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頁 我不是無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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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來找我,寫信給我。她說她將我放在心底很多年。她說她叫徐愛潘。我對這個名字實在沒印象。

我不是無心的人,有感受會激動,多少為她宇里行間的純情執著所觸動。可是,也僅止於那樣,我到底不可能憑著幾張紙就與一個根本陌生的女子談起戀愛。

老實說,即使她一再提及,我也記不清趕搭火車那幾年究竟遇過些什麼人,發生過什麼事。人來人往,這個月台那個月台的,誰會記得那麼多的事?那種老式火車,速度慢得可以,我心裏其實討厭得很,但又不得已。經濟情況一許可,我就毫不遲疑分期付款買了輛汽車代步。感覺自由多了。

她說她與我在火車上相遇交談過。或許吧。人家主動跟我攀談,基於禮貌,我不會拒絕。那種情況我已經相當習慣--或者說,習慣那種一廂情願式的騷擾。

打從高中開始便這樣了。

我的長相輪廓有高加索人種的影子,鼻高眉濃臉形深刻看起來像混血兒,不幸又長得比一般男性平均身高高上個半截,站在人群中,不大被疏忽。儘管我一直相當低調,人家主動要找上,我也沒辦法。

那種匿名情書,不識對方的電話,不請自來的邀約,真的,多得煩透人。我是長得高一點,好看一點,有時我也很享受利用它們為我帶來的方便及好處,比如到一些機構辦事,負責的小姐總會儘快並且親切地為我服務,偶爾有些額外的要求,即使覺得為難,對方泰半也會讓我方便行事。但總的來說,煩人的時候居多。

想想,一堆人杵在那裏,根本連你的喜好,你的性格都不清楚,自編自導自行演繹,把你套進她們自以為是的框子裏,然後不斷跟你說她對你多有感覺,她也相信你應該能感受到,了解那凄美苦澀。

神經病!

真的。我已經夠客氣了。管那些莫名其妙的人“愛”得再“轟轟烈烈”,我完全不關痛癢,對我全然沒有意義。她們在跟自己製造出來的“意象”談戀愛,卻賴上我該為那“愛情”負一份責任。

這個徐愛潘,可惜的也不例外。

不同的是,她的文筆好太多了,某些地方,我承認,多少觸動我的感覺。所以我覺得可惜。這個女孩怎麼也是關在自己殼子裏的那種神經病,退縮不大方。

我的原則是,看上一個人,就盡其可能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存在。不然,對方連你是誰都不知道,便不必談了解,這種愛情怎麼談。

不過,她還是一點一點讓我了解她了。

她也真有耐性,從第一封信開始,每三天就寄來一封,用的一定是藍底的信頁信封。像是放長線在釣魚。是的,她勾起我的好奇心。我耐性地讀信,一點一點去了解這個陌生的女子。

問題是,她對我還是不了解。還是一個陌生人。

更重要的,我身邊有感情穩定的女朋友。

我不是聖人,我也不想假裝我是。一般男人有的缺點,我不認為我會少任何一樁。即使結了婚,我也不敢保證就此我不會遇到更強烈更吸引的感情。我不是在為我將來可能的出軌鋪路,而是,我就是那樣一個人。

我結了兩次婚,離了兩次婚,理由都差不多。

當然,我不是每個女人都好。我有我的癖好。

這是無法解釋的,但我就是強烈喜愛那種甜美溫柔嫻靜但豐滿的類型。

徐愛潘來找我,等在我門外,她自己都那麼主動:心甘情願,我自然不必負任何責任。根本這種情況,她不是第一個,所以我一點都不驚訝。

很多人以為,只要是女人,女人主動引誘挑逗了,男人就會有反應胯下就會升起慾望。

其實不完全是這樣。

雖說男人有不同的癖好,女人的長相及身材絕對是關鍵。

徐愛潘不是我要的型。她長得太冷清。她抱住我的時候,僵硬得像塊木頭。而且,她不夠豐滿,缺乏性感的風情。白一點的說吧,她毫無技巧地抱住我時,我的胯下無一絲衝動。勉強要了她,我腹下的血液衝到海棉體,卻得不到太多太大的快感,未免得不償失,拒絕的乾脆。就算我嘗試和她來一段,可她實在不是我喜歡的類型,沒必要給自己找麻煩。

她如果夠聰明,應該就不會再做這種不切實際的幻想。

我希望她夠聰明。

***

我怎麼也沒想到,她一聲不響就走了。她在鬧什麼脾氣呢?我能給的都給了,她究竟還想要我怎麼樣?

