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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時間,好象是專為酒吧準備的,比如說夜晚。

“零點”是一家爵士樂酒吧,從外面看很不起眼,走進去才發現裏面很大,裝飾也頗有味道。一進門,就見對面牆上零零散散、不對襯的掛着十幾隻各式各樣的鐘錶,表的指針都不擺動,停在零點上。只有中間一個巨大的圓形鍾嘀達嘀達地走,但是走的方向相反,逆時針走。左側牆上懸挂着5個汽車輪胎,象一台翻倒在地的汽車。右側牆是一個人造壁爐,下面

堆着一堆木柴,木柴底下亮着一串霓紅燈,從遠處看倒有幾分相象。靠門一側是一排落地玻璃窗,十幾根象纜繩一般粗的麻繩從天棚垂到地上。天棚用那種看上去舊而粗糙的木板吊起來,但只吊了半面,可以看到裏面擺的各種形狀的空瓶子。

和所有的酒吧一樣,裏面點着幽暗的燈光,看不清人臉,只能看到一些人影。

方曉徑直走向裏面靠壁爐的位置,卓群跟在後面,一面走一面四處張望:“喲,這些表怎麼都不走?”

“中間那隻走,不過不一樣。”

“噢,它好象是倒着走。”

“對,現在測一測你的智商,你看是幾點?”

卓群看了半天沒看出來,一抬手看自己的表:“8點20。”

方曉斜睨了她一眼,拉過椅子坐下,卓群坐在他旁邊,蘇醒坐在另一側,卓爾挨着蘇醒,坐在方曉對面。

一個穿着牛仔背帶褲的女孩兒走過來,笑吟吟地看看方曉。

“先生,你好。是喝上次存在這裏的酒,還是另外來點什麼?”

卓群看了一眼方曉,問:“這兒你們常來?存的什麼酒?”

“郎姆酒。不過這酒很濃,不適合女孩兒喝。我給你推薦一種酒,百利甜,巧克力味,很好喝,你一定會喜歡的。”方曉殷勤地說道。

卓群一揚眉毛,“不,要喝就喝濃的,就喝朗姆酒。”

方曉聳聳肩,又問卓爾:“你喜歡喝什麼?”

“什麼都行,也一樣吧。”卓爾隨意地說。

方曉還沒來得及做答,就感到腳下一陣生疼。他一咧嘴,抬頭見蘇醒正用惱怒的眼光看着自己,忙對卓爾道:“別,這種烈性酒你肯定喝不慣。來點別的。百利甜,這酒比較適合你。”

卓爾爽快地點點頭:“好吧。”

不一會兒,女孩兒拿着一個拖盤走過來,一瓶喝了一半的朗姆酒,一杯百利甜,還有一杯冰塊。

方曉端起杯,做了個請的姿勢,自己仰頭喝了一大口。

卓群剛喝了一口,就嗆的咳嗽起來。

方曉有點兒興災樂禍:“我說吧,這酒太濃,你喝不慣!”

“不試一試,怎麼知道?”卓群一邊咳一邊反駁道。

方曉搖搖頭:“我說,你老爸真應該給把‘卓不’這個名字給你。”

蘇醒怔了一下,看看卓爾,又看看卓群,恍然大悟。

“卓爾不群。哦,原來名字是這麼來的。”

“我是想叫,可我老爸沒捨得給我,他是想給他那個沒出生的兒子留着來。”

“為什麼?”蘇醒問。

“因為我老爸說,敢不敢說‘不’,是檢驗男人好壞的惟一標準。”

“好男人和‘不’有什麼關係?”蘇醒皺了一下眉,不解地問。

“當然有關係了。好男人首先應該成為人才,而不是奴才。奴才只會說:是,哪敢說不!只有人才才敢挺直腰板和老闆拍桌子,大聲說‘不’,我不幹了!你另請高明吧!”

“有道理,這麼說,我算是好男人了!我就經常說‘不’。”方曉笑嘻嘻地說。

“那也未必。”卓群掃了他一眼,“這要看你對誰說不。如果你只會對女人說不,只能說明你是個未婚男人。”

“為什麼?”

