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與責任的重要性(1)

過程與責任的重要性(1)

·過程與責任的重要性·

無論那些傾向於將公正視為正義而非正理的人怎麼來描述這種區別,他們都會有某種憂慮,即專註於社會現實是否會容易忽略包括個體義務與責任在內的社會過程?我們可能做了正確的事,但並不一定能成功。或者說,出現一種好的結果可能不一定是因為我們的努力,而是因為其他一些原因,甚至是偶然性,而我們卻誤以為正義得到了彰顯。僅僅關注現實而完全忽略過程、付出及行為顯然是不夠的。強調義務和所謂的道義論所關注的其他要素的哲學家尤其可能會認為,制度與現實之間的區別跟以前的道義論與後果論之間的區別十分相似。

這種擔憂並非沒有道理,但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對現實的全面界定本就應該包括導致最終狀態的完整過程。十多年前,我發表在《計量經濟學》(Econometrica)上的一篇文章,將之稱為包含相關過程的“全面結果”(comprehensiveoutcome),需要將它與“終極結果”(culminationoutcome)區分開來。舉例而言,武斷地拘捕某人並非只是簡單地捕獲與拘留該人,它就是該詞所說的,武斷地拘捕了人。與此類似的是,我們不能因為完全着眼於後果,而忽略人的能動作用。例如,人們因為不可控的情況而餓死和由於有人蓄意而為導致的餓死是有根本區別的(儘管兩者都是悲劇性的,但它們和正義的關聯不一樣)。或者舉另一個例子來說,如果某位總統候選人準備在選舉中表示,重要的不是贏得*這場選舉,而是公平地贏得這場選舉,那麼其所追求的結果其實就是全面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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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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