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懷俄明區,公元一八七八年
炎熱的夏日,卡倫牧場籠罩着一層逼人的氣氛,除了駭人的鞭打聲之外,沒有任何人敢吭氣。堆着稻草的前院圍繞着六、七個人聚精會神的觀看着朗賽所專長的鞭打術。
朗賽一向喜歡吹牛,也愛展示自己的功夫,他的長鞭可以甩去槍手拿在手上的槍,也可以打走馬屁股上的蒼蠅而不嚇到馬。別人腰際是佩着槍,而他則是佩着一卷長鞭。
不過,他今天的表演可不同,今天,他的任務是要把那傢伙背上的肉一寸一寸的掀開來。
朗賽雖是奉了華特·卡倫之命行事,不過,這種任務卻給他帶來了無比的樂趣。打死人對他來說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也沒有人知道他的興趣在此。在懷俄明區,通常是以槍枝解決糾紛的,幾秒鐘的工夫就可以殺死一個人了。然而今天,他的老闆下的令,那該死的傢伙又是半個印第安的混血兒;所以,沒有人在乎他選擇的是什麼武器。
由於卡倫先生要求他慢慢的折磨那混血兒,因此,他用的是細鞭,鞭子雖細,他仍然可以把那傢伙折騰個一、兩個小時才把他打死。
卡倫先生要不是氣瘋了,他也許一個子彈就把他打死了。但是,卡倫先生要他受苦、要他尖叫、要他哀號至死,而朗賽似乎也打算貫徹卡倫先生的命令。現在,朗賽只是在他背上噼里啪啦的,這邊刮一點,那邊刮一點,然而他尚未承受真正的致命傷。
朗賽見那印第安小子連叫都不叫一聲,於是,他手勁一強開始用力的抽打。他不急着打死他,他要的是那種哀號求饒的效果,他相信這也是卡倫先生的希望。他要是有個女兒也被這種臭混血兒給追上了,那麼,他也會報復的。
珍妮·卡倫也站在她父親旁邊觀看,由她臉上的表情看來——她與她父親一樣都是被這混血兒矇騙了。
真是太可惜了,珍妮是個美麗的女孩,經過這次的風波之後,還有誰會要她!不過,又有誰曉得桑瑪士夫婦的好友竟然是個混血兒!他穿得像白人,說話也像白人,他的頭髮剪得甚至比白人短,他腰際的武器也是槍。所以,根本看不出他是個半印第安人。
要不是昨天有人發現了他的真實身分,卡倫先生也許一輩子也不曉得他女兒的情人竟然是個印第安分子。
這個臭印第安自稱為考特·桑德,跟珍妮已經交往了三個月了,而卡倫先生在一開始只知道考特與他前任的東家桑瑪士夫婦是好朋友。直到昨天他才曉得,原來桑瑪士夫婦早在三年前就知道考特是個印第安混血兒了。
還好,昨天一個被桑瑪士家開除的工人到卡倫牧場來工作,因此,才揭開考特的假白人身分。
他仍然站着,堅持的不讓自己跪下,他的姿勢——那麼挺、那麼傲。現在,朗賽總算明白了,要使這印第安分子崩潰,他勢必得更仔細、更殘酷。
朗賽發狠的第一鞭打在考特背上,像一道鮮紅的烙印。但是,考特仍然連眼皮都不眨一下,只要珍妮站在他前方看着他,他就得維持這個驕傲的姿態與表情。他直盯着她,她的眼睛跟他的一樣,是藍色的,就像佳絲最愛的那一對深藍色耳環。
佳絲?天!這件事教她知道了非氣瘋不可,她一直擔任保護着他的角色,自從三年前,他在她家門口出現之後,她就慢慢的把他變成一個白人。她真的以為這三年的工夫可以消除他身上的印第安血液。
一想起佳絲……哦!他真不敢想像當她見了他殘破的屍首之後的情景。
珍妮——他得專心的看着她。
該死的!這惡毒的鞭子打了幾下了?六下?七下?
珍妮,美麗金髮的珍妮,就像誘人的甜漿。她是在去年來到懷俄明的,那個時候印第安戰爭已經結束了。而他則是在三年前——戰爭未起之前——就被他母親送走了。兩個月之後,他那夏安族的母親、妹妹、弟弟統統被前去淘金的白人殺死了。接着,戰爭爆發了,印第安各部落一一被殲滅,接着所謂的印第安保留區成立了——是保留?或剝削?
二十五下了嗎?或是三十下了?他何必計算呢?
在他開始拜訪珍妮之前,他就看過朗賽的鞭法,這個人以他的殘酷為榮。雖然,朗賽站在他後面打他,不過,他可以想像得到朗賽的神情。印第安人並不野蠻,朗賽才是一個野蠻的瘋子。
五十五?六十?他的背大概已無完膚了吧?血滴入他的靴子裏,朗賽的鞭子像火一般燃燒着他的背。
珍妮還想看多久?她的表情與她父親的一樣——冷酷無情。他想娶的竟是這種女人嗎?他還想送她一座牧場?
他一見到珍妮就想擁有她,為此,佳絲還取笑他,但是,她也鼓勵他去追求珍妮。
當他們第一次碰面時,他就發現,原來珍妮對他也有意思。因此,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珍妮就奉獻了她的貞潔。那一天晚上,他對她求婚,接着,便是一串串甜蜜的計畫,他們決定時機一到就告訴她父親。
他早就想把自己真實的身分告訴珍妮了,他本名是“白色閃電”——一個印第安的名字,考特是佳絲為他找的名字。問題是,珍妮根本不會相信的,她一定以為他只是在開玩笑。這三年,佳絲徹底的改變了他,連他都要自認為白人了。
然而,事至如今,他在珍妮眼中再也不是一個白人了。從私刑一開始,她就站在她父親那一邊,她的眼裏無淚,她的心裏沒有一絲的感情。她忘了她是如何渴望他的愛撫,她忘了每當他們獨處之時,她是如何求他擁抱她、愛她的。現在,在她眼中,他只是一個該死的印第安人,因為他偷取了一個白色女人的感情。
他的腳開始發軟了,他的意志也漸漸模糊了,背上的火一路燒到他腦子裏。他不曉得他自己仍然站着,也不曉得他是如何控制自己的表情的。他眼一合,頭往後仰。
華特·卡倫做了停止的手勢。“你還活着嗎?孩子?”若非顏面之故,也許,他會私下槍決考特。
考特沒回答他。他的心在嘶吼,痛楚得就要吼出口;然而,他緊咬牙關,他的自尊不允許他扯着嗓門大叫。
“潑他一桶水吧?”有人這麼建議。
此時,考特張開了眼,也忍着千辛萬苦的把視線往正前方挪。再來一桶水,那麼他真的會崩潰。
“要不是我親眼看到,我還真不敢相信。”他旁邊有人這麼說。
長鞭咻咻的聲音再起,除了行刑與受刑的這兩個人,大伙兒的焦點全轉至考特的身上。
“我還是不相信,”考特背後有人說。“他根本不可能送站得住腳的。”
“你以為他是誰?他只是半個人而已,現在站着的是另外那一半。”
朗賽不理會那些人的話,現在,他是全力的在運用他的鞭子。他也不相信,他還沒把這臭印第安打垮。他的怒火使他的力道更強了。他不可以這樣子,他不可以一聲不吭的死了!