第一次見到阿潘,老實說,我對她並不是有太大的興趣。光看她那一副清湯掛麵頭,就教人不熱中。我是個男人,不是那種十六七歲連陰毛都還沒長齊的小毛頭,看女人是看身材看性感看風情嫵媚。女人的秀髮要像波浪那樣鬈曲起伏才撩撥人,阿潘那顆頭,湯湯水水第一眼就不及格。

但女人會變。這道理我是懂的。

第二次再遇到她,狹路相逢,不意瞥見她手裏拿的色情小說及錄影帶,雖然她還是那一副清湯掛麵頭,我開始覺得這個女孩有意思。

阿潘年紀不算小了,嚴格說起來,不能再算是“女孩”。但她給人的印象沒有“女人”那種一望而知的“時至結果”的成熟感,還缺少那麼一絲氣候,尚不到豐熟盈滿,氣質上依然殘餘有後青春期的青澀感。

這樣的女人,沒有一般定義上的性感。我覺得她有意思,但還沒濃到足夠起化學作用。

如果就這樣戛然即止,不再撞遇,也許就沒有後來的故事。偏偏在KK的耶誕聚會上,我又和她相遇。

說不准她是不是故意標新立異,派對上泰半的女孩,即便不盛裝出席,多少也都稍事打扮。她卻裹一件皺襯衫舊牛仔褲。她當然不會是全場最亮麗的女孩,但就像在萬紅叢中容易發現黑白色一樣,憑她那身不協調的打扮,我很容易就注意到她。

一而再,再而三的這般相遇,感性一點,我不得不七牽八扯上“命運”這回奧妙的事。

看,我並不常到KK,阿潘也不常到那裏。然而她偏偏跟我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撞見在一起。

一開始,我就沒有隱瞞我結婚的事實。我的結婚戒指時時刻刻理直氣壯地套在我手上。我從來不掩飾。

阿潘不是小女孩,她應該明白成人遊戲的規則。我請她吃飯,她半推半就並不真正的拒絕,所以我想她是了解明白的。

阿潘寫愛情小說,可卻不等於她是相對的夢幻。我一本一本找來翻過。除了女孩的情,女孩的戀,阿潘的小說還寫出了相當露骨的女人慾望。所以,我很放心。我覺得我能夠和她來上一段。

我結了婚,貪的能是什麼?我的企圖一直是很明顯的。

阿潘對藍顏色及玫瑰似乎有特別偏好,我就投其所好。實在說,在我認識的女人中,各方面,阿潘都不算頂尖。論身材比長相,當模特兒的麗妲都超出阿潘許多。我和麗妲交往愉快,可是奇怪的,我忍不住想招惹阿潘。

你可以說我貪心,說我不知足,但我就是有收納她的慾望。

她的反應也沒讓我失望,十分的新鮮,與我和其他女人互動的經驗相當不同。

我送她花,投她所好只送玫瑰,把所有顏色的玫瑰都送遍。如此,我很清楚我必在她心裏占上一筆。

事實證明我的計算沒有錯。我只訝異她跟我--那竟然是她的第一次。

她的動作毫無技巧可言,只是被動地接受我。可是發現那是她的第一次,我是第一個進入她身體內的男人--你可以罵我沙豬--我得到很大的滿足。

我喜歡將臉埋在她的頸發問,吸汲她的味道。那是她的敏感帶。我喜歡當我的嘴唇在她脖頸那敏感帶摩挲時,她身體不由自主地在我懷中泛起的戰慄反應。

阿潘的個性像“散文”,沒有太大的起伏衝突,溫溫的,甚至有點悶。不過,那無所謂。抱着她,進入她身體內,聽她在我身體下迷亂的呻吟,我每次都能達到極大的滿足。

對阿潘,我自問相當的大方慷慨。物質上,只要她開口,我都滿足她的要求。就是感情上,我也儘可能呵護她,照顧她的情緒。甚至,連她在書櫃裏藏着別的男人的照片我都不追究。當然,我有我的私心,這一點我也不是真的大方,只下過,她那些往昔,都算是玄宗天寶年間的遺事了,還有什麼好追問的。我沒忘記,我是她第一個男人。第一個進入她身體的男人。

