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泱:GHOST

肖泱:GHOST

沉重的時刻

里爾克

此刻有誰在世上某處哭,

無緣無故在世上哭,

在哭我。

此刻有誰夜間在某處笑,

無緣無故在夜間笑,

在笑我。

此刻有誰在世上某處走,

無緣無故在世上走,

走向我。

此刻有誰在世上某處死,

無緣無故在世上死,

望着我。

坐到地鐵的終點。在那兒相見。我想要告訴肖泱,可是,終究還是沒有告訴他。

一個人在S城。周末,或者晚上,沒有事,就坐地鐵,反覆地坐。每次都到坐到終點。看着人群紛紛湧出,如同春季校園裏櫻花瓣的掉落,然後,被風掀起,消失了。人也散盡了。

人散盡的時候,我常常坐在淡黃色的塑料椅上,慢吞吞地喝湯力水,等待對面地鐵的駛來。我最喜歡的是那種有綠色線條的地鐵。這種顏色看上去很清冷,有點像肖泱給我的感覺。清冷。

一個人的時候。就會想起他,不斷地想起他。雖然已經絕少聯繫,也還是忍不住想起他。這種想起我以為和想念無關,是對那段單純的好日子的懷念,也是逃離落寞處境的一種出路。

在這座居住了近兩年的城市裏,依然有強烈的陌生感,總覺得不夠安全。可為什麼不夠安全,我捉摸不透。我希望是因為沒有他的緣故。在高興的時候,我會這麼想,可以安慰自己那顆冷凍過的心。

有的時候,我習慣於誇大一個人對我生命的作用,來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比如,肖泱。比如,汪海。他們在我生命中的作用。可能只是一種誇張。我只是用他們來原諒自己的現在,原諒自己的自閉,原諒自己的懶惰,原諒自己的想念,原諒自己的孤獨。可是,常常,我也不相信這是種誇張。我渾身乏力,懵懵懂懂,一次次地恐懼外面的一切,包括這完整的世界,包括人。每到這時候,我就要問自己,到底是什麼教會了恐懼?到底是誰讓我如此害怕傷害?為什麼,我逃離了孫傑,逃離了肖泱,不敢獲得他們能給我帶來的一點點感動?是什麼讓我變成了今天的自己?

太害怕未來,就會陷在過去。太害怕過去,就又回到未來。總之,似乎永遠不在現在。

我告訴自己,我太習慣了肖泱的存在。習慣了他牽引我熟悉某個陌生的城市。我騙自己,讓自己變得一往情深。我情願讓自己相信自己內心殘缺的不是某種情感,而是某一個特定的人。

畢業那年,到S城之前,回家了一趟。大概呆了三天左右。沒有找孫傑,聽說他到昆明去了,因為女朋友是昆明人。在家的日子,也沒什麼事可做,沒什麼話可說。那時候,爸爸已經病了,只是,我們都還不知道,再過幾個月,他就會死去。家裏的一切還和往常一樣,甚至,連吵架也和往常一樣。

一個深夜,我在上網的時候,聽見媽媽在客廳里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透過窗玻璃,我看見她穿着件白色的內衣,領口已經破了,坐在沙發上,腿上放着個粉紅色的枕頭,顏色都已經被洗得枯燥了。不知道她為什麼哭。我回到桌子前,繼續上網。找了個音樂網站,放鄉村音樂聽。

三個月後,父親病重的消息是如此的讓我震驚。在回家的路上,S城的燈光迅速地退倒,倒退,倒退在夜色的黑暗裏。我整個人陷入了如同夜色一般的混沌里,手腳驚栗,但腦子一片空白。就像之前的汪海,任何人,任何事給予我的打擊,彷彿都要經歷一段時日來讓我反應。

我用手拚命地抹臉,手的溫度比面部略低些,似乎這樣一抹,就會感覺有些涼意,人變得清醒些。

回家,路上只需要一個小時。當我推開病房的門時,看見了爸爸。爸爸的身體,就在這三個月之間,消瘦得成了一把骨頭,尖利而鋒銳,眼睛只是一個黑洞洞的眶,他張張嘴,努力想發出聲音,可是,除了噝噝的吐氣聲,我什麼也沒有聽明白。

他艱難地抬起胳膊,指指床,示意我坐下來,眼皮不斷地抖動,嘴裏發出一種奇怪的噝噝聲,一絲細細的口水晶亮的垂在他嘴邊,強烈地污辱了他一生極力維護的尊嚴和體面。我不想哭,可是,坐下來時,眼淚毫無知覺地落了下來。

媽媽沒有吭聲。在一旁沉默地坐着。只是我進門時抬了抬眼睛,然後,眼皮再沉重地落了下去。我第一次注意到,媽媽的手背皮膚已經變得稀薄,像層玻璃紙一樣,浮在骨頭上。她的面容模糊成一片,慘淡暗黃。嘴唇乾燥得起了皮,嘴角的紋路深深地垂了下來。

她已經不再具有尚且年富力強時的傷害力了。她的爆發不再是棍棒交加,高跟鞋開道,煙灰缸飛揚。她只剩下了哭泣的力氣。就像那個夜晚一樣,抱着枕頭,孤零零的,一個人坐在沙發上哭泣,只有身上殘破的內衣跟着她的身體抖動。

她為年輕時的暴戾付出的代價是如此慘重。在她年老力衰時,她需要人的愛撫時,她的女兒只是默默地坐在房間裏上網聽音樂,將她的哭泣聲隔絕在門外。我這才清醒地意識到,隨着我的長大,她也衰老了,她所有的傷害,已經沉澱在我的記憶,我的想像中,再也不是現實的事兒了。

這就是現實。這就是現實。永遠在變化的現實。只是這麼幾年。他們就都迅速地老了。

我坐在床邊,看着黃昏灑落的光線,看着我面容枯敗的媽媽,看着我瘦小乾涸的爸爸,張了張嘴,想說什麼,但是,所有的語言都堵在了胸口,胸腔被壓得沉澱淀的。

三天後,我溫和的,一貫兩面討好的,企圖息事寧人的爸爸因胰腺癌去世。距離確診的日期,只有短短的一個月時間。

每天上班乘地鐵,下班再坐一趟。回來兩趟都是在高峰時間,穿梭於涌攘的人群中,隨同將人群吞噬的列車在黑暗中行走。車廂里的燈光黃燦燦的,仰着腦袋望,我直想感激生活的豐富,看着這種溫暖而冰冷的絢麗,眼淚幾乎都要掉下來。

尤其是,回想到爸爸,回想到剛剛來時,在地鐵的血脈中遊走,總是忐忑不安,出地鐵站時陽光撲面而來,風也在衣裙間穿梭,而這偌大的光明世界,與我有關的,卻只能那麼少,只能相距遙遠。

慢慢的,習慣了這樣的孤單;習慣了四周從商店到建築都是這樣物質的漂亮;習慣了公車穩穩地開在路上時,盯着刷刷消失的水泥路面,感覺就像要往地下撲的下墜速度;習慣了走在路上時,目不斜視地看着一雙雙匆匆掠過的鞋都簡潔乾淨,習慣了風掀起的時候,香水味道開始彌散。

但是,最最喜歡的,還是地鐵。喜歡極了那些在黑暗中掠過的廣告牌,雪白粉嫩的臉龐,在曖昧的燈光下溫存地笑。他們的漂亮幾乎不能讓人感覺到真實。他們不像我,也不像任何我身邊的人,他們的存在似乎不太真切。

可是,只有我一個人,我不能說出來,只能沉默地望着。其實,我想說,若能常常做夢般地看廣告上的青春永駐,也是極好的。可是,話到嘴邊,又落下,總是說不出口。真希望肖泱在身旁。我喜歡告訴他一切我有關無關的想法,它們微不足道或意義重大,都沒有關係。

到S城的第一天,到公司報到后,拎着行李走上街,我沒有急着回公司暫時幫我租住的房子。不認識路,也不想問路,滿大街陌生的人流,說著我聽不懂的方言,每隔一段路都有高高的站牌,上面寫着我所不知的方向和終點。在這個巨大而表面繁榮的城市裏,我毫無方向感,我迷失。這樣更好,隨便選擇一個方向,背着巨大的行李,彷彿漫無目的,沿着直路走。

