。因為學生沒有資格挑選教材,更沒有權利臧否教師(正在推行的教學評估因為無同類型可比性,而是每課單獨答問,結果有可能教的不夠水平的課“看起來”很好,而極嚴格認真的高水平課“看起來”反而不如前者),所以只能對付考試。最常用的辦法就是請求教師出具複習範圍,有兩天一夜背會,立即迎考。我常常想,這樣也是個辦法,以後一門課上兩天一夜就夠了,大學效率提高,何必大家胡混?

4.發揮考試的目的是測試學生的本門課程的科研能力和相關知識,使用的方法是學期論文或面試。學期論文是以結果評價,所以可以花很大的時間和精力來增加論文的分數。(具體學期論文的要求見《關於科學語言》一信。)面試是互動性測試,考試是為了全面考查受試者,以及他的判斷、應答能力。這時教師的主觀成份很大,只能憑感覺評價,所以面試常常考的不是學生,而是考查師生的關係,即佛教中常說的“緣份”。

對於大學的考試,無論上述四種中的哪一種,都是以現有的知識為標準的,即使是發揮考試,也要符合一般的學術規範和本門學科的知識範圍。假設一個學生的才能和知識的掌握超出了現有規範和教師所掌握的知識範圍(在計算機聯網、數據庫廣泛進入教學后,這種事情通常會發生),考試非但不能測試出學生的實際水平,相反,還會是非混淆,所以,一切考試將受到懷疑!

作為教師,我採用過一種考試,就是劉平參與的,讓受試者在與試者(我)對話中,用各種方式顯示與我的區別。區別越大,得分越高。另外的教師小組(白巍老師和高譯老師)根據錄相帶評分,我不參與。這種方法徹底顛覆了考試的通常規則,考試不再是老師考學生,也不是教師與學生同時受到測試(教學普查),而是使考試成為一次學習的機會,創造的機會,融會的機會和覺悟的機會。我不能把這種創造考試列為第5種,因為它太不能為一般的教學系統所容,權且把它作為一種藝術。

(色色小說對於學生,不對付考試是無能的表現,應該認清考試的本質和各自不同的目的和方法,甚至了解主考教師的學養和秉性,有的放矢,克服考關。只是你們不要把考試成績作為衡量學習成果的唯一標準,尤其不要讓別人以考試成績所作的評價左右你們對真理的追求。

即此祝

進步

朱青生

200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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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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