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新房東

51、新房東

51.

我騎着馱綁着貨包、鋼絲床和三根竹竿的“長征”牌載重自行車一天幾趟出入麥粉廠宿舍大門,引起了管理者的注意。他們懷疑朱老闆的妹夫把廠方宿捨出租給了外地小販收錢,要我搬出去。解釋是多餘的。正好我也不想住在這兒了,隔壁芳鄰深夜歸來的所有活動對我這樣全天忙碌的人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一些騷擾。這不能怪人家,人家是無辜的。反過來也可以說我也妨礙了人家。一個獨身小伙住在隔壁,憑空讓人家多了份顧忌。這下好了,我搬出去,讓這間房空着,讓人家可以由着性子做任何他們必須做和喜歡做的事情。

我要把房子租到邵庄去。那裏是外地生意人聚居的地方,本着“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原則,我應該住在那裏。那裏有好幾個興化人,我要加入他們,在陌生的地方感受家鄉的氣息。

春生在邵庄人眼最熟,很快為我物色了人家。戶主是對三十歲樣子的年輕夫妻,男的叫武兵,女的叫玲玲,家裏有個四五歲的小男孩。武家座落於坡子的中間段上,看起來並不是個殷實的人家,自己住的房子是南北走向的兩間,矮矮的,紅磚,大瓦,堂屋門和房間的大窗戶朝東;院裏坐南朝北、坐東朝西呈直角形砌着兩間出租屋。院門在東北角,鐵管焊成,髹着類似豬血顏色的防鏽漆。門外是條南北走向的水泥路,也是邵庄中間唯一的幹道,稍微有些彎折。

聽春生的房東李師傅介紹,武兵在家裏排行老二,是個從小不讓父母省心的主兒,結婚以後分開另過,夫妻倆工作都不咋的,武兵在彈簧廠做工人,玲玲來自黃鈺鎮鄉下,沒有固定工作,在農學院食堂做臨時工。老父親捨不得兒子,三年前花錢替他在院子裏砌了這兩間出租屋,好收些房租補貼生活。奇怪的是我來到這個院子時看到兩間出租屋還蠻齊整的,不知道緣何都空着。我挑了靠院門的那間。這間大一些,有十三四個平方,東牆上有個小玻璃窗,窗外就是邵庄那條幹道。

春生做主替我租在武家主要是出於離他、寶根、潘明寬三家都近,便於溝通和照應。春生在我東南方向;寶根在我正北約二十五米、幹道左側的季家,大門朝南;潘明寬住在季家東山牆對面的6家,大門朝西。我算在中間了。

房租三十五塊錢一個月。水費不收;電費另算,房間裏裝有單獨電錶。

一伙人幫我忙得夠嗆。買炭爐子,買鍋碗瓢盆一應必須的日用品。床板是苗姐借給我的,用紅磚碼成垛擱在上面。靠着床得有張桌子,也是用紅磚碼垛,上面擔了一塊撿來的包裝板,桌子底下的空間正好用來堆蜂窩煤。

房東武兵只給我提供了一張木椅,坐在上面四條腿不穩,好在寶根做過木匠,找來工具把它修理牢了。

邵庄62號-2,算是我來揚州的第一個家。當然家庭成員只有一個:光桿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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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馬的純真年代: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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