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考試(1)
關於考試
寫信時間
2000年4月20日
主題
考試
關鍵詞
考試四法
內容提要
選擇:考驗和互相較量
達標:設定標準的到達
檢驗:規定內容的掌握程度
發揮:顯示實力
收信人
劉平張欣
劉平、張欣:
你們剛剛經歷了考試,無論結果如何,亦得亦失而已。
開學數周,課程展開,大家關心本課的考試,我對同學們說,將會按講義的基本知識部分,列出20道選擇題,每題a、b、c、d四個選擇答案。答卷完成後,我將把所有500份卷子摞齊了,在每題的正確答案的號碼上,用一根大釘子釘下去,填對號的就被釘過,得分。其實我和同學都覺得略有荒唐,一個藝術課程,十幾個欣賞的傍晚,天下大作,相與分析;玄談妙想,感悟體會,一待經過,就是“通過”了一段美育,也就通過了這次課程。各人自我修養,按其秉賦本性生髮開去,尤其在座者與我以心相印,根本無以言表,不堪訴說,怎麼可以用些什麼知識概念來衡量評價?在北大,每位同學只有一次(2學分)的藝術課程中,知識就象糖果紙,課程面授過程就如糖果,真正傳達交流的是那種甜味,糖果有時已是多餘,因為它帶來某種負擔,糖果紙更是包裹運送糖果之外皮。莊子說“得魚而忘筌”,持執尚在魚也。如果得了魚,就着水燉出(色色小說一鍋濃湯,嘗盡鮮美,魚亦須忘。但是期末考試卻要把糖果紙拿來展玩,就只配用大鐵釘釘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