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家庭與國家

第十五章 家庭與國家

家庭雖然有生物學上的起源,然而在文明社會裏,它卻是法律制定的產物。法律對子婚姻作了規定,對於父母管轄子女的權利,法律上也有詳細規定。假若沒有結婚而生下子女,則該子女完全屬於母親,父親沒有任何權利。法律的本旨雖然在於維持家庭,但現代的法律卻越來越趨向於干涉父母和子女間的關係,因此,法律變成了破壞家庭制度的重要因素之一,這實在是違背了立法者的初衷。這種情形的發生,是由於不良的父母對於子女的照顧不可靠,他們每每盡不到社會上通常認為的父母應盡的職責。不單是不良的父母,還有貧窮的父母,也必須靠國家的干預,他們的子女才不至於遭受不幸。19世紀初期,干涉兒童在工廠作工的提議受到了激烈的反對,反對的理由就是,這樣就會削弱父母的責任。英國的法律雖然不像古羅馬的法律那樣允許父母用迅速而沒有痛苦的辦法將子女殺死,卻允許父母用慢慢的勞作的痛苦使他們的子女勞累而死。父母、扉主和經濟學者都擁護這種神聖的權利。但是,抽象的經濟學上的道理終於激怒了社會的道德意識,工廠法也因而得以通過。第二步工作更為重要,就是開始實行強迫教育。這是對父母權利的一個嚴重的干涉。兒童除了節假日外,每天的大部分時間都得離家上學,去學習國家認為他們必須知道的東西,父母對此作何感想,在法律上是不發生絲毫效力的。因為學校的關係,國家控制兒童的權力漸漸擴充。縱使兒童的父母是基督教的科學家,國家也要管理兒童的健康,假如兒童的智力有什麼缺陷,國家就把他們送到特別的學校去。要是兒童的營養不足,國家就補充他們的食物。假如父母無力給子女買鞋,國家也可以供應。要是兒童到學校時現出受父母虐待的跡象,父母多半要受刑事上的懲罰。從前,只要兒女還沒成年,父母有權沒收他們工作掙的錢,現在,雖然子女在實際上或許難以保存他們掙的錢,但是他們有保存這筆錢的權利,並且當遇到必須得保存的時候,他們就能夠執行這種權利。在勞工階級中,父母到今日仍然得以保留的少數權利中的一種權利,就是他們能灌輸給他們的孩子鄰近許多父母所共有的各種迷信。但在許多國家內,甚至於這種權利也取消了。

這種國家代替父親職權的事實,其發展沒有明顯的止境。國家所代行的家庭職責,多半是父親方面的,而不是母親方面的,因為國家對於兒童的服務,本來都是父親必須得花錢做的。在中上層階級中,這種過程尚未發生,因此,中上層階級的父親比起勞工階級的父親來,地位要重要些,他們的家庭也比勞工階級的更為穩固。在認真實行社會主義的地方,如蘇俄,從前為富家子弟設立的教育制度,現在都要廢除,或者完全改變,這是他們認為的很重要並且非常必須的工作。這種事情,在英國很難實行。我曾經見過英國著名的社會主義者對於所有兒童都應該入初等小學的建議表示暴怒,他們驚叫道,“什麼,我的孩子和貧民窟的孩子在一塊兒嗎?絕對不行!”真奇怪,他們竟不知道階級的分化與教育制度的關係是多麼密切。

現在各國的趨勢,是國家繼續不斷地逐漸干涉勞工階級的父親的權力,同時,對於別的階級卻沒有相同的干涉(蘇俄除外),結果,弄得有錢人和窮人的情況大不相同。就窮的而論,家庭日見衰弱,而富人的家庭則沒有發生類似的變化。我想,造成過去的國家干涉的那種對兒童的人道主義情感,將來肯定會繼續下去,而且會造成逐漸加多的干涉,譬如,倫敦貧民區域的相當大比例的兒童,和美國北部工業城市中更多的兒童,都患有軟骨病,這就是喚起公眾行動的一個事實。不管這些兒童的父母怎樣誠懇地想去做,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因為這病需要改良食品、新鮮空氣和充分的陽光,而這些條件都是他們不能提供的。聽任兒童在他們生命的最初幾年內身體衰弱,這不單耗費太大,並且也太殘忍;假如我們對於衛生學和飲食有了更多的了解,就會有逐步增加的要求,希望不使兒童遭受不必要的損失。自然,目前政治上對於一切這一類的提議,都有一種激烈的反對。倫敦各城區中富裕的家庭聯合起來,在可能的範圍內,盡量少做減輕窮人的疾病困苦的事。假如地方當局——如波布拉①——採用真正有效的方法來減少嬰兒的死亡,則他們就不免有率獄之災。不過,富人的反對,正在繼續不斷地被征服,窮人的健康,也正在繼續不斷地改進。因此,我們可以有把握地期望,在最近的將來,國家對於勞工階級的子女的照顧,不至於削弱,而且將擴展其作用。同時,父親的作用將相應地減少。父親在生物學上的作用,是保護年幼無助的子女,當國家代行了這種生物上的作用時,父親就失掉了他存在的理由。因此,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裏,社會必定有變成兩個階級的趨勢,有錢的人將保存家庭的舊制,貧窮的將愈加期待國家履行傳統上屬於父親的那些經濟上的職責。

