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子之道(2)

二、老子之道(2)

老子認為,不管是“人道”、“地道”,還是“天道”,在這個之上,有一個不變的東西,有一個永恆的東西。這個永恆的東西是什麼呢?老子把它歸結為“道”。

也就是說,老子要把人的眼光引向天之外。我們一個人可以看到身邊的事物,如看到人,看到具體的物。那麼人與物之外是什麼?我們說,我看到了空氣。你再把你的眼光朝上看,你看到了什麼?你看到了天。老子說,那天之外又是什麼?我們從周圍所看到這一切,為什麼會發生?為什麼會出現^H小說?為什麼會存在?這些問題,就變成了老子的問題。

老子提出一個“道”,就是要把人的眼光引向天外,就是要為一切存在,要為整個人類存在,確定一個基礎。這個基礎是什麼?老子認為,這就是“道”。

2.道是事物的本根

“道”是什麼,老子認為“道”是事物的根本。

《老子》第二十五章講: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有一個先於天地之前就已經存在的東西。這個東西是什麼?它是天地得以產生,得以出現的原始的存在,是先於天地而在的存在。它寂、它寥、它獨。

所謂寂,是指獨立,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它,所以它寂。我們現在講到,一個人在獨處的時候就感到寂寞。當時的這個存在也是如此,世間只有這一個存在。沒有天,也沒有地,沒有任何事物,所以它感到寂,它又感到寥。寥是什麼?寥就是空曠,就是空闊。

老子說,我不知道這個東西是什麼,也不知道這個東西叫什麼,我就給它起了一個字,把它叫做“道”。注意:老子沒有給這個存在起“名”,只是給它取“字”。“名”與“字”是有區別的。“名”是伴隨事物整個過程的;“字”是一個人在成年的時候才取的。這個東西早就存在了,所以我們沒有辦法給它命名,我們只能給它取字。所以,老子說:“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不是這個存在物的“名”,只是它的“字”。

老子進一步對這個存在物加以形容和描述,這個形容是什麼?這個形容就是大。這裏的“大”,不是大小的“大”,而是無以復加的大。道如果只是大,那麼道還是有限的。《老子》第六十七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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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莊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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