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國的直轄市模式(2)

改革中國的直轄市模式(2)

而其餘的一些經濟發達城市,多為浙江、廣東的一些小城市。

政治地位過高,從長遠來講損害了直轄市的全面發展。

直轄市的管理重點,即實現政治的剝離,從現實來看,這種時機已經成熟。

除重慶外,三大直轄市的設立,主要考慮到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當時的直轄市,對國家的經濟發展,確實舉足輕重,特別是上海,曾經被稱為新中國的“長女”,其國內生產總值一度佔到全國國內生產總值的1/6。而天津在改革開放前,也曾長期是中國的工業重鎮。北京作為首都,自是舉足輕重。

但是,改革開放30年以後,時勢已變。中國的崛起,是以普遍的地域經濟發展為特徵的,除直轄市外,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地,均率先完成了初步發展,而內地城市,也蓄勢待發。直轄市在改革開放初期,已落後於沿海地區;而在未來,隨着中國內需時代的到來,中西部地區將崛起眾多的重要經濟區域,將再次稀釋直轄市的功能,使其重要性下降。

至此,直轄市基本完成了其經濟發展領頭羊的歷史作用。

同時,除重慶外,中國的直轄市,多設立在東部中心區。除了北京為京畿重地、中央政府駐所之外,其餘的上海、天津、重慶,均地處一般地域,並非戰略要衝,亦非位於新疆、西藏、內蒙古等邊區重地,也沒有位於爭端紛起的南海區域,按照一般的一級行政區設置,其最高負責人不需要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而就目前發達國家的慣例,其直轄市或者特別市,均沒有過多的政治功能。例如,日本除東京之外,大阪、名古屋等大城市的政治地位均不高;美國的首都華盛頓,不過是一個州內設的特區;俄羅斯的莫斯科市與彼得堡市,其地位比同為一級建制的州和聯邦共和國還要低;而韓國則早在20世紀90年代,就已經全面取消直轄市,改以前的六大直轄市為六大廣域市。

中國在未來的10~20年中,亦可考慮重新定位直轄市功能,只賦予其獨立的社會發展方面的特殊性,而取消其政治領域的特殊性。

未來,淡化了政治色彩的直轄市,將從“政治挂帥”的體制中解放出來,這其實更有利於直轄市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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