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子論自然(1)

三、老子論自然(1)

三、老子論自然

內容提要:

道是老子哲學最重要的觀念。道的基本屬性是自然。在老子哲學中,自然是從屬於道的。道法自然,意思是道以自然為法,但這裏的自然,不是名詞,不是今人所理解的外在^H小說的自然界、自然物,而是自以為然、自其然而然,沒有外在約束,沒有外在強迫的意思。道法自然,意思是道以自己為法。道成就天地萬物,完全不帶有任何目的性、功利性。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學的根本。

道是天地萬物的本根,道化生了天地萬物,成就了天地萬物,但道成就天地萬物,完全是自然而然的,道成就天地萬物不是為了謀求什麼,也不是為了證明什麼,更不是為了得到什麼。

1.道法自然

《老子》第二十五章講: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應當以地為效法的對象,地以天為效法的對象,天以道為效法的對象。道以什麼為效法的對象?按一般人的理解,道以自然為效法的對象。

但這種理解是有問題的。台灣一名學者就這樣認為,他認為在《老子》一書中,“道”並不是最高的範疇,在“道”之上,還有一個“自然”。“道法自然”,就是道以自然為法。這種說法是有問題的。如果在“道”之外還有一個比道更高的存在,那“道”還是道嗎?道之所以為道,就在於在它之上、在它之前沒有任何一個比它更高、更前的存在。

這裏關鍵是對於“自然”一詞的理解。我們現在講自然界,講大自然。但是自然界的這樣一種提法,在中國古代基本上是沒有的。也就是說,“自然”這個詞,我們現在把它當成了一個名詞來用,但是在古代,最起碼在《老子》一書中,它不是作為名詞來用的。

“自”,就是自己;“然”,就是樣態。“自然”,就是自己使自己成其為這樣一種狀態,而沒有外在力量的強迫,沒有外在壓力,沒有外在制約,沒有外在限制,等等,這是“自然”一詞的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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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莊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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