路過一家文具店,買了本日記本。沒有了肖泱,沒有了羅羅,就沒有人可以說話了。至少,那些心裏最微不足道的,最不值一提的微妙和感觸沒有人可以訴說了。我想,我最需要的就是日記本。我只能用筆記下我的心情。朋友的功能,日記也可以實現一部分。

把日記塞在胸前掛着的白包里,往店外走。從公司出來的時候,陽光毒辣得怕人,明晃晃的,照得我一頭的汗,馬尾辮在發繩下都濕了,熱烘烘的。而從文具店出來,也不過就半個小時,天色已經半黑半灰。剛剛走到門口,就聽到天上轟轟的打雷聲,聲音如此之巨大,我的心猛然沉下去,無來由的,慌亂心悸,手腳登時冒出了細密的汗珠。

公司暫時提供的住所是倉庫的里的小房間,居住非常不方便,有水電,有煤氣,有電話,但是沒有熱水器,沒有單獨的衛生間,每次上廁所都要走好遠。而且,公司也不願意員工老佔着這間房,他們還希望把這間房間裝修成出納室,以後專門請一個出納在這裏上班,方便出庫開票記賬,所以,我花了段時間跟着中介四處看房,終於在一個小區里找到了房子。

那是個小高層住宅。在十一樓。單間。有衛生間,有廚房,有熱水器,有電視,有冰箱,有洗衣機,有常用傢具。唯獨沒有電話。不過,我不需要電話。沒什麼電話可打,也沒有人會給我打電話。總之,這小套室的地板還算光滑乾淨,櫥櫃的漆也還算亮堂,只是,我不喜歡傢具這種暗紅色,看上去陳舊而壓抑,就像堆積了幾百年的破爛貨,絲毫沒有古典的風雅,沒有沉澱,沒有滄桑,沒有歲月。

從卧室的陽台望出去,視野算不得漂亮,但也不算難看,和任何一座城市的高層住宅沒有區別,滿眼都是高樓櫛立的城市。我已經很滿足了,沒有惡臭的菜場就什麼都好。

為了房子,我已經跑了太久的路,每天下班后都跟着中介擠車,滿城市亂跑,等房東,看房子。當我看見它時,覺得就是它了,我已經累得一步也不想走了。我已經對着中介假扮了足夠多天的笑臉,勉強說了許多廢話。或許,如果看見的是豬圈,我也會咬着牙答應下來的。只要不逼着我再跟那個獐頭鼠目、賊頭賊腦的中介跑,不要再聽他說那些沒邊沒際的蠢話,已經謝天謝地了。

那個周末的晚上,再次背上行李,跨越了小半個城市,來到了樓前,仰頭望時,忍不住自己綻開了個笑容。上電梯。但凡是居民樓的電梯,總是和公司里運貨的電梯別無二致,刷着淡綠色的漆,踩在上面,發出空洞的金屬碰撞聲,劣制的白色按鈕一閃一閃,標識着樓層數字。一般來說,寬大的電梯間裏總會坐着個冷着面孔的阿姨,彷彿剛追債不成回來,連眼睛也不願意抬一下。

這裏也是。站在阿姨的身後,仰望着數字的變換,哆哆嗦嗦急等着到十一樓,生怕沒來及跑下電梯,阿姨會突然不爽,回過頭來捅我一刀。

從十一樓出來,要在陰暗潮濕的樓道里拐三個彎,才能到我的房間。拿出鑰匙開門時,有種溫暖從心裏湧出,然後,推開咣噹噹的防盜門,過了沒有燈光的過道,看見那人跡慘淡的房間裏的月光,我放下行李,站在原地,幸福得手足無措起來。

陌生的城市,暫時安身的小窩。可以在屋裏安定知足地生活。這樣簡單的房間,一半月光一半黑暗,光滑的地面上,傢具的影子安靜站立。

終於有了個自己的地方。終於,可以有塊空間,只有我一個人,隨便地做着我想做的事情。洗完澡,可以光着身子赤着腳走出浴缸,可以整天都不拉開窗帘,可以自由地躺在沙發上抽煙,可以一夜不睡看天亮,等待天空漸漸泛白,不管做什麼事,都不擔心驚擾別人。

大城市的生活,不過是人和房屋一起蜷縮在某一個方格里,放眼望着或高或低的城市和微弱的月光。

能擁有這樣自由的幸福。在這樣一個自由的城市。我還能想要什麼呢?

放水時,開始流出的水都是水管里的銹,黃黃的。燈泡上積了厚厚的灰,光線也因此而晦暗了。把屋裏能找出來的鍋碗筷子都洗了一遍,然後開始全屋的大掃除。柜子要擦,地板要拖,陽台上的灰要掃,玻璃要洗一遍,衛生間當然也得徹底沖刷,就連廚房裏排得密密麻麻的櫥和管道也得清洗。

一直折騰到凌晨兩點,我終於下定決心閉上眼睛,不再看被我遺忘的角落,這樣,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入睡了。

在睡覺前,我想寫日記。可是,坐到桌前,握着筆,咬着頭髮,想了半天也未動筆。

寫什麼呢?上班時,空調的冷氣害得我雞皮疙瘩直起?人事部說話不算話,一廂情願地宣佈住房補貼取消,而我們則不得不服從他的一廂情願?或者告訴自己坐車時看見一個孕婦穿着極不得當的玫瑰色長上衣配大花長褲,看上去就像一隻綴滿了人造花的桶?或者,下班后坐在地鐵站口喝茶,退了一半的陽光黃燦燦的鋪滿了天,人們的樣子都似乎很忙碌,惟有我一人無事可干?

把頭髮咬得一股腥重的口水味,一個字也沒寫出來。那些細微的感動,在疲勞的燈光夜色下全部消退得乾乾淨淨。我無力將情感異化成文字。於是,那些個夜晚,我不停地對自己抱怨,能用語言表達出來的,已經被扭曲成謊言了。於是,努力了很多個夜晚,我只有放棄。

那本空白的日記本,成了畢業工作后的紀錄。上面簽有我的名字,潦草之極的字跡,一大灘我故意滴上去的墨水,後來被我用筆補成了卧在盤子裏等待刀叉的燒雞,墨水的濃度不太一致,後來滴上去的尚且有些藍色,而先行滴上去的已經是黑乎乎的一團了。

把這本空白的本子放在枕頭下。用空白來表現我的時光。空白就是無限的可能性。它是生活的原型。

晚上,時間顯得很不重要。可以任性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沒有顧忌,沒有恐懼,感覺安全而自然。曼陀凡尼的音樂,最合適在夜晚聽,關了燈,樓前樓后都是寂寞,孤零零的燈火和星星一樣遙遠。睜開雙眼,看見天花板上皎潔的月光,很淡很淡,但足夠讓我看清楚有塊面目猙獰的水跡張牙舞爪地擴張。

這些音樂,叫《寂寞的芭蕾女子》,叫《晚年,情人》,叫《當時光流過》,叫《在黑暗的樹林裏散步》,我覺得和我都沒關係。我不在乎它們的名字,正如我不在乎它們想表達什麼一樣。把音樂聲擰得很低,入睡前,已經是凌晨了,燈火漸漸的少了,大半的人們應該已經睡了,世界變得很安靜。我躺在黑暗中閉着眼睛,感覺不到睡意的來臨。

剛到公司時很亢奮。人沒辦法改變自己的時候,就改變生活狀態。工作給我的就是這種全新體會。每天穿着嚴肅的套裝,把頭髮梳得一絲不亂,掛着謙虛客氣的笑容,辦公桌上攤着一堆過去的,現在的,將來的信用證。每天都與外貿公司和銀行親密接觸,電話不斷,某個單詞,某個條款,某個日期,只是這麼細枝末節的東西,常常要花三、五天甚至更長的時間來商量。有了這份工作,我以為自己的個人價值開始實現了。我覺得自己不再那麼微不足道。甚至,每個月發了工資,我都會去逛逛港匯廣場,在徐家匯那個巨大的地下圈子裏繞,即使是外面下着大雨,甚至下着刀子,都不需要我關心。我只需要關心錢包里有沒有足夠的錢,買下我喜歡的套裝。

