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仙遊記》第三卷73、江蘇有“包產到戶迷” 浙江出“
73、江蘇有“包產到戶迷”浙江出“單幹理論家”
江蘇省兩位農業中學的年輕教師,一位叫鈕維新,一位叫蔡撫民。面對196o年生的大飢荒,開始思索農業展的出路問題。他們認真研讀有關農業政策的書刊,以青年主席為榜樣,深入農村進行調查。一年半時間裏,他們實地調查了江蘇、安徽、山東的許多地區,走訪了上千名農民,記錄下5大厚本《農村調查記實》和《農民談話錄》。被訪談的農民中,絕大多數都列舉了事實,述說人民公社幹活大呼隆、大鍋飯,社員沒有積極性,農業沒出路,最好是“分田到戶”、“包產到戶”。他們聽到一蘇北民謠:“入社好,入社好,家無糧,戶無草;十二條六十條,不如包到戶一條。”
1961年,鈕維新和蔡撫民寫了《關於我國農業問題的意見書》,提出只有“包產到戶”才是展農業的出路。除了用大量事實外,並且用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理論給以論證。《意見書》建議:一,通過試點,迅把“包產到戶”推廣到全國;二,認真總結合作化、人民公社的經驗教訓。
鈕維新和蔡撫民不遠千里來到北京,將《意見書》通過接待部門呈送給主席、周恩來、鄧子恢和農業部長廖魯言。他們又於1961年12月,將《意見書》油印數百份分別寄給中央委員和省、地、縣委書記。
他們,後來又撰寫了《包產到戶的優越性》、《農村包產到戶試行辦法》、《關於包產到戶的說明》等文章,寄給中央、省、地領導人。他們對“包產到戶”的推崇達到了痴迷程度。
浙江還出了“單幹理論家”,都是年輕人。他們是馮志、楊木水和陳新宇。
馮志在1962年4月寫出了《半社會主義論》,批評了人民公社的弊病,讚揚了“包產到戶”。文章說:“什麼是我們農業的出路?包產到戶!”文章譏諷地說:“有人認為。人民公社是最完備的形式,可以容納**的生產力,真是荒謬透頂。想將胚胎取出當作嬰兒撫養是不行的,即使給他穿上美麗的衣服,還是不行的。”他湊錢親自來到北京,把文章分別送到**中央辦公廳、《人民日報》社和《紅旗》雜誌社。
6月,他又寫出一篇文章,題名《怎麼辦?》,簡直是一篇討伐人民公社的檄文。文章揭露了農村的悲慘景況,問道:“錯在哪裏?”文章一針見血地指出:“五風”只是表面現象,生錯誤的總根子就是“人民公社和大躍進”。
楊木水是農業技術員,是馬寅初的同鄉。1961年冬,他給主席寫了一封一萬多字的長信,肯定“包產到戶”的好處及推廣的必要性。他把此信寄給了馬寅初,請馬寅初轉交給主席。信的最後寫道:“為了黨和國家的利益,我不能停止我的戰鬥!”馬寅初接信后,立即回鄉面見了這位小老鄉。馬老鼓勵說:“正確的意見不要放棄,真理是批不倒的!”
陳新宇對“包產到戶”一往情深,一連寫了八封推崇“包產到戶”的信寄給《人民日報》,其中的第六封登在“讀者來信”欄目。
後來,主席知道了這三個人的“事迹”,在八屆十中全會上對浙江省委書記說:“浙江出了兩個半‘單幹理論家’,必須徹底批判。”
陳新宇是浙江新昌縣人,出生於1924年11月,青年學生時代思想進步,1947年為新昌中學學生會主席,領導過護校學潮。為嚮往革命,渡江前夕就參加工作。五十年代初,他滿腔熱情地投入農村的民主反霸、土地改革、組織互助組和建立第一批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運動。與農民朝夕相處,看到廣大農村在黨的領導下,農民當家做主人,農村面貌日新月異,年輕的陳新宇打從心眼裏愛上了農村。
1955年7月,主席表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講話,規模空前的農業合作化運動**開始掀起。因合作化運動的需要,陳新宇要求離城返農村,成為專職辦社幹部。在《浙江日報》上表了一篇熱情洋溢的題為“我愛農村”的文章,表達了他對農村的滿腔熱愛:“我愛農村,我回到農村來了,親愛的,熟悉的農友們,我將隨你們一道前進,直到把我們的合作社變成社會主義的集體農莊!在我們肥沃的土地上建立起美滿幸福的樂園。”
許多地方在急風暴雨式的入社聲勢之下,由於辦社太倉促,不僅社員的思想準備不足,社內的管理也始終跟不上,所以不少農戶形式上入了社,思想上卻一直沒有穩定下來,隨着時間的推移,問題日益嚴重,有些人甚至偷偷地退出合作社。針對農業合作化運動出現的新情況,1958年,原在蕭山從事農村工作的陳新宇,為“支援新昌合作化”,被調到家鄉新昌從事鞏固合作社的工作。
在196o年冬飢荒下,新昌縣出現了農民自的包產到戶,包產到戶的野火,大有越演越烈星火燎原之勢。農民為什麼如此不顧一切地實行包產到戶?這引起了陳新宇的深沉思考。他下決心要認真弄清這一被稱為大是大非的問題。
