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子論自然(2)

三、老子論自然(2)

“道法自然”,不是說道之上還有一個自然,而是說,道應當以自己作為效法的對象。道使自己成其為自己這個樣子、這個樣態,而不是其他任何一個事物使道成其為這樣一個樣態。

所以,“道法自然”,實際上不是別的,就是道性自然,道的本性就是自然。

“自然”這個詞,不能做名詞講^H小說,而是作為一個形容詞。形容沒有任何外在壓迫,沒有外在制約,沒有外在限制等這樣一些含義。

《老子》第十七章講: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太上,下知有之”。這裏講的“太上”,不單單是一個時間的範疇、概念,更重要的還是一個價值的範疇、概念。“太”就是無以復加,就是最好的。

最好的政治統治、政治統治的模式、政治統治的方式是什麼?應當是“下知有之”。什麼叫“下知有之”?就是作為普通百姓,作為下面的人,只知道有這麼一個統治者,而這個統治者做了什麼事,不知道。也許他做事了,也許他沒做事,但是百姓不知道他做了什麼事。這樣一種模式,這樣一種體制,在老子看來是最好的一種模式。

西方經濟學理論中有一句話:“管得最少的政府,其實就是最好的政府。”這句話作為現代經濟學的一種理論,其實在老子思想中早就有這樣的思想。

“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的狀態是,領導者做了很多事,做了很多有利於、有益於民眾的事,所以民眾親愛他、讚譽他,這叫“親而譽之”。比如說,人們知道黃帝,我們現在稱自己為炎黃子孫,但是黃帝做了什麼事,大家都不知道。堯、舜、禹、湯做了什麼事,我們知道,所以人們讚美堯、舜、禹、湯,人們沒有讚美黃帝的。但是按照老子的觀念來講,黃帝是比堯、舜、禹、湯更為偉大的人物。

“其次,畏之”。再其次變成了“畏之”,就是人們害怕他。人們為什麼害怕他?因為他很厲害,因為嚴刑峻法。任何一個人,如果觸犯了刑律,都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比如說秦始皇這樣的人,人們害怕他,但是他的地位就比堯、舜、禹、湯要低。

再下來,第四個層次是:“其次,侮之”。就是說,再其次,人們連怕他都不怕了,不管他怎樣的囂張,不管表面上如何厲害,人們都不怕他。人們敢批評他,敢辱罵他,這是最低的一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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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莊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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