這些套裝,通常都是銀白、銀灰、黑色的。三件套,兩件套。恰恰好的尺寸,服帖地沿着身體的線條滑下來。鞋子,要配上最傳統的中跟皮鞋,這樣,既保持了優雅,也不會一腳踩在窨井蓋里,丟人現眼的在馬路上費勁拔鞋跟。

那段日子,真是過得平靜而知足。幾乎,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忘了個乾淨。除了爸爸,他就在那些日子裏,瘦成了一把骨頭,然後,被一把火燒成了摻着骨頭顆粒的灰。媽媽哭泣的樣子,讓我幾乎不忍心要離開她。但是,眼看着她被淚水灼得通紅而褶皺的臉,我想起的事情,卻讓我的胃幾乎翻江倒海。我想起的,是在小學六年級的時候,爸爸媽媽不知道為了什麼爭吵,媽媽惡狠狠地把燈推倒,把桌子掀翻,然後,自己搬了張小凳子就坐在門口的葡萄架下,不管不顧地嚷道,今天我就坐在這兒等着,等着你死!我甚至記得,紗窗后,鄰居們被壓扁的臉隱隱現現,那些驚訝而好奇的目光扎在我身上,就像是被一排排的釘子擠壓。

我知道想起這件事是不合時宜的。現在,我面前坐的,不再是那個威風凜凜、精力旺盛的中年女人,而是一個滿臉細細紋線,皮膚比紙還要脆弱的女人,這個女人,即將步入老年,身體和精神都在迅速地頹敗下去。特別是,這麼多年,可以讓她蹂躪,讓她發泄生活壓力的人,一個已經死了,還有一個,就要離開她。但是,我仍然無法控制地想起了這件事,想得雞皮疙瘩都起了滿身。

蒙在我常去辦事的那家外資銀行工作,做的就是信用證。我每次去辦事都能碰見他。他個子不高,戴副眼鏡,臉色陰鬱,總是坐在角落裏一言不發地盯着電腦,偶爾抬起頭來,目光散漫地望望窗外,或者是來來去去的人,然後再低頭做自己的事。

有人找他辦事的時候,他臉色立刻緩和下來,似乎很和顏悅色。但上帝知道,他的聲音是天生粗暴,洪亮尖銳,而且,他似乎總是理直氣壯,斬釘截鐵,不容置疑。在他的辦公室獃著,很多次看見那些找他辦事的人聽完他氣宇軒昂的訓話后,心服口服地離開。我希望他們出門后不會醒過來,發現原來他除了把別人都稱作笨蛋外,其實什麼也沒說。

有一次,我在衛生間外面洗手,抬起頭正好看見蒙的臉,他站在我身後,盯着鏡子裏的我看,我們的目光對視的那一瞬間,他立刻下意識地推開男盥洗室門,不動聲色,消失在門后。我低下頭繼續洗手,心裏想,這種對視太戲劇化了。《小小偷的春天》裏,警察和小女孩在鏡子裏互相對視。在電影裏,平靜的對視下面蘊藏着未來的某種線索。對抗,相愛,或者其他什麼。這種對視,讓人對未來想入非非,也不知道是因為被眾多電影演繹得曖昧不堪而造成的心理暗示,還是正因為它讓人想入非非,電影才會如此演繹,而加深了它的曖昧。

我的辦公室里有兩個人,有一個S城本土男人,頭髮總是梳得油光滑亮,喜歡灑香水,味道很清淡,似有似無地傳過來。我們叫他Shawn。肖恩。他的確姓肖,叫肖慶恩,三個字的名字叫得很不順口,英文名字就讓人輕鬆多了。多半時候,肖恩不在辦公室,據說他和太太兩人開了家公司,專門把這個公司的單子都轉到自己公司去,這就是他在我們公司的全部工作了。所以平時,這位大爺都在忙自己公司的事,到公司來不過是走走過場,坐一會兒,講幾個黃色笑話,跟各位領導同事打個招呼,再上上網,就離開了。

有時,我覺得他的行為很誇張,他常常背着個巨大的背包,運動衣就掛在包上,到公司轉一圈后,他就直接撲到健身房去健身。這種和規章明目張胆的對抗讓我百思不得其解。不過,我懶得問別人,在這些方面,我的好奇心不算太強烈,沒有什麼求知精神。

一天下午,肖恩給我打電話,說請我吃飯,蒙也在。我說算了吧,和兩個並不熟悉的男人一起干進食這麼私隱的事,想想都彆扭,我一口拒絕,借口說我要到伯父家去。

那天晚上,下了班不想走,呆在辦公室里,隔壁辦公室的同事們一個個拎着包走掉了。我懶洋洋地盯着電腦看。想了有一個小時之久,我終於還是拿起包往外走。路過財務室時看見兩個女會計坐在沙發上嗑瓜子,倉庫的一個男人坐在桌子上,面對她們,背對我在絮絮叨叨地說著什麼,他說的全是英語,一句中國話也沒有。而那兩個會計的臉半埋在碩大的瓜子袋裏,嘴角浮出因為克制而顯得詭異的嘲笑。

也許只要留意一下,就會發現,任何傻瓜旁邊都會站着些同樣卑微而遲鈍的人。

路兩旁的水果攤子有種迷人的清香,還有淡淡的塵土味道。幾個腰間繫着黑色人造革包的女人肥碩的腿伸得老長,赤着的腳上塗著各色指甲油,在慘黃的燈光下都能把已經殘破的顏色看得清清楚楚,像被人用刀子划傷的碎葉子。她們的膚色因為長期坐在太陽下等待顧客而變得焦黑,頭髮高高地束成一團,碎發從頭繩中鑽出來,憔悴地掛在耳畔。

買了蘋果,用餐巾紙擦亮,邊走邊吃。我在想是不是為了這個謊言就真的去伯父家一趟。不過,走到車站的時候,我又猶豫了。去幹什麼呢?說話?應酬是這輩子我最不想乾的事。三趟車來了又走了,我終於決心往回走,車站旁邊的琴行突然傳出鋼琴聲,如果沒有記錯,這首曲子應該是《misty》,青文有的時候會在琴房彈這首曲子,她很喜歡。

畢業時,青文留在學校教務處工作,而羅羅則到了西安。他們似乎都沒有什麼悲傷,很鎮定地接受了命運的安排。我分別和他們談過,青文說自己很累,羅羅則說疲倦。用的詞不同而已。很清楚的是,雙方對彼此的關係很默契,已經不抱希望了。

據羅羅說,他們還曾很認真地討論過結婚還是分手的問題,雙方都非常冷靜,覺得這樣的關係只能如此進行,分手,或者結婚。最後,兩人終於沒能做出個決定來。而沒有決定也就意味着分手了。他聳聳肩,毫不動容地說。

我盯着他看,什麼也看不出來。我笑,他也笑,一臉的索然無味。

站在光線溫暖的琴行旁邊,一直聽到曲子最終結束。我點了根煙,裝出在等人的模樣,懶散地倚在門柱上四處張望。我不喜歡被人看見自己無所事事地站着聽音樂。即使是一個人,也常常有種感覺,有眼睛在盯着我,不知道是誰在盯着我看,或者是陌生的路人,或者是被分裂出去的自己。我不太清楚。

每到這種時候,感覺到被人注視,自己的一舉一動就變得極為神經質,像一場表演,會突然唱歌,突然顫抖,突然驚悚地往窗口看,突然四下找尋,想知道那雙眼睛的主人是誰。或者為自己的無聊找借口,比如,明明是聽琴,卻披上等人的外衣,警惕地觀察所有路過的人,生怕被他們看穿自己欲蓋彌彰的掩飾。

過了些日子,肖恩又叫了我幾次,每次都說是吃飯。感覺很奇怪,肖恩平常並不是個非常熱情的人,他瘋狂地說話只是為了掩飾他的另一面。這是我對他的印象。每天到公司短短的一個小時內,他都已經很熱情地跟十個以上的人閑聊過了,但在說話時,他的眼神卻極為空洞,他跟我說話的時候,我就覺得他在強迫自己說話,其實他根本是什麼都不想說。

