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時代(28)

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時代(28)

這可怎麼辦?軍中不可一日無糧!蓋烏斯緊急求助於北非的努米底亞^H小說國王,從努米底亞運來了大量小麥。年輕的度支官再次出色地履行了職責。努米底亞國王的父親,老國王馬西尼薩與蓋烏斯的外祖父大西庇阿是當年共同與漢尼拔作戰的戰友加朋友,出於這層關係,努米底亞王國成為西庇阿家族堅定的政治“後援者”。老國王馬西尼薩指定的遺囑執行人,就是大西庇阿的養孫小西庇阿。“掌門人”和“後援者”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基於道義和情理、遇到困難時互相幫助的關係。

公元前124年,蓋烏斯·格拉古終於年滿30歲,如期當選為保民官。他不是以最高票當選,而是排在當選者的最後一位。此時蓋烏斯展示給選民的印象,是對國政改革的必要性沒有那麼強的認識,故而支持率不高。但是人們沒想到的是,蓋烏斯與他哥哥提比利烏斯一樣,並不想把保民官這一職務作為其仕途的出發點。

當年12月10日任期剛剛開始,蓋烏斯就接二連三地提出法案。僅從其提出法案的數量之多,就可知他絕不是當選保民官后才考慮這些國家政務問題,而是經歷了長時間準備、深思熟慮后採取的行動。

首先是把他哥哥提比利烏斯·格拉古遺留給世人的《農地法》進行司法程序上的再確認。由於經歷了十年坎坷,《農地法》已名存實亡,需要再次召開公民大會重新表決,使它起死回生。實施農地改革的執行機關——“三人委員會”也需要重新運轉起來。《農地法》的目的,是以給予土地的方式救助那些失去土地成為失業者的原自耕農,由此擴大中產階級的比重,健全羅馬社會的基礎。當然,把這個目標落到實處還需要時間。但具有羅馬公民權的應服兵役者人數在持續增加,前面已經用數字錶述過,這是可以看到的成果。蓋烏斯認為,不僅要推進自耕農獎勵政策,還要考慮福利政策。

《小麥法》就是這樣一個產物。該法案提出,由國家收購一定數量的小麥,再將其以低於市場的價格配售給窮人。當然這不是要實行統治經濟,國家收購以外的小麥仍由自由市場交易定價。據後世研究者考證,蓋烏斯《小麥法》規定的國家收購價大約為市場價的二分之一。配給對象為居住在羅馬的貧民,每一戶主每月配給5茅第烏斯(1茅第烏斯約等於9升,合計為45升左右)小麥,1茅第烏斯小麥的配給價是6.3賽斯特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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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的故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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