“因為已婚男人已經學會了和生活講和,不管女人說的對還是不對,都會點頭說:是,夫人。”

方曉細細打量了幾眼卓群,讚歎道:“深刻。你老爸應該把他的事業傳給你。”

卓群眉梢往上一揚,“他才不會呢。他說女人都是為愛情而生,天生就是一群病人,無論怎麼教育培養,也絕不會成為最優秀的醫生。”

“所以他就不教育培養,讓你放任自流,長成現在這樣。”

“不,他也是後來才明白這個道理的。我出生的時候,他特失望,知道自己沒有兒子了

,就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了。對我嚴格教育、認真培養。教育培養的結果,我大學考了三年,好不容易考個沒名的大學。可再看看人家-”說到這,卓群朝卓爾一呶嘴,道:“我老爸從來不管,從小到大成績優異,高考一考就中,還是重點。現在一不留神又成了作家。所以我總結出一條教育定律,等將來我有孩子的時候可以用上:要想讓他成為什麼人,就從相反的方向著手。”

“就你,還會教育孩子?”方曉嘴一縮,不相信地說。

“我怎麼了?我童心未泯,能和孩子打成一片,這叫同類管同類。”

“得。我算說不過你。你的聰明勁都跑到嘴上了。可能除了睡覺,就沒閑着。”

“睡覺也沒閑着,說夢話來着。要不就憑我這聰明勁,准能當間諜。”

“哦,看來我們還有共同的理想,我曾經想過要當一名克格勃。”

卓群搖搖頭:“你當不了。當間諜相貌越普通越好,放在人群里找不着。”

方曉聳了一下肩,嘴角浮起一絲自嘲的笑:“這不能怪我,我媽也沒經過我同意,就把我生成這樣。”

卓群盯着方曉看了一會兒,倏忽想起什麼:“我怎麼看你有點象俄羅斯血統,喲,你不是蘇聯紅軍的後代吧?當年他們撤退時,留下不少混血兒。”

方曉臉色“刷”地變了:“別胡說!”

卓群沒想到方曉會生氣,撇了撇嘴,不言語了。

蘇醒忙接過話來:“別亂開玩笑,方曉是後來東北的。”

方曉喝了口酒,又恢復原來的樣子,滿不再乎地說:“是又怎麼樣?正好可以出國尋親!”

卓爾怕卓群再說出什麼出格的話來,一拉她的胳膊,“走,陪我去趟洗手間。”

卓爾走到吧枱另一側的長廊停住,回身看看卓群,還沒開口,卓群劈頭說道:“告訴你一個不幸的消息。我愛上一個人。”

“誰?”

“方曉!”

卓爾一怔,定定地看着卓群。斷定她是在開玩笑。

“別鬧了,你這一晚上鬧的夠可以的了。”

“我沒鬧,我說的是真的。”

見卓群一臉鄭重其事的樣子,卓爾不覺有些好笑。

“從你見到他到現在還不到3小時,也太快了吧?”

“那有什麼?愛情都是在一瞬間產生的,5秒鐘就夠了。”

卓爾不無嘲諷地一笑,說:“荒唐。5秒鐘能知道什麼?”

“知道他是哪種男人。”

“那你說,他是哪種男人?”

“英雄式的。”

卓爾雙手抱在胸前,戲謔道:“既然如此,這豈不是件好事?怎麼能說不幸呢?”

卓群一仰頭,長長吐了口氣:“唉,這樣的男人好是好,遇到壞人撥刀相助,能捨身保護你。但是在餐桌上,就不會給你掰螃蟹。”

卓爾想起剛才吃飯時蘇醒給自己掰螃蟹,不覺臉有些發熱。

卓群沒注意道,自顧自地往下說。

“現在是和平年代,哪有那麼多壞人呀!所以,這樣的男人可愛,但不可嫁。要嫁,還是要嫁會呵護、寵愛自己,在餐桌上掰螃蟹的男人。”

卓爾心中一動,試探地問:“你覺得蘇醒這個人怎麼樣?”