強迫自己跟別人交流也是種病態,拒絕跟人交流也是種病態,達到兩者之間的平衡確實不太容易。

習慣了他空洞的眼神之後,再讓我相信他是真心請我吃飯還真困難。他無論怎麼說,我都只是一笑而過。後來,肖恩也不提了,偶爾開句玩笑說我不給他面子,傷了他的驕傲。

反正日子就在這樣的荒涼之中過去。不過,荒涼是事後的感覺,當時並不覺得。只是後來覺得,除了工作,回家,在音樂中入睡,生活就再沒有了其它內容。晚上和周末加班成了自覺自愿,生怕兩手空空的,除了寂寞,一無所有。那些日子,我完全沒有了自己的生活,成了為了生存而勞動的工具。甚至,連閱讀的習慣都放棄了,我的心完全被在外界撥動,書本無法讓我安靜。

爸爸去世后的三個月後,蒙出現在我們公司。

那天下午,正好老闆不在,隔壁辦公室一個瘋狂熱愛韋伯的小姑娘在會議室放《貓》劇里的《記憶》,女高音幾乎要把玻璃隔斷給震碎,整個辦公區域都響着這痛徹心扉的歌聲。本來財務室的人還在聽收音機里的點歌節目,叫她把聲音關輕點,她置之不理,最後財務室的人只好把收音機關掉。

蒙一進我辦公室的門就拍胸口,天哪,我還以為走錯地方了,你們公司怎麼不改成小劇場?我看看他,四下張望,發現肖恩不在,只有我一個人在辦公室里,這才確定他是和我說話。我笑了笑,挺好聽的,你覺得呢?

我覺得在辦公室這麼嘈雜的地方聽歌,簡直是糟蹋音樂。蒙不以為然地說,在肖恩的椅子上坐定了,微笑着看我,眼睛發亮,肖恩不在?

嗯剛才還在,不知道到哪兒去了,可能嫌吵,走掉了吧。我盯着電腦看,半天才反應過來他在問我,急忙咧着嘴扮出個乖巧客氣的笑容回答他。

在忙?他腦袋伸過來,今天我請你吃飯。下班時我在樓下等你。我從文件中抬起頭,驚奇地張大嘴盯着他。請我吃飯?我聽錯了?我正想說話,他卻微笑地告別了,等會兒見。說完,腋下夾着小公文包走了。

那天晚上,我們坐在長桌前吃壽司,五彩繽紛的壽司慢慢地在面前打轉。廚師們都很年輕,臉色白晰而光潔。坐在對面有個年輕的男孩的眼睛細細長長,神色冷淡,這種神色讓我想起肖泱。蒙說了些什麼?似乎說到他的前妻。她是個什麼人?他說她是個受過高等教育的潑婦,在公車、菜場甚至大街上拚命地吵架,而且次次獲勝。每到這時候,他在旁邊都很無力,懷疑不是自己瘋了就是自己的女人瘋了。她和他談戀愛時,雖然有點瘋瘋顛顛,但從來就沒有表現得如此兇惡過,他甚至有很長時間覺得她是個脆弱的人,略略有些神經質。結婚沒多久,他開始害怕和她出門,生怕她又抓到個吵架的對象,他真替馬路上來來往往的陌生人擔心。

他還說,第一次看見我就注意到我。他說他喜歡我。我很認真地吃最便宜的壽司,只包裹了一層紫菜,其它什麼也沒有。他和我什麼關係都沒有,我怎麼能放肆地吃他的鈔票?我原本不想來。下班前,站在衛生間裏齜牙咧嘴了半天,明亮的燈光特別能突出人的醜陋,我發現自己臉上有色斑沉積,雀斑爬滿兩頰,膚色焦黃,眼神低迷,嘴唇乾枯。這種發現真讓人沮喪,我真恨不能立刻就躲到家裏把自己泡在浴缸里,浸浸水可能會好點,至少不會那麼像木乃伊。

所以,下樓看見蒙對我溫文爾雅地微笑時,我恨不能踢他兩腳拔腿就跑。

聽他的話很無聊,我不斷地走神,不斷地被他重新拎回對話中。我不知道他怎麼想,反正,我認為被人研究是件尷尬而且無聊的事。要知道,每件事都有多種可能性。比如,每天都換衣服可能是時尚,也可能是心情積鬱強烈需要改變,也可能是偏執狂,認為這個世界無比骯髒。我不知道他憑什麼說我時尚,我從來對時尚都不敏感,我每天換來換去,沒有一件衣服具有流行和誇張潛質,都是普通不過的深色套裝。

不過,他好像適合我。離婚兩年。年齡三十四。正好大我十歲。經濟條件尚可,反正是一外資公司職員水平。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經歷過工作的變遷和婚姻的變遷,當然會把年齡和擁有的社會資源當作力量,雖然個子不高,這些東西墊在腳下也顯得蠻高大,只要不抽掉他腳下的東西,他永遠都會理直氣壯。

我絞盡腦汁想,我問自己,和他在一起會不會有安全感?年長,有經歷,可以彌補我的脆弱,安慰我的傷害嗎?我想得有點頭痛,我告訴自己抱有希望是不對的,可是,令我不安的是,有希望在我心裏升騰。

吃完飯,過街時,蒙伸手扶住我的腰,過了街,又自然地鬆開了。我沉默地盯着路燈下雙腳的移動,很有節奏,一步一塊瓷磚再加半隻腳的距離,兩步則是兩塊瓷磚加一隻腳,三步正好走完四塊瓷磚,開始新一輪的反覆。瓷磚正好也是由四種顏色拼成的,紅綠黃藍,每三步一個輪迴。不知道是不是專門為了配合成人走路節奏設計的。我更寧願相信它是一種巧合,恰好配合我的步調,為我一個人的步調配色。

那天晚上,我夢見了肖泱。沒什麼特別的情景。他坐在黑暗裏,我坐在他對面。他一直盯着自己的腳。我在夢中毫不膽怯地告訴他,我很想念他,那段日子的不再,讓我無休止地想他。但他似乎什麼也沒有聽到,只是低着頭盯着他的腳,彷彿睡著了,歪着腦袋靠在牆上,我伸手推他,他的身體晃了晃,頭還是沒抬起來。我蹲下來,但是我只能看見他低垂的眉毛,他的臉被陰影埋沒了。

我伸手想摸他的頭髮,恐懼讓我渾身顫抖,緊接着,我在顫抖在驚醒,發現自己抱成了一團瑟瑟發抖。

總是會有最後的防守的。實在無能為力,就只有逃跑。連做夢都這樣。用驚醒來逃避恐懼。

在床邊找不到鞋子,光着腳跳下床去開燈。水泥地冰冷的,還有疙疙瘩瘩的塵土顆粒,真討厭。這樣的清晨。孤獨地從夢中驚醒,想着一個不該再想的人。

我看了看鬧鐘。五點。從錢包里翻出張電話卡。我想等會兒出門時是不是該給媽媽打個電話。想了半天,又把電話卡放回去。

爸爸不在了。媽媽一個人。我真的是什麼話也沒有了。

離開學校前,還是常常和肖泱見面的。這種見面已經不像以往那樣輕鬆了,我總是無話可說,百無聊賴地發獃。我喜歡和他在一起坐着,哪怕什麼也不說。可是,不是這樣的無話可說。這種氣氛讓我越來越尷尬,越來越恐懼。

肖泱還是老樣子,至少,表現出來的還是老樣子,為了不冷場,他不停地說笑話,講些趣聞軼事,或者說伍迪·艾倫的電影,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說,我聽得很專註,為了表示自己的專註,儘管覺得無話可說,還是強迫自己說話,強迫自己不要讓他失望。

我很累,他也很累。

那段時間我們都有心事。我要畢業了,他還有兩年畢業,前途什麼的都很迷茫。他花那麼多時間陪着我,只能讓他自己也越來越不開心,對我也沒有幫助。

有一個晚上,我對他說,我們可以在一起。只要我們兩人每天都殺死自己一次,把所有的昨天都殺得乾乾淨淨。晚上上床的時候,要仔細地好好想想,把留在心裏的,牽挂的東西全都殺掉,然後再睡覺。第二天我們都是全新的了。我們能做到嗎?你說我們能做到嗎?我淚流滿面地看着他,一遍遍地問,你說好不好?你說我們能做到嗎?