朗賽氣瘋了,因此,他沒注意到馬蹄答答的響聲。但,其它的人都聽見了,大伙兒回頭一看。是傑斯與佳絲領着的二十名的工人來了。
也許,朗賽以為這不過是另一群卡倫牧場的人,所以,他仍執着的揚起他的鞭子。此時,佳絲·桑瑪士的槍開火了。
那顆子彈原來是打算命中朗賽的大腦的,很可惜,就在那最後一秒,傑斯推了他太太的手一把,因此,子彈自朗賽頭頂上方滑過。
這槍聲像信號彈一樣,隨行的二十幾個手下立刻都掏出槍來,使得卡倫牧場的人屏氣凝神的不敢稍有行動。
華特·卡倫開始心生懊悔了,他並不惋惜把考特弄死了,只是,他不該如此公然的做。
朗賽驚煌的看着子彈劃過的軌跡,他的鞭法再高明也敵不過二十多把槍。因此,他緩緩的將鞭子垂下,沾滿血的長鞭貼在他褲管上活像條紅蛇。
“你這混蛋!”佳絲叫着,不過她的對象卻是她丈夫。“你為什麼阻止我?為什麼?”
不待他回答,她跳下馬背,直往前沖,沒有任何人敢擋住她的路。二十五歲的她不曾如此的憤怒,要不是傑斯阻止了她,她真會殺光卡倫牧場的人。
然而,當她一走近考特,他背上的慘狀令她忘了什麼是憤怒,令她不止的嘔吐。
傑斯跟上來拍着她的背,他無助的看着考特的傷勢;佳絲愛考特猶如親手足一般,只是,他們似乎來遲了一步。即使朗賽沒打死考特,考特恐怕也會因失血過多而亡。
“不!”佳絲又看着考特,她哭叫着:“哦!天!哦!老天!想想辦法,傑斯!”
“我已經讓一個人去找醫生了。”
“來不及了,你現在就得想個辦法。止住血——哦!老天!為什麼不快點割斷他手上的繩子呢!”
她走到考特前面,從他的正面看起來還好,雖很蒼白,但還是有微弱的氣息。她不敢碰他,她很想抱住他,但是,她不敢。任何輕微的動作,都將使他痛楚難當;任何的移動,都將使他崩潰。
“哦!天啊!白色閃電,他們怎麼可以如此對你?”
考特聽見了她哽咽的呢喃,他知道她就站在他前面,然而他不能張開眼。如果,他看到了她痛苦的表情,那麼他的自制力將在瞬間失控。他很擔心她會碰他的身體,然而,他又需要她的溫柔、她的鼓舞。
“別……哭……”
“不,不,我不哭。”淚水沉默的滑落,她卻保證的說。“但,你不要說話。好不好?我會處理一切的,我會為你殺了卡倫。”
她不是開玩笑吧?
“別……殺……任何人。”
“噓,好,好,你怎麼說都成,只要別說話就行了。”接着,她吼道:“該死的!傑斯,你快把那些繩子割斷!我們得快點止血才行。”
繩子一斷,考特的手仍然僵持着水平的姿勢。現在,站在他面前的人是傑斯,他很溫柔的在說話。
“佳絲,親愛的,鞭子打着他的時候是一再的與地面接觸。為了避免考特因感染而喪命,我們得先清洗他的背。”
令人窒息的死寂之後,她才悄悄的說。“動手吧!傑斯。”
“天!佳絲——”
“你得動手。”她堅持。
這三個人太了解對方了,傑斯懂她的意思,考特也懂;她談的“動手”不是指清洗傷口或是搬動考特。
考特終於鬆了一口氣,她終於想到好方法了。
“我們得先搬一張床墊來,同時,得叫幾個人扶着他,以免他跌倒了。”
佳絲開始下命令,然而,當她的手下要進屋去搬張床墊時,華特·卡倫擋住門口。
“你們不可以把我的床墊搬去給那個骯髒的……”
他沒能說下去,因為冒着火的佳絲正一步一步的逼近他。她迅速的掏走她手下的槍,這一下可好,傑斯沒辦法再阻止她了。
“卡倫先生,你有沒有挨過子彈?”她以槍口一揮,示意她的人進去搬床墊出來。“人的身上有些部位挨了子彈是不會流什麼血的,不過,會教你痛得受不了。比如說,一個腳趾頭,或是手指……或是男人特有的那個地方。你想,得用幾顆子彈才能弄斷一寸長的肉呢?三顆吧?也許不用這麼多?你看,這種方法是不是比你的私刑野蠻?”
“你瘋了。”華特惶恐的低語。
華特的手按在腰際的槍枝上,佳絲沒阻止他,她只是瞪着他的手,希望他能掏出槍來。他看出她的“希望”,因此,他乖乖的把手放下了。
“懦夫。”她嗤鼻道,“華特,你給我把東西收拾收拾,在天黑之前滾蛋——你和你的人統統給我滾!你敢留下來的話,我會教你吃不了兜着走,一輩子寢會難安的。在這個區域裏,你是躲不過我的手掌心的。”
他沒想到有這麼嚴重,“你不能——”
“你看我能不能!”