“我覺得他倒挺適合你的,不過條件不如杜輝好。”

“我是說你。”卓爾在“你”字上加重語氣。

“我?我才不嫁人。我要充分享受愛情。”

“愛情?”卓爾一笑,道:“你能不能告訴我,你都愛他什麼?”

卓群眼中充滿光亮,聲音象孩子般清脆:“他剛才埋單時那動作。很性感!”

卓爾一撇嘴。

“就憑一個動作?”

“對,一個動作還不夠嗎?”

卓爾兩眼盯着卓群,聲音低沉但有力地說:“其實,你根本就沒愛上他!”

卓群一昂下巴,不服氣地問:“為什麼?”

“因為,愛情是模模糊糊、說不清楚的,你說得這麼清楚,可見根本不是愛。只是一種異性間的好感罷了。”

說完,卓爾一轉身走進洗手間。

卓爾和卓群一離開,蘇醒就瞞怨方曉。

“你怎麼帶她們來這個酒吧?還喝我們打賭的酒!”

方曉自知理虧,卻極力辯護道:“我一時也想不起去哪兒,就順口說來這,你不是也沒反對?再說,卓爾沒喝,卓群喝點兒沒關係。”

蘇醒不滿地看了方曉一眼。樂隊開始演奏《藍色三月》。

方曉習慣地抬起手指,隨着樂曲的節拍,輕輕敲打桌子。

方曉最喜歡兩樣東西,酒和音樂。上大學那會兒,口袋裏沒多少錢,常和蘇醒去學校附近的小酒館喝酒,有時候一晚上換好幾個地方,再接着喝。喝着喝着就多了。不過那時候年輕,身體好,胃就象個布口袋,翻出來往外一倒,又是一隻好胃。現在有條件喝酒了,但是明顯感到喝酒的興趣越來越少了。也只有在酒吧,還能找回一點當年喝酒的樂趣。至於音樂,他已經好久沒有享受了。

“這什麼曲子?”卓群走過來,問。

方曉皺了一下眉,壓低聲音說:“《藍色三月》。”

“你喜歡聽什麼?可以點。”蘇醒對卓爾輕聲說。

卓爾笑笑,沒吱聲。

卓群大咧咧地說:“我知道,她喜歡《挪威的森林》。”

蘇醒在紙上寫下曲名,招手叫來侍者,交給他。

過了約莫5、6分鐘的時間,樂隊開學演奏《挪威的森林》。一曲作罷,又演奏了一遍,一共演奏了三遍。卓爾有些意外,又有些感動,向蘇醒投去充滿謝意的一瞥。

“喜歡爵士樂是受日本作家春上村樹的影響,他有一部小說就叫《挪威的森林》,這是女主人公直子最喜歡聽的曲子。”

趁樂隊休息,卓爾主動和蘇醒攀談。

“春上村樹我聽說過,但沒讀過,不過這首曲子確實很好聽。”蘇醒贊同地說。

“春上村樹?”方曉蹙了蹙眉頭:“我不喜歡。他小說里的男主人公總是孤獨空虛,無奈悵惘,無所事事,不求進取,沒有一點陽剛之美。”

見方曉攻擊自己喜歡的作家,卓爾有些不快,但盡量剋制着不表現出來。

“但他們都很善良,從不傷害別人。”

“但也不會影響別人,對社會一點推動作用都沒有。沒什麼存在價值。”

“照你這麼說,那些挑起戰爭的罪人倒有存在價值了?”卓爾不服氣地反駁道。

“也可以這麼說吧,沒有罪人就沒有英雄。從發展的角度看,錯誤的人生比無過錯人生更有存在價值。”

卓爾愕然。

幸好,樂隊又開始演奏。方曉不作聲了。

離開酒吧時已近午夜了。

天空依然飄着細碎的雪花,地上鋪了一層薄薄的雪,夜幕下四周一片寂靜。卓群一蹦一跳,走到路邊,忽然停下來,望着兩旁落滿雪花的樹枝,伸手一指,叫道:“嘿,你們看,象不象菊花?”