他沉默。半晌才抬頭看我,溫柔地說,我們做不到。我伏在他肩上拚命地哭,憤恨地想要撕碎他。我不恨他。當然不恨他。我只想毀掉我眼前所有的東西。我太需要一種力量,崇拜的力量,迷信的力量。而這種力量他卻不能給我。我四處找尋不着這種力量,只好盲目地崇拜街上的每一個人,我如此深信他們又如此懷疑他們。我無法消滅掉讓我左右搖擺的他們,只能借希望於每天晚上殺死自己。

之後,有好幾個夜晚,靠在他懷中,我們不再說話。

說話太可怕,所有的語言都太可怕,有時覺得它能穿透,把人刺得血淋淋的,有時候又覺得它太遲鈍,永遠無法抵達內心。好像總是生活在一端,眼望着彼岸,走啊走啊想抵達,但卻怎麼也無法抵達。我越來越恐懼,醒的時候頭痛得厲害,睡着時又常常被蒼白的夢驚醒。

那些日子,我幾乎想不起來我們是否有過交流。我們的相處落入了失語的陷阱。

語言是陷阱。失語也同樣是。

而夢境也是一樣,我在夢中沉默,他在夢中也沉默。我甚至不知道夢裏是否有他,我所能記得的,不過是一片茫然的黑色,除了我的昏沉外,我什麼都不記得。

躺在黑暗裏時,腦子裏突然鑽出來的念頭,就是一切不過是喪失,什麼的本質都是喪失。永遠不存在獲得。於是,腦子裏開始浮現自殺死亡的人名,伍爾芙、傑克·倫敦、海明威、薩福、茨威格。我剋制着自己要站到窗口往外看的衝動,躺着一動不動,拚命地想,死是什麼呢?沒人知道是什麼。就像是一扇永遠張開的門,進入后就會在身後關上。門外的人對門裏的一切都因為未知而恐懼。生之恐懼。

而我的爸爸,和我已經隔着這道門了。他卻無法告訴我,那扇門的背後,都有些什麼。

我恐懼,我站在生命的某一點,未來和死亡都看不清楚,每種設想都讓我害怕,始終不得安心。然後,我不知道自己怎麼了,睜開眼睛時我非常迷惑,看看錶,離我上床的時間只有十五分鐘,應該沒有睡着,可是這十五分鐘對我來說卻是一片空白。我完全想不起來我做了什麼。

有時,肖泱會唱歌給我聽。肖泱對我是不是太好了?他太年輕,對我無能為力,只能一味縱容。他讓我放任在自毀的情緒中,花時間陪我,怕我出事,他不去上課,不回家,騎着自行車滿校園亂轉找我,或者,跟着我。他這樣的寵愛反而把我推到進一步的放任之中。我太慚愧他如此誇大我的神經質,我的行為跟不上他的想像力。我其實心智正常,不需要這樣密切的監護,他的出現讓我更加煩躁,我拚命地趕他走,淚流滿面地四處逃躥,不讓他跟着,有時逃到小巷裏呆坐幾個小時,有時甩不掉他,他倔強地追着我,死活也不肯走,臉色慘白,鬧到最後,我揪着他的衣領拖他,他拽住我也開始流淚,我們哭成一團。

和肖泱相處,我曆數出來的似乎都是不快樂。其實,大半的時候,我想我們都很快樂。我們對視時忍不住的微笑,等待時流露的喜悅。下雨時,兩人披着一件雨衣坐在湖邊聽風聲雨聲,感覺到彼此的體溫卻無論如何不敢親密的碰觸,羞澀困窘地說著些曖昧不清的話。相互之間越是模糊不清,越是缺乏了解,越是曖昧含混,就越有想像空間,越具有吸引力,這種時候的快樂,無可比擬。

他說,為了給你買這部電影,我跑了哪裏哪裏繞了大半個城。比如,他特意到書店去買我甚至只是隨便一提的書,然後輕描淡寫地告訴我這本書不太好找。我喜歡和他在一起,我就像是個任性的孩子,向他索取關心,強迫關心他,他送我花時我臉漲得通紅,但還叫他把花一朵朵再數一遍,告訴我數字的涵義。這樣的事情總是會讓人高興的。

臨畢業前有段時間,因為長期的夜間生活,我開始厭食,看見食物很噁心,特別是油膩的食物。不過,平時我的食慾就很差,也就沒注意。肖泱到超市買了一大堆的水果叫我吃,吃着也沒有問題。但沒過一個星期,我就無法進食了,吃什麼吐什麼,胃裏翻騰得厲害。我也沒太注意,覺得可能是生活習慣不良導致的。有一天,和肖泱一起吃飯拚命地吐,把他嚇得臉色都白了。第二天一大早,我甚至還沒有入睡,他就來敲我的門,叫我去看病,我不肯。我害怕跟醫生說話,還怕在挂號室窗口排隊等候,反正這種種想像都讓我頭疼,擠在人群中等待,告訴醫生自己不舒服,再慌裏慌張地聽他的判決。我受不了。我實在受不了。

肖泱實在無可奈何,開始我們只是細聲細氣地商量,後來他不耐煩了,語氣變得有點粗暴,勒令般地問我去不去,看我還是搖頭,拽住我的胳膊把我往門外拖,他的力氣當然比我大,我拽着門框死不肯走,手指甲摳在門縫裏,像裂了一樣疼痛。我的眼淚拚命地往外鑽。不是因為身體的疼痛,我身體對疼痛的忍耐力很強,從沒有因為身體不適掉過眼淚,就連小時候都沒有,我媽媽常常誇我打針從來不哭。如果他沒有勸我去醫院,而是直接把我帶過去,陪着我,我肯定會同意去看病的。我就是不願意人家耐心地徵求我的意見,我不願意向任何人表達我的意願。他讓我越來越恨自己。

青文聽到門外的響動,披着衣服鑽出來,你們兩個幹嘛啊?怎麼打起來了?你放手,你沒看見她哭了嗎?

肖泱瞪了她一眼,不知道不要瞎管!她生病了不上醫院你們都不管!

青文調臉懷疑地看看我,生病了?那是該上醫院啊。要不,我陪你去?

不要!我死也不去!我瘋狂地尖叫起來。

第二天,是羅羅和青文陪我去的醫院。肖泱為了鎮定我的情緒,有兩天沒有出現。其實我倒是希望他能出現的。不過,青文叫他這兩天不要再來了。

他離開的時候沒有表情,我不知道他是生氣還是懊悔抑或是悲傷,他遠遠地站在門口,看了我一眼就走了。而我則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眼淚早就幹了,理智也恢復了,後悔得要命,對不起這三個字早在唇間徘徊了,卻怎麼也吐不出口,只好死死地盯着他看。

醫生給我開了葯,治胃炎的,還開了穩定情緒調節神經的沖劑。我奇怪地盯着他,他解釋說,因為是神經性疾病。我沒吭聲,拿着葯就走了。我真希望是肖泱在旁邊,他至少不會像青文那樣大驚小怪地瞪着我看,喋喋不休地說些要休息要戒煙要好好生活的廢話,也不會像羅羅那樣立刻鄙夷地斜醫生一眼,彷彿醫生撒了個彌天大謊。肖泱肯定不會有表情,他只會默默地陪着我。

回想肖泱的種種,一直回想到天已經大亮,煙灰缸里堆滿了煙灰。推開窗戶,清新的空氣鑽進屋子,肺里頓時冷冷的,浮起了一層雞皮疙瘩似的,倒吸一口氣。樓下的人如同螞蟻般涌攘,女人的睡裙在風中飄浮。肖泱的形象頓時消褪在清晨冷靜的空氣里,我開始惦記手頭沒有完成的工作,還有那個昨天剛剛跟我約會過的蒙。

我猜想,蒙是個有基本經濟基礎的男人,有過婚姻經歷,年紀也不小了,應該有些包容心。這或許是個值得嘗試的選擇。比肖泱更加合適我。

蒙再找我的時候,帶了一堆英文雜誌,都是些經貿方面的,為了讓我熟悉業務知識。飯後,到隔壁的茶館坐了會兒,我安靜地聽他說話。他的語氣還是很斬釘截鐵,決斷地跟我談他的奮鬥史,他如何考上大學,畢業後分到工廠里窮了幾年,如何抓緊機會跳槽,如魚得水,現在也算混得不錯,有套不算小的房子,而且手頭也寬裕,不用太為經濟焦慮,他現在唯一的問題就是缺少一個關愛他的女人。他說這話的時候軟弱地笑了一下,頭一次減輕了語氣,人需要相互關懷的,對吧?

