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理智與客觀(6)

第1章 理智與客觀(6)

儘管阿克巴本人是一位虔誠的穆斯林,但他仍然認為,每個人都應批判地審思與生俱來的信仰。事實上,也許在阿克巴倡導政教分離與寬容的多元文化社會時,其中最為重要的一點在於他賦予理智思考在整個體系中的地位。他對理智推崇備至,認為即便為某些原因展開爭執,也需要有爭執的理由。受那些強硬的、認為應無條件信奉伊斯蘭教的傳統派的攻擊,阿克巴對其摯友及忠實的助手阿布勒·法茲勒(AbulFazl,一位精通梵文、阿拉伯文與波斯文的大學者)說道:“追求理智並拒絕傳統主義,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16他總結道,“理智之道”或“理智的規則”必須是判別良好和公正的行為,以及合理的法律義務與權利框架的基本因素。托馬斯·斯坎倫(在其對於理智在決定“我們彼此負有什麼義務”中所發揮作用的開創性研究中)認為,我們不應“將理智看得很神秘,認為它是一個需要,或能夠以一個更為基本的概念來進行哲學闡釋的事物”(WhatWeOwetoEachOther(Cambridge,MA: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8),p**3)。阿克巴可能也會贊同這一觀點。

·道德客觀性與理智審思·

阿克巴正確地指出了理智的不可或缺性。現在要說的是,理智也包含了感情的重要性。事實上,感情在我們所討論的內容中的重要地位可以通過認真地(也是批判性地)對待感情的理由來得到說明。如果我們被某種情感深深打動,就有必要詢問其緣由。理智與感情在人類的反思中扮演着互補的角色,本章的後面部分將更全面地論述兩者之間複雜的關係。

不難看到,道德判斷需要運用“理智的規則”--理智的應用。然而還是存在這樣的問題:為什麼我們應將理智視為道德信仰的終極裁定者?理智思考,或者某種特定的理智思考,有什麼特殊*作用,以至於能夠成為道德判斷的關鍵?由於基於理智的分析本身並不確定價值,我們不禁會問:為何它如此重要?理智的審思就一定能保證發現真理嗎?這很難講,不僅因為在道德和政治信仰中真理的本質是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更主要是因為,即使在倫理學或其他任何學科中進行最嚴謹的探索,仍有可能一無所獲。

事實上,有時一個非常不可靠的步驟卻會碰巧比一番嚴格的理智思考產生更為正確的結果。這在認識論中表現得很明顯:儘管科學的步驟更有可能獲得成功,但在某種具體情況下,瘋狂的步驟亦能碰巧產生正確的答案(甚至比更理智的步驟所產生的結果更為正確)。舉例而言,某人憑藉一塊停走的手錶在一天中也能有兩次機會讀對時間,而如果他恰好在那兩個時點之一看手錶的話,他那停走的手錶可能顯得比他能夠看到的其他正在走的手錶更為精準。當然,承認走時的表每天都有兩次可能輸給停走的表,並不是說我們應將後者作為對時的憑證。孟加拉作家利拉·馬宗達(LeelaMajumdar)(也是偉大的電影導演薩蒂亞吉特·雷伊(SatyajitRay)的姑媽)在一則兒童故事中回憶道,當她還是加爾各答一名爭強好勝的大學生時,曾經停下來問一名路過的陌生人(只是為了逗他):“嗨,你好,請問你是何時從吉大港來的?”路人十分驚奇地答道:“昨天。你怎麼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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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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