他求饒的看着她的丈夫。“桑瑪士先生,你能不能控制你的太太?”
“我已經幫過你了,你這狗狼養的。”傑斯對他叫道。“你剛才差點就被她轟掉頭了,你知不知道。不過,你完全是活該!還好,你的一個手下是我領班的酒伴,他把你的計畫告訴我們。也還好,我們及時趕到。不過,你甭想混了。你這種行為是野蠻無恥的,只有動物才會這麼做。”
“我有權這麼做。”華特抗議。“他污辱了我的女兒。”
“是你那個沒心沒肺的婊子女兒勾引他的。”佳絲站到一旁,讓她的人把床墊抬出門。“現在,我只想告訴你一句話,如果他死了,你也活不成的,華特。你在滾出這區域時,最好一路上為他祈禱。”
“我會把你的話轉告警長的。”
“哦!你儘管去吧!我反正是不會放過你的。去告我,到時候我也會用法律來治你的。我發誓,我絕對不放過你。”
“狗屎!”華特在她背後嚷嚷着。“他只不過是一個臭混血兒!”
佳絲再度回過頭,她眼底冒着火。“你這天殺的雜種!畜生!你差點殺死的這個人是我的兄弟!你敢再吭一聲,我就射穿你的腦門。”
她狠狠的瞪了他一陣子,才轉身走到考特面前。她與考特深深的凝視着。
“你……知道了?”
“後來才知道的。你一直都知道?”
“我……離開的時候才知道。”
她捂住他的唇,示意他別說了。“沒想到她會告訴你。我一直很懷疑自己與你的親切感,而對你其它的兄弟姊妹就沒有。後來,我直接去問你母親,她不願意承認。其實,為我父親生下私生子的也不只是她女兒一人。然而,她的沉默不就是默認嗎?”
“佳絲,你不覺得你們該挑個適當的時機再談嗎?”傑斯問。
她點點頭,摸摸考特的臉頰。此時,考特背後的兩個人走上前扶住他,而傑斯也站到他面前。考特又合上眼了。
“抱歉了,朋友。”
“別拍馬屁了,傑斯。”佳絲正經的白了她丈夫一眼。“這差勁的一天,只有用這種方法來結束了,他會感激你的。快動手吧!”
傑斯動手了,他握緊拳頭,肩膀先往後一縮,接着,一記結結實實的拳就往考特的下巴飛了過去。
※※※
柴斯夏,英格蘭,公元一八七八年
溫妮莎·布利登擱下她手中的刺繡,看着又繞了屋子一圈的公爵夫人。她懷疑這女孩子曉不曉得自己把那上好的東方地毯走出一道軌跡來了。
誰也沒料到,公爵夫人竟然如此關心樓上那一幕小小的悲劇。她是上個月才接受陪伴這十九歲的公爵夫人的工作;當時,她絕對沒想到公爵夫人會如此富有感情。通常,年輕女郎會嫁給老公爵都是為了頭銜與財富。而若瑟琳·芙藍明挑上的又是最有利的——愛德華·芙藍明,第六任的伊登公爵,已年逾半百,在去年他們給婚之後,他也已喝酒成癖了。
然而,過了不久,溫妮莎就發現這位年輕的伊登公爵夫人完全不是那種追逐名利的女人。一開始,她的確是迫於無奈才答應公爵的求婚。她的父親是個很有名氣的馬場主人,只可惜,他有一個不太好的習慣;於是,他死了,而且把家產也輸光了。而愛德華·芙藍明的求婚,正好拯救了身無分文的若瑟琳。
溫妮莎是個在倫敦待了太久的人,她的周圍凈是一些爭名逐利的冷血分子。然而,若瑟琳根本是個天真的姑娘,要她冷血一點那是不可能的,她太信賴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最教人吃驚的一點是,她真的愛着樓上那垂死的人。
而公爵聘請溫妮莎來,正是為了這生死的一刻。他在這一、兩個月就做好各項措施,賣光了一些額外的產業,把錢匯到國外去,然後他又購買各種旅行所需的裝備。若瑟琳唯一得做的事,就只有離開而已。
愛德華·芙藍明會如此安排,完全是為了避免若瑟琳被他的法定繼承人壓迫之故。他希望若瑟琳能擁有他全部的財富,享受她的人生,他不願意把自己的金錢白白送給他那貪心的繼承人馬里司·芙藍明。
因此,在新任的伊登公爵就位之前,若瑟琳就得離開,否則,她將難逃馬里司日後的掌握。
然而,若瑟琳一開始就反對她丈夫的計畫,她像個小孩子畏怯着未知的事與物;而且,她根本不認為自己在馬里司的掌握之下將是如何的危險。不過,溫妮莎能了解這種危險。
“夫人?”管家在走道上出現。
管家又叫了一聲“夫人”,她才夢遊般的清醒。在管家身旁的是大夫,大夫臉上的表情使人一目了然——公爵是熬不過了。
“還有多久?”若瑟琳低聲的問。
“就在今天晚上了,夫人。”老大夫回答,“我很抱歉。我們早知道這是時間的問題,他早晚……”
“我現在可以見他嗎?”
“當然,他要見你。”
若瑟琳點點頭。這一年來,她學自她丈夫的是一種自信的態度與堅持一種高貴的平衡。她不能哭,不能在下人面前哭,不過,當他們獨處的時候……
※※※
他才五十五歲而已。那頭棕色頭髮也才在四年前變得有些灰白;四年前,若瑟琳第一次在她父親的馬場見到他。之後,他們就成了忘年之交了。
她父親一過世,愛德華立刻為她而去,他提出一項她所無法拒絕的建議。當時,大夫已經告訴他,他的生命只剩下幾個月了。他想娶她並非基於生理上的需求,他只是想擁有一個伴侶,一個朋友,一個能在他離開人間時為他流幾滴眼淚的人。他是有一些朋友,然而都只是泛泛之交。
他喜歡對她說,她給了他多活一陣子的理由。若瑟琳也很感激他所賜予她的,他像個父親、像個兄長、像個朋友、英雄,他幾乎成了她生命中的一切,然而,他無法成為她的愛人。
愛德華在很久之前就失去性能力了。然而,身為一個十八歲的純潔新娘,她對他並無遺憾,她甚至不覺得她在某方面有所缺憾。她就是那麼單純的愛他。
結婚之後,她享受到他全心的關愛與呵護;他使她擁有截然不同的生活,那是華麗的、奢侈的。現在,她又將面臨一種新的生活旅程,而他竟無法再領着地前行了。
天!她該如何面對失去他的日子呢?
