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小孩與一支長笛(2)

三個小孩與一支長笛(2)

自由主義者支持卡拉的理由與上述功利主義者所依據的工作激勵效應不大一樣,他們認為人們有權擁有他們自己製造出來的東西。在對勞動成果擁有權這一點上,右翼自由主義者和左翼馬克思主義者(無論他們是多麼格格不入)的觀點是一致的。

這個例子說明的是,對於基於追求自我實現、消除貧困,或享受自己勞動成果的訴求,我們不能輕易地認為其中哪一種是沒有根據的,每種觀點都有嚴肅的支持理由。如果對其認真考量,我們的確很難確定應採用哪種觀點。正如伯納德·威廉斯所言:“未必一定要去消除分歧。”事實上,分歧“可以是我們與他人之間關係的一個重要的構成特點,根據對於‘分歧是如何產生的’最佳解釋,這也可看作是一種必然”。

我還想提醒讀者注意的是,很明顯,三個小孩的不同理由並不代表他們在對於何為個人利益的理解上存在分歧(對這三人而言,得*到長笛都會使自己獲得利益,他們各自的陳述也都表明了這一點),而只是在關於資源分配的原則上存在分歧。他們的不同理由也涉及應該如何進行社會安排,應該選擇哪些社會制度,以及通過這些將會得到什麼樣的社會結果等問題。總之,這並不僅僅只是三人既得利益的差異(當然,這差異的確存在),而是這三種觀點各自都指向一種不同的中立與合理的緣由。

以上討論不僅適用於羅爾斯主義“初始狀態”中的公平問題,也適用於其他中立性的要求,比如托馬斯·斯坎倫(ThomasScanlon)所提出的,即我們的原則應滿足“他人無法合理地拒絕”這一要求。5正如之前提到過的,不同學派的理論家,如實用主義者、經濟平等主義者、勞動成果權理論者和務實的自由主義者,各自都可能認為存在一種顯而易見的、直截了當的公正解決方案,但他們會為彼此不同的解決方案而爭執不下。事實上,也許並不存在能使所有人都認為中立且表示贊同的絕對公正的社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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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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