更激烈的家庭的變化,曾在蘇俄歷史上實現。但是蘇俄人口的80%是農民,這些農民的家庭仍舊像中世紀的西歐家庭一樣穩固;由此看來,共產黨人的理論似乎只能影響比較小些的城市的部分。結果,蘇俄的情形與我們方才研究的資本主義國家的情形恰恰相反,即上層階級拋棄了家庭,下層階級卻仍然保留着家庭。

婦女渴求經濟上的獨立,這對於取消家庭中父親的地位也是一種很大的力量。從前在政治上吶喊要求最為出力的婦女,都是未婚的,但這多半是暫時的現象。現在英國已婚的婦女所受的冤屈比未婚的更加嚴重。社會上對待結婚的女教師,完全和對待犯了公開的罪惡的教師一樣。甚至於公家的婦科醫生,如果是女的話,也必須是未婚的。這一切情形的動機,並不是因為已婚的婦女不適宜工作,也不是因為法律上有什麼妨礙雇傭她們的規定;事實恰恰與此相反,不久以前英國曾通過一條法律,該法明白地規定,婦女不因結婚而喪失任何資格。已婚婦女不能就業的整個原因,是因為男性希望能保存經濟上支配她們的地位。但婦女不見得就甘於永久屈服於這種暴虐之下。自然,要想找一個政黨扶助她們,頗為困難,因為保守黨人是愛家庭的,工黨中人是愛做工的男子的。雖然如此,婦女既然佔了選民的大多數,論理她們不會永遠屈服,甘心居於落伍的地位。她們的要求若被承認,那在家庭方面,可以有很重大的影響。已婚婦女要想取得經濟上的獨立,有兩種不同的方法。一種是婚後繼續作她fll婚前所從事的工作,要是這樣做的話,她們就不得不把兒女委託給他人看管,因而育嬰學校和公共託兒所將大大增加,邏輯上的結果是:母親將和父親一樣,在兒童的心理上消失了她的一切重要性。第二種方法是:有小孩的婦女由國家給與相當的工資,使她們盡心儘力地撫養她們的子女。僅僅只是這樣,當然還不夠。還需要附帶條件,使婦女在她們的子女稍為長大點的時候,能夠回到她們原來的工作中去。這種方法有一種好處,它使婦女能夠自己撫養自己的兒女,而不至於苦苦地依賴一個男子。並且這種辦法可以使人們知道,從前生孩子僅僅是滿足性慾的結果,現在卻是存心去做的一種事業(這現象已經漸漸普遍),這種事業既然有利於國家,而不見得有利於父母,所以國家應該負擔養育兒童的費用,而不應使父母承受嚴重的負擔。最後這一點,在提倡家庭津貼的時候已經得到承認,不過,為兒童而設的報酬只應付給母親一人,這道理卻尚未得到一般人的承認。我想,我們可以推測,勞工階級中婦女的勢力會增加,將來會達到承認這個道理的程度,而且會規定在法律上的。

假使這樣的法律得以通過,它在家庭道德上的影響如何,將視法律條文怎樣起草而定。法律也許這樣起草,假如兒童是私生的,則該兒童的母親不能領撫養費;或者,法律也許規定,如果能證明她只要犯了一次通姦罪,則撫養費將發給她的丈夫而不發給她本人。假如法律是這樣的話,那麼,依門按戶訪問每個已婚的婦女,並且考察她的道德情況,將成為當地警察的職責。這種辦法也許極有提高道德的效果,不過我懷疑那班被提高的婦女,是不是對此完全樂意。我想,不久人們就會要求當局停止警察的干涉。附帶還將要求,即使是私生子的母親也應當領受津貼。假如這事果真辦到了,則勞動階級中父親的經濟權力將完全消失,家庭的組織不久后或許將不再是雙親的,父親不比貓狗中的父貓父狗更重要些。

但是現在婦女常常有一種畏懼家庭生活的心理,結果,我想大多數的婦女寧願能夠繼續她們婚前所做的工作,而不願領取撫育她們兒女的報酬。將會有許許多多的婦女願意離開自己的家庭,跑到託兒所去替別人看管小孩,因為那是專門職業的工作。但是我不以為,假如婦女有選擇的餘地,大多數作工的婦女們,在家領受看護自己兒女的報酬,和出外作工賺婚前所做的那種工作的工資,能有同樣的快樂。但是,這完全是我個人的意見,我也沒有什麼可作斷論的根據,已婚婦女勢力的發展,在不遠的將來,甚至是在資本主義社會的組織里,似乎都將使勞工階級中的父親或母親(假如不是兩者一齊的話)失去撫養小孩的功用。