是啊,人需要相互關懷的。他說得對。我沖他笑笑,沒有吭聲。可是,需要關懷的方式卻不盡相同。太近了讓人厭煩又恐懼,太遠了又感覺不到關愛。某一種細枝末節可能源自於好意,卻在無意中造就傷害。就像我父母的關係一樣,只是方式處理不當的悲劇。

這天下的事,這天下的人,都那麼難懂。

那段日子,蒙就這樣理所當然地進入了我的生活。常常一起吃飯,或者泡泡茶館,有時看看電影,沒有兩天,他就開始牽我的手,然後摟我的腰。我聽之任之,非常麻木,肖泱稍微碰到我都會讓我極為敏感,害怕或者甜蜜,而蒙的任何舉動都沒能讓我有一點點激動,不激動也就不害怕,似乎更容易接受點。反正,沒花一個星期我們就建立了戀愛關係,公開的出雙入對了。

你喜歡蒙嗎?小炫問我。小炫是隔壁美國一家化妝品公司的,她的房東回國了,要收回房子,就搬到了我那兒。我還挺喜歡她。我很容易喜歡別人,也很容易討厭別人。反正,小炫搬來住了一段時間,我感覺還不錯。

不知道。很安定。我趴在床上翻雜誌,連頭也沒抬。說這話的時候有點心虛,和蒙相處,實在是除了安定感,其它什麼感覺也沒有。我討厭他總是那麼絕對那麼自信,彷彿全天下都錯,就他一個人對。他的話不容置疑,這種姿態讓我處處懷疑,幾乎沒辦法相信他的話。

不過,他會考慮到我的需要,吃好穿暖,喜歡聽什麼音樂,看什麼電影,吃什麼零食,每天陪我散步,隔三岔五給我買花,每天有事沒事都打電話過來聊天。感覺好像也挺對,有什麼不對呢?這就是戀愛了吧,天天約會,天天電話,沒完沒了地說話,吃吃喝喝,然後,討論一下婚姻問題。

我們約會了三次之後,我就問他想不想結婚。這種問題恐怕還是蠻嚇人的,他立刻愣住了,怔怔地看了我半天才舒展眉頭,結婚?好啊,結婚,我當然想啦,我怕你不想呢。

不想結婚?怎麼會?我只是不想戀愛而已。當然,后一句話硬生生地咽了回去,眉開眼笑地看着他,那麼,我們是認真的,對嗎?

他驚訝地瞪大眼睛看着我,怎麼會不認真?你腦子裏在想什麼?

我沒想什麼。我喝了口芋香奶茶,抬起眼睛看着他溫存地笑。我總是這麼溫存。他有那麼強大的自我,出於一種本能的平衡,我就會弱小,我就會溫存。

這不是我的天性,和肖泱在一起,我時常強大地去壓抑他。這種態度的轉換不是出自我的本意。或許,人的本性就是這樣,為了保持自然平衡就恃強凌弱。

反正,蒙從來沒見識到我的神經質。有一次我說我害怕,我總是擔心,我總是不自信時,他也只是輕描淡寫地說有什麼好不自信的,有什麼好擔心的,叫我別矯情,別耍嗲了。他說沒有覺悟的人才會想不開,我應該努力提高自己的覺悟。或許他是對的,就是因為沒覺悟,想不開,才這樣不斷煩惱、茫然,不知所措。可是我不知道如何提高覺悟,或者應該像他那樣,每天看看《新華日報》,關心政策動向,預測經濟走勢,這樣的生活顯得比較健康。

有一天晚上,我在睡夢中窒息,驚醒后我拚命張着嘴呼吸,卻怎麼也感覺不到新鮮空氣的進入,我抓起電話想求救,可是卻失手將電話打翻在地上。我半跪起來抓住窗戶把手,想伸頭出去呼吸,可是我腦袋卻撞向了硬梆梆的窗戶。或者是小炫關了窗戶,我不知道,我伸手去擰,可怎麼費力卻都擰不開,當初這個窗戶也是好不容易才打開的,把手都已經銹掉了,我惶恐得要命,幾乎都要哭出來,不過,我根本沒有力氣哭。我絕望地拍打窗戶,只聽見嘩啦一聲,玻璃碎了,冰冷的空氣從外面鑽了進來,我饑渴地大口大口呼吸。在黑暗中撫摸自己生疼的手。沒有血流下來。手沒有被劃破。我很安全。緊緊捂住胸口,絕望地趴在破碎的玻璃前,我的眼淚逃命般地涌了出來。

後來的日子,我的身體奇迹般好轉了。頭不痛,不驚醒。每天安心於他在樓下接我,然後一起吃飯,或者到他家去做飯,看看電影看看碟,晚上有時他送我回家,有時,我就留在他那兒過夜。開始,我很害怕他。尤其是他想親吻我時。我渾身緊張,我想逃跑,想打他,這不是他的問題,我想,我害怕的只是親近感,而不是具體和某人的親近。

但回憶到肖泱,我又開始否定自己的感覺。我記得當肖泱摸我的頭髮摟我的肩時,我沒有如此的抗拒。但是,和蒙在一起,我的反抗太劇烈了,蒙很訝異,一臉受傷的表情。他說都什麼年代了,如果愛我,為什麼不把你交給我?當然,他只是咕噥了一句,然後還是很細心地安置了我,然後自己睡沙發了。

後來,慢慢的,時間長了,我的心安定了些,也漸漸能適應了,沒有那麼深的恐懼。偶爾也會和他做愛,沒有想像中的血腥場面,很平靜。如我所希望的,溫存開始,溫存結束,沒有太多欲求,也不想訴說,只是在平靜下完成,然後安靜地說幾句話,各自入睡。

其實第一次之後的那個晚上,我的睡眠也不好,我夢見他和我坐在車裏,然後他甩門下車,冷淡地說,我走了,你不要再來找我了。聽了這話,我猛然顫抖,睜開眼睛在黑暗中摸索,我摸到蒙的手臂,很溫暖堅實的手臂。他在睡夢中呻吟,問我幹什麼。

我說沒什麼沒什麼,輕輕挽住他的手臂,眼淚就這麼掉下來,眼裏滿是房頂的黑暗,有限空間裏的無限黑暗包圍了我,對於喪失的恐懼又緊緊抓住了我。而蒙,在我的手臂纏繞中,輕輕地發出了安寧的鼾聲。

蒙喜歡吃牛肉,鱔魚,我開始學做家務,給他燒菜,希望讓他開心。當然,其實我覺得他原本就蠻開心的,有沒有我都開心。但是怎麼辦呢?如果你背負了女朋友的身份,就要做和這個身份相符合的事。而女朋友是什麼呢?我仔細地想了想,中和我對蒙的觀察感受,得出了結論,女朋友就是要對男人的生活照顧體貼,要仔細地想到他的各種需要,要安撫他的疲憊,要支持他的觀點,要為他身體的各種需要鞍前馬後,小心侍候。

我打算這麼做。

有一個晚上,和肖泱在一起。那天是在他在校外租住的房子裏。那時候我已經收到了公司的信,通知我可以報到了。他也放假了,原本可以回家的,為了陪我最後幾天,他沒有回去。

心裏有疙瘩時,交流就像種打磨,拚命的在表面製造磨損,每句話都是話裏有話,可是卻沒人願意點破。我說,我該接受這份工作嗎?他揚眉毛,你自己決定吧。我說你希望呢?他說我希望你好。我說你快樂嗎。他說,我的生活原則就是快樂,沒有事可以讓我不快樂。我說我走了你還會把我當朋友嗎?他說這可說不準。

