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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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方宇分手后的這兩個半月里,我只回過四次家。

相比起以前一個星期回一次而言,次數是有些少了。但這不能怪我,因為每當我回家,每當我待在那個只有我一個人待的卧室,用着那台只有我一個人用的電腦,面對着那個只有我一個人面對的夜晚時——怎麼說呢,它們就像變身動畫裏的特定道具,瞬間,就能將我改變成另一個人。

另一個,叫余裴裴的傻子。

第一次回家,她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從下午三點一直悶頭睡到第二天的下午四點。睡前她還特地哭了一場。導致^H小說起來后,光是眼睛就腫得能跟豬頭媲美。

第二次,她對着電腦上了整整一天的網。反覆刷的網頁卻只有一個——方宇的微博。她把那上面的內容,從最近期那條“聽說王小立的《下垂眼2》今年年中會出?”,一直溫習到最早期的“我也來微博啦”。猶如得了手賤強迫症的神經病,就連下面跟着的[評論]都依數點開看了個遍。直到被她刷出一條對方新更的[和李經理二人甜蜜手機照]后,才終於有了離開電腦的理由——因為怒火遮眼下,她用鼠標直接砸爛了鍵盤,又用鍵盤間接摧毀了鼠標。

第三次。第三次稍微有點進步,她將房間大整理了一次。順便將方宇送給她的所有禮物,都打包扔了出去。為了防止自己後悔,她甚至沒有選擇樓道的垃圾桶,而是特地拎到了小區樓下的大型垃圾池——並在一個小時后,在鄰居大叔的奇異眼光下,戴着一雙膠皮手套,灰溜溜地將它們從垃圾堆里重刨回家。

而前不久的第四次,她將電腦里和方宇的照片,用打印機全部打印了出來,剪成照片的尺寸,再一張張撕成碎片。最後扔進鐵桶里燒成灰燼。她是那麼地全神貫注一絲不苟,彷彿桶里燒的不是紙片,而是方宇本人。這方法是我以前翹課時認識的那個男生教的。哦,也稱不上是“教”。他不過就是在我眼前做了一次——“這是我消滅他的第一步!”我還記得那傢伙當時是這樣跟我說的。

在我還是個穿着肥大校服,會把上學的一半時間用來翹課的初中生的時候。

沒記錯的話,那應該是我們的第一次見面。我還記得那天陽光很好。我坐在當時翹課必去的長凳上,一邊抽煙一邊看着眼前的風景發獃——長凳位於學校附近某座購物廣場的天台。天台很大,也足夠乾淨。一半的面積鋪了人造草坪。四張帶着遮陽傘的長凳設立在天台四邊上,隔着一張鐵絲網,可以俯瞰到大半個城市。夜晚或周末,它們通常會被那些成雙成對的討嫌人類所霸佔。但白天,尤其是上午,它們就都只屬於我。至少,也有四分之三。

第一次見到男生的那天,他就是坐在那張四分之一的長凳上,埋頭撕着照片。他留着顆毛茸茸的刺蝟頭,側臉的嘴角處貼了塊OK綳。大概是用力咬了牙,下巴線條看上去綳得很緊。那些照片在他的手中被撕出“嚓嚓”的脆響,聲音大到連兩米外的我也能聽得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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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冷又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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