眾人隨她的手指看去。方曉點點頭:“你別說,還真有點象。”

“那應該叫雪菊花。”

卓群說,還要繼續往前走。方曉叫住她。“你去哪兒?車在這邊。”

卓群回過身來,歪着頭定定地看着方曉,“方曉,你想不想-”

“幹什麼?”

“爬樹?”

“現在?”方曉驚詫道。

方曉一踩油門,把車開到植物園。蘇醒和卓爾兩人面面相覷,卓群興奮地一拍手,叫道:“嘿,太棒了!”

方曉和卓群在前,蘇醒和卓爾跟在後面,不一會兒就被他們拉下一段距離,但仍能聽到兩人的說話聲。

“就這棵吧?”

“不行,這棵太小,你還行,我太重了,承受不住。再往前走走。”

又往前走了約100多米,兩個人才停下。

“得,就這兒吧。”

方曉脫下皮夾克,往卓群懷裏一扔,穿着羊絨衫,走到一棵兩人多高的樹下,仰起臉,向上望了望,敏捷地一躍,抓住一根樹枝晃了晃,上面的雪紛紛落下來。他兩腳一蹭,脫掉鞋子,身體向上一躍,攀住樹榦,兩腳用力一蹬,攀了上去。

方曉騎坐在樹枝上,俯下身,伸出一隻手給卓群:“來,我拽你上來。”

這當兒,蘇醒和卓爾走到近前,仰臉望着樹上的方曉。

“拿着。”卓群把方曉的外衣扔給卓爾,也學着方曉的樣子,兩腳一蹭,先把鞋子脫掉,然後縱身往上一跳,一隻手抓住方曉,一隻手攀住樹榦,兩腳用力往上蹬,可是一蹬一滑,身體仍然懸在半空。

“蘇醒,過來幫一下。”方曉在上面喊。

蘇醒跑過去,卓爾也跟過去,兩個人托住卓群的腰和腿,幫她往上攀。

“小心點,不行就別上了。別摔着!”卓爾有些擔心地說。

三個人連推帶拽,總算把卓群給弄上去了。卓群嘴裏喘着粗氣,騎坐在樹枝上。

“怎麼樣?還上不上了?”方曉用幾分戲謔地口氣問。

“上,先歇會兒。”

“哎,別上了,上面樹枝太細,撐不住。”卓爾在下面沖他們喊道。

“沒事兒。”

方曉滿不再乎地說,抓住樹枝,又要往上攀。

蘇醒在下面仰頭看着他,不一會兒就沉脖子有些酸痛,用手揉了幾下,一低頭,看見樹下方曉的兩隻鞋,腦袋倏忽一轉,趴在卓爾耳邊說了句什麼,彎身拎起方曉的鞋,拉起卓爾就跑。

方曉正專心致致研究怎麼往上攀,沒注意下面。聽見卓群喊:“喂,你們去哪兒?”才掉過頭來往下看。只見蘇醒拉着卓爾跑出去30多米遠。他愣了一愣,定睛一看,發覺蘇醒手裏拎着自己的鞋。

“蘇醒!你給我回來!”

方曉氣極敗壞地喊道。縱身一躍,跳到樹下,撒腿就去追蘇醒。

“別走!還有我呢!”卓群在樹上大叫。

方曉又回過頭來,把卓群從樹上接下來。

“怎麼了?你們跑什麼?”卓群急切切地問。

方曉用手往下一指:“我的鞋。這傢伙把我鞋拿跑了。”

卓群這才看見方曉穿着襪子站在雪地上,不由得一愣,接着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翻,用手捂住肚子,上氣不接下氣。

“蘇醒……這傢伙……看不出來……他還挺幽默的!”

“還笑呢,快,去追!”

