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十年前後(一)
潘婷婷是我們念大學時數一數二的“校花”。她的皮膚白裏透紅,笑意迷人,右嘴角有一顆黑痣,有人說是美人痣,更多的人則打趣為“好吃痣”;她的眼睛大而亮,一瞪一橫也招人喜歡;她身高腿長,如同她的名字,亭亭玉立,再加上天生一張伶俐的巧嘴,因此,在進入大四時被一家電視台選中,當上節目主持人,成為我們學校乃至全市的公眾人物。
少年得志往往使人驕縱,難得婷婷還算克制,依然故我,系裏系外,對誰都含情脈脈,哪怕對長相奇醜,來自農村的男女同學都從不嫌棄,至少在表面上我們看不出她瞧不起人。為人實在太好講話了,不像有的任性的女孩,頭一昂,氣一噴:“不!”“要!”一些女同學暗地裏罵她是狐狸精,專門勾引人家的男朋友,我說句公道話,她們大多出於嫉妒。事實上,婷婷就是那種人見人愛的女孩,你有什麼辦法?
我在班上也算一個亮點,人長得高大英俊,學習成績又好,頗有人緣,即便如此,對婷婷也只敢暗戀,她是名女,誰敢惹她自討沒趣?我深知,談愛無異於談判,需要實力。我默默守望她,想像她,那是一種寂寞的幸福和甜蜜,夜裏,我常常像天上的星星失眠。
有一天晚上,我碰巧和婷婷在學校圖書館閱覽室同一張書桌上複習功課,準備畢業考試。我忍不住一再偷看她,她忽然抬頭,長一甩,用筆敲敲桌子,問我一個英文典故的出處。我受寵若驚,放下手中的書為她講解,講解完了卻無心看書,她看樣子也是。我們索性開始筆談,紙上談情。她用英文問我:“areyouhappy?(你快樂嗎?)”我同樣以英文反問:“apy?(誰使我快樂?)”她抿嘴笑笑。我繼續大膽地寫道:“afoo1ish個傻大個兒將使你快樂。)”“Theboyapyisfoo1ish?(使我快樂的男孩很傻嗎?)”“Iamsorry,hatImeanisa1o不起,我的意思是一個戀愛的人總有幾分傻氣。)”“Thefoo那個傻乎乎的戀人更可愛。他是誰?告訴我!)”
我後悔不曾管住我手中的筆,在她的逼問下,我吐露真言,承認那個傻大個兒便是我,從此暗戀她的幸福和甜蜜蕩然無存。我自作多情,結果搞得人人皆知,自己也很痛苦、氣憤,因為她壓根兒無意於我,只是逢場作戲罷了。我明明知道她正與我們外語系一位年輕的講師打得火熱,說不定還上了他的賊床!
大學畢業后,同學們各奔東西,我被分配到另外一座城市教書,後來又去深圳做了一名文學編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我在深圳結婚生子,生活幸福美滿,差不多完全忘記了我愛過的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