陳新宇來到當時的姚宮管理區天公丘大隊,做新式農民。這個大隊共有8o多戶農民,他挨家挨戶詳細了解社員生產、生活及思想情況。在調查中陳新宇現,奇怪的是原本作為說服工作突破的弱勞力戶也都認為“包產到戶”對自己有利,說能增加收入,且肯定收入可靠,檢查他們的生產情況也都不差,對承包后較重的農活,他們採取了親友幫工的辦法互助,而對承包使輕工輔助工有了保障,甚為滿意。通過調查,使多年從事合作社工作的陳新宇大吃一驚,他開始從新的角度去認識農業合作化工作。
在一次生產隊的評分會議上,陳新宇試圖說服社員放棄包產到戶,結果形成了公開爭辯,他宣傳的集體生產優越性在社員眼中卻是另一番估價。生產收入本是社員切身的事,體會最深的應是他們自己。會後,陳新宇根據記錄,總結了社員對包產到戶的看法是“與單幹有六大不同”,“包產有十大好處”。陳新宇被社員擺出的事實說服了,認識也開始了進一步轉變,在這基礎上,經過醞釀,他寫成了《關於包產到戶問題》。又經過對全村的逐戶走訪,排查資料,陳新宇思想認識又深化了,弄清了社員生活改善的因素與變動規律,又撰寫了《關於農村階級分析問題》一文。在完成對林木、煙葉、畜牧業的歷史與現狀的調查后,陳新宇已對農村經營管理工作形成了“不能割斷過去,要在繼承上求展”的觀點,不再對個體生產抱敵視態度了,而認為集中與分散應“因事制宜,各取所長”。
當陳新宇現包產到戶並非洪水猛獸,而且還能解決辦社中長期存在的弊端與困難時,便感到有闡述自己看法的必要。他看到周圍許多幹部口頭反對,暗地裏卻贊同包產到戶的情況,想到過去由於自己也曾經參加過刮“五風”活動,不相信群眾,憑主觀設想給農村造成困難,深感愧悔。於是想到自己年輕無家室之累,作為一名幹部應該為民代言執言。當時許多人知道陳新宇有這一想法而勸他不要飛蛾撲火,當然他也有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但是陳新宇仍抹不了這一閃念,說明真相,向上反映,已成為陳新宇求得內心平衡的需要。為了追求真理,求得良心平靜,陳新宇思想鬥爭了兩天兩夜,還是決定把文章寄出。從此他下定決心,“一人做事一人當”,疏遠一切親友,不談戀愛,堅持獨身,為的是不株連別人。“文革”中造反派斥責陳新宇是“徹頭徹尾單幹”,就是說他不但是“單幹理論家”,提倡農民單幹,而且自家願光棍一條。
陳新宇一旦下定決心,就“打破腦袋不回頭”,一不做二不休,接連給人民日報去**封信,頑強地反映包產到戶問題。
1962年6月間,《人民日報》內部刊物《讀者來信》中刊用了陳新宇的第六次來信《重談包產到戶》,並加了編者按:浙江省新昌縣讀者陳新宇,從去年六月至今,先後六次來信來稿,要求報紙討論“包產到戶”問題。他第一次來信說,他原來是去糾正包產到戶的,可是他反而被群眾和事實說服了,堅決主張包產到戶。他的論點有四:(1)包產到戶是經營管理問題,不是改變所有制,因而不是方向問題。(2)包產到戶是個人負責制與產量責任制相結合的一種較完善的責任制。(3)包產到戶由個人計件、小段包工演變而來,是經營管理中必然出現的一種形式,是不可避免的。(4)正確態度是要認真調查研究,弄清包產到戶為什麼會成為群眾的自行動,用黨的群眾路線來對待這個問題,不要驚慌失措,迴避現實或強行糾正……來信還說:“一年來我成了包產到戶的罪人,甄別至今未下結論。縣區社三級對我進行過四次公開批判,多次充當反面典型,停職、審查、施加多種壓力,我竟頑固如此,毫不為動。主要原因:(1)批判越多,越使我明白批判的理由不充分,農民的作法完全正確;(2)12年來自己參加過破壞生產力的行動,為五風助風,內心自疚,一種強烈的贖罪念頭,迫使自己堅持自以為能迅展生產的想法,補救上這一段的損失,因而對種種壓力只能看作對自己意志的考驗;(3)自己確認包產到戶是集體生產終將出現的必然現象,有非常堅定的勝利信心,決不放棄自己主張……”
1961年7月中旬,陳新宇曾連續三次收到《人民日報》寄來的稿費,共25元5角。除了買些稿紙,其餘買了幾十斤桃子,與同事們共享。《人民日報》複信中,透露出關於包產到戶問題,中央尚在研究中的跡象,請他繼續反映這方面的實際情況。
陳新宇出提倡包產到戶的文章后,1961年8月,省委農村工作部還通知陳新宇到杭州參加經營管理座談會。會上充分肯定他的文章,具有“敢鑽研,敢反映,敢逐潮流”的精神。
但好景不長。過了四個月,新昌召開批判大會,責令陳新宇在會上宣讀自己的“毒草”,供大家批判。
1962年初,新昌縣正準備處理陳新宇。時任縣委書記的王淮亭從北京參加七千人大會歸來,親自召開座談會,邀請陳新宇參加。王淮亭傳達了主席關於揚民主的講話,強調把思想認識問題與組織原則問題區別對待,不打棍子,不抓辮子,不戴帽子。
省委也打來長途電話,縣裏不要隨便處分幹部。年輕人思想問題不要過分為難,讓他們去工作。
時隔不到半年,八屆十中全會提出“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並且在會議期間,主席對浙江省委第一書記說:“你們浙江出了二個半單幹理論家,必須徹底批判!”(指馮志、楊木水和陳新宇。