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拚》[1]
一九八二年,己卯日,龍抬頭,在父母的狂喜中,我出生於中國中南部某個省的小鎮上。
整個童年時代,父親都是我至高無上的驕傲。
父親是一個戰功赫赫,光榮退伍的越戰特種兵。在對越戰爭打響時,他擔任尖刀班班長。所謂尖刀班,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炮灰。一旦開戰,敵多我少,他們上;敵少我多,也是他們上。所以掛上尖刀班這個名字就像廁所里點燈一樣,基本找死(找屎)。
但是據說他們那個班極其強悍,有過待在敵後偵查一周、幹掉越方三十多人,還能全員歸隊的記錄。直到大撤軍的那天,大部隊已經撤離前線,他們班卻滯留在敵軍腹地,千辛萬苦殺了回來,只剩下我父親和湖北的一個戰友。其他人,則全部化為了他鄉的泥土。
因為這些赫赫戰功,父親立下二等功,最後連職轉業在我們當地市的某個部門。幾年之後,母親隨父親去了城裏。所以,小時候我和弟帝是在外婆的撫養下長大的,直到十歲進城。
也許是因為父親沒有和我生活在一起的緣故,他性格中強悍和沉穩的特點,完全沒有顯現在童年時代的我身上,甚至可以說是虎父犬子,截然不同。
打小我就比較懦弱,卻又十分調皮。記得在我滿兩歲之後,只要外婆一旦有事不能看着我,就必定用根繩子系在我的腰間,另一頭拴在門口的電線杆上。如果不像拴狗一樣拴着我,那天剩下的時間,她就得到處找我,並且還要給鄰居賠償鍋碗瓢盆之類。
不過,我雖然調皮,膽子卻不大。除了人家欺負我弟弟之外,我不敢和別人有任何的肢體衝突,甚至可以說是相當的懦弱。
有一件事可以證明。
我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媽有一塊山城牌的國產手錶(現在很多人不會記的這個牌子。但在當年,它就是中國的勞力士)。某天,我背着我媽,悄悄把這塊手錶帶到了學校,可能是招搖過度,引起了當時一位大爺的強烈不滿,那位大爺把我強摁在地上,揍了我一頓,還砸壞了我的錶殼。
最後我哭着回家,叫大人來找老師,才擺平了這件事。事情過去很久之後,我還被全校的人恥笑。因為打人砸表的這位大爺才二年級,比我還小!
不過,外婆雖然很心疼我被人打了,卻又說我做得對,比起我在外面和人打架,她寧願我這麼沒用。
只不過,我並沒有這樣一直沒用下去。
初中的某一天,改變了我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