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時代(12)

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時代(12)

這一切,在公元前150年前後發生了變化。

首先公元前187年,羅馬政府將其在第二次布匿戰爭期間以戰爭國債形式向人民籌借的款項全部償還完畢。

繼而在公元前167年,上述這種實質上為向羅馬公民徵收直接稅的籌集戰爭資金的做法被宣佈廢止。

這是因為,羅馬屬下的西起西班牙、東至希臘的幅員遼闊國土上的各^H小說個行省都要向羅馬繳納十分之一的直接稅和礦山收益,再加上國有土地租金和港口使用費等等的間接稅入賬,沒有必要再向羅馬公民徵收直接稅。

我把戰爭國債意譯為“直接稅”,是由於它是按公民所擁有資產的多少來課徵的。這種稅全部取消,得益最大的是富裕階層。此時羅馬出現了資金過剩的“錢多狀態”(有點像現在經濟學家們常說的“流動性過剩”),取消直接稅是導致資金過剩的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隨着羅馬霸權擴大、市場擴大而導致的“騎士階級”的興起。

拉丁語中的“equites”被直譯為“騎士階級”,被人聯想為騎兵的意思。假如意譯,應譯為“經濟階級”。他們負有向羅馬軍隊提供騎士的義務,意味着他們擁有的資產額按表一的劃分不低於第一等級即貴族階級。但為了和擔當國政的貴族階級以至元老院階級相區別,他們被稱為“騎士階級”。由於祖上沒有人擔任過執政官,與名門貴族和平民貴族相比,從政對他們來說是個難關,所以他們選擇了經商之路。根據法律,元老院階級的人士被禁止經商,使得“騎士”們在這個領域得以大顯身手,而羅馬的不斷強大又使他們的市場持續擴大。

“騎士”們的“業務”門類非常多。最初主要從事的業務是承包代理徵收租稅,以從中收取手續費作為收入來源。應繳納租稅的人們,往往會為繳稅而臨時借款,於是貸款又成為“騎士”們的業務。他們貸款給這些納稅人,以後再催討欠款本息。羅馬元老院對於以惡劣手段從事金融業的人雖沒有聽之任之,但在實行共和政體時期也沒有對其進行整頓。後來暗殺凱撒的主謀布魯圖,放貸的利息高達48%,令見多識廣的西塞羅也大吃一驚。當時正常的貸款利息,年利率僅為12%。

軍需品的採購,也成為“騎士”們的業務。這項生意怎樣品味都是“肥差”,即使現在誰能做這項生意,也能使人產生豐富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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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的故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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