方曉扯着卓群,兩人一前一後往前跑。剛跑出幾米遠,方曉猛然停住,隨之大叫一聲,一屁股坐在地上。

“怎麼了?”卓群半跪在地上,伸手去拉方曉。

“我的腳扎了!哎呀!”方曉大聲呻吟道。用手捂住受傷的腳。

“怎麼弄的?厲不厲害?我看看。”卓群趴下身,掀開方曉的手。

方曉鬆開手,嘻嘻一笑:“沒事,逗你玩兒。”

“你-”卓群氣惱地搡了他一下,方曉豎起一根手指伸到唇邊,低聲說:“噱,別吱聲。我是騙蘇醒的。這小子,想不到會來這一手。這才叫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那年我們還在北京上大學,有一次打牌他輸了,去教室後面的樹林爬樹,我把他的鞋拿跑了,他追我時把腳扎破了。現在想用這個報復我。我才不上當呢,我們不追了,就在這等着,用不上兩分鐘,他准給我送回來。”

“真的?”卓群有些不相信地問。

“真的。我了解他,他這人心軟,這是男人最大的弱點。”

“那你呢?你也是?”

“我?“方曉用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尖,搖頭道,”不,不包括我。我心硬着呢。”

“是,能感覺到。”卓群點點頭,不無嘲諷地說:“剛才你差一點把我扔到樹上。”

方曉有些氣惱地:“我說,今天可是你要爬樹的!”

“那你也不能扔下我就跑哇!”

說著,卓群又搡了一下方曉,方曉就勢往後一倒,頭枕着手,躺在雪地上。

“你這傢伙,喜歡什麼不好,喜歡爬樹?害得我們半夜三更在這望星空。你說你還想幹什麼?摘星星?”

“答對了。”卓群往後一仰,也躺在地上,“我嘛,想上天攬月,下五洋捉鱉。再飲長江水,去食武昌魚。反正幹什麼都行。只要不在辦公室獃著。”

“那你得找個戶外工作。嗯,我想起來了,有一種職業比較適合你-農民。”方曉打趣道。

卓群一撇嘴,“行啊,那也比當工人強。整天擰鑼絲釘,多單調。”

“農民成年累月地耕地,不單調?”

“所以嘛,我給自己找了一份在戶外而又不單調的工作。”

“什麼?”

“導遊。”

“你做過導遊?”

“對。”

“什麼時候?”

“讀大三時,開始在旅遊公司做兼職,可他們線路太單一了,後來就給外教做。”

“為什麼又不做了?”

“因為國內想去的地方都去過了,再去就該去國外了。”

“國外?想去哪兒?美國?”

“NO,”卓群搖晃了下頭。“聿巴布韋。”

“聿巴布韋?那是非洲呀。都是叢林野獸。”

“我就是想去叢林當導遊,親眼看看五大猛獸,而不是在電視或公園。”

方曉側頭看着卓群,縮一縮嘴,不無嘲諷地笑道。“就你?上樹還得人托着。”

卓群一翻身坐起來,不服氣地辯解道:“那是我沒經過訓練。你知道嗎?要想成為一名獨立帶隊的叢林導遊,得經過5年訓練。”

“5年?那不和醫學院一樣嗎?”

“對呀,人命關天,可不是鬧着玩的,搞不好就被猛獸吃了。”

“這麼說,你打算去報考了?”

卓群仰頭望着星空,嘆口氣:“唉,人家不招收女的。”

方曉還想說什麼,這時,傳來一陣聲響,他一抬身坐起來,只見蘇醒和卓爾兩人肩並肩朝這面走來。

“怎麼樣,我沒說錯吧。瞧,他們來了!”方曉不無得意地道。

看着他們漸漸走近,方曉忽地想起什麼,問卓群:“哎,你姐喜歡什麼?”

卓群看看方曉,搞不清他為什麼突然問這個。

“她能喜歡什麼?喜歡寫小說唄。”

“除了寫小說。”

“看書。”

“還有什麼?”

“聽音樂。”

“除了這些,比如運動什麼的?”

卓群想也不想,乾脆地道:“她不喜歡運動。”

方曉有些失望,但仍不肯放棄,啟發卓群道:“你好好想想,她除了寫小說、看書、聽音樂,總該愛好點什麼吧?”

卓群凝眉緊思,忽地一拍大腿:“對了,我想起來,她是有一個愛好。”

“什麼?”方曉盯着她,急切地問。

卓群眉梢往上一揚,嘴微微一張,輕輕吐出兩個字。

“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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