我考慮過,阿潘和我的關係一直這麼維持下去也沒什麼不可。當然,不關婚姻。其實,就算婚姻關係也不保證一定天長地久。

我以為阿潘完全明白,她卻突然不聲不響從我們之間的關係走開掉,讓我錯愕之餘,還有很多的怨懟不甘。我不懂,我究竟是哪裏對她不好?我那麼寶貝她,給她那麼多的柔情和憐愛。阿潘就那麼走開,我有種灰頭土臉的感覺,不敢相信。

沒錯,她是提過要結束這段關係。但我以為她只是說說。女人都是這樣的。情緒來的時候,嘴巴什麼都說,事情過後,一切便平靜無波。“結束”這回事,阿潘只提過那麼一次,所以我一直以為她只是嬌嗔說說。但她當真走開了,我覺得無比的失落。

我不是一個無心的人。我自認我十分用心地對阿潘。我為她準備一切,從開始便花盡心思接近她,甚而討好她。對麗妲,除了給予必要的費用,我根本沒那麼用心。甚至對我太太,我都沒有像對待阿潘那麼貼心。起碼,我沒有幫我太太洗過頭髮。

那個柔情我只給了阿潘。可是,阿潘卻不明白我的心。

我懷念抱阿潘時那種極大的滿足感,懷念她的溫順。關係可以再建立,但那樣的阿潘只有一個。

相信我。我不是,不是一個無心的人。

我是那樣的想念。

***

螢光幕上,多倫多一片霧茫茫。

那不是霧,是漫天飄蕩的雪氣。這已是入冬以來第三場雪,積雪深的一腳踏進去像陷進泥淖。

幸好,我早早離開了多倫多。維多利亞這裏的陽光強盛得像在熱帶。當然,這只是相對性的比較,還帶上誇張。吸進肺里的空氣其實都冰冷得像曾經放置在冰箱。

我不知道我在這陌生的地方做什麼。我只是想應該結束與李雲許的關係,我就走離那段關係。完全沒有計畫。離開的姿態看起來很瀟洒,我將自己給放生,其實與被放逐沒差多少。

瀟洒都是表面上姿態上的,內心裏依舊掙掙扎扎。

我知道我這個人不夠乾脆,否則也不會一場夢一廂情願做了十幾年。

李雲許對我不錯,與他在一起不必有感情的負擔。我曾想過,如果就如此與他走下去也無所謂,但他太太找上門后,我就不再覺得那是個好主意。

該忘的我都沒忘記,再談什麼不在乎,怎麼都顯得牽強。

是的,很多時候,在李雲許的懷抱里,在他將他身體的溫度注入我體內時,閉上眼,沈冬青的身體會出現在眼帘后的那幢海市蜃樓里。這讓我心驚。

我明白,都明白,我的結繩記事該到告一段落的時候。我已經一廂情願了很多年,掙扎過很多遍,年紀老得不適合再糾葛在那種少女式義無反顧的痴情執著里,沾一身不清不楚。

所以,最好的方式,我走開掉。

離開遠一點,距離遙迢一些,給我一種美好的錯覺,凡此種種都可以註銷掉,一切可以重新再開始--

重新再開始?我真要失聲笑。

滿街的梅花開,從路這頭到那頭,風吹,總會飄落幾朵在我亂髮上頭。有生以來,第一次,我真真覺得我走在詩意裏頭。

在這裏,我終於學會了-咖啡。早晚一杯。想起,上癮,多少出自甘願的心情。

該是打電話給英英的時候。否則我只怕她要懷疑我失蹤。

起風了。再喝一杯咖啡我就走,然後順手帶回一杯熱可可。有甜有苦還添上澀。滋味都全了。

一塊七毛五。離開時我帶走一杯熱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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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繩紀事四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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