我們並排坐在床上,他懶懶地抱着人家剛送他的狗,一臉慵懶,眼神卻極為警惕,正如他一貫的做派。

我脫了鞋子盤腿坐着,把臉埋在長發里,也不再想說話了。你的長發讓你顯得很頹廢。他摸了摸我的頭髮,稍微修理一下會好點。不過,千萬別亂剪,女生長發好看的。

我頹廢嗎?我抬起眼睛看他,笑。他猶豫了一下,嗯,還好。有一點吧。不過,也很正常啊,有什麼不正常的嘛,存在就合理。對吧。他往後退,靠在床上,摸狗身上長長的白毛,嗯,大家都很好,大家都快樂,這就好了嘛,不快樂也是一輩子,快樂也是一輩子,該裝傻的時候就裝傻嘛。你餓了嗎?我們到樓下的便利店去買點吃的吧。沒東西吃了。

你去吧。我等你。我不想動,沒有力氣。我翻他床頭的書。拉倒吧,你已經夠懶的了。他拽住我的手,走吧,走吧,今天你來買。

憑什麼?我付錢,你來買。我頭也不抬,看書。

他從我手中搶過書,裏面有張條子,我從我媽的書里翻出來的,覺得對你有用的。看看吧。

我知道他媽媽是心理醫生。我陪羅羅去看過心理醫生,給我留下的印象是,醫生似乎不是在提供幫助,也並不打算聆聽,像個自以為是的憤青,手裏拎着一打打的帽子,滿大街找腦袋,不管合適不合適就往人頭上扣。反正,那個醫生告訴羅羅,受學校迫害就應該把該死的行政樓砸掉。

他給我的紙上寫着:

A.起床后無論你如何沮喪,如何渾身無力,都要去洗臉刷牙梳頭換衣服,這會讓你有種新的精神面貌。抑鬱症患者清晨情緒最為低沉,你要用實際行為和悲觀對抗。

B.你強烈需要說話時,最好能先用自言自語克服,實在沒辦法再向他人求助。你明明知道你已經喪失了對說話對象和話題的篩選能力,等你狂躁的情緒過去,你說的話會將你拖入新一輪抑鬱,內疚和恐懼使你從朋友身邊逃離,變得越發孤僻。

C.如果食欲不振,就多喝水,不要強迫性進食進而引發厭食症。如果進食時注意力不能集中在食品和胃的知覺上,最好在身邊少擺食品,避免引發暴食症。感覺到頭痛,胃痛,或者有其它身體不適,可以藉助於藥物入睡,思考只能讓這種軀體轉移癥狀更加惡化。

D.將你的生活作息習慣調整正常,雖然你喜歡夜晚。但長期的夜晚生活會讓你的思維異於常人,與世脫離,無法自拔。在陽光下和眾人生活有助於建立現實感。盡量參加正常的工作學習,如果實在做不到,就儘力為自己找到規律性的事情做,讓自己疲勞,晚上可以入睡就能避免單獨思考,逃離死亡陰影。

E.給自己擬定個簡單的購物計劃,到陌生的地方走走。先從問路、購物這種簡單交流做起,一步步來,你不需要每次都成功。它可以幫你克服你對陌生人的懼怕,不至於喪失最基本的社交能力。

F.不要不斷重複並且分析情感需要的種種細節,不要對發生過的事和說過的話反覆咀嚼,無論是好是壞。這樣會使你產生幻覺,生活在自己虛構的生活中,對現實和周圍的人不滿、厭倦或者抱有過高希望,嚴重脫離實際生活。

G.如果看到這裏已經有了無數個無奈或無力的理由來讓自己不這麼做,那麼你大概至今仍然沒有好轉的跡象,還在為自己找借口,尚未可能自救,得另尋它徑。如果有了,也要小心,因為抑鬱症自殺行為高發期正是好轉初期,因為你有自殺的力氣——不要給自己太多自由,不要給自己時間。

我眼睛有點酸。跳下床,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好吧,走吧,買東西去。把紙條順手塞進包里。

切着案板上的茄子,突然就非常非常想看那張字條。這張紙條一直藏在隨身帶的筆記本里,那張薄薄的透明薄膜下壓着,還有一張肖泱的借書條,上面列着的都是我們一起看過的書——那段時間他總是根據我的喜好來借書,想刺激我的閱讀慾望——《青年心理學》,《女性犯罪心理學》,《流亡曲》,《夜色溫柔》,《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無處躲藏》,還有一張肖泱的一寸照,我從他的借書證上撕下來的,當著他面撕的,還有一張字條,他貼在我門上的,“我來了,你不在。回來給我電話。”字跡很潦草,但是很漂亮。肖泱小時候學書法,還曾拿過市級獎,比我那濫字強很多。

洗乾淨手,筆記本剛取出來,蒙探頭進來,你手破了?

沒有啊。我有點慌張。他看看我的表情,什麼東西啊。我看着他,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我不習慣說謊,也不會應付,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的問題。他走過來,狐疑地看看我,然後又盯着我手上的紙片看。

幸虧照片在底下,他沒有看到,他只是看到了借書單,上面寫着肖泱的名字。學校的借書單?你的初戀情人的吧?他不以為然地笑笑,留着紀念?還挺單純的哦。說完轉身出去,平靜地說,水開了,我灌水去。

我將紙條收起來,抬頭看見蒙的目光。他似乎有些漫不經心,但他皺着眉頭。我用力捋捋頭髮,想把凌亂的頭髮理整齊。

蒙若有所思地在門口抽煙,目光散漫。我從他身邊過去,想到廚房繼續做菜,我都已經走到了廚房門口,他突然跟上來拽住我的胳膊,你剛才在看什麼?

我聽見他的聲音里有憤怒。可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憤怒。我覺得我才有資格憤怒。什麼?我反問他,甩脫他的手。回過頭看他,他也盯着我,滿眼都是狂躁,我突然害怕起來。我覺得他有可能揍我。天知道,他的眼神讓我害怕得絕望。

我是不是發出了聲音?是從嘴裏,還是從心裏?

我悲傷地說,對不起。我太邪惡了。我無可救贖。我總是對不起別人。我滿懷惡念,總是想到父母的冷淡和暴力,總是對汪海耿耿於懷,總是覺得肖泱對我的保護不夠有力讓我沒有安全感,總是覺得蒙人到中年就應該對我好可以給我一個家讓我安全。我太過自私,總是覺得別人會傷害我,卻沒想到自己會傷害別人,總是希望依賴深信,卻總是懷疑別人的誠實,總是只想到自己的感受,總是苛求別人對自己更好一些,卻從不肯原諒別人。

蒙沒有吭聲,緊皺着眉頭在屋裏走來走去,像只困在屋子裏的野獸,健步如飛,雙手握得緊緊的,拳手都有些發紅。我伸出手去握他的手,試圖讓他情緒安定下來,他用力一推,我飛一般地跌出去,趔趄幾步,終於倒在了茶几上,腰撞得生疼。我獃獃地坐在原地,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該做什麼,怎麼樣才能挽回局面。我開始無助地哭泣,想換取他的同情。我越哭越覺得自己可憐,乾脆放聲痛哭起來。我覺得自己真弱智。

曾經很厭惡別人的碰觸。甚至不願意坐別人坐過的椅子。我記得有一回下課時,我到走廊上抽煙,回到教室發現一個新疆女同學坐在我的位置上跟同學講話,那個女孩其實蠻漂亮的,平時打扮得清清爽爽,總之應該沒什麼不衛生的。不過,那時候我自己比較變態,我從早到晚換衣服還覺得臟,臟,臟,剋制不了腦子裏那種覺得一切渾濁的骯髒感,當我看見她穿着那套一個星期沒見換過的藍色套褲坐在我的位置上時,我都快躁狂得崩潰了。我彷彿親眼看見她衣服上的灰駁駁地往下掉,落到我的椅子上,一層層堆積,把整個椅子都變得灰朦朦的,爬滿了灰色的蠕蟲。我的想像力真讓我自己噁心。我把桌子上的書拿起來,到其它位置上坐下了。我討厭自己這樣,我覺得這種行為讓我有罪惡感,我不應該這樣。可是,我無法剋制自己神經質的想像。

我撫摸着蒙的頭髮,身體纏繞着他的身體,再回想這種強迫性的厭惡。對自己的身體,既而對他人的身體厭惡。我並不喜歡蒙的身體,對此我也充滿了負疚感和罪惡感。我想如果愛一個人,也就會愛他的身體。但我不想承認我不愛他。

我只是想好好地和一個人生活,忠誠而安心。我不需要他們說的愛情。我只是想結婚,結婚是安全的託辭。我也可以結婚。至少,我沒有完全抗拒蒙的身體,也沒有完全抗拒他這個完整的人,雖然我也並沒有接受他。他的行為、語言和我沒有關係,我可以順從含忍,一直到死。

蒙從面前的雜誌前抬起腦袋,厭惡地把我手裏的煙拿走,放進自己嘴裏,對了,什麼時候跟我到我媽家吃飯吧?