婦女反抗男子專權的運動,在純粹的政治意義上,的確已經完成,但在它的更廣的範圍內,依然是處在幼稚的時期。這一運動的較遠的影響將慢慢地發生。目前人們心目中婦女的情緒,仍然是男子的興趣和情感的反射。你在男性小說家的作品中可讀到,婦女哺乳她們的幼孩時,可以得到身體上的快感;但是你若問一下任何一位和你熟識的母親,就會知道事實並不是如此;但是,在婦女得到選舉權之前,男人從沒有想到去探明這些道理。做母親的情緒,男子覬覦已久,他們下意識地把這些情緒看作是他們統治的手段,結果,婦女在這方面真正的情感如何,必須花費大力氣才能明了。不久以前,一般人都認為所有正派婦女的心中都是想要兒女而厭惡性的。就是現在,要是婦女坦白直說她們不想生子女,許多人仍會覺得驚駭。真的,自告奮勇願意向這類女子大講道理的,在男子中不能說是不普遍的。只要婦女居於臣服的地位,她們就不敢表露出真正的情緒,只能假裝那種能討得男子歡心的情緒。因此,從前人們認為是婦女對兒女的通常態度,我01不能就拿來作辯論的根據,因為假如婦女完全解放了,她們的情緒大概將與從前人們所想像的大為不同。我以為,至少就現在已有的文明而論,文明大有減少做母親的情感的趨勢。高等文明將來或許不能維持,除非給予婦女相當的生育孩子的報酬,使她們覺得那是一件賺錢的事業,不算枉費光陰。如果這個辦法得到實行,自然婦女不需要全體、或者大多數都去執行這個職業,那時,生育子女也不過是很多職業中的一種,並且必須用徹底的專業知識去從事。不過,這些都是推想而已。其中唯一比較可靠的一點是,以後婦女勢力的發展將產生很大的影響,打破父系的家庭,這種父系家庭是史前時期男子征服婦女的勝利的象徵。

國家代行父職這件事,就西方社會已經實現的狀況來看,總的來說是一大進步。它大大改良了社會的公共衛生和教育的普通水準,減少了虐待兒童的行為,而且使像大衛那一類倍受痛苦的事情不至於發生。尤其是因為家庭制度不良而產生的惡果可以得到預防,因而兒童身體的健康和智力的發展都將繼續提高。但是,國家代替家庭,也有很嚴重的危險。父母通常都喜歡自己的孩子,不僅僅把他們當作是政治設計的要素;國家則不能有這種態度。在各種公共組織內實際和兒童接觸的個人,譬如學校的教師,假如他們的工作不是太累,薪金不是很低,或許能夠保留一些類似父母的那種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但是教師沒有什麼實際權力,權力是屬於行政長官的。行政長官從來看不見生命在他們支配之下的兒童,並且因為他們屬於行政一派的人(否則他們就不會得到他們現在的位置),他們或許特別容易不把人當作目的本身,而是當作製造某項東西的材料。並且,行政長官總是喜歡一律,一律便於統計和進行擺佈。假如那是一種“對的”一律,那就是說,有了他們認為是合宜的許許多多人存在着。所以,交給各種公共組織去管理的兒童,多半是刻板劃一的,而少數不合典型規定的兒童,不但要受他們同伴的迫害,而且要受當局的迫害。這就意味着許多大有希望的人將受到摧殘,忍受痛苦,直到他們的精神完全崩潰為止。能夠順從當局意思的大多數兒童則將過於自信,喜歡迫害他人,而且一點也沒有耐心去注意聽新的觀念。只要世界依然分化成許多互相抗爭的軍國主義國家,則公共組織代替父母教育兒童,實際上是增加所謂的愛國心,即只要國家覺得必要的話,各國的人民都願意互相殘殺,而沒有絲毫的猶豫。無疑地,這種所謂的愛國心是文明在目前容易遭受的最嚴重的危險,任何增加這種愛國心的毒性的東西,比瘟疫和飢荒更加可怕。在現在,青年的忠心一分為二,一方面忠於父母,另一方面忠於國家。萬一他們完全為國家盡忠,則這個世界將比現在更加殘忍嗜殺,這實在是很恐怖的。因此,我覺得只要國際主義一天不能實行,則國家在教育兒童照顧兒童方面逐漸增加責任,這件事所帶來的危險要遠遠超過它確切的好處。

在另一方面,假如有個國際政府成立,能夠以法律代替武力,解決國與國之間的衝突,則情形將完全不同。國際政府將下命令,不許瘋狂式的國家主義滲入任何國家的教育課程中。國際政府將堅持,無論什麼地方都應教導人們忠於這個世界最高政府,並且國際主義應該教得成為一種情感,以代替現在人們對於國旗的忠誠。這樣,雖然過於一律的危險和過於嚴厲地懲罰反常行為的危險仍然存在,但是提倡戰爭的危險卻可以免除了。的確,最高國家管理教育,可以積極地防止戰爭。我們的結論似乎是:如果國家是世界的國家,那麼以國家替代父親的職權,是文明上的一種利益,但是,假如國家只是民族的。軍國主義的,則人類的文明將有增加戰爭的危險。現在,家庭衰敗的速度很快,而國際主義的發展很慢,所以這種情形很值得憂慮。但是,這也並非就是絕望的,因為將來國際主義也許比現在發展得更要快些,幸而未來的事我們不能預言,因此,我們縱使不能期盼,也有權希望:將來的情形或許比現在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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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與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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