她輕聲的步入他的卧房,他就躺在那大床之中悄悄的等着她接近。
他的眼神已黯淡,生命力似乎已經消失殆盡;那原本還算健康的臉色現已蒼白,蒼白得教人心疼。
“別這麼悲傷,親愛的。”
連他的聲音都不再相同了。天!她如何能保持平衡的與他訣別呢?
她握起他的手貼在自己的臉頰上,然後,她溫柔的吻了他的手。他虛弱的泛出一絲微笑。
“我沒辦法,”她低聲的說。“我很悲傷,愛德華,我沒有辦法控制自己。”
“你一直都太真實、太無法偽裝自己了,這是令我愛慕你的美德之一。”他原想微笑,只可惜,他力不從心。
“你很痛嗎?”她猶豫的問。
“習慣了。”
“大夫沒給你止——”
“等一下,親愛的,我想在道別的時候,保持清醒。”
“哦!天!”
“嘿!別這樣。”他試着嚴肅一點,然而,他對她總是嚴肅不起來的。“若瑟琳,你別哭,我是無法忍受你流淚的。”
她背過頭去把淚擦掉,只是,她一回頭,淚水又情不自禁的滴落。“我很抱歉,但,愛德華,我太難受了。我本來不應該愛上你的,不該愛得如此之深。”她坦白的說。
在幾天前,她這種坦白會教他大笑的。“我知道。”
“那時候,你說只剩兩個月,我以為我以為在這麼短的時間裏,我不可能愛上你的。我想使你在最後這一段時間快樂,但,你為我做得更多。我沒想到,愈接近……愈接近就愈痛苦。”她苦澀的微笑。“在一開始的兩個月之後,我就陷得太深了。哦!愛德華,你不能再給我們一點時間嗎?你讓大夫驚訝過的,不是嗎?你不能再給大夫一次意外嗎?”
他也不想放棄這種生活,他不想放棄這遲來的幸福。然而,他不能愚弄她,他不能以謊言安慰她。他原可以其它的方式來幫助她,而他卻自私的選擇娶她這個方式。事實已造成,他也一點都不後悔,與她相處的點點滴滴都是他最值得珍惜的時光。只可惜,在這生離死別的一刻,她仍不免如此傷痛。他原先也沒料到,與她分離竟是如此的痛苦。
他捏捏她的手,無言的暗示她面對現實。他嘆息地合著眼,隨即又張開眼看她。看着她,他心裏就感到無比的快樂,現在,他就需要看着地。
她的美太不平凡了,如果他這麼對她說,她一定會哈哈大笑的;的確,她的外表是一點也不時髦。她的頭髮紅得像火一般,她的眼睛淡淡的綠又變幻莫測。她就是那種眼睛會說話的女人,高興也好,不高興也好,她的眼睛永遠透露她心中的真意。她的肌膚像象牙般光滑晶瑩。
她的臉,一張小小的鵝蛋臉,彎彎的眉,小小挺挺的鼻樑,溫柔美麗的嘴唇。還有,那頑強的下巴。愛德華只領教過她一次的頑固,那就是她拒絕離開英格蘭,不過她最後還是同意了。
至於她的身材,稍嫌瘦長了些。其實,她是一名活潑的女孩,這一個月來,為了他的健康都把她煩瘦了。
在他眼裏,她是一位最可愛、最迷人的女子。
“我有沒有說過,你同意嫁給我使我十分感激?”
“至少說過一百次了。”
他又捏捏她的手。
“你和伯爵夫人都收拾好了嗎?”
“愛德華,我不覺得——”
“我們得談這件事,親愛的。你們必須立刻離開,即使在半夜也得走。”
“那是不對的。”
他了解她的心意。“葬禮是十分惱人的事,若瑟琳。只有你的安全才能使我放心。你得答應我?”
她無奈的點點頭。他說得太實際了,實際得令她不敢想像。
“我已經把一份遺囑的副本寄給馬里司了。”他看着她,解釋。“我希望他在獲悉你已出國之後,他會滿足於他法定的繼承物而不干擾你。伊登公爵的法定繼承品與爵位足以養活他那一大家子了。”
她不需要留下來等候宣讀遺囑,因為,除了法定由馬里司繼承的東西之外,愛德華把其它的資產都變成她名下的資產了。
“如果,你把一切都給他就——”
“甭想!我寧可把它們全捐給慈善機構。若瑟琳,我要你擁有我的一切,所有的一切,這就是我娶你的理由之一。我要確知你一輩子豐衣足食。我要你安安全全的活下去,我為你挑的那些衛士都是精英。一旦你離開英格蘭,馬里司就無法以法庭打擊你了。等你年齡一到,或是再婚——”
“現在別說『再婚』,愛德華……別說。”她哽咽的說。
“我很抱歉,我親愛的,但你是這麼年輕,總有一天你將會——”
“愛德華,別說!”
“好吧。但是,你知道的,我希望你幸福。”
他不該說這麼多話的,現在,他累了,他累得不想張着眼。然而,他還有好多好多話想對她說。
“這人生等着你……去享受。”
“我會的,愛德華,我答應你。就像你所計畫的,我會去探險,會到處走走,到處看看,做盡任何我想做的事。”現在,她說話的速度愈來愈快了,因為,他似乎就要由她眼前消失了。她握緊他的手,要他看着她。“我會去騎駱駝、騎大象,到非洲獵獅,到埃及爬金字塔。”
“別忘了……你的馬場。”
“我不會忘的。我會培育出最好的種馬……愛德華?”
他的眼已合上,他的手失去了力量。
“愛德華?”
“我愛……你……若瑟琳。”
“愛德華!”
