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的研究方法(1)

正義的研究方法(1)

正義的研究方法·

在攻佔巴黎巴士底獄大約兩個半月前,也就是法國大革命的前夕,政治哲學家和演說家埃德蒙·伯克(EdmundBurke)在倫敦的議會上這樣說道:“當下有些事情發生了,我們很難對其發表意見,但也不可能對其表示沉默。”1789年5月5日伯克說的這番話和醞釀中的法國革命浪潮並沒有多大關係,其主要針對的是沃倫·黑斯廷斯(WarrenHastings),即*當時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督辦。由於在普拉西戰役(BattleofPlassey,1757年6月23日)中獲勝,英國得以通過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實行統治。

伯克援引了“永恆的正義之法”(eternallawsofjustice),以指責黑斯廷斯的所作所為有違該法。在不少情況下,一些赤裸裸的不公正行為使我們怒不可遏,以至於無法繼續保持緘默。但即便如此,對於不公正的分析仍然需要清晰的說明與合理的審思。

事實上,伯克並未顯得語無倫次。相反,他雄辯地列舉了黑斯廷斯所犯的諸多罪行,進而列舉了多條獨立而不同的理由來說明需要對黑斯廷斯提起訴訟,並揭示了英國在印度統治的實質:

我指控沃倫·黑斯廷斯先生犯有重罪和輕罪。

站在大不列顛議會的立場上,我指控他有負議會賦予的信任。

站在大不列顛議會的立場上,我指控他有辱國格。

站在印度人民的立場上,我指控他踐踏了當地的法律、權利和自由;毀損了他們的財產,蹂躪了他們的國家。

站在永恆的正義法的立場上,我指控他有違該法。

站在人性的立場上,我指控他冷酷地凌辱、傷害和壓迫各種性別、年齡、階層和生活境況的無辜生靈。

上述每一項都不是作為指控沃倫·黑斯廷斯的唯一理由--一項最致命的指控--而被單獨列舉出來的。相反,伯克將一系列不同的理由作為一個整體提出。在本書的後面部分,我將詳細討論這種可被稱為“多重論據”(pluralgrounding)的方法,即採用許多不同的譴責理由,而不要求在其相對重要性上達成一致。其背後的問題是,我們是否需要為了就一種亟待改善的不公正狀況達成共識,而去尋求某一具體的譴責理由。值得指出的是,我們完全可以出於不同的緣由而產生強烈的不公正感,而不必就哪一條是其主要原因達成共識,這一點也正是正義理念的核心。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正義的理念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正義的理念
上一章下一章

正義的研究方法(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