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1.
[我以為看破了別人的愚蠢,自己就是聰明的。我以為看破了別人的盲目,自己就是理智的。我以為看破了別人的寂寞。自己就能有足夠的堅強去抵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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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一段感情的方法。無非兩種:
交給時間。又或是,開始一段新的感情。
老實說。我不知道那些選擇前者的人,是怎麼做到的。
是怎麼做到的呢?他們是怎麼單憑一個人的力量,將這份由[失去]帶來的痛苦與憤怒吞咽進體內,直至它們最終在時間裏發酵成為染着溫度的回憶?怎麼做到的?天天打坐?齋戒誦佛?還是……還是因為他們的內心本來就比我強大?因為他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操心?因為失去一段感情對他們而言,與其說是[痛苦],不如說是[解脫]?
^H小說我想到林艷。
和鄒鑫分手后,她就再沒和誰談過戀愛。[身份不方便]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她壓根就沒想過要[開始一段新的感情]。她在分手這事上,除了那晚電話里的一點小小迷惘,便沒有更多的表現:沒有憂傷,沒有頹廢,沒有憤怒。甚至連傳說中那些外強中乾的女人特有的[故作快樂]都看不出來。我想她就算是丟了一雙襪子,反應也該比這個大——又或許鄒鑫的存在,對她而言確實就是連雙襪子都不如。畢竟少了一雙襪子你還得花錢再買,但沒了鄒鑫,不但能到手一棟房子,還能收穫無限的自由和一團隊的追求者。只要林艷的水晶指甲揮一揮,無論荷包還是荷爾蒙,他們都能心甘情願奉獻出來——雖然奉獻前者的目的,無非就是為了能奉獻後者。
好吧。我承認自己有些刻薄了。
我刻薄是因為我從鄒鑫身上看到了自己——那個坐在銀行大廳里,空有憤怒卻無能為力的自己。這樣的我,在當時眼裏只有[李經理]的方宇面前,存在價值無非也就是雙襪子的程度吧?……該死的。我是有毛病嗎?用得着這麼卑微嗎?幹嗎非得把自己貶低到這個地步?一棵樹把你甩下來,眼下不還有另一棵更高更茂盛的樹,等着要你去爬嗎?
鑰匙插進門鎖時,撞擊出細碎的金屬聲。五分鐘前,Peter的那句“做我女朋友吧”隨這聲響擠進腦海。我和鄒鑫不熟,不清楚他究竟是選擇了哪種方式讓自己[忘掉一段感情]。但我很清楚自己的選擇:
我,沒辦法[交給時間]。
——在我打開家門的第一秒,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