※※※
亞利桑那區,公元一八八一年
這山路窄得馬車都快翻了。十月的上午,太陽熱得教人消受不了。不過,墨西哥更熱,還好,他們昨天晚上就離開墨西哥國界了。不幸的是,他們的嚮導也在昨天晚上溜了,所以,他們現在才在這狹窄的山路上進退兩難——迷路了。
還好,他們反正不急着上哪兒去。
最近,若瑟琳都不曉得該上哪裏去探險了,所以,她常常以擲銅板來決定下一站該上哪兒。接下來的旅途,她想還是看看荒涼的西部地帶吧!她尤其想到肯塔基去看幾個養馬場,看他們有沒有馬能配得上她的愛馬喬治。喬治也着實陪她玩遍了各地。
還有一個陪她玩遍全球各地的人就是那叫作“長鼻子”的傢伙,他已跟蹤他們三年了。他們從沒見過他,也不曉得他的真實姓名;不過,他們一到一個新地點不久,長鼻子便能僱用一些當地的人伺機行動。
他們只有在海上,在她的私人船上才是真正的安全。一旦上了陸地,她便只好不斷的更換旅館,不斷的用假名。
“哦!親愛的,又在胡思亂想了。”溫妮莎看着愁眉不展的若瑟琳。“熱得很,是不是?”
若瑟琳猛搖扇子。“一個地方比一個地方熱,墨西哥最可怕了。”
“那倒是真的。”
溫妮莎看着窗外,她與若瑟琳是個奇特的組合;她是個三十五歲,身材惹火的美女,而若瑟琳則仍然是個瘦長的排骨美人;她們兩人站在一起,一個修長一個豐滿。然而,這三年的時間使她們成為一對最推心置腹的知己。
溫妮莎不只是若瑟琳的好友,更是幫她出主意、幫她打點一切的人。溫妮莎從來不抱怨她們這種旅行的人生,相反的,她也愛這種無法安定的生活。
除了溫妮莎,若瑟琳尚有兩名忠心的女僕,五名手下與十二名衛士。
“你該不是在煩惱這山間小路吧?”不久,溫妮莎又問她。
“這路太窄了,不過,我倒不擔心,我想這山路很快就會變寬了。”
“那麼你在煩什麼呢?”溫妮莎問。“不是在想紐約遇到的那個傢伙吧?你不是已經決定了,除非你先擺脫了處女之身,否則你是不會嫁給他的?”
若瑟琳對於這個話題已見怪不怪了。
“沒錯。”若瑟琳口答。“查爾斯認得愛德華,他們以前見過面了。我不願意讓查爾斯發現愛德華的隱疾,更不願使愛德華生前的名譽受損。如果我就這樣嫁給查爾斯,他就會發現愛德華的毛病——除非,查爾斯也是個性無能。但,他這麼年輕,那是不可能的。”
“又那麼猴急。你說過,他把你逼到屋角,差一點——”
“是的,所以,我們可以確定他對夫婦間的那件事是沒問題的。”
現在,若瑟琳臉紅了。那一天晚上,要不是溫妮莎及時來找她,恐怕她就逃不了查爾斯的懷抱了。然後,查爾斯豈不是就會發現伊登公爵的遺孀竟然是個處女!?
“如果你在摩洛哥放輕鬆一點,”溫妮莎又說。“你就可以和那個窮追着你的小子談談戀愛了,他不認識愛德華,不曉得你是個寡婦,連英文都不會說。親愛的,你只要找到一個愛人,所有的問題不就迎刃而解了。”
“溫妮莎,那個時候,我還在服喪期間,你別忘了。”
“那又有什麼關係!你難道以為我是等伯爵過世滿一年之後才有情人的?老天!不是的。女人的需求和男人是一樣強烈的。”
“我可不曉得。”
溫妮莎咧嘴一笑。“嗯!你現在是不曉得——不過,你以後會明白的。莫非,你又在窮緊張了?”
“才不!”若瑟琳說。“是解決這麻煩的時候了。光是了解那種過程是無法滿足我的好奇心的。只是,我也不能隨隨便便找個男人就做了。”
“當然不行。第一次的對象總是得找個教人神魂顛倒的,平平凡凡的可不行!”
“我一直在找。”
“我曉得,親愛的。只是墨西哥那些黑黝黝的男人不合你的口味。如果你早一點下定決心就好了,那麼查爾斯不就不會白白的丟了,多可惜的一個結婚對象。”
“但,我又不一定得再婚。”
“我警告過你了,這種事是會自然發生的,戀愛都是無意中造成的。”
“我還是不想結婚。結婚之後,我就失去了今天這麼自由自在的日子了。”
“找對了人,你就不會在乎這點了。”
她們已經討論了很久,若瑟琳的未來是可能再婚的,為了維護愛德華的名譽,她只有在婚前先除去她那處子之身的證據。畢竟,寡婦與處女是毫不相干的兩碼子事。溫妮莎說過,醫師也可以幫她解決這種麻煩。只是,她寧可找個情人。
然而,找個情人又何嘗容易。她是個毫無經驗的女人,又有長鼻子到處在找她麻煩,她根本無法在某地久留。因此,她根本無法與任何男人建立“關係”。
“我並不想念查爾斯,事實上,我很少想到他這個人的。你看,我是不是壓根兒沒愛上他呢?”
“親愛的,你的確認識他不久。有人說,愛情是可以一見鍾情的,不過我自己就沒這種經驗。大部分的愛情都是需要時間培養的。可惜,你和查爾斯才相處了三個星期。但是,這些年來,我發現你對環境比對男人有興趣多了。現在……告訴我,你為什麼擔心我們那個老朋友——長鼻子?你不會認為他又跟上我們了吧?”
若瑟琳不禁一笑,溫妮莎憑什麼以為她的腦子裏只想着查爾斯與長鼻子這兩個人。
“不,我不覺得他這麼快就發現我們南下的行綜,也許,他以為我們回歐洲了呢。”
“本來,我們也不曉得他跟蹤我們到紐約了。我擔心我們這兒有他的姦細。”
若瑟琳張着大眼,她信任她所有的手下。“不!我不相信!”
“我指的不是你的衛士,親愛的。不過我們那艘船若瑟號上的水手就很難說了。由新奧爾良到紐約的這次航行,船上多了六名水手,我們由紐約到墨西哥又多了十名水手,加上到處有電報。長鼻子想發現我們的行蹤該是不難的。”
這麼說,在加利福尼亞等着他們的若瑟號也許早被埋伏了?
