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節 “蛾眉不肯讓人”之女皇新解

第七十五節 “蛾眉不肯讓人”之女皇新解

國藩之流的正統人物,當然難以理解,在從前的天有四個皇子能夠繼承皇位,為什麼還有必要殺死自己的兒子,去纂奪李唐的江山?武則天一十六年的武周,也只是轉瞬即逝,如此,從唐到周,又從周復唐,就好象小孩子過家家,也只不過是多生枝節罷了。

就是如此,在這些人眼裏,女子,只不過負責孕育和傳遞生命;男子,才應該享有揮灑快意的輝煌人生。就好象,只有雄孔雀才能絢爛地開屏,公雞才配亮地歌唱着報曉。

對於這些區別,武氏在失去父親之後,從同父異母兄弟對自己母女三人的冷待中,已經領會過了。父親明明對自己寵愛有加,自己作為女兒卻不能繼承父親的龐大家產,以致必須處處仰人鼻息。

既然女子在父家的地位只能如此,運氣只有通過出嫁來改變,武則天選擇嫁給了聲名卓著的賢明皇帝。

當她在十四歲欣然奉詔入宮時,三十九歲的太宗皇帝甚至仍然可能需要一位中宮皇后。但是,太宗對長孫皇后的眷戀如此之深,以致后宮裏的女人們誰也沒有得到這個機會。武則天當然也沒有,這不奇怪;但她沒有得到任何一次升遷,而她同時進宮的才人徐惠,一路升遷后,卻已經成為惠妃,這就有點奇怪了。

太宗的錯誤在於,他將武則天這樣能幹的一個女人召入後宮,卻不論她如何試圖討得他的歡心,甚至針對一匹“獅子”的烈馬,說出一番令人側目的激烈馴馬言辭,“妾能制之,然三物。一鞭,二,三匕首。鞭之不服,以其首,又不服,以匕首其喉”,來引起皇帝的注意,卻仍然讓她居於才人的底層位置一十三年,每天只能摺疊着衣裳度日。

一個一心只想得到英明皇帝賞識的小姑娘,希望成為他地皇后,或者實在不行,就成為他的貴妃,但她卻自始至終,一直只是位婢女。得不到別人的賞識,自然痛苦;得不到天下人人仰慕的英明皇帝的賞識,這痛苦就更無以復加了,因為這意味着對自我地否認。

被一位皇帝貶低,能自我救贖的方式就只有自己成為一位皇帝。

是的,一個自我被摧毀,另一個自我就必須在它的廢墟上重生;武則天要推翻李唐的念頭並不是生來就有,而是在如此的深宮寂寞和被壓制地委屈之中,漸漸萌芽和發展。

她並非生來就只配做皇帝的婢女,而要做皇帝的后妃,皇帝的正妻,皇帝的母親,乃至皇帝。

否則。即使她為了自己地生活。為了榮華富貴。必須登上皇后寶座;必須後宮專寵;甚至必須把持朝政;她也沒有必要在丈夫死後。仍舊佔據權力地中心。並且這樣做。是以先後殺死自己地兩個兒子為代價。因為從古到今。還沒有聽說過哪一位皇太後會因為失寵而失去自己地應有地位。

她原本更沒有必要對李唐舊臣大肆屠殺。從而為自己掃清改朝換代地道路;雖然連親兄弟也沒有。卻甚至考慮要將自己地侄子們立為皇嗣。因為只有他們。血液才是純粹地武氏。沒有被曾為之貶低過地李唐所污染。因為就象後來地結局那樣。她自己碩果僅存地皇子們。才是她最親近地血脈傳人。

從武則天先後殺死自己地一女兩子。這樣驚世駭俗地舉動。也許能歸結出。武則天具有強烈地權利**。但是。還有另外一點。卻常常被人們忽視。那就是因為某種原因。她根本就沒有真正愛過李治。因此也就談不上愛自己和他所生地孩子們。丈夫既然只是通往權力路上一條合適地龍頭手杖。孩子們也就同樣只能成為踏腳石。

從古到今。拋棄或殺死自己孩子地父親很常見。但這樣地母親卻很少有。這是因為母親要生養一個後代。比父親地付出要多得多。但是無論是父親和母親。這樣做當然都是因為對孩子不滿意。

有時候孩子並非蠢笨。或者殘疾。而是一個正常人。這個時候父母對孩子地厭棄。就通常和對孩子另一位父親或母親地憎厭有關。他們在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討厭地配偶地影子。當這個影子遮蓋了孩子身上自己地影子。厭惡就壓倒了原本應該或多或少地存在過地喜愛。那麼他們對孩子採取什麼不道德地行動。就變得相對容易。

