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3)

序(3)

在處理爭端時,需要持有經得起推敲的觀點,而不能以“消極寬容”(disengagedtolerance)的方式對待,比如為了圖方便而提出這樣一個懶惰的解決方案,即“你在你的圈子裏是對的,我在我的圈子裏是對的”。理智的思考與中立的審思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即便是最嚴格的批判性考察,也可能會留下無法被中立的審思所消除的爭議和對立。下面我將更多地論述這一點。我在這裏強調的是,儘管某些相左的觀點可能會在爭論后依然存在,但這絕不意味着可以因此而免除必需的理智和審慎的思考。最後剩下的多種觀點是理智思考的結果,而非迴避理智思考的產物。

第三,可糾正的不公正的存在很可能是與行為上的僭越,而非制度缺陷相關(在《遠大前程》中,皮普關於他蠻橫的姐姐的回憶即是如此,那並不是對作為制度的家庭的控訴)。公正最終是與人們的生活方式相關,而並非僅僅與周遭的制度有關。許多主流的公正理論卻用大量筆墨關注如何建立“公正制度”(justins*titutions),而行為特徵只是被賦予了派生和輔助的功能。比如,約翰·羅爾斯著名的“作為公平的正義”(justiceasfairness)理論產生出一套獨特的“公正原則”(principlesofjustice),這些原則所關注的僅僅是建立“公正制度”,同時要求人們的行為完全符合這些制度的要求。本書認為,過於關注制度方面(假定行為處於從屬地位),而忽略人們的實際生活,是有嚴重缺陷的。研究公正問題時,關注實際的生活對理解公正理念的本質和影響範圍具有深遠的意義。

本書所探討的不同於以往的公正理論之處對政治和道德哲學有直接影響。同時,本書也嘗試將書中的一些觀點與當前關於法律、經濟和政治的討論聯繫起來。樂觀地講,這些觀點甚至會對關於實際政策和方案的辯論和決策具有針對性。

採用比較視角,跳出有限的以及有限制性的社會契約論的框架,將會是富有成效的。我們將就公正的改進加以比較,或反抗壓迫(如奴隸制度、婦女壓迫),或抗議普遍存在的醫療服務不完善(如亞非部分地區的醫療設施缺乏,以及包括美國在內的全球多數國家的全民醫療保險的缺乏),或抵制酷刑(在當今世界中依然被頻繁使用,有時使用者甚至是世界秩序的維護者),或不再對常年的飢餓繼續保持沉默(比如在印度,儘管已成功消除了飢荒)。人們往往認為改變某些現狀(例如廢除種族隔離)有助於減少不公正,但即便所有被認為需要改變的現狀都得以改變,我們也期盼不到“絕對公正”。出於對實際問題的關注,而不只是理論推理的需要,似乎要求我們在對公正的分析中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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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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