“那麼,我決定了一件事。”若瑟琳說:“我們不去加利福尼亞了。”
溫妮莎揚起眉。“親愛的,我只是猜測而已。”
“我知道。但如果你的猜測是正確的,我們就不上船,直接在內陸玩一玩,然後突然上船出海。還好,長鼻子沒有一艘私人的船可以跟我比。我真是受不了他,以前他只是想把我綁回英格蘭交給馬里司。當我二十一歲之後,他就開始想把我殺死了。也許,是我面對挑戰的時候了。”
“我能問你,這是什麼意思嗎?”
“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不過,我會想出一個方法的。”若瑟琳說。
※※※
“我不喜歡殺女人,迪瓦。”
“干你啥事?又不是你能決定的,克萊德。再說,你仔細、耐心的瞧瞧,她和他一樣,是個『外國人』。他們說的話和我們口音不同,行動也不一樣,連穿着也不同。他說她也是英國來的。所以,你何必在乎她?”
克萊德看了那“外國人”一會兒。修長、苗條,穿着很像東部的那些公子哥兒,也許,那是英國的穿法。這個人比他大了十來歲,穿着考究,而且很乾凈。老天!為什麼有這麼乾淨的男人?
“但是……”克萊德才開口便教他哥哥白了一眼。
“嘿!他不是把咱們全弄出墨西哥了嗎?克萊德,我們欠他一份人情;再說,我也很願意跟隨那麼一個能夠發號施令的人。你看看,其它的弟兄也沒一個反對的,不是嗎?天老爺!這不過是一份工作而已!”
當迪瓦以這種聲調說話時,他弟弟便不敢再反對了。
他們這一票弟兄也干過不少壞事,搶馬車、搶銀行,打架鬧事更是家常便飯。但,殺死一個弱女子?太沒格調了吧?不過,那英國佬在他們窮途末路時,幫助他們逃離墨西哥邊界。他實在不該抱怨的,迪瓦的決定也通常是正確的。再說,他們四兄弟只有他克萊德一人想放棄也不行。
克萊德是負責在馬車經過時推落那巨石的,他一想到把一個活生生的女人壓死,胃裏就一陣翻騰。還好,他只負責推石頭,事後,另外兩個人會去檢查她是否真死了,當然,沒死的話就由那另外兩個弟兄把她給弄死。
那可憐的女人大概快到達這山區了。
伊利特·史第爾掏出他的懷錶一看,快中午了,公爵夫人的馬車還沒到達。不過,她老是遲到。
這狹窄的山路只有一條,他也不怕她不來就是了。這一次,看她有什麼辦法逃出他的手掌心。
伊利特在這一行可說是個專家,所以伊登公爵馬里司大人才聘請他。想接近公爵夫人並不容易,因為她的衛士總是在她附近。有一次,他的的確確逮到她了,只可惜在同一天,她又被她的人救了回去,還害他死了四名手下。
不過,她的好日子已過了;現在,伊登公爵不再要她的人了,他只要她的命。他不能教那紅髮女人一再的毀了他這“專家”的頭銜,他殺了這臭婊子不但能挽救他的聲望,同時也可讓伊登公爵繼承她所有的遺產,因為她沒有其它的親戚了。
這一次,他是十分的有自信,這兩年來他從來沒有這麼的有自信過。殺人比起綁架人是要簡單多了。等一下,馬車一到,那叫克萊德的人就把巨石一推——壓死地。萬一,馬車滾落山腰而她人未死,那麼,他的第二步棋——那埋伏在山腰的兩名小子也不會放過她的。只要那兩個小鬼能在她手下趕到之前殺死她,那麼他可就大功告成了。
終於,馬車的響聲遙遙的傳來了。
“你看到幾個騎士?”伊利特問一個墨西哥人。
“六個。先生。”
伊利特點點頭,六個在前、六個在後護着馬車。
“回到你的位置上準備。”伊利特對那人說。“等我的信號。”
迪瓦笑道。“她是死定了,對不對?”
“沒錯。”伊利特冷冷的回答。
快了……快了,他的任務就要完成了。走在最前面的是派克·葛拉漢爵士,是衛士的領隊隊長。他對她的手下了如指掌,他們這一隊人馬,他全見過,也喝過酒聊過天。然而,他們完全不知道他就是他們所謂的“長鼻子”。
“我要你們在馬車夫煞車之前把他打死。”伊利特重複這個命令。“他會在槍響之後立刻煞車的,到時候就不好處理了。把車夫打死,馬會繼續往前跑,那麼這巨石才有作用。”
“沒問題!”迪瓦已經看清那高大的車夫了。“那麼大的一個目標,你放心吧!”
這車夫善用小刀,在紐約,他一名手下就是被車夫的刀射死的。
快了,再一分鐘,再……
“發出信號。”伊利特命令。
迪瓦以小鏡子對着太陽發出信號,於是槍聲響了。葛拉漢爵士派了兩個手下回頭去察看,有人叫着問——發生什麼事了?
車夫站起身來往後看個究竟,而衛士則集中到馬車前方去守衛。當車夫想煞車時,迪瓦開了一槍,於是車夫掉下車去了。
只見馬匹一聲聲嘶叫,就要往前沖了。
“推!”伊利特叫道。
巨石一落,只見塵埃滿天,沒壓着馬車,不過卻把馬車擠落山腰了。
伊利特不滿的下令進行他的第二步棋。“現在,你們給我下去找,馬車也許沒垮,但是別忘了,馬車裏的人一個也甭留。不留活口。”
※※※
“溫妮莎?溫妮莎,你沒事吧?”
“等一下再問,現在,我真的說不出來。”
若瑟琳躺在地板上,正確的說應該是車門上。在一陣天旋地轉之後,這馬車才停了下來,而若瑟琳剛好就躺在車門上。溫妮莎則縮在她原來在門邊的座位上。
她們倆幾乎同時坐了起來,溫妮莎呻吟了一聲。
“我看,我們這一回可能要添幾處淤血了。”
“淤血而已嗎?”溫妮莎的聲音都變調了。“我看好象——”
“你受傷了。”若瑟琳看着溫妮莎捂着頭。
“我看,好象只是撞了一個包而已。”
“你靠着椅面坐好會比較舒服,軟軟的墊子比這硬硬的木頭好多了。”
若瑟琳幫着溫妮莎坐好之後,才勉強的站起來。她們兩個人都很慘,衣衫不整、髮型也亂了。若瑟琳把髮夾稍微的整理了一下,要不是溫妮莎給撞了頭,這事情還真好玩哩!