簡直是五雷轟頂。我張口結舌,發獃地看着他,說不出話來。他驚訝地盯住我,幹什麼呢?不想去?

嗯。算了吧。我安慰地拍拍他的手,睡覺吧。

不去怎麼結婚?他在我身後問,很煩惱的口氣。

不去不能結婚?我腦子開始“嗡嗡”亂叫。

太煩惱了。從來這世界都是牽連不斷,糾纏不清。我真想結婚。可是,或者我只是需要結婚這個概念。其實隨便怎麼樣都好,隨便找個地方,打掃乾淨住進去,為什麼要這麼麻煩?煩人透了。我決心裝作睡著了,從他的問題中逃跑。

我閉上眼睛,抱住自己的胳膊,安靜地呼吸。他沒有再問我,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翻身,嘆氣,整整半個晚上,他都在躁動不安。

和蒙去書店買書。他說他最討厭買書。因為書是大毒草,他不需要別人的教導,生活是自己活出來的。或許他說得對。以前羅羅也說他不需要別人的教導,他說那都是垃圾。不過,他還是在不停地吸收垃圾,他說他自己的身體和靈魂都是巨大的垃圾場。一起吃飯的人說他不正常,他立刻反駁說,別人看到我是alien的時候,只能說明他們已經失去了正常的判斷力,我看他們都是alien的時候,說明我的精神很正常。

蒙坐在書店大廳里喝水,叫我自己上樓去挑。

真無聊。好像是到服裝店挑衣服的女人。我感覺。百無聊賴地坐電梯上樓,看他在樓下瘦瘦的背影,真覺得奇怪。為什麼就是這個男人?為什麼他就是我的生活?我的未來?為什麼?這世界這麼大,為什麼和我似乎沒有關係?

音像部在放丁薇的《女孩與四重奏》,“站在街角,發現自己很無聊,我怎麼哭着叫着像個孩子在胡鬧。我該微笑,還要有一點驕傲,就算是沒了你了我了我也不能讓人笑”。

站在街角。這幾個字如此的熟悉。我眼前立刻浮現出場景來,我孤零零地站在一條小巷裏哭。巷子很長,七拐八拐,肖泱在路的盡頭出現,遠遠地望着我,慢吞吞地靠近我,然後,在一米開外停下,安靜地看着我。不說話,也沒有表情。我走到他面前,用力推他,他仍然兀自不動,雙手握住我的肩,想哭就哭吧,就是別趕我走。這是哪次神經病發作,為了什麼,我已經記不得了,我只記得這麼個殘碎的場景。那條巷子是蒼白的,混凝土顏色的,還算寬敞,有人騎着自行車叮叮噹噹地過去,身後的紅磚和綠石牆不知為什麼向前倚,我靠在牆上,虛脫得渾身冷汗,沿着牆往下滑,背難受極了,肖泱用力拖住我,但我下滑的力量太大,他終於也被我拽得蹲了下來,滿眼慌亂地看着我,不知所措。

“站在街角,發現自己很無聊,我怎麼哭着叫着像個孩子在胡鬧。我該微笑,還要有一點驕傲,就算是沒了你了我了我也不能讓人笑。”我跟着曲調哼,嘴角浮起一絲笑意。

對面有個年輕女子詫異地看了我一眼。我轉身收起了笑容。看見蒙坐在大堂里,不耐煩地看錶。真奇怪。他願意坐在這裏等我,而放棄追求比我更好的女人。比如,我背後的這個年輕女子。

戀愛和工作一樣,是個轉移注意力的方式。Killtime。以前羅羅說的。是的,可以把時間都消磨掉。和蒙在一起,上下班,吃飯,散步,看電影,日子過去得真快。有過爭執,多半是因為我不同意他的觀點吧。他對別人不同意他的看法極為惱火。我後來就學會閉嘴了。他說我覺得我的才華根本無人能及。我說你說得對。他說可惜生不逢時。我說對啊太對了,這年代,簡直是Shit。他說他的朋友都不理解他,他卻那麼具有理解能力,全都能理解他們。我還是硬着頭皮說對啊對啊,你這人是蠻透徹的。反正,無條件支持一個人也沒那麼難,只要把這個人當成弱智。

我以為這就是幸福。

直到他提出分手的那天。

很突然。沒有什麼跡象。至少,在事前我沒有發現。只是有一天,我們吃完飯分手,第二天打電話找他,他就說,分手吧,我實在忍受不了,我覺得我被你控制了,我受不了。他說完就掛了電話,沒等我說第二句話,我驚愕地張大嘴什麼也說不出來,半天才想起來,又撥電話過去,他說你這人就這麼煩人,不能讓我安靜一下,思考沒有壞處!

我說不是啊,不是啊,我要到你房子裏拿走我的衣服,還有幾本書,好像還有個CD機。他愣了一下,說好吧,來拿吧,走時把鑰匙留下。我的心像被揪住一樣,疼痛得幾乎喘不過氣來,但是我說,沒問題,等會兒就去,你下班前我就走。

真奇怪。分手可以分得這麼乾淨利落。我應該不斷哭泣,苦苦哀求才對。蒙肯定也是這麼斷定的。或者我就是想出他意料之外,或者我是自尊心過於強烈才表現得如此倔強。

天知道。我只知道自己即將被拋棄,所以最要緊的就是讓自己不流露出怯懦來。表現出受傷害,無非讓他得意。但我覺得應該像瓊瑤小說那樣,哭泣不止,嚎叫不休,才能說明感情的深度。

這種對自己不甚深情的責備都快讓我發瘋了,晚上躺在床上練習哭泣,我逼自己流眼淚,呲牙咧嘴做出哭泣的表情,但怎麼逼自己都不行,我眼窩仍然乾涸無比。我氣憤得睡不着覺,在屋裏團團亂轉,找了把刀子,在手腕上比劃了一下,輕輕地劃一刀,沒有太用力,一道白色的長裂口,血絲從傷口中間滲出來一點。太無聊了,把刀放下,又躺回床上。

我不是不難過,我也難過,腦子裏轉來轉去都是他以前的話,對我的好,和最後一天極為分裂的態度。我手機里還有他的短訊,“愛你不但是感覺,還是命運”。“我要陪你一生一世,也許都不夠。我不會離開你,除非我已經死去”。這場戀愛持續了半年。以我不明白的方式無疾而終了。那段日子,我過得很不好,我瘋狂地拉着小炫四處亂轉,把整個城市都轉遍了,拚命地買衣服,阻止自己思考。

我想不明白,當然想不明白。可是如果給我安靜的時間,就算明知沒有答案,我還是會不停地想,企圖找出答案來。好幾次,我都想打電話給他。尤其是凌晨無法入睡的時候,為了阻止自己,我就拚命地喝酒,喝到醉翻在床上,第二天一口酒氣的去上班。結果,沒有兩天,全公司都知道我失戀了,我臉不洗就去上班,渾身酒氣,到了中午時間跑到衛生間去把自己淋得滿頭滿臉的水回來。

我突然明白了——人都是在內核中完成裂變的。

有一天,一夜無眠,鑽到衛生間洗頭髮,洗完了更睡不着了,我用小刀割手腕,割出三個整齊而蒼白的傷口,心在那一瞬間突然就像冷卻了般堅定下來。

然後,我發短訊給羅羅告訴他我渾身罪惡,我再也配不上任何人了,我要孤獨到死,絕不信仰任何人。羅羅回答說,從變態到常態,從常態到變態,沒有變態,也就沒有常態。人生本來就是個彈簧,繞來繞去。

看到他短訊,和蒙分手后的第一次眼淚終於掉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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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人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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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泱:G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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