武則天就是如此。她賜死了三個自己地孩子。與

兩個兒子的關係也不夠密切。女兒太平公主的身上己的影子,所以獨蒙憐愛。

據說太子弘自作主張,要求發嫁自己母后的仇人的兩個女兒,自己的兩個同父異母姐姐,卻不去想想,如果不是母后竭盡全力,贏得了后妃間激烈爭鬥的勝利,失去應得權利甚至生命的,就將是母后和自己。

另外一位太子賢,則因為糾纏於自己的身世之謎和兄長的猝死,而把母后當作吃人的母老虎敬而遠之。因為曾有人懷過李賢的身世,認為他也許是武后姐姐和李治所生的兒子,因為他和武則天那位死去的小公主在同一年出生,而一個女人在同一年裏不可能誕下兩個孩子。

兩位太子都是較年長的皇子,文武兼通,才華橫溢,且總是以為父皇一死,自己就該順理成章地繼承帝位,即使能幹如母親,也就該從此引退,為自己讓路。

讓這樣的兩位皇子登上皇位,武則天絕不會有“臨朝稱制”的機會。所以他們都只能在太子的位置上,就被母親迫使着匆匆謝幕了,即使如此,太子賢仍是如此辯才無礙,在被母后賜死前的幾分鐘一揮而就,就吟成了令母親停止殺戮兩個弟弟的一首《黃瓜台辭》:“種瓜黃台下,瓜熟子離離。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三摘猶自可,四摘抱蔓歸。”

第三位皇子顯在恐懼中成長,總算比較平淡,甘於成為母后執政時的一個象徵。但即使母親讓兒子享有皇位,自己甘心操勞國事,也並不能阻止王公重臣們在背地裏議論紛紛,所說的內容大約都概括在了駱賓王的《為徐敬業討武_檄》中,“性非和順,地實寒微。昔充太宗下陳,曾以更衣入侍”,“入門見嫉,蛾眉不肯讓人;掩袖工讒,狐媚偏能惑主”,“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一之土未乾,六尺之孤何在”,等等。

一個人登樓一望,如果遍地都是反對自己的人,偏偏自己正當的要求,在這些斜眼人眼中,盡皆不正。她辯不過這麼許多人,就連附和自己的人,也不見得認為自己正確。那就只有怎麼辦?只有使他們盡皆消失。

她並不象唐太宗那樣,生來是位好騎手,深諳御馬之道;她是個門外漢,懂得的,只能門外漢切實有效的方法,“一鞭,二,三匕首。鞭之不服,以其首,又不服,以匕首其喉”,對百官如此,對朝廷也如此。所以從長安到大唐各路,一時間都是絡繹不絕的流放囚徒。

但這究竟是誰的錯呢?為什麼僅僅因為她出身寒微,人們就反對她成為皇后?為什麼因為她是一介女流,人們就反對她輔佐皇帝丈夫,臨朝聽政?反對她以皇帝兒子的名義裁決政事?甚至反對她不佔用兒子的名義了,自己直接成為皇帝?

就因為她是個女人,即使她幹練爽利,生氣勃勃,僚臣們也總是迫不及待地要把她趕回到後宮;而她的皇帝丈夫,優柔寡斷,並且時常頭疼腦熱,卻從沒有誰要求他退位。

就因為她是個女人,人們反對她成為皇帝;即使她已經成為了皇帝之後,不過擁有三四位面首,就被指責為“**”、“荒唐”,連孫子孫女也在背後議論她。而其他皇帝到七八十歲,照樣擁有後宮三千,也沒有聽人多嘴一句。

難道因為她是女人,就應該自甘卑微、退守後宮,對所有這些莫名其妙的非議,忍氣吞聲嗎?當然不,她必須反擊,從而捍衛自己的正當權利。

到了這個時候,叫嚷她“貶逐老臣,任用酷吏”,“近狎邪僻,殘害忠良,殺姊屠兄,弒君鴆母”,也沒有用了。不“貶逐老臣”,老臣又豈能容她?不“任用酷吏”,又怎能“貶逐老臣”?只有“狎”“僻”之人,才能接受她執掌朝廷;而所謂的“忠良”,反對起她來無不盡心用力;至於“殺姊”,是因為天下男人雖多,姐姐卻偏要來親近自己的丈夫,破壞她武則天好不容易才在宮廷中創立的一夫一妻制度;“屠兄”,是對虐待孤兒寡母的同父異母哥哥的報復;“弒君”,是對急於越過她登上皇位的兒子的遏阻;“~母”,就是根本沒有的事了,只不過系駱賓王為求駢文對仗而捏造的虛文。(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idian,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推薦:在線看電影、電視劇、動漫就上,高清、高速、免費、無廣告(雲軒信譽保證)www.xs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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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天代慈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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