“溫妮莎,你認為我們是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想,長鼻子又在施展他的伎倆了。”
“是嗎?”若瑟琳憂慮的咬着唇。“但,他怎麼會跑到我們前頭的?再說,他又怎麼知道我們會往這條路走呢?”
溫妮莎合著眼回答。“親愛的,我們經過墨西哥時又沒趕路,他有很多的時間可以超越我們。至於,他是如何得知我們的方向,我認為這與我們那突然失蹤的嚮導有關。很方便,不是嗎?把我們帶到陷阱的入口,然後就消失了。”
“哦!那個叛徒!”
“很可能他本來就是長鼻子的人。別忘了,是他自己來找我們的。再說,在我們被推落那個時候,我聽到一聲『推』,是英國腔。我們怎麼會被推落的?”
“我也不曉得。換一種說法,我們的車夫發生什麼意外了?”
溫妮莎嘆了一口氣。“我看大事不妙了,在馬車失控的時候就沒聽到他的叫聲,那槍聲又那麼近——”
“別胡思亂想了!”若瑟琳嚷道。“也許,他只是一時掉下馬車而已。”
“也許吧?”溫妮莎說。“但是,我看我們的馬也跑掉了。”
“我們會把它們找回來的,”她信心十足的說。“很快就找回來。同時……”
溫妮莎張開眼睛看着公爵夫人。“你想幹什麼?”
若瑟琳跳着腳,頭仍然沒辦法碰到馬車那另一扇門。
“我在想辦法離開這馬車,但,即使我可以打開這頭頂上的門——”
“別麻煩了,若瑟琳。我們的人很快就會來找——”
她沒說完,因為一陣馬蹄聲使她們豎起耳朵,專心的聽。溫妮莎接着又說:“你看吧?很快的,他們來了。”
終於,在她們附近有匹馬停了下來,很可能是隊長葛拉漢男爵,每一次都是他及時的救了公爵夫人。
她們的英雄爬上馬車,不久,她們頭頂上那扇門就被打開了。
陽光自那車門傾瀉而下,使若瑟琳一時張不開眼。當她能抬頭看個究竟時,她也只能看到一個男人的輪廓,卻看不出這人是誰。
“派克?”
“我不是,夫人。”一個十分低沉、懶散的嗓子。
若瑟琳一驚,便四下一看,她那把短槍這會兒不曉得收到什麼鬼地方去了。
那男人終於又不耐煩的說了。“你們到底要不要出來?”
“我不知道。”若瑟琳老實的說。
她仔細的又看了他一下子。
如果,他是來殺她的人,她怎麼辦?他想拉她們出去,很可能只是為了想殺死她們。也許,他不是為要殺她們而來的;也許,他要把她們活生生的交給長鼻子?他不可能只是一個“恰好”路過的人吧?
“先生,也許,”溫妮莎在沉默之中開口。“你先告訴我們,你是誰——你在這附近幹什麼比較好。”
“我看到你們的馬隊往河那邊沖,我猜想那一定是馬車的馬隊,所以就過來看看。”
“你只是過來看看?你和那個——那個英國人沒有關係?”
“我和任何人都沒有關係。天!你們哪來這麼多的問題?你們是出來,還是不出來?如果,你們不想借重我這臟手——”他的不耐煩變得有點苦澀。“把你們拉出來,我也可以了解。但是,在目前這種狀況之下,我看沒有別的方法了。除非,你們想等第二個路過的人。”
“哪裏的話,”若瑟琳鬆了一口氣,看來他並無惡意。“一點點臟是可以洗掉的。”她會錯意了。
她的回答令他暗吃了一驚,繼而一想,他才了解她在車子裏根本看不清他的長相。等她看清楚了,他想,她的口氣就沒這麼好了,更別指望她道謝了。
若瑟琳握住他的手,然後,她就被拉上去了。她坐在車門之上,哈哈大笑,沒想到她一提就給人提上去了。她低頭又看了車子裏的溫妮莎一眼,她還坐在裏頭。
“溫妮莎,你不上來嗎?很輕鬆的,馬上就被拉上來了。”
“我留在這裏好了,親愛的,我寧可等馬車扶正了才出去,到時候,也許我的頭就不疼了。”
“好吧!”若瑟琳同意她。“葛拉漢爵士應該就快來了。”
她左看看、右看看,看不到救她出來的人。原來,他就站在她背後。她想站起來,於是,她邊說邊回頭:“她不想被拉出來。知道嗎?她撞到頭了,所以,她覺得……不太……”
她忘了該說什麼話了。若瑟琳就像見了埃及的金字塔一般,被震驚得啞口無言。所不同的是,金字塔以壯觀的外表震撼了她,而這男人是以一種野性的魅力震撼了她。
她的體內似乎湧起了一股野性的感覺,更產生了一些很奇特的效果;她的心跳加速、她的胄縮成一團,她有種惶恐的感覺。
他退了一步,莫名的退了一步,卻因而使她看得更清楚。他是個——哇!十分高大的男人,又英俊得太過分了。他是個黝黑的陌生人,頭髮又黑又直,長長的技在他寬闊的肩膀上。他的臉像老鷹,筆直的鼻樑、銳利的眼深深的盯着人看,濃密的眉、性感的嘴,外加一個十分頑固的下巴。
他身穿一件有穗邊的獸皮背心,腳上穿的是高高的靴子,它幾乎到他膝蓋的高度。他的腰際也佩着槍,寬寬的帽檐半遮着他的眼,使她看不清他眼睛的顏色。
他穿着一件深藍色的長褲,緊緊的裹住他的腿;這倒不稀奇,稀奇的是他在背心裏頭並沒穿襯衫,正確的說法是沒穿衣服。很奇怪,他是光着上身穿背心的,所以,她隱約的可以看到他的胸膛。美國人真是很奇怪的?
說實在的,這個男人是她從來沒見過的。
“你通常都——沒穿上衣嗎?”
“夫人,你想對我說的話就是這句嗎?”
她的臉燙得紅紅的。“哦!親愛的,你別誤會。我怎麼會問這種問題……通常,我不會這麼冒昧的發問的。”
車子裏頭大叫了一聲:“哈!”
“我想,伯爵夫人似乎不太贊同我的話。也許,我這個人有的時候是不太講究禮節的。”
“而且光問傻問題……”那個男人咕噥的轉身跳下車去。
若瑟琳皺着眉看他往他的馬那兒走去。
“你該不是要走了吧?”
他頭也不回的說:“你不是說有人會來找你們的嗎?所以我何必——”
“但是你不能走!”她莫名的大叫、莫名的驚惶了起來。“我還沒向你道謝呢!還有——還有,你不幫我的話,我怎麼下去呢?”
“狗屎!”他低聲的咒罵。
她的臉又紅了,不過,他總算走回來了。
“好了,跳吧!”
她看着他往上伸的手,所以,她就放心的往他身上跳。他抱住她,然後便飛快的拉她站好,然後就轉身要走了。
“不!等一下!”她追上他。“你真的急着走嗎?”
他終於停下腳步,只聽他又一聲的“狗屎”才回過身面對她。他可說是瞪着她說話的:“嘿!姑娘,不巧的是,我把我的行李、我的『襯衫』全拋在河那邊趕過來了。我原想先洗個乾淨才到鎮上去的。在這個地方,你不能期望東西沒人看而不會被偷走的。”
“你遺失了任何東西我都會賠你,但是,你現在先別走。我的人還沒來,他們一定讓這陌生的地形給困住了。我們真的需要你的——”
“夫人,這陌生的山路只有一條。”
“是的,但是我們被人打散了。有人要傷害我們,他們與我的人一樣也會來找我的。”
“你的『人』?”
“我的手下。”她解釋。“我的衛士、僕人,就是和我一道旅行的人。”
他仔細的看着地,天鵝絨的長裙、絲質的衣裳,那是他只有在東部才看得到的華服。還有,那馬車內部的裝潢真是比鐵路的私人車廂麗華麗。
這女人八成是個什麼伯爵夫人之類的吧?而且,她絕非本國人民。瞧她那頭火紅的發,那眼睛的色彩就像春天的嫩葉。一見到她,就讓他想起他那遙遠的傷口。更教他害怕的是,她竟然吸引着他。他已有好久、好久沒被這類的女人給迷住了。
“姑娘,你到底是誰?”
“哦!我真抱歉,我早該自我介紹的。我是若瑟琳·芙藍明。”反正,長鼻子已經在附近,她自然不需用假名了。
他瞪着地伸出的手,一點反應也沒,直到她主動的握了他的手。
“也許,我該問:你是哪種人?”
“什麼?”
“你是湯伯史頓那裏某位富有礦主的老婆嗎?”
“不!不是的。我當寡婦已經有好幾年了。我們剛從墨西哥來;不過,我們其實是從英格蘭來的。”
“這麼說,你是英國人了?”
“是的。”她甜甜地微笑。“我想,你是美國人羅?”
他聽過“美國人”這種說法,只是,大部分的人不說自己是美國人,而說自己是某某地的人。她是個初至美國的英國人,所以,她對他的身分沒有什麼概念。這麼說,她在馬車上頭盯了他老半天,不是為了他的血統了。
他又猶豫了,也許,他根本不該與她再廢話了。他為什麼得與她站在這鬼地方說些什麼“英國人”、“美國人”之類的話呢!他可不能與她太接近,他們還是保持距離的好。天曉得,這瘦巴巴的女人為什麼令他坐立不安。
“我是在這地方出生的,不過人家可不叫我『美國人』。我是混血兒。”
“真有趣。”她發現到他話中的苦澀了。“『混血』?聽起來好象是跟牲口的配種有關,人為什麼也跟這種名詞有關?”
他瞪着她,她瘋了不成!?“你在扯什麼鬼話?這名詞代表我只是『半個白人』。”
她又問。“那另一半呢?”
他又瞪了她一眼,示意她適可而止。
“印第安。”他咬牙切齒的說。“夏安族的。這該令你連滾帶爬的逃了吧?”
“為什麼?”
“天哪!女人,你在拜訪一個國家之前,最好先研究一些事情。”
“我都是這麼做的呀!”她不明白他鬼叫個什麼勁兒。“我很了解這個國家的。”
“那麼,你一定是遺漏了白人與印第安人是世仇這部分了。”他嗤聲的說。“到下一個城市,你就問問看吧!他們會告訴你,你根本不該站在這裏與我說話的。”
“如果,你和白人有什麼過節,那和我該扯不上關係吧?”她反問。“先生,我可不是你的敵人。老天爺!我怎麼會是你的敵人,我對你只有感激啊!”
他搖搖頭,不禁輕笑道。“我算服了你,夫人。等你在這個國家待久一點,你就會明白了。”
“這表示,我們現在是朋友了嗎?”她乘勝追擊。“你還沒說出你的大名呢。”
“考特·桑德。”
“考特槍的考特嗎?真是不尋常,以槍的名字為名。”
“嗯,佳絲就是有這種幽默感。”
“佳司?你爸爸嗎?”
“我爸爸的女兒,不過,這也是幾年前我們才明白過來的。在以前,她一直是我的朋友。”
“太有趣了。現在,我了解了,考特·桑德不是你的本名?我自己也常用假名,不過目前是沒必要了,因為我的敵人又找到我了。”
他不問,打死他也不問。他對於她的事,知道得愈少愈好;他可以早點忘了她——天!他最好能忘了她,忘了這頭如火的紅髮。
該死的,他一定忘不了她這種發色的。他會夢見她,夢見她的發,夢見她的眼。該死的!她為什麼要這樣的瞅着他看,一副也迷上他的神情。該死的女人!
他不曉得她嘴裏在說什麼,只曉得她一步一步的走近,然後她把手搭在他肩膀上。
她的接觸,莫名其妙、亂七八糟的教他心動,更使他湧起一股他不該有的慾望。
該死的女人,她根本不曉得